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阎罗王

第十三章阎罗王

阎罗王被迷信是鬼世界的审判主,诸鬼中的大王。梵语中的另一译名“双”,据说是因阎王兄妹两人共同统管鬼世界之故。兄阎王治男鬼,妹阎王治女鬼,是统管女鬼的“女王”。但中国佛教僧人对信徒绝对不提这个“女头头”,这是因为“女人”在佛教中地位低微,惟恐女人在佛教中起“革命”。“双世”意为阎王自身苦乐并受,自身难保。“遮止”意为阎王令人不再造恶,予以遮止。“静息”意为罪人听王示语,便知己罪而静息。“平等”意为业镜平等,其罪自能彰显。玄应音义二十一:“焰摩”或作阎摩,声之转也,旧云阎罗,又云阎摩罗。此言缚,或言双世也,谓苦乐并受,故云双世,即鬼官总司也,又作夜磨卢迦,亦作阎摩罗社。阎摩,此云双,罗社,此云王,兄及妹,皆作地狱王,兄治男事,妹理女事,故曰“双王”。

阎王原来是古印度神话中管理阴间的天王,在《梨俱吠陀》中即已出现,佛教沿用这一说法,称阎王为管理地狱的魔王,据《问地狱经》载,阎王从前是毗沙国的国王,在与维陀始生王的战争中因兵力不敌而立誓,愿为地狱之主。他手下的十八大臣率领所属百万众共同立誓,共治地狱罪人。十八臣就是后来的十八地狱之小王,百万之众即后来地狱的众多狱卒。阎王所住的宫殿位于阎浮提洲南二铁城山外,纵广六千由旬。另据《禁度三味经》,阎王治下有五官,鲜官禁杀,水官禁盗,铁官禁淫,土官禁二舌,天官禁酒。慧琳《一切经音义》卷五说:“梵音阎魔,义翻为平等王,此司典生死罪福之业,主守地狱八热、八寒以及眷属诸小狱等,役使鬼卒于五趣中,追报罪人,捶拷治罚,决断善恶,更无休息。”

原来阎王只有一人,由治事分现为五人,其僚佐有十八人。唐代时,就有天帝册封阎罗王,并由其统率五狱卫兵之说,同时也有地狱分为十殿,十殿均有主,称地府十王。十王各有名号,合称十殿阎王。

阎王在古代印度的起源至少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000年左右。当时,古代雅利安人的一支开始了在印度北部地区的统治,并在那里创造了吠陀文化的种姓制度,开创了印度历史上的吠陀时期。雅利安人使用比梵文更古老的语言写成吠陀经,其中最早的是《梨俱吠陀》。在《梨俱吠陀》中,耶摩(Yama)神居住在天界的乐土,人死后的灵魂都要到那里去见耶摩神。耶摩神有两个使者,它们是两条狗。这两个使者经常在人间界巡游,当用嗅觉发现有人快死的时候,就把他的灵魂引到天界。耶摩神就是阎王的最初来源。

雅利安人在印度发展出现代印度教的前身婆罗门教。吠陀经是婆罗门教的经典,因此耶摩神的信仰在婆罗门教中被继承了下来,并有所变化。婆罗门教相信轮回,认为耶摩神是传说中第一个死去的人。后来,耶摩神从天界转入地界,被认为是专门监督死者生前的行为,并给与赏罚的神祗;进而发展成为地狱中所有死神和死者的王,即地狱的主宰者,拥有众多的下属。随着进一步的演变,耶摩神最后成为专门使死者受苦,凌辱死者灵魂的神祇。

佛教在古代印度兴起后,采用了很多婆罗门教的神话,耶摩神的信仰也被佛教吸收。佛教中阎王的职责是统领阴间的诸神,审判人生前的行为并给与相应的惩罚。在佛教中,阎王信仰有很多各自不同但互相联系的说法,如“平等王”、“双王”等等。

平等王:中国古代的僧人翻译佛经,有时也把阎王意译“平等王”,意思是认为阎王可以赏善罚恶,处事公正,待人平等。后来,“平等”的说法和“因果报应”的说法结合起来,成为中国古代最有影响的民间信仰之一。

双王:在梵语中,耶摩的又译“双王”,这点历来有两种解释:其一,据说是因为阎王在地狱身受苦、乐两种滋味,所以称为“双王”。其二,据说是因为阎王有兄妹俩人,共同管理地狱的死神和死者,兄长专门惩治男鬼,妹妹专门惩治女鬼,因此也称为“双王”。

在汉地,阎罗王的形象一般跟判官较接近,而在藏传佛教中,则称为阎罗法王,是佛教的护法,形象非常地勇武可怖。

在中国民间的传说中,包拯成为公正的化身。有的认为他死后成为阎罗王,继续审理阴间的案件。有的则认为他“日断人间,夜判阴间”,就是说白天在人间审案,晚上则成为阎罗王,在阴间断案。人死后,灵魂到阴间接受包拯的审判,如果确实是受人陷害,包拯会把他放回阳间活命;如果的确有罪,则被送入地狱受罚。

民间传说中,“四大阎王”一说认为阎王有四位:除包拯外,还有韩擒虎、范仲淹和寇准。另一说则认为阎王有三位,分别是:包拯、范仲淹和寇准。

一是隋将韩擒虎,韩擒虎是隋初大将,据称他在13岁时打过猛虎,所以取名叫擒虎.在隋王朝统一中国的灭南陈战争中,首先渡江进入建业(南京),由此立下了大功.李世民(唐太宗)主持的《隋书》记述他病重临死前夕,"其邻母见擒(擒虎,唐人讳虎字,故省略"虎"字)门下仪卫甚盛,有同王者,母异而问之.其中人曰:“我来迎王”.忽然不见.又有人疾笃,忽惊走至擒家曰:“我欲谒王.”左右问曰:“何王也”?答曰:“阎罗王”,擒子弟欲挞之,擒止之曰:“生为上柱国,死做阎罗王,斯亦足矣.”因寝疾,数日竟卒."《二十四史》多讳鬼神,很少记有阴阳界故事,而韩擒虎死做阎罗王的传说,竟被记进本传,可见在初唐时,这条传说是颇见风行的.所以在晚唐敦煌变文《韩擒虎话本》,更是惟妙惟肖描述了韩擒虎在灭陈后,五道将军持天符请他出任阴司之主,韩应允,请假三天.隋文帝杨坚并举行了告别宴会.第三日,有一紫衣人、一绯衣人乘乌云前来迎接,自称"原是天曹地府,来取大王"上任.于是,他辞别朝廷君臣和家小,赴阴间当阎罗王去了.显然,仍是循《隋书》嬗变而来.

二是北宋名相寇准.寇准以秉直见闻于民间.唯刚正者,常能令人长相思,这大概是他得以从诸多文武大臣行列间选拔的一个原因.传说他的爱妾茜桃临死前说:"吾向不言,恐泄阴理;今欲去,言亦无害.公当为世主者阎浮提王也"(《涌幢小品》)."寇准卒,有王克勤者,见公于曹州境上,向从者,曰:“阎罗处政.”"(《翰苑名谈》)可见他生前已知己要出任阎罗王,而死后果然当了阎罗王了的.大概在他生前已经流传此说,所以当时就有人在驿舍侧,挂起寇准图像,上面写有"今作阎罗王"字样(《通俗编》).

三是北宋名相范仲淹.范仲淹也以清廉、正直著名,生前就以官声好誉为民间称道,因而在他死后,就有传说他"在冥间""见司生杀之权","人死五七则见阎罗,岂非文正为此官耶".(《中吴纪闻》)

四是北宋龙图阁直学士包拯.包拯死后出任阎王,在当时就有传说."俗传包拯为阴司阎罗王,其说在宋时已盛,《宋史·包拯传》云: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呼曰包侍制.京师为之语曰: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范烟桥《茶烟歇》).由此元明杂剧、平话多有包拯下阴司审案故事.石玉昆:《三侠五义》还出现包拯扮阎罗审郭槐"狸猫换太子"情事.包拯的刚正直言、执法严峻,自然是人们理想意境的阎罗王最佳人选.东方传说文化是讲现世报的,阳世之冤,阴司必报,所以必须要有包拯做阎罗王,才能了结冤报也.

阎王在中国民间影响很大,传说他是阴间的国王,人死后都要到阴间去报道,接受阎王的审判,生前行善者,可升天堂,享富贵,生前作恶者,会受惩罚,下地狱。中国佛教中,又有十殿阎罗之说。十殿阎罗是中国佛教所说的十个主管地狱的阎王的总称,这一说法始于唐末。分别是:秦广王、初江王、宋帝王、五官王、阎罗王、变成王、泰山王、平等王、都市王、五道转轮王。此十王分别居于地狱的十殿之上,因称此十殿阎王。

佛教在古代印度兴起后,采用了很多婆罗门教的神话,耶摩神的信仰也被佛教吸收。佛教中的阎罗王职责是统领阴间的诸神,审判人生前的行为并给与相应的惩罚。在佛教中,阎王信仰有很多各自不同但互相联系的说法,如“平等王”、“双王”等等。

平等王:中国古代的僧人翻译佛经,有时也把阎王意译“平等王”,意思是认为阎王可以赏善罚恶,处事公正,待人平等。后来,“平等”的说法和“因果报应”的说法结合起来,成为中国古代最有影响的民间信仰之一。

双王:在梵语中,耶摩的又译“双王”,这点历来有两种解释:其一,据说是因为阎王在地狱身受苦、乐两种滋味,所以称为“双王”。其二,据说是因为阎王有兄妹俩人,共同管理地狱的死神和死者,兄长专门惩治男鬼,妹妹专门惩治女鬼,因此也称为“双王”。

在汉地,阎罗王的形象一般跟判官较接近,而在藏传佛教中,则称为阎罗法王,是佛教的护法,形象非常地勇武可怖。

在中国民间的传说中,包拯成为公正的化身。有的认为他死后成为阎罗王,继续审理阴间的案件。有的则认为他“日断人间,夜判阴间”,就是说白天在人间审案,晚上则成为阎罗王,在阴间断案。人死后,灵魂到阴间接受包拯的审判,如果确实是受人陷害,包拯会把他放回阳间活命;如果的确有罪,则被送入地狱受罚。

民间传说中,有“四大阎王”一说,认为阎王有四位:除包拯外,还有韩擒虎、范仲淹和寇准。

另一说则认为阎王有三位,分别是:包拯、范仲淹和寇准。

在中国古代的民间信仰里面,人死后要去阴间报到,接受阎王的审判。阎王是阴间的主宰,掌管人的生死和轮回。阎王有一本生死簿,上面记录着每一个人的寿命长短,当某人阳寿已尽的时候,阎王就会派遣下属无常鬼去把人的魂魄押解到阴曹地府接受审判。阎王的判决取决于此人生前行事的善恶:生前积德行善立功的人,阎王会让他成为神仙,或者给他一个好的来世;生前行凶作恶的人,阎王会让他下地狱,接受各种惩罚,或给他安排一个不好的来世。这是因果报应、抑恶扬善等民间信仰在“阎王”观念上的体现。

传说很早以前,阎罗王是毗沙国的一个国王,他生性好战,而且从不服输。当时惟一能和他敌的是由维陀始生王统治的一个国家,军队同样也很强大。他们连年交战,兵戎厮杀。

由于毗沙王一味地穷兵武,国力渐渐不支,终于在一次大的战役中,毗沙国的军队被维陀始生王几乎杀得兵马殆尽。毗沙王好不容易杀出重围,一个人落荒逃至一座山顶,他的十八个部队,纠集了百万人马,到山上来找他。他们先把毗沙王安慰一番,然后群情激愤,朝打败他们的维陀始生王所在的方向,对天起誓:“至死追随毗沙王!一定要惩治凶恶的仇敌,就是到了阴间地府,也要称王,血战到底!”接着,他们就在毗沙王的带领下,义无反顾地直入地狱。于是,毗沙王便成了威名赫赫的阎罗王,他的十八个部从分别做了十八层地狱里的判官,而跟随他的百万之众,也一个个变成了狱卒。

毗沙王的誓言终于实现了!生前他败在维陀生王的手下,死后当上了地狱之王,维陀始生王到期了地狱也真够他受的。那些数也数不清的各式地狱,千奇百怪,应有尽有。什么八寒地狱、八热地狱、孤独地狱、泥犁地狱、刀山地狱、铁床地狱、寒冰地狱、剥皮地狱、畜生地狱、刀兵地狱、蛆虫地狱等十八层,每一层都有着残酷的刑罚,摆着血淋淋的刑具。

也许是后来阴地府的案子越来越多,一个阎王很难审理完,就一分为十。十王分别为秦广王、初江王、宋帝王、伍官王、阎罗王、变成王、泰山王、都市王、不等王、五道转轮王。他们各自在地狱十殿中审判押到自己殿上的鬼魂。因为阎罗王名气最大,所以居“十殿阎罗”之首。据传说,人死后灵魂要到朱家经堂报到。

阎王在中国民间影响很大,传说他是阴间的国王,人死后都要到阴间去报道,接受阎王的审判,生前行善者,可升天堂,享富贵,生前作恶者,会受惩罚,下地狱。中国佛教中,又有十殿阎罗之说。十殿阎罗是中国佛教所说的十个主管地狱的阎王的总称,这一说法始于唐末。分别是:秦广王、初江王、宋帝王、五官王、阎罗王、变成王、泰山王、平等王、都市王、五道转轮王。此十王分别居于地狱的十殿之上,因称此十殿阎王。

幽冥教主地藏王菩萨诞辰[七月三十日]。十殿阎君诸神。合掌拜祝。菩萨大发慈

悲曰:我欲超度众生。每逢此夕降谕。将诸鬼犯各罪分别赦宥或减等。放令往生六道。奈因为善者少。作恶者多。我视阴司所设刑罚甚惨。当令细细较核。如有犯过能悔。在阳世曾转劝一二善事者。从宽量减抵免。是时十殿阎君会议。

凡人在阳世。自幼存心行善者。至寿终应得引登仙道。功过两平者。命终免入三途受苦。即令脱生人道。遂了恩义宿缘。善少恶多者。勾入诸狱受苦。仍今往生人道。分别贵贱寿夭疾废。再试心性。增善者转生福地。多孽者复差厉鬼。摄入诸狱受苦。再令极贫极贱极苦之处。生受灾殃。死归地狱沉沦。所以不忠不孝。妄自轻生。任性好杀。多伤物命。不信因果。谬云。人死则精气散尽。丢下皮囊。无身何苦。只有活人受罪。那见死鬼带枷。死了是死了。都皆不得知的了。

世人殊不知身落空亡。魂魄终在。生前所作种种之恶。死后必有种种之报。凡遗害耸误后世者。现皆永禁无间等狱受苦。无如世人虽见历代三教各训。皆以为泛常虚语。均负慈恩。在生执迷。故犯百无一改。是以立法加严。添设刑罚。

今菩萨慧眼观之。垂慈复谕。理合遵奉酌议。阳世壮病衰老。男妇往昔作恶。如肯发心於菩萨。及吾等降生之辰。斋戒立誓。忏悔。从今改过不犯。或竭力作一善事者。气绝勾至阴司。准免受苦一重。除为臣而不忠。为子而不孝。与自尽横死。及阴谋诡谲欲害好人。致遭雷击。命丧水火虎狼蛇毒者。分别加罪。押交诸狱。逐层较查功德深浅。量减各苦劫数。以偿善报。汇集世人。阳间所犯事项。至阴司该入何狱受刑。注明浅显男女易知之言。呈览。俟有德行者还阳。普传天下。菩萨观之称善。即於八月初三日。率同十王诸神。奏达上天。

帝曰:善哉善哉。嗣后诸神鉴察。如有世人誓愿向善。在生悔改一事。能不再犯。准赎二罪。如改过力行五件。余罪概赦。男子就生福地。妇女即转男身。善事如能过五件者。并准替修冥福。超度眷属亡灵脱离苦恼。速将所奏各条纂载王历。通行下界城隍上地门灶神鬼知之。恪遵此旨。均宜谨凛奉行。

一殿秦广王。专司人间寿夭生死册籍。统管幽冥吉凶。鬼判殿居大海沃石外。正西黄泉黑路。凡善人寿终之日。及有接引往生。凡勾到功过两平之男妇。送文第十殿发放。仍投人世。或男转为女。或女转为男。较量富贵贫贱。以了冤缘相报。凡恶多善少者。使入殿右高台。名为孽镜台。台高一丈。镜大十围。向东悬挂。上横七字。曰:孽镜台前无好人。押赴多恶之魂。自见在世之心之险。死赴地狱之险。那时方知万两黄金带不来。一生惟有孽随身。入台照过之后。批解第二殿。用刑发狱受苦。

如有世人。不忠天地生人。父母养身。非同容易。四恩未报。不奉勾帖。擅自轻生。自刎自缢。服毒投水等类。寻死者。除忠孝节义殉难为神之外。苦因细小之忿恨。或因犯事发觉。其罪不到於死。或欲延害他人。而弄假成真。轻生气绝。门灶诸神。即解本殿收入饥渴各厂。

每逢戌亥。悉如临死痛苦。照样现形。或七十日。或一二年之后。押魂归附寻死之处。毋许受享羹饭纸帛。如知悔敛藏。不现形影惊人。妄寻替代。俟其遭累人等。各无牵涉之日。门灶诸神。仍将鬼犯解到本殿。转发第二殿。查校功过。从重加刑。另再递交各殿发狱受苦。如有起此等心意。或将此等言语唬诈。虽未至死。即在世往日曾行善事。其诸狱亦概不准减免。

凡轻生已死之后。苦不敛形。致惊毙人者。即差青面獠牙鬼役。勾到各狱受苦。满日发入阿鼻大地狱。永远锁吊。不许超生。

凡僧道得钱代人拜诵经忏。遗失字句页卷者。至本殿发进补经所。各入黑暗斗室。内藏经忏。其遗失字句之处。概皆签明补诵设有灯盏。贮油数十斤。只用细线一根燃火。或时明亮。或时黑暗。不能一气即速补足。或系清修僧道。在生得人钱物者。亦皆不免。如若在家男妇。自心自口。拜念一切经咒佛号。即有舛错遗失。重在诚心。而不重在字句。尼姑亦然。佛旨免补。每月初一日。接名载录善籍。

世人若於二月初一日[秦广王神诞]。持斋向北誓愿诸恶不作。将此转念。免入地狱。慈谕抄写成卷。普传世间。广劝男女。听信改悔。寿终。即命青衣童子。送往西方极乐之所。

一殿秦广王。秦广王主要职务,主管人间生死,幽冥吉凶!

凡属善人寿终时候,便由阴差带引,或者登天堂,或者转生富贵家庭。如果功过两半的世人,死后送十殿阎王,仍投人世,再做普通凡人。

对於恶多善少,死后须到孽镜台,孽镜台殿的右侧,台高约有一丈,镜大十围,向东悬挂,上有一块横匾,写了七个大字:孽镜台前无好人,特别是在阳世作恶多端的鬼魂,可以自己看得出在阳世的一切罪恶,好像一部无声电影片活现银幕上,然后按照他犯的罪恶,由鬼差带到第二殿的地狱去受刑,当时知道万两黄金带不来,一生有罪孽在身,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这种作恶多端的人,范围非常广泛,例如:损人利己、欺凌弱小、残害善良、忘恩负义、大逆不孝、生性好杀、虐待畜牲、谋财害命、挑拨是非、制造血案,以及一切丧心害人的行为,集罪孽於一身,当根据实际的资料,然后押到第二殿,接受应得的刑罚。

另外有一事须注意,就是不顾父母养育的恩德,为了很少的事情,竟然随便轻生自杀,除了因为忠孝殉难死后为神之外,都入地狱受罪。这些随便轻生的世人,或受到忿恨和刺激自杀,都一样要到第二殿查明过去的功过,入到地狱仍须按罪施刑,但有些自杀轻生的世人,阴魂不散,心有不甘,常於半夜现出死时的样子,使世人看见惊吓至死,当由一殿阎王,派遣青面獠牙鬼差,押到各狱受刑,永不超生。

世人若於每年农历二月初一日,向西诚心跪拜,并发自内心宏扬佛法,普渡众生,慈悲为怀,救济贫苦,必定能够延年益寿,享受永恒清福。

二殿楚江王。司掌大海之底。正南沃石下活大地狱。此重纵广五百由旬,另设以下十六小地狱:一、黑云沙小地狱;二、粪尿泥小地狱;三、五叉小地狱;四、饥饿小地狱;五、渴小地狱;六、脓血小地狱;七、铜斧小地狱;八、多铜斧小地狱;九、铁铠小地狱;十、幽量小地狱;十一、鸡小地狱;十二、灰河小地狱;十三、斫截小地狱;十四、剑叶小地狱;十五、狐狼小地狱;十六、寒冰小地狱。

三殿宋帝王。阳世为人。不思君德最大。民命为重。膺位享禄者。不坚臣节。不顾民命。士庶见利忘义。夫不义。妻不顺。应爱继与人为子嗣。曾受恩惠。及得过财产。负良归宗归支者。奴仆负家主。书役兵隶负本官管长。伙伴负财东业主。或犯罪越狱及军流逃遁。因管押求人具保。负累官差亲属等事者。久途而不忏悔。虽作善。发入各重受苦不免,如犯讲究风水,阻止殡葬,造坟掘见棺。不即罢垦换穴。有损骨殖,伦漏钱粮。遗失宗亲坟冢。诱人犯法。教唆兴讼。写作匿名揭帖退婚字据。捏造契议书札。收回钱债券据。不注不掣套描花押图记。添改账目。遗害后人等事件者,查对事犯轻重。使大力鬼役进入大狱,另发应至何重小狱受苦。受满转解第四殴。加刑收狱。

四殿五官王。司掌大海之底。正东沃石下合大地狱。此重亦广五百由旬,亦另有十六小地狱:一、池小地狱;二、蝥链竹签小地狱;三、沸汤浇手小地狱;四、掌畔流液小地狱;五、断筋剔骨小地狱;六、堰肩刷皮小地狱;七、锁肤小地狱;八、蹲峰小地狱;九、铁衣小地狱;十、木石土瓦压小地狱;十一、剑眼小地狱;十二、飞灰塞口小地狱;十三、灌药小地狱;十四、油滑跌小地狱;十五、刺嘴小地狱;十六、碎石埋身小地狱。

五殿阎罗天子曰。吾本前居第一殿,因怜屈死。屡放还阳伸雪。降调司掌大海之底东北沃石下。叫唤大地狱。并十六诛心小地狱。凡一切鬼犯,发至本殿者,已经诸狱受罪多年,即有在前四殿,查核无甚大过。每各按期七日。解到本殿;亦查毫不作恶。尸至五七日,未有不腐者也,鬼犯皆说在世尚有未了善愿,或称修盖寺院桥梁街路。开河淘井。或集劝善书章未成。或放生之数未满。或父母尊亲生养死葬之事未备。或受恩而未报答。种种等说。哀求准放还阳。无不誓愿。必做好人,吾闻之曰。汝等。昔时作恶昭彰。神鬼知你。今船到江心补漏迟。可见阴司无怨鬼。阳间少怨人。真修德行之人。世间难得。今来本殿鬼犯。照过孽镜,悉系恶类,毋许多言,牛头马面。押赴高台一望可也。所设之台。名曰望乡台。面如弓背。朝东西南三向。湾直八十一里。后如弓弦,坐北剑树为城。台高四十九丈。刀山为坡。砌就六十三级,善良之人。此台不登。功过两平。已发往生。只有恶鬼。望乡甚近,男妇均各能见能闻。观听老少语言动静。遗嘱不遵,教令不行。凡事变换。逐件改过,苦挣财物。搬运无存。男思再娶。妇想重婚,田产抽匿。分派难匀,向来账目,清揭复浊。死欠活的难少分文。活欠死的奈失据证,彼此胡赖,搪塞不逊,一概舛错,尽推死人。三党亲戚,怀怨评论,儿女存私。朋友失信。略有几个,想念前情,抚棺一哭,冷笑两声,更有恶报。男受官刑,妇生怪病。子被人嬲。女被人淫。业皆消散,房屋火焚。大小家事,倏忽罄尽。作恶相报。非独阴魂,凡鬼犯闻见之后。押入叫唤大地狱内。细查曾犯何恶。再发入诛心十六小地狱受苦。小地狱内。各埋木桩。铜蛇为链。铁犬作墩。捆压手脚。用一小刀。开瞠破腹。钩出其心。细细割下。心使蛇食,肠给狗吞。受苦满日。止痛完肤。另发别殿。

六殿卞城王。司掌大海之底。正北沃石下。大叫唤大地狱。广大五百由旬。四围另设十六小地狱:一、常跪铁砂小地狱;二、屎泥浸身小地狱;三、磨摧流血小地狱;四、钳嘴含小地狱;五、割肾鼠咬小地狱;六、棘网蝗钻小地狱;七、碓捣肉浆小地狱;八、裂皮暨擂小地狱;九、衔火闭喉小地狱;十、桑火烘小地狱;十一、粪污小地狱;十二、牛雕马躁小地狱;十三、绯窍小地狱;十四、头脱壳小地狱;十五、腰斩小地狱;十六、剥皮揎草小地狱。

七殿泰山王司掌大海之底。西北沃石下,热恼大地狱。周围广五百由旬,并另设十六小地狱:一、恤自吞小地狱;二、冽胸小地狱;三、笛腿火逼坑小地狱;四、权抗发小地狱;五、犬咬胫骨小地狱;六、燠痛哭狗墩小地狱;七、则顶开额小地狱;八、顶石蹲身小地狱;九、端鸨上下啄咬小地狱;十、务皮猪拖小地狱;十一、吊甲足小地狱;十二、拔舌穿腮小地狱;十三、抽肠小地狱;十四、骡踏猫嚼小地狱;十五、烙手指小地狱;十六、油釜滚烹小地狱。

八殿都市王。司掌大海之底正西沃石下,大热恼大地狱,此狱纵广五百由旬。另设十六小地狱:一、车崩小地狱;二、闷锅小地狱;三、碎剐小地狱;四、孔小地狱;五、翦朱小地狱;六、常圊小地狱;七、断肢小地狱;八、煎脏小地狱;九、炙髓小地狱;十、爬肠小地狱;十一、焚小地狱;十二、开瞠小地狱;十三、剐胸小地狱;十四、破顶撬齿小地狱;十五、割小地狱;十六、钢叉小地狱。

九殿平等王。司掌大海之底。西南沃石下,阿鼻大地狱。圜叠绕广八百由旬。密设铁网之内。另设十六小地狱:一、敲骨灼身小地狱;二、抽筋擂骨小地狱;三、鸦食心肝小地狱;四、狗食肠肺小地狱;五、身溅热油小地狱;六、脑箍拔舌拔齿小地狱;七、取脑填小地狱;八、蒸头刮脑小地狱;九、羊搐成盐小地狱;十、木夹顶小地狱;十一、磨心小地狱;十二、沸汤淋身小地狱;十三、黄蜂小地狱;十四、蝎钩小地狱;十五、蚁蛀熬眈小地狱;十六、紫赤毒蛇钻孔小地狱。

十殿转轮王十殿转轮王。殿居幽冥沃石外,正东直对世界五浊之处。设有金银玉石木板奈何等桥六座。专司各殿解到鬼魂。分别核定,发往四大部洲何处,该为男女寿夭富贵贫贱之家投生者。逐名详细开载。每月汇知第一殿,注册送呈酆都,阴律凡胎卵湿化。无足两足四足多足等类,死就为;轮推磨转。或年季生死。或朝生暮死。翻覆变换。为不定杀。为必定杀之类。概令转劫所内。查较过犯。分发各方受报,岁终汇解酆都。

凡阳世读易儒士。诵经僧道,勾至阴司。念诵圣经咒语。致诸狱不能用刑。使受苦报者。解到本殿。逐名注载。并绘本来面目。名曰堕落生册。押交孟婆尊神(酉区忘台)下。灌饮迷汤。派投人胎。转世死於腹中,或生一二日,或生百十日。或一二年促死。使忘三教真言之后。第一殿。加差厉卒,勾到各狱查察前恶。补受苦报。凡解到功过两平,及已受苦满。功少过多等魂。酌定为男女妍丑安劳。发往何方富贵贫贱之家者。即交(酉区忘台)下本殿点名发放。往生人道凡阳世读易儒士。诵经僧道,勾至阴司。念诵圣经咒语。致诸狱不能用刑。使受苦报者。解到本殿。逐名注载。并绘本来面目。名曰堕落生册。押交孟婆尊神(酉区忘台)下。灌饮迷汤。派投人胎。转世死於腹中,或生一二日,或生百十日。或一二年促死。使忘三教真言之后。第一殿。加差厉卒,勾到各狱查察前恶。补受苦报。凡解到功过两平,及已受苦满。功少过多等魂。酌定为男女妍丑安劳。发往何方富贵贫贱之家者。即交(酉区忘台)下本殿点名发放。往生人道中。

屡有妇女哀求,供称有切齿之仇未报。甘为饿鬼。不愿做人。妍询情由。多系闺女,或系贞洁之妇女,因被读书中之恶少,或贪姿色,或图财物。装尽风骚诸般投好,计诱成奸,诳云未有妻妾,誓必央媒聘娶。或有甜骗婢女。娶纳为妾,或有谎许养老其妇。或允抚养伊前夫之子女等情事不等。误被计骗。痴心顺从。失节相赠之后。耽延日久。反出恶言扬丑。致令父兄知觉。亲邻鄙贱。冤无可伸。羞忿寻死。或得郁症而亡者,闻知负心贼子。今科该中。此恨难消。号泣求准索命等情。细查事果真实。但该生阳寿,尚未该终。并伊有祖父之余德未灭。本殿姑准妇女搴票,魂入科场。阻惑违式。更换榜上之名。再俟应绝之日。准同勾死鬼进门索命。仍在第一殿查核判断。

世人若於四月十七日,誓立信心,遵奉玉历知警行事。常将以上诸语向人谈说者。来生发往阳世为人。不受鄙薄。不遭官刑水火伤体等项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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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之巫族天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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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阎罗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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