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不如抱玉去(4)

第十章 不如抱玉去(4)

香,真香。

饱含辛辣而微妙的气息,浓郁的花香以柔和细腻的面目出现,淡淡的小豆蔻和桂皮,以及糖浸水果伴随著干玫瑰的芬芳。还有深奥的块菌和点点蜂蜜细微而又雅致地散发开来,真正是百花齐放的感官享受。

香味随着碎裂的瓶子四散开来,甚至有好多都滴到了裙子上。许尽欢看着乔姿得胜一般的表情,有点儿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哎呀,尽欢,怎么这么不小心呀?我说了,这是最后一瓶了,让你拿好,啧啧,你看看你。”乔姿说完,拿着手包一脸云淡风轻地走开了。

她的高跟鞋声渐行渐远,许尽欢在那堆被灯光照的更加辉煌并且流光溢彩的碎玻璃渣里傻了眼。她抬头看了看顶层那空空的位置。这瓶酒所在的底座玻璃台上,有一小块黑色的橡木,上面标着“16920.00”的价码。

那些数字像是往她的眼里撒了一把针,她觉得自己眼珠子都快要掉出来了,心底翻涌着一层又一层乌云一般黑压压的难过。

正无措间,白色的柱子后面却出现一个人,将一模一样的酒递给她,瓶子和地上碎成渣的那些残片一模一样,连酒体颜色也是铜金色。

许尽欢一愣,布满泪痕的脸抬了起来,就这样一下看见了程子放。

黑色的西服套装,渐变银灰色领带,一丝不苟的袖口,精致的别针。胸口配有白色的手帕。所有的一切,像是法西斯标准装备,严谨无趣,甚至比傅云起还要讲究。

“找这个?”他将那瓶轩尼诗递给她。

尽欢刚要伸手去拿,他却猛地一闪,她扑了个空,撅嘴怒意重重的看他,鼻涕流出来了也浑然不觉。

“要给你可以。不过,你得先答应我一个条件。”

“果然资本家都是万恶的。”许尽欢忍不住咕哝。

“我现在急需一篇关于巧克力的软文,你这豪门相亲会结束以后就给我回去写。明天交给我,怎样?一瓶Paradis换一篇软文,这个交易划算吧?”

“那你呢,这瓶酒只剩下一瓶了,你不喝了?”她说着已经接了过来。

“我倒无所谓,就是傅二好这口儿,我得回去安抚一下他。也许不用安抚,他看起来心情不错。”

许尽欢想说,大老板不是在医院陪抱玉吗。怎么又在酒店吃上了?以及,为什么他从医院回来心情会不错?刚要问出口,程子放的身影已经走远,却又看见他顿住脚,回过头来说,“软文好好写,如果明天我看不到令我满意的文字,酒钱就从你这个月的工资里扣。”

还未待她反应过来,程子放已经走至走廊的那头拐角,然后上了楼梯。她抱着酒瓶,像抱着皇室唯一宗亲血脉一样谨小慎微,又战战兢兢瞥了眼那个底座上的价码,心不由得微微一颤,这就是两个月的工资也赔不起啊。

“程西斯,我要告你剥削!”她小声说。

但他说的不错,这的确就是一场豪门相亲会,而她是最丑的小丑。

就在许尽欢抱着那个小巧的酒瓶出现在大家面前的时候,乔姿和裴母都惊讶起来,满眼都是不相信的神色,尤其是乔姿,她不愿意相信,这个没有背景没有样貌更谈不上任何气质与才华的丫头片子,此刻像一个熠熠闪光的公主。

她居然还能搞到一瓶新的轩尼诗。

裴斯宇显然不知道这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只是轻蹙了眉头,责怪道,“怎么去了那么久?”木围双巴。

落座之后,她依旧是坐在裴斯宇旁边,只不过他的另一边是乔姿,他就像个可以随时左拥右抱的昏君一样,乐呵呵的用刀叉享用着面前四四方方黑不溜秋的一小块牛排。

其实裴斯宇在饭桌上的表现也算是斯文乖巧,毕竟家里有钱,长得帅,又是个情种,为了能有充足的资金去法国,他甚至连平日里最擅长的“耍贫嘴”也丢到一边。但长久以来,无论软件硬件综合条件,他都难免会陷入万花丛中过,最后粘成一个稻草人的境地。他手机短信里的对话模式百分之九十都是:

“江湖儿女,不如相忘于江湖吧。”

“好的,你个贱男人。”

终于有一天,他也渐渐开始像稻草人一样,变得空虚起来,他居然在吃下一口牛排以后,放下刀叉,用餐巾沾了沾嘴巴,说,“妈,我现在已经从对女孩子的兴趣转为思考人生和生活了。”

于是他将那份自己做了一个星期的去法国进修的计划书拿出来,变戏法似的,呈给自己的娘亲看。但许尽欢看了看裴母的表情,估计是没看懂。她小声凑过去问裴斯宇,“能行吗,我看你妈那表情也不像是看懂了啊?”

“你知道什么昂,人往往越是看不懂的东西,越是觉得牛逼,也许我妈转念一想:我儿子弄的计划书我都看不懂了,这只能解释为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于是一拍桌子就让我启程呢!”

许尽欢小声“哦”了一声,然后坐直了身子开始切割牛排了。

其实这家酒店什么都好,就是上的菜少的像老鼠屎,虽然每一道菜的价格都让她感觉那是一台笔记本电脑,但是即便如此,她还是感觉像是得了厌食症一般,对眼前少得可怜的食物提不起兴趣,连自己刀叉下到底是牛排还是巧克力块也分不清,满脑子想的都是程子放刚刚交给她的任务,以及那瓶酒的价格和她的工资。

这样的走神使得她手上的刀叉一猛子丢到了盘子里。

巨大的脆响不出意料地引起了众人的侧目,甚至邻桌的几个外国人也不满地皱起眉头看她。裴斯宇的声音里明显有一种控制的怒意,他用不得已的温柔和礼貌将它包裹的不那么伤人,轻轻地朝她侧过去身子问,“你要干嘛?”

她在反应过来的那一秒,几乎都要脱口而出,她在想自己的顶头上司,程子放。

“听说许小姐和我们斯宇是在英国读书时认识的。”裴母放下那本计划书,不动声色地说。

许尽欢点头说“是”,其实她对英国一点都不了解,唯一的了解也来源于卷福主演的电影《神探夏洛克》以及最近的那部《王牌特工》,并且她知道这个国家因为产出诸多同性恋题材电影,而在中国还有个称呼腐国。

过了一会乔姿问:“Hotel?Renting.a.house?”

她的意思是想问,许尽欢和裴斯宇在英国读书时,究竟是住酒店还是租房住,但后面那几个单词尽欢听得不是很清楚,大学时有一次她为了吃限量版的韩国叉烧包而翘了四级考试,对于她来讲,吃永远比考试重要。也因此,她只听懂了前面那个单词,hotel。

她下意识地有些生气,因为这个单词她在花都坐台时已经不止一次听到,不少肥头大耳的男人会在她陪酒陪到欢畅的时候,适时地问“Hotel.or.home?”

尽欢马上尴尬地笑了,在她眼里,乔姿无非是想让她在大庭广众之下出丑,揭开她曾是花都一枚交际花的事实。她想告诉她自己不是小姐,即便是身在英国也不会为了生活而出卖肉体,但她实在不知道这句话用英语应该怎么说,毕竟自己刚才说了和裴斯宇是在英国读书时认识的,如果连英文都讲不好,怎么好意思说出那样的话。

就在气氛有些冷场时,她绞尽脑汁,挖掘毕生所学,过了片刻,终于一拍大腿,脑门一亮,想到了如何表达她想表达的意思,她举起酒杯装模作样的抿了一口那价值16900的玩意儿,慢悠悠地说:“Nononono,I’m.not.fuck.man……”

嗯,在许尽欢浅薄的理解里,觉得妓女或者小姐可以翻译成“Fuck.man”,所以这句话在她的世界里就是:我不是妓女。裴斯宇在旁边坐着,一瞬间就觉得,全天下的英语老师都哭了。

可许尽欢当时正得意地坐在椅子上笑得合不拢嘴,觉得自己那一刻简直是个天才,头顶有一种“人类群星闪耀时”的光辉。

她说完那句话之后全场寂静,自从经历了高考之后,她再没见过这样安静肃杀的场面,乔姿甚至对她这样简单粗暴的回答有些难以适应,脸上甚至膨胀满了一片沸铁一般的红热,这种红热也弥漫了乔姿的母亲那个穿着晚礼服把大半个胸露在外面的贵妇。

此刻那贵妇嘴里正发出“嘻嘻嘻嘻”的淫笑声,像一只在酒里泡了三天三夜的花雕鸡,许尽欢明显能听到这笑声背后幸灾乐祸的含义。她看着她脸上那些皱纹,里三层外三层的,头上还戴着一顶羽毛帽子,看起来就像是一只猫头鹰飞累了从天空上一头栽下来撞死在她脑袋上一样。

这种冷场持续了不到一分钟,许尽欢觉得有点莫名其妙,但当她静下心来联系完上下文,这才恍然大悟,弄懂了乔姿那个问题的意思。一种羞耻的感觉油然而生,她感觉这一刻,有无数句“I’m.not.fuck.man”在脑海中飘荡。

她满脸羞愧地看向餐桌周围坐着的大家,不知道说什么好,觉得自己在豪门贵族面前弄丢了平民百姓的脸蛋儿。直挺挺地后背配上因为尴尬而一动不动的脑袋,让她看起来特别像一把铁锤,但她也确实是想凿个洞然后钻进去。

这个局面直到裴斯宇的一声爆笑才得以收场,许尽欢觉得他的这个笑声简直可以作为战争年代军队开炮时的音效,并且持续时间特别长,法令纹看起来都快要赶上别人手术开刀的缝合口了。

他一把揽过许尽欢的肩膀,望着大家说,“尽欢这人哪里都好,就是特爱开玩笑,你们别介意昂,别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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