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第一次杀人

第九十一章第一次杀人

大老三往他身后去躲,大老大个婑藏不住,乐可隔着他朝大老三脸上又是一掌,大老三另一边脸也肿起来,肥大得像个猪头,比大老大还胖。

大老三见不是路,往大刀丛里钻,乐可随后赶来。

大刀们原本杀气腾腾,大老三只顾自己性命要紧,一头撞进来,反而坏了事,海贼们怕误伤了他,纷纷避让不迭,手上刀都举不起来,乐可紧随在身后,白白占了便宜。

乐可反转刀背,朝跟前的海贼手腕上重重一磕,表层肌肉组织无法抵挡强烈的撞击,造成手腕舟骨破裂,裂纹迅速向两边蔓延,“啵”的一声脆响,他的腕骨已经折断。

大老三成了人肉盾牌,又像是低头拉车的驽马,带着乐可在大刀丛中乱窜。乐可如法炮制,将海贼们的手腕骨逐个敲断,“咣当、咣当”大刀落地的响声一片,清脆悦耳。

大老大在旁边急叫:“老三你不要跑,这小子没多大能耐!”

一圈下来,手上没刀的贼捂着手腕,或蹲或跪,疼得呼爹喊娘,眼泪鼻涕纵流,剩下的几名大刀,远远地躲开,没了刚才穷凶极恶的气势。

大老三走投无路,向大老大这边奔来,直着喉咙叫:“老大!救我——”

声音戛然而止,乐可从后赶上,将大刀当头劈下,大刀劈开头盖骨,镶嵌在大老三的头颅上,造成直接脑死亡,生理反应顷刻消失,尸体惯性地扑向大老大,将他撞倒在地。

大老三被劈成两半的头挟着刀刃,靠在大老大的肩头上,汩汩的生人血不断涌出,大老大惊得双目圆睁,瞳孔逐渐放大,脸皮变成铁灰色,竟活生生地被吓死了。

乐可看着两具缠绕在一起的尸体,变成一堆毫无生命的肉团,他的胃部不断翻腾,不由自主弯下腰,胸腹腔的巨大压力,将来不及消化的鱼肉,夹杂着囫囵吞下的鱼骨,形成稠状物,从口鼻腔喷射出来。

仅余的几名大刀,紧盯着他的后背,一点一点地挪上前来,却不敢举刀砍下去,双腿不住地打颤。

半晌,乐可止住呕吐,抬起头来,见身边立着一名大刀,伸手扯过他的衣角,擦了擦口鼻,那大刀嘴唇哆嗦着,手中刀举过头顶,僵直在半空中。

乐可慢慢直起身,脚步蹒跚地往外走,扔下两具不成人形的尸体,和满地呻吟的海贼,还有几个雕塑般的手举大刀的贼。

在岸边的沙滩上,向远处望去,只看见白茫茫的一片,海水和天空合为一体,都分不清是水还是天。带着谈谈的海腥味的海风,吹拂着人的头发、面颊、身体的每一处的感觉。

乐可踉跄着经过村口的水井,停下脚喘了好一会,才把水桶吊下井去,打上一桶清凉的井水,喝了几口,感觉心胸稍许舒适,弃了水桶,朝村外大路走去。

乐可一路走走停停,到山冈的林子前时,日已过午,宁贝正等得焦灼不安,在山冈上看见他的身影,飞奔下来。小理

乐可脸色惨白,身形摇摇欲坠,宁贝忙扶着他,在路旁的草地上坐下来。见他手脚冰冷,身子不住颤抖,宁贝把他紧紧搂住,

乐可把头埋在她的怀里,“哇”的一声哭出来:“我,我杀了人了……”

宁贝抱住他,将手指插进他的头发里,上下抚摸着,低声安慰他。乐可在她怀里不住饮泣,像一个迷路的孩子。

一大片、一大片的黄叶从头顶的树上洒下来,在阳光的辉映下,更显落寞的悲怆,飘飘而落的树叶,像极了初长成的男人的缤纷落泪。

两个人相互依偎着,慢慢走上山冈,林子里却空荡荡的,只剩下老吉米一人睡在地下,“呼呼”地打着鼻鼾,毕竟上了年岁,连夜的折腾令老人身心困乏,他的身上盖着一件长袍子,想来是宁贝怕林中风凉,给他盖上。

宁贝低声把之前的情形告诉乐可,原来他们刚到这林子里,没过多久,那些村民就接二连三的逃了过来,个个面带仓皇,问起乐可的情况,却没一个说得清楚,宁贝心急如焚,拔腿就要冲下山冈,忽然手臂被一个人拉住,回头一看,却是吉米。

吉米一夜间家破人亡,令他失去了生存的依托,可现今全族人流离失所,一个个汉子惊慌失措,在巨大的灾难面前束手无策,这样的紧急关头,吉米骤然清醒过来,他站起身,大声吆喝着,指挥子侄们保护家小,沿着官道向县城进发。

吉米强打精神,全然看不出先前的萎靡,他的身材并不高大,却是一个真正的巨人。宁贝看着老人,眼泪如泉水般涌出来。

目送族人走远,吉米转过身来:“孩子,我和你一起去!”

宁贝流着泪摇头,声音哽咽:“他说过,要我们在这里等……”

吉米明白了,过来轻抚她的秀发:“孩子,不哭!乐可不会有事的,这孩子心肠好,老天都帮着他。”

吉米拉着她坐下来:“我们听他的,不去给他添乱,等到日中的时候,他一定会回来的。”

宁贝双手抱着膝,把头靠在吉米的肩头上,一老一少都不言语,等待着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他们眼前。

已是正午,太阳更低了,血一般的红,空气中一条耀人眼睛的广阔的光波,从海的边际直伸到山冈的林中。灿烂的阳光穿过树叶间的空隙,一缕缕地洒在沉睡的老人的白发间。

宁贝说话的声音虽然很轻,吉米还是醒了,他睁开眼往这边望过来,乐可走过去,蹲下身子搀扶着老人坐起身来。

吉米见他一身血迹,问:“你把他杀了?”

乐可点点头,脸上的泪痕未干。

吉米凝视着他的眼睛,哆嗦着的老手抚在他的脸上,用粗糙的拇指头替他拭去泪痕,才转过头,扶着他的手臂站起身:“事情过去了,我们走吧。”

乐可背起包裹,宁贝搀扶着吉米,一老二少下了山冈,往官道这边来。

炎炎的烈日高悬当空,红色的光如火箭般射到地面上,地面像着了火,反射出油在沸煎时的火焰来。

上了官道,来往的人渐渐多了起来,三个人沿着路边走,不一会儿,走到一条三叉路口,见路旁有一家小店,门前摆放着几张粗木桌,好些路人坐在桌边歇息,吉米立住脚:“我们也去吃些东西,才好赶路。”

三个人在一张空桌边坐下来,有伙记过来招呼,吉米说:“我们赶路的,有些什么吃了好下肚?”

伙记说:“有现成的油馍泡面,**辣的锅里一烫就吃得,只要五个銅板一碗。”

吉米说:“伙记!我这条道上来回走过好多趟,也只吃四个铜钱一碗的。”

伙记应道:“您老熟门熟路自然晓得,四个铜钱一碗的馍馍少些,只怕这两位后生客官不管饱。”

吉米数出十二枚铜币:“你只管端来就是,不够的话我们再添。”

伙记端来三大碗热气腾腾的油馍泡面,吉米先不吃,把自己碗里的馍馍均到他们碗里,一边说:“你们只管吃,这些店里的赚头,我都心中有数。”

乐可胃里早已空空如也,如今放下心事,食欲大开,也不推辞,端起碗大口吃起来,虽然只是粗食,下肚却满口喷香。

宁贝只吃了一点就饱了,碗里还剩大半,她把碗推到乐可跟前,乐可毫不客气,风卷残云地吃得碗底朝天。

宁贝的哥哥叫宁丹,他没有掉进地心世界,而是在我们现实的生活中大展拳脚,极尽风流,这是因为他有神秘人的帮助。

宁丹的故事出现在[bookid=1630417,bookname=《狂飙突进》]里,下面是一篇节选内容:

……

“我是死去的人,现在跟你通话。”

屏幕右下角的小企鹅咳嗽一声,闪啊闪的讨人嫌,宁丹用鼠标一点,弹出窗口上冒出这句话。

这是2010年7月1日23:55。

宁丹二十三岁生日的晚上。

“我是活人,请问你那里的空气好吗?”

宁丹不无捉狭地回应一句,何必生气呢?网络上不请自来的家伙多了去了,恶搞的事情司空见惯。小理

这是一个信息爆炸的年代,二十一世纪人类现代科技的进步使计算机及网络技术飞速发展,网络无界限,有一点点软公司的视窗操作系统占据垄断地位,全范围覆盖全球每个角落,电脑时代把这种依赖加深到了令人吃惊的程度。在it软件行业流传着这样一句告诫:“永远不要去做有一点点软公司想做的事情”。可见,有一点点软公司的巨大潜力已经渗透到了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简直是无孔不入,而且所向披靡。

连死人都能弹出窗口发消息。

该来的不来,不该来的偏偏冒出来。

再过五分钟就十二点了,谢盈芳的身影还没有出现。

上一次她在这里过夜还是三个月前,那天晚上宁丹加班晚了,回来后用电热杯随便煮了点稀粥,坐在床上边冲浪边喝粥。

这套间有一房一卫,月租只收三百,在四水市这样的海淀城市实属难得。

宁丹大学刚毕业就失业,好不容易应聘上一份工作,试用期工资只有一千五,已经让他雀跃不已。

现实还是美好的,何况南非世界杯即将开锣。

“啪!”

电热杯里的稀粥失手撒在床单上,还把大腿根部烫得发红。

宁丹手忙脚乱地丢开电热杯,扯过半卷卫生纸擦拭,激情南非真是让人魂不守舍啊。

谢盈芳这时是用钥匙自己开的门,她想给宁丹一个惊喜,却被眼前的情景惊住了——

稠稠糊糊地湿了大片的床单。

只穿着裤衩呆坐在床上手里还拿着湿漉漉的卫生纸的宁丹。

谢盈芳眼圈红了,噙着泪奔过来将他紧紧搂住。

“这样很伤身体的,以后我会多陪你……”

谢盈芳和宁丹高中同桌三年,到大学毕业的前一年才追到手,宁丹少之又少的工薪收入,只能偶尔带她到街上逛逛,看看别人停在路边的豪华私家车和橱窗里的时尚服装。

男人的魅力,和他腰包的丰硕程度成正比。现代爱情讲究的是情趣和格调,吃西餐比吃排骨面有情趣,喝咖啡比喝花茶有格调。情趣和格调实际上最后都落实在了最没情趣和格调的钞票上。

事业和爱情都需要努力经营,宁丹是那只早起觅食的小鸟,幻想将来能在这个并不属于自己的城市里打拼出一片天空,生活继续着,一切都在向好的方面发展。

直到今天试用期结束。

市场经济的一切活动都充满悖论,例如“二十一世纪最重要的是人才”,让宁丹这样初出茅庐的大学生,在试用期间累死累活,即将转正前被扫地出门,才深刻感悟到这不过是一句彻头彻尾的谎言。

现实是残酷的,在孤单的生日之夜,还有自作多情的死人找他聊天。

“请不要害怕,更不用怀疑,今天也是我的生日,如果我还活着的话,免不了也要像你一样遭罪,没有朋友,没有生日蛋糕,自己给自己写生日贺卡,一个人坐在房间里发呆,答应要来的女朋友总也等不到,而且这些还只是开始,你跟我一样倒霉透顶。”

嘿!这哥们有完没完,打这么字也不嫌累得慌?

电脑屏幕的对话窗口上显示出一行行的文字,宁丹烦不胜烦,恶毒地回复一句:

“幸亏你死了!”

看来他对死人缺乏同情心。

或者说死人不凑巧地赶上他心情郁闷的时候,说的还都是实话,不免让人气短。

宁丹忽然心下一动,这死人连接成为自己的好友,怎么不用通过验证?

手机的音乐铃声响了。

“我生前性格孤僻,与同事格格不入,公司把我解雇了,这只是他们找的借口,为了窃取我的研发成果,令我无比愤怒,那天是我的生日,女朋友打电话给我……”

屏幕上的文字不管不顾地传送出来。

宁丹没有理会,手机显示的是他在等待的人。

“喂,小芳,你怎么还没到?”

“宁丹,我……我不能来了。”谢盈芳的声音很干涩,仿佛心事重重,“我妈逼我结婚……”

谢盈芳的家境殷实,毕业后从不像宁丹一样四处找工作,她妈妈给她灌输的是“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观念,宁丹登门拜访过两回,寒酸的礼物从来没换得过好脸色。

“她告诉我她怀孕了……”死人的文字还在输出。

“宁丹,我……我有了……”

什么!宁丹觉得头皮一阵发麻,他今天才被公司辞退,连工作都没着落,怎么养家糊口?

“可孩子不是我的……”死人的话无声无息地显示。

“对不起!宁丹……是,是别人的……”

多讽刺啊!

宁丹握着手机,心头一片迷惘,那是相恋多年的女友,在他生日的当天晚上,告诉他与别的男人有了身孕。

“当、当……”

楼下房东的座地钟连响十二下,新的一天开始了,希望也同时破灭了。

房外有人敲门。

“小芳,你……你稍等一下,我去开个门。”

也许只是为了逃避话题,他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我无法原谅她的背叛,她令我伤心欲绝,但是倒霉的事情还没有完,我不善于理财,总是欠交房租,被房东从寓所赶了出去……”死人依旧诉说着往事。

“呀”的一声。

没等宁丹过来,房门先被推开。

“小宁,还没睡,等着看世界杯呐?”房东笑呵呵地腆着肚子进来。

“黄叔,这么晚了,有事吗?”

“哦,是这样的,我上次跟你说的租房证那事,一直没办下来,街道查得紧,你看是不是换个地方住几天?”

“……我知道了,黄叔,明天我就找地方搬出去。”

没有出租房屋许可证是真的,但有没有人来查这座独居自盖楼二楼里的一个套间,则另当别论,毕竟可有可无的每月三百块租金,不足以令房东坚持让外人住在自己家里。

宁丹嘴里发苦,黄叔不痛不痒地安慰了几句,才出去带上门。

手机通话已经断线。

这或许是最好的选择,事情已经很清楚了,女人本能地懂得避开即将失控的男人。

事业与爱情在同一天终结,宁丹遭受残酷的打击,甚至连仅以栖身的蜗居都要失去,他忍不住全身颤抖,痛苦而无助的感觉一阵阵地袭来。

现在只有死人和他同病相怜。

“我走投无路,内心充满了绝望,这个世界容不下我,再多的才华也只能被唾弃,没有人会正眼看你……”

宁丹扑到电脑前,几乎是怒吼着打出一行字:

“你究竟是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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