第一章 美人鱼的尾巴

第一章 美人鱼的尾巴

遇见王一凡时,我十岁,是开始会纠结该不该过儿童节的年纪。

我记得那年,外婆家的篱笆上紫藤萝花开得特别好,一簇簇花朵仿佛把阳光也渲染成了梦幻的淡紫色。我捧着已经翻得很旧的书,就蜷缩在紫藤萝下的老藤椅上看着,阳光晒在我的身上,惬意极了。

我时常遐想,如果我是童话故事里的主人公,我一定要拥有巫婆的魔法,我要用魔法治好自己的腿,然后再把那些曾经拿着石子丢我的坏孩子都变成路边的树,再不能欺负人。我最喜欢睡美人的故事,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然后喜剧结尾。

王子穿过玫瑰篱笆找到公主,然后,王一凡穿过紫藤萝篱笆,找到了我。

我仰头看站在我面前的王一凡时,阳光在他身后形成了一圈光晕,像天使一样耀眼。

他说:“我的猫跑进你家的院子了,我来找它回去。”

我一直看着他,心里明明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可是,一个字也想不起来。

“找到了!”有人在篱笆外大叫。

那个女孩就是林嫒,王一凡那青葱岁月里最冗长的篇章。

“你在看什么书?”王一凡朝篱笆外的人招手,示意她进来,我心里想,不用三分钟,我又会成为这个无聊的午后,他们俩的一个新鲜笑料。

“这是张奶奶的外孙女,我听我奶奶说的,说她的腿脚不方便,很少来这里。”林嫒这么介绍的我,简明扼要。

“我问你在看什么书?”王一凡凑到我面前蹲下身来,我这才看清楚了他的样子,双眼皮,睫毛很长,嘴角总是微微上扬着,像是随时要笑出来。

不像我,火柴棒也支不起来微扬的嘴角。

王一凡对书的好奇心大过于对我的腿的好奇心,他甚至自己动手去拿我手上的书,然后他还大方地念出书的名字:“海的女儿。”

和我差不多,美人鱼没有腿,不过她还能喝下巫婆的药水长出两条健康的腿来,比我要幸运些,我听我妈妈提过,我的腿根本就治不好,人类在奔跑的时候是什么感觉,奔向自己喜爱的人时是什么感觉,耳旁是否会有风儿在唱歌,心跳的节奏是不是和步伐一样,我像美人鱼一样,无从得知。

要么变成泡沫,要么杀死自己心爱的王子,没有腿的美人鱼教会我一个道理,任何王子都不会爱上一个异类。

没有腿的美人鱼最终变成了泡沫消失了。

我不喜欢这个世界,不喜欢这个注定了我命运的这个世界。

外婆从她心爱的果园里忙完回来了,看到王一凡他们,一下子紧张起来,怕我被欺负。

王一凡笑着叫了我外婆,问她说:“她不会说话吗?她叫什么名字?”

我听了立马恼了:“我姓陆,陆小朝。”

这便是我们的初遇,我对王一凡的好感便是从那时候开始,因为他最先好奇的是我的书,我的名字,而不是美人鱼想藏起来的尾巴。

十一岁的王一凡是个梦想家,他带着我去外婆家的后山山坡上看整片村庄,然后立志等他长大了要在这了建一个农场,给每一个动物,每一棵植物都取上一个响亮的名字,他还说要在我们身后的山上建一座钟塔,然后每日炊烟袅袅,暮鼓晨钟。

听他说话比看童话书要来得有意思得多,十岁的陆小朝是王一凡的盲目崇拜者。

人生若只如初见,这句话,我一直不大苟同。

人与人之间必须要一个长久的相处过程才能生出信任,感情;这个长久的过程在我看来是人为无法计量的,那一定是个无比漫长的过程。

任何人都有可能伤害我,我的信任只是我在估算自己能够承担那人带给我的伤害以后暂时的感性而已。譬如,我成了王一凡女朋友这件事;

还譬如,十三岁的陆小朝,为了王一凡的一句话,放下了自尊心,这件事。

我便是在十三岁的时候明白一个道理,被伤害这件事,是获得了你自己的允许才发生的。

初中的校园里,到处都在散播着一个消息,陆小朝和王一凡睡过了。

不仅如此,还有照片为证。

我和王一凡一起站在教导主任办公室里,然后陆陆续续地进来了一些人,有班主任,有校长,还有我们两个的妈妈。

几张照片的背景都拍得很清楚,无证宾馆的小招牌,宾馆的门牌号,人物也很清楚,我和王一凡,且都是一副紧张兮兮的模样。

这是铁证如山,由不得我们狡辩。

进办公室以前,一凡轻声在我耳边说了一句话,声音很轻,却震没了我所有的感官能力。

他说:“什么都别说,不要解释。”

在那一刻我突然觉得自己就是那条又笨又可怜的美人鱼,放着海底清闲的日子不过,跑到人间来,结果落得个湮灭的结局。

我站在办公室里,脑子里想的就只有,要不要把匕首插进王子的心脏里。

然后有人问我们,照片上的事情是不是真的,我们是不是整晚都在一起。

我大可以把真相说出来的,我大可以把匕首插进王一凡的心脏里自己独活,可是我没有,终于还是落得个美人鱼的下场。

所以我说,被伤害这件事,是被自己允许了才会发生的。

我如果不在乎他没有保护我,我如果不在乎他会不会伤心,那么我就不会受伤害,也不会在接下来的初中生活里过得人不人鬼不鬼。

一凡是学校保送重点中学的唯一人选,他的成绩是当时从未被超越的传奇。所以照片这件事情也是在他的坚持下被压了下来,我们什么也没承认,什么也没解释,就此不了了之。

在那个年少的岁月里,一个漂亮的女生如果和男生有了不雅的传闻,大部分的声音可能是惋惜,惋惜她的年少无知。不过,像我这样的女生,身体残疾,相貌平平,自从照片的事传出后,厚颜无耻浅薄不堪之类的词语就被用烂了,那些死老鼠之类的恶作剧都只能算礼遇。

那天,我在回家的路上被同校的几个男生拦住去路,多年以后我依然记得那帮人看着我时脸上的笑容有多么轻佻和蔑视。

“我认得你,和王一凡好上的那个。”有人说。

“你可以跟王一凡交朋友,和我们也可以啊。”还有人说。

我看过很多故事书,有些书里的女主角在被坏人围困时,总是会有一个像王子一样的人blingbling地出现。可这是现实,我也不是女主角。

“我是个瘸子,你要是王一凡,你会跟我在一起吗?”我记得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是笑着的,我只是不记得,我是在笑他们,还是在笑自己。

我被他们推搡着走了很远,路上有碰到几个陌生的路人,可我竟然没有求救,我不知道怎么跟一个陌生人开口说,请您帮帮我。

我记得,我自小就腿脚不便,于是我尽力做到所有我能做到的事,然后就只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对我身边所有人来说,我是他们的负担,我能做的,就是悄悄放弃一些属于我的权力我的追求,然后让身边的人更轻松一点点。

我是真的被自己吓到,原来开口呼救这件事,我也做不来。

我的脑子永远都在计算着,这件事我可不可以自己做好,这种后果我可不可以自己承担,然后,我竟不知道我的世界已经残缺成这般模样。

我的脑子还在不停转着,我要怎么样跟这几个家伙拼个鱼死网破,可是,这世间的变化却根本不是我所能完全预知的,我被他们带到了那个小宾馆的门口,然后,合影了。

第二天,照片就在学校传开了,这个倒是我预想到了的。

很快王一凡也知道了,我是在大家跑到操场上围观的时候才发现的,王一凡和他们几个打起来了。

那场架,王一凡以一敌三,赢得相当惨烈,整整半个月我想不起王一凡的双眼皮和下巴的坚毅轮廓。也就是那场架,王一凡保送的资格被取消了。

所有人都在说,王一凡为了我豁出命去了,还毁了自己的前途。

只有我知道真相,他要守护的不是我,他拼了命要守护的,是我的秘密。

王一凡曾经问我,问我爱不爱他。

他问我这话的时候,我还是他的女朋友,我们没有过肌肤之亲,包括牵手。

王一凡跟我说让我当他女朋友的时候,林嫒也恋爱了,不过我并不清楚这两件事的先后顺序。这不重要,我高兴的是,我喜欢他,我也认为,他喜欢我。这世间再没有比两情相悦更让人觉得幸福的事了。

我记得他当时站在紫藤萝的篱笆外对我只说了一句:我们在一起吧。

所以,即使是那时候都不曾问过的话,他却在照片和打架这一堆事情发生以后问我,爱不爱他;发生那些事的时候,他没有选择保护我的清誉,却在这之后,问我爱不爱他。

那一年,我们初三,忙着做题,忙着备考,忙着升学,他却问我,爱不爱他。

铺垫这么长,我不是要逃避什么,我只是觉得,他想听的,未必是我心里的那个答案。

我记得,回答他的时候,我笑靥如花:“我喜欢的是你站在我身边时的虚荣感,我不是爱你。”

那天王一凡一动不动地盯着我看了好久,久到我觉得彼此相对着呼吸都变得困难了,他才开口:“可是我爱她。”

她,我知道是谁。

有人说,你是什么样的人,就会遇到什么样的人,譬如朋友,恋人。

我遇到王一凡,王一凡遇到了林嫒,可我和林嫒,即使是在多年以后,也没法儿在彼此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

我和她,不论多么亲密,也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维系我和她的关系的,是王一凡。

王一凡说的她,就是林嫒。

自尊心这种东西,你在一个人面前踩在脚下过一次,那么任你如何拼命,也是捡不起来的。

他说他爱她,我开口说什么,都挽不回我那昂贵又廉价的自尊心。

因为王一凡他了解我,我会选择保守秘密,而把自己置于这样的境地,是因为他,他知道,其余人,我都不在乎。

任凭我今天如何趾高气昂满不在乎都于事无补,该知道的他都知道,他只是选择让我知道他想知道的。

爱情会彻底改变一个人,我也是在看到王一凡和林嫒两个人抱在一起时才相信的。

那是初三毕业那天,所有人都高喊着解放,他们抱在一起洒着热泪告别,约定多少年后再聚在一起。而我没有要告别的对象,我身边的这两个朋友王一凡林嫒都选择了我报考的高中,再聚首,不过是两三个月以后的事。

“时间过得好快,转眼我们就毕业了。”林嫒感叹着。

“是啊,时间真是无所不能,都变了。”我浅浅一笑,更多的是自嘲。

“小朝你和一凡真的结束了吗?”林嫒说这话声音不大,刚刚够我们三个人听见。

我看了眼王一凡,然后点点头。

“那从今天开始,我要开始好好考虑你的追求了。”林嫒的笑显得有些孩子气,然后,他俩就在我面前抱在一块了,王一凡的眼神也变了,变得更加深邃,神秘。

我报考的高中离家里有几个小时的车程,学校有规定,得在学校寄宿,住学生公寓。

我高一的生活是在王一凡和林嫒的吵架和好中循环过去的,他们始终没有正式宣布恋爱,林嫒似乎一直在考验着王一凡,身边也一直不乏追求者,当然,这是我的猜测。

我给王一凡每个星期一的清晨准时写一封信的坏毛病就是在高一下学期形成的,那时候,我们之间已经进化到坐在彼此对面也可以两三个小时不说话的境界。

他或者没有要说的,我却有。

我想说说我的想念,我的担心,想要分享我的心事。

信里,却多是些琐事,天空的颜色,风铃的声音,人工湖里的喷泉,假山上的青苔,但凡是我看到的,我都想跟他分享,就像他少时跟我分享他的梦想一样。

我给王一凡的第六封信并没有准时,我赶去送信时看到了林嫒出现在保安室取信的窗口,原以为她是在找自己的信,她却朝保安室里张望问那个不大尽职的保安:“请问,3班王一凡的信被人取走了吗?”

“还没有人来拿过信啊。”那个保安回答。

然后,林嫒竟然笑了。

我的近视不严重,虽然隔了一段距离,但我分明看到她笑了。

我便是在那时候明白了,为什么王一凡从来不跟我提起我写给他的信,也从来没有给我回过只字片语,我的信从来就没有到过王一凡的手里。

也许是偏执,或者是着了魔,我一如既往地给王一凡写着信。

然后,高二分科了,我和王一凡分开了,我遇见了他,那个毫无畏惧穿过玫瑰篱笆的人,章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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