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代表真实消费能力..

第九章 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代表真实消费能力..

2010年无锡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75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3.1%。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超过9万元,按现行汇率折算超过1.3万美元。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1579.85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750元,比上年增长10.9%。农民人均纯收入14002元,比上年增长12.9%。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003元,比上年增长8.9%。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9790元,比上年增长10.9%。

——摘自某公开报道

这是2011年初,江苏省第二大城市无锡市政府向全市人民交出的一份答卷。在这里,请读者重点关注一下人均可支配收入这个概念。

所谓个人可支配收入,是指城镇居民自己可以支配的收入,具体地是指个人收入中扣除按照税法和国家规定应该向政府缴纳的税费后的余额,这些项目主要有个人所得税、遗产税、赠与税、不动产税、人头税、汽车使用税,以及各种非商业性费用如个人缴纳的养老基金、医疗基金、失业基金、住房公积金和其他社会保障支出,但不包括所在单位缴纳的部分,也不包括交给保险公司的商业保险。

这里的个人收入,包括城镇居民家庭的全部实际收入即经常性和固定性收入,以及其他一次性收入如工资收入、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不包括周转性收入,如提取的银行存款、借款、收回欠款以及其他各种暂收款。收入数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无论是补发收入还是预发收入都不作分摊,而是如实计算。

说得更明白一点就是,个人可支配收入是指个人可以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他非义务性支出、储蓄的钱,就是可以自由支配的钱。

*

显而易见,由于个人可支配收入已经扣除各种向政府上缴后的“纯”收入,所以对个人来说,更能反映实际消费能力。所以,个人可支配收入被认为是个人消费开支的最重要的决定因素。在统计学上,人均可支配收入常常被用来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生活水平的变化情况,见下表:

2010年我国主要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前20位)

城市排名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城市排名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1.东莞3569011.北京29073

2.深圳32302**12.台州28583

3.上海3183813.南京28312

4.温州3120114.无锡27905

5.广州3065815.嘉兴27410

6.宁波3016616.佛山27245

7.绍兴3016417.舟山26848

8.杭州3003518.常州26220

9.厦门2925319.包头25860

10.苏州2921920.湖州25572

上一章书籍页下一章

民生数据的真相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其他 民生数据的真相
上一章下一章

第九章 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代表真实消费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