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不如抱玉去(6)

第十章 不如抱玉去(6)

已经快要进入夏季的春城,阳光裹住所有的高楼和广场,包括喷泉公园与露天咖啡馆,似乎是要把这座城市拖进它热情温暖的怀抱。

许尽欢拿着裴斯宇的航班时间和航站楼信息,那是程子放写给他的。在主编办公室,他轻巧地在纸条上写下裴斯宇的航班,然后递给她,说,“实在舍不得,去送送他也是好的。”

艳阳高照的四月,她捏着纸条坐在出租车上,往春城机场赶。

路上不断有带着巨大蛤蟆镜的女人,打着遮阳伞在街道上走着。也有坐在路边喝下午茶的人,像身在海滩一边悠闲地躺在伞下,两根手指小心地拿着吸管,用力吸一大口那玻璃器皿中的冰镇饮料,然后闭上双眼。深深地“啊”一声。

春城机场到处都是人,密密麻麻地拥挤在一起,在这燥热的天气里更是惹人腻烦。广播里的女声在播报着各个航班起飞或者误点的信息,无数条长队排在换登机牌的窗口。

许尽欢在人群里,艰难地一个又一个地挤过去,目光寻找着裴斯宇的身影,那个面容干净、身姿瘦高挺拔的年轻男人。

他终究还是选择了去法国,他的头发也许已经染了新的颜色,或许今天穿的又是一件花衬衫,吊儿郎当不正经的斯文雅痞,或许带着的是上次去他家时看到的那个黑色拉杆箱,上面有一条醒目的水蓝色色带。

然后,她终于看见了他。

越过无数人的头顶和肩膀的缝隙,裴斯宇正静静地站着,看电子牌。他的侧脸异常消瘦,似是因为出国这件事而消耗了太多的能量。但他决定出国的原因,也只有他自己最清楚。

伯希顿那次大秀过后,他的脑中就在不断回放着抱玉怒气冲冲说出的那一席话,“既然这么喜欢顾嘉妮就去把她追回来啊,没本事追还赖在这里对我指手画脚挑三拣四,别闹了,想做我男朋友的人现在都排到南门外了,要挑三拣四也轮不到你裴斯宇!”

言犹在耳。

许尽欢挥舞着手,大声地喊他的名字,“裴斯宇”

他从回忆里怔忪了下,缓过神来。有点不可置信地回过头。

密密麻麻的人群里,他的身影显得格外孤独,在寻找了一会儿之后,他将目光轻轻落在许尽欢身上。他笑了,却显得更加落寞起来。

这么快就要走了,都还没来得及表白。许尽欢想。

她看着他,他的头发被太阳照得金灿灿的,皮肤、瞳孔、甚至手指。都在阳光下变得金灿灿的,还有点儿透明感,像是要融化进空气里消失不见。

他就像是美好善良的精灵王子,身上镀了一层耀眼的金边儿。

时间在一点一滴地过去,流逝、告别。

分离的条件就是相遇,在分离前总有相遇。许尽欢觉得,那次酒店里的火灾,走廊里慢慢地白花花的大腿。以及那条浴巾,还有裹在浴巾里掺杂了烧焦气味的香水味道,都是昨天才发生的事情,甚至还能感觉到气味停留在指尖,这一系列作用下神经末梢带来的麻酥酥的感觉,就是所说的爱情吧?

相遇是件美好的事,和其他所有平凡的事物一样,光明的、温暖的、善良的属性,如同在冬天里想握住暖热的手,心情也会随之愉快一些。

她的目的她很清楚,想要引起注意,想要更多接触,想要被他发现存在,于是用了最幼稚最直白的方式,拿着“催稿”这种有唯一联系的事情做文章,既然他每次都能跟她贫几句,闹腾两下,顺带还能认真看她几眼,那么总会关注到她的心里去吧,总会在将来有更多话题的吧,总会知道她是喜欢他的吧。木爪以扛。

告白吧,不试的话,真的连成功的可能都没有。

那么试了的话呢,连期待成功的可能都没有。

不试的话,一定会后悔!

那么试了的话,谁来解释自己的心情?

说出来又不会怀孕,能有什么损失?

自信不算损失?自尊不算损失?以往每次的期待,都不算损失?

……

那如果,从此以后都不会再遇见。

“喂,裴斯宇”她喊。

他提着巨大的旅行包,另一只手拉着行李箱,也笑着冲她挥挥手,算是回应。

抱玉说得对,喜欢一个人光有自己的勇气是不行的,一定要让别人觉得你喜欢的是世界上最好的,而且要大声说,大胆地说,理直气壮地说。

“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啊!”她在嘈杂拥挤的候机大厅大声喊。

“你说什么?”

“我说,我喜欢你啊!”

“太吵了,你说什么?”

她有点花光了力气的虚脱感,正不知该怎么办,裴斯宇已经举起了手机,挥手示意她接听。她有点儿迟疑的从衣服口袋摸出手机,按了接听键。

“这边太闹了,你说什么呢?”声音透过听筒传过来。

“啊?我啊……”她有些局促不安地朝四周看。

机场的安检口,裴斯宇排在前面,安检的人示意他赶紧进来,已经到登机时间了。来回拥挤的人群不断擦过他的背影,密密麻麻的蓝红电子数字牌不断闪烁着。

“快点儿啊许尽欢,别磨叽了昂,我等着上飞机呢!”

她噗嗤笑出了声,“我能说什么啊,让你多多保重而已嘛。”

“谢了昂,你也保重。”他再次挥手,“那我走啦,等着哥哥我回来昂。”

他站在安检口,挂断了电话,安检员在他身上来回扫了几下,就放他过去了。

她看着他拉着行李,甚至还腾出手来挠了下后脑勺,然后重新拎起地上的旅行包,一步一步走出了安检口。他的背影显得又清瘦,又孱弱,像是易碎物品一般,让人不知该如何去对待,仿佛即便是双手捧着也会碎。

那就是了。

许尽欢想,原来那就是我漫长暗恋的最终结局。眼泪不争气的流下来。

她脸上有为了送机而化的妆,她平时都是不怎么化妆的。

她甚至还穿上了难得的连衣裙与细高跟鞋。

走出航站楼的时候,她看见了程子放。

他穿简单的POLO衫,没有戴墨镜,拿钥匙的手冲她挥了挥,笑着说,“好巧。”

光线黄黄的,让人心里发暖,他的肩膀宽阔而结实,在POLO衫的衬托下,洋溢着男人特有的一股力量与吸引力。

许尽欢又一次红了眼眶,她想也没想,跌跌撞撞朝他跑过去,用力地抱紧了他的腰,把脸埋进他宽阔的胸膛,滚烫的眼泪全部流进他的衬衫里。

她一边哭泣,一边瓮声瓮气地说,“借我抱一会儿,就一小会儿。”

此刻的她非常需要一个抚平伤痛的场所,显然程子放的怀抱是最佳选择。她也不想管来人是谁,反正不管是谁,她都会扑上去抱住,那种失落与无力感已经爬满了她整个心脏,甚至在上面安营扎寨,她必须释放一会儿,否则真的会透不过气。

程子放身上的香味温暖和煦,他没有躲闪,只是任由她抱着。她以为自己刚刚在机场已经哭过了,就不会再有眼泪,没想到现在,将脸埋在他的胸膛上,还是嗡嗡地哭了起来。

“抱一会儿有什么好处吗?”程子放不合时宜地插嘴。

她将鼻涕在上面偷偷蹭了蹭,抽泣着说,“那个巧克力的软文我马上交啦!”

“还有吗?”

“你怎么那么烦啊,没看见有人正难过嘛,我都失恋了啊还跟我讲条件!”

她捶打着他的胸口,远处看去,像是一对普通怨侣在吵架一样。她越过他的肩膀,看见了傍晚时分的春城,无数人来,无数人离开。她看见周围年轻的女孩子对程子放投过去疑惑和稍许激动的眼神,这个时尚杂志的神秘主编,只不过在专刊上露过几次面,参加过几次媒体专访,或许也只不过写过几篇将奢侈品推销出去的软文,却总会让周围人觉得有远有近,还有一丝丝不确信。

但同时,她也看见了被晚霞染得橘红色的天空,有不断冲上天空的飞机闪灯。

在巨大的飞机轰鸣里,程子放轻轻抬起手覆在她背上,一下一下地拍着。

那感觉像是她小时候数学不及格,拿着考卷跑回家,钻入爸爸的怀抱哭的声嘶力竭,爸爸就是这样拍打着她的背,说,“我知道,尽欢,你是好孩子。”

而此刻,她发觉,程子放不是那个不近人情不好相处的工作狂魔程西斯,他也有他的耐心与柔软所在,安静、沉默,虽具攻击性,但也算是暖男属性,头发散发着软软梦境一样的柔光,眼里盛着暮色里的春城。

他轻轻拍打着她的后背,说,“一切都会好的。”声音像是在讲一个古老的童话故事。

从前呀,有个叫马良的小孩很会画画,他画什么,什么就成真的了。

这样的故事她从小就听,当然也写,只不过她的童话故事里,结尾除了那句“王子和公主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以外,还有一句“后来一切都好”,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喜欢用这句话作为结尾,也许是骨子里带来的懒怠,又或许觉得柴米夫妻诸事繁杂,总之这么说就对了,后来一切都好。

她忘记了自己是怎么回到公寓的。

打开门的时候,抱玉正坐在沙发上看杂志,一双长腿摆在上面,手里端了咖啡杯,见她来了,合起手中的杂志放到一边,坐起身小心地问,“吃晚饭了吗?饿的话,我从环翠楼买了水晶蒸饺和蟹粉酥……”

许尽欢平静缓慢地换了拖鞋,放下自己的包,将扎起来的头发散下来,整个过程里,她都没有说话。

抱玉迟疑了下,问,“你没事吧,他……真走了?你,还没跟他说?”

说老实话,许尽欢这是生平第一次看见抱玉也有担心她的时候,虽然她此刻眼圈红肿的样子换了谁也一样担心,但她还是觉得满足,虽然她并不能表现出任何满足的表情,因为除了难过,她不知道该怎么样让嘴角扬起来。

“说什么,难道要我说,来来来,我们好好谈一谈吧,我是真的喜欢你,你看你能喜欢我一下吗?”许尽欢有气无力。

抱玉站起身,那双大长腿走至电视机旁,拿了游戏手柄过来递给她,“那要不你打游戏吧。”

“你大秀的事儿忙完了?”她接过来问。

“再也不用忙伯希顿的事儿了。”抱玉摆摆手,“我跳槽了。”

许尽欢也没有力气去惊讶,此刻的她,口红眼线粉底混为一谈,丑陋的要命,也没有力气去卸妆。她瞄了一眼桌上喝了一半的咖啡,对抱玉说,“少喝点吧,医生警告的还不够吗。”

然后她放下游戏手柄,站起身,像一缕游魂一般从她旁走了过去,然后打开卧室门,拉起窗帘,裙子也没脱,只是胡乱把高跟鞋踹在了地上,接着就倒进了被子里。

她宁愿这半年发生的,都是一场从未有过的漫长而窒息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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