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天衣有缝

第十三章 天衣有缝

“有一家”酒店终于平静下来,在那红袍公子入住之后。

客人仍然很多,一如昨日。但在红袍公子的“淫威”压制之下,百十余名江湖汉子终于又守点规矩了。这种逮住小酒店耍耍威风,逞逞豪气的闹事法,是二三流以下人物的特点。江湖上叫嚣最凶的,往往是一些名声不大,武功不高的人。一流高手也闹事,但却从来不会闹这种低级趣味。

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区别。

所以,高手们的闹事便成了顺意民意,锄恶除奸,纵情行事,逍遥江湖。

所以,这帮江湖汉子虽然心中的怨气更甚,但亦要咬碎牙齿吞进肚,不敢再表现出来。面对红袍公子这等高手,他们感到了自己的脆弱,心中便起了惧意。一个人心中有了惧意,自然不敢再任性而为,不敢再痛痛快快地说话,痛痛快快的行事。红袍公子施出这种绝顶暗器功夫,毫无疑问便是唐门的人。

唐门暗器之术冠绝天下,江湖中久负盛名,在“有一家”酒店聚众闹事的江湖汉子都是二三流人物,自然不能抵御。不过,唐门的暗器之术虽然厉害,江湖人虽然害怕,但也只是害怕而已。

令江湖人胆寒的是唐门鬼神难当的毒术。不管任何功法,高到什么程度,遭遇上了至多一死而已。江湖人日日刀口舔血,左脚生,右脚死,纵然武功不高,但胆子却大得很,所有的江湖人都知道,死是他们的归宿。

所有的人都知道,死是一种归宿。一个人活着,原本就是为了去死的。生与死互为因果,只是有死法之分罢了。

所以,江湖人可以不怕皇帝,可以不怕逍遥门,可以不怕江湖联盟,但却不能不怕唐门的人,就是因为唐门的毒术。

朝廷锦衣卫内置酷刑司,据说有一种叫“千万次的吻”的酷刑,可以将一个活人如解剖鲜鱼一般,由脚至头一块一块地剐了下来,至少可以剐下十万九千块,至少可以剐九九八十一天,这八十一天内,受刑人当然是活着的,神智清醒的,而且如果“保养”得好,至少还可以活上一两年。

这当然令人害怕,任何人都会害怕。

害怕,本来是人的天性。一个人如果不知道害怕是什么滋味,那他就不会是人了。江湖人胆子虽然比常人要大上许多,也会害怕。

但江湖人宁愿受一百次锦衣卫的酷刑,亦不愿惹上唐门的人。因为唐门的毒术,可以让人迷失心志。江湖人虽然看重名声,看重性命,但在性命不保之时,却是将名声放在第一位的。不管锦衣卫那“千万次的吻”吻上七八回,亦只是**的折磨而已,十八年之后又是一条好汉。

但唐门毒术在让人受尽千百种不可名状的痛苦之后,再将你变成另外一个人,去干尽你生平最厌恶鄙弃之事。当然,这样永远沉沦下去,你自然不能感受到真正的痛苦。

但你还会清醒过来,还会想起你失志后做的一切事。到那时,纵然别人不怪你,你会原谅自己吗?到那时,就算你自杀了断,都死得不光不彩。

庆幸的是,唐门一向奉得“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作风。所以,唐门的人还是少惹为妙。所以,当这些在“有一家”酒店闹事的人知道了红袍公子是唐门之人时,只得老老实实做一个守规矩的人。何况,红袍公子只是让他们安安分分地喝酒吃菜住店付钱而已,这又有何难处?

于是,贾乡否的“有一家”酒店又能安安心心赚钱了。这种大恩大德,贾乡否不能不报。所以,贾乡否便拿出十二分诚心来“执行”红袍公子吩咐的任务。

贾乡否的任务很简单,只是找一个人。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男人,不太好看,也不太难看。这种人,江湖人自是一抓一大把。但纵然一抓几大把,贾乡否也不怕。因为,他见过这个人的模样。贾乡否见到的当然不是真人,只是一张画像。

但贾乡否只看了那画像一眼,便知道自己只要见到这个人,绝计不会认错。这是贾乡否不能理解,也不想去理解的事。他只希望这个人能经过他的酒店,便能完成这个“光荣”的任务。所以,贾乡否便在距酒店一丈开外的正南方官道之旁搭了一个三米高的眺望台,日日夜夜地守望。

阿风道:“李公子,今年武林大会之形势你知晓多少?”

李坏道:“我只知道武林大会在少林寺举行。”

阿风道:“今年武林大会,名义上说是年轻一辈的选手较量。”

李坏轻哦一声,道:“江湖四虎?”阿风道:“不错。除‘江湖四虎’以外,听闻逍遥门亦会派人参与角逐,青城派这些年不声不响,想必亦会有不同寻常的举动。”李坏道:“恐怕不会这么简单罢。”

阿风道:“这是当然,李公子如果到时候败尽年轻一辈的好手,那老一辈的高手定会想方设法出手阻挠。”李坏笑道:“这么多人针对我一个,实是有趣。”

阿风道:“有趣?就算有趣也是到少林寺之后的事了。”李坏跃下马背,向前走出几步,仰天叹道:“近在咫尺,远在天涯,风先生可要准备好了。”

洛阳城某处。“霸刀”方雷平坐于一张金丝楠木所制的硬质方桌之旁,面色铁青,右手紧紧握拳掐于左肩,五指关节“格格”作响,左袖轻垂,空空荡荡。

几个人散落地或坐或立,有男有女,斗室之中,气氛异常紧张,显是在商量某项要事。十年来,逍遥门如旭日般崛起于江湖,迅速吞并江湖黑道,合整个黑道势力于一体,已成为江湖新一代的霸主,隐隐与少林武当分庭抗衡。

逍遥令牌一出,谁与争锋?可逍遥门目前却为了比翼剑之事,屡屡折于李坏之手。“绝杀”被李坏感化而去,金风堂堂主“闪电剑”雷罡,柔水堂堂主“白面鬼狐”展无树皆亡于李坏之手。

连“霸刀”方雷平亦被李坏折了一臂。而据可靠消息透露,李坏仍然活得如生猛海鲜一般。这是十年来逍遥门遭遇的最大创伤,亦是逍遥门的最大耻辱。不过,这些并不能丝毫动摇逍遥门的核心力量,亦不能动摇逍遥门称霸天下的一贯目标和动机。

当然,逍遥门还有着惊天的秘密。逍遥门的势力,只有逍遥门总部门主,副门主,总堂主,五分堂堂主闻名于江湖。这只是逍遥门的表面力量,除此之外,逍遥门还有着秘密武器,那就是暗三堂:影子堂,暗杀堂,搜索堂。

影子堂,可想而知,是隐于暗中的势力,影子堂所辖的人物,俱是伏于江湖各门各派中的卧底。暗杀堂专司狙杀列于逍遥门“猎杀名单”上的人物,不管是什么人,江湖高手,平民百姓,高官权贵,只要稍有逍遥门利益抵触之处,便会受到暗杀堂无孔不入的追杀。搜索堂专司打探天下之事,官府江湖,俱皆深入其中,天下每时每刻发生的事,都会丝毫不漏地落入搜索堂的耳目。

江湖中绝少有人知悉其中的隐密,李坏由于以前对逍遥门进行过明查暗访,稍有耳闻,但亦是所知不多。除暗三堂之外,逍遥门还有“一龙二凤四雀”七位深不可测的人物。这可能是七个人,亦可能是七个组织的秘辛,李坏亦只是稍有耳闻而已,江湖之中更是毫无踪迹可寻。

如果说慧空禅师是逍遥门的一龙,“风起清萍”展宁琪是二凤中的一凤,李坏不会感到丝毫惊奇。但李坏目前最少认识了这一龙二凤四雀中的一人。

那就是前风云客栈的老板赵田,“隐凤”水甜儿。当日,李坏亦只是连猜带蒙,才知悉了这个秘密。李坏以前对逍遥门虽无好感,却也并不敌视,因为逍遥门虽然一统黑道,却从未干出惊天动地的坏事。

但从目前来看,逍遥门势力无限扩充,异常膨胀,由其处事风格来看,可以想像,逍遥门不会有好目的。至少,逍遥门不会想着要造福武林,造福天下。

李坏隐隐觉得逍遥门就是一个隐伏着的超级炸弹。李坏目前既然已与逍遥门针锋相对,自然得关心逍遥门的一点一滴。可当李坏将心中所想之事说与灵风大师知晓之时,灵风大师却连一点感觉都没有。

李坏很想找个人来聊聊,唐小水当然是首选。可李坏却忽然找不到唐小水了。非但唐小水找不到,李坏现在除了阿风,已找不到任何人。

大会前夕,所有人忽然都隐藏了起来。

李坏很想多知道一点逍遥门的秘密,很久以前就这么想了。所以,李坏当日遭遇“隐凤”水甜儿时,用了“美男计”。李坏虽然不帅,但却绝对讨女人喜欢。

所以,当日水甜儿终于中计,匕首留情,饶过了李坏的小命。当然,这是在李坏毫不反抗的情况之下。李坏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赌博了,而且每次赌的都是命。李坏相信,“隐凤”水甜儿便是打开逍遥门绝世秘密的一个缺口。

只可惜现在找不到这只“隐凤”。

这只“隐凤”,正坐在“霸刀”方雷平的对面,还有李坏的旧识“胖尊者”朱飞,正立于近门处,耷拉着一张肥脸,没精打采。“隐凤”水甜儿当日对李坏手下留情,“霸刀”曾向上秘报,而逍遥门并没有责难,“霸刀”对此事一直心怀不满。

“霸刀”沉声道:“目前李坏行踪如何?”说罢精目射向水坐于他对面的水甜儿。水甜儿秀眉一轩,道:“这种事应该问小东,他是搜索堂堂主,李坏就算现在躲在老鼠洞里,也逃不过小东的眼睛。”

“霸刀”哼了一声,说道:“小东,你说说吧”。言罢目光转右,视向一个精瘦的汉子。“霸刀”对李坏屡次不功,再加上失却一臂,地位已再固若往昔,逍遥门中人对他也再无先前那般尊敬。

小东道:“李坏日前由白马寺齐云塔而出,有一个随行,四十岁左右,李坏称他为‘风先生’,向嵩山而行,眼前应该已至少室山下。”语气不紧不慢,十分干脆。“霸刀”道:“李坏去白马寺齐云塔所为何事?”

小东道:“详情不太清楚,只是少林前掌门大智和尚亦在齐云塔中。”

“霸刀”又哼了一声,道:“李坏这小子,狡猾多端,既然与大智于白马寺相会,定是要争取少林的支持,看来我们绝对不能让李坏生至少林寺,否则少林插手此事,就不太好办了。”

水甜儿道:“总堂主要在少室山下截杀李坏?”“霸刀”道:“正是如此,李坏现在非死不可,比翼剑之事已不用再关心了。只要挑动魔门与正道之间的宿怨,我们便有机可趁。”

小东道:“总堂主想在少室山下击杀李坏可非易事,据悉,唐门势力日前已于洛阳集结,指挥者是一红袍人,现憩身于少室山下‘有一家’酒店。”

“霸刀”道:“有一家酒店?不管如何,在李坏抵达少林寺之前,我们定须下手。”言至此稍微一顿,目光转左,视向“胖尊者”朱飞,道:“朱飞,你去知会暗杀堂,马上布置‘少室之杀’行动。”

“胖尊者”应了一声,转身出门。“霸刀”又握了握右拳,狠声道:“这次定要击杀李坏此子。”

雨。

微雨。

微雨通常是来得很缓慢的,乌云轻滚,彤云渐布,七酝八酿,就如一个正待嫁人的新娘,羞答答地如遮似掩,终于露出半边眼睑。

可这次微雨却来得很突然,很迅速。天上仍是艳阳斜挂,白云悠悠,连一片乌云的影子都找不到,细细的雨便悄悄地落了下来,落在了李坏的身上。

雨本是行路人的天敌,下雨天,留客天,天留客。可微雨偏偏让行路人生不出止步的感觉。譬如李坏。

李坏悠悠地道:“风先生,你可知道,一个人走在微雨里,心思会细腻许多,尤其是太阳雨,尤其是女孩子。”阿风道:“我又不是女孩子,就算我是女的,也只能算是个又老又丑的女人,心思不可能会细腻。”

李坏向上平伸右掌,微雨便温柔地打在了他的手心上,和着太阳的色彩,更加温柔了。李坏道:“你虽然不是女孩子,但总应该会有点感觉。”

阿风道:“我只知道下雨天杀人会更加容易。”李坏叹道:“杀人并不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阿风不再说话,他并不是一个喜欢说话的人。

贾乡否是个生意人,生意人的心并不能用细腻来形容,一个成功的生意人,心思应该用细密来形容。贾乡否当然是一个成功的生意人,他的心不但细密,而且还很执著。

贾乡否站在高台上,手上不知何时已多了一把伞。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这是做生意的原则。更何况所托之人对他有恩,就算天上落下冰雹,他都不会忘记他的任务。这些天来,他见的人真是不少,但却没有他要等待的人。

但他一点都不着急,因为他知道,他要等待的人一直没有现身,红袍人便一直不会走,红袍人不走,他的“有一家”酒店就能安安心心地赚钱。

贾乡否已有好些天没有赚到钱了。

就在这时,两个人从远处的官道上慢慢地向他走了过来,顷刻间便已走到贾乡否所站的高台之下。

两个人,一个老者,一个年轻人。

老者左臂空空荡荡,面无表情,却很威风,贾乡否身离其三米之高处,亦能感觉到一股强烈的霸气。

年轻人长得很漂亮,很甜,这种词语原本不应该用在一个年轻的男人身上的,但贾乡否却认为很恰当。

是否因为这微雨之故?

年轻人仰起脸,道:“你在等人?”声音也很甜。贾乡否面上露出笑容,道:“不错。两位远道而来,想必也是去参加武林大会吧,可以去前面的酒家稍事休息,大会要后天才开始。”来者便是客,既然是客人,贾乡否当然要笑脸相迎。笑,确实是一种武器,生意人的一种好武器。

年轻人又道:“你是什么人?”贾乡否脸上的笑意更浓了:“我是酒店的老板。”老者道:“你是酒店的老板?那你可见过一个红袍人?”贾乡否道:“红袍人?”老者道:“不错。一个衣着红袍的年轻人。”

贾乡否道:“这几天客人很多,大多都是年纪不大的人,穿红袍的人着实不少。”那老者面色一沉,年轻人忙道:“我们是红袍人的朋友,听说他要找人,我们正是前来相告此人的消息。”

贾乡否又笑了,道:“我不明白两位的意思。”

微雨忽然不见了,只因为微雨忽然变成了大雨,太阳忽然也不见了。大雨打在干枯的旱地上,大地似乎难受其重,又似乎甚是喜悦,发出了“啪啪”的声响。

雨点打在老者跟年轻人的身上,两人连眼睛都没眨上一眨。老者冷冷地盯着贾乡否,冷冷地道:“你真是酒店的老板?”贾乡否道:“我当然是酒店的老板,我更知道两位并不是公子的朋友。”

老者道:“什么公子?”贾乡否道:“贾公子,亦是两位口中的红袍人。贾公子就算朋友再多,也不会有‘霸刀’方老这样的朋友的。”

“霸刀”忽然静了下来:“原来你是唐门的人。”“霸刀”右手忽地一扬,刀光一闪,便已不见。“垮噗”声中,三米高的木台顿时便摧枯拉朽一般倒了下去,贾乡否已然不见。

“霸刀”面色微微一变,抬眼一望,发现贾乡否已站在一丈之外,眯着眼睛对着他笑。“霸刀”道:“阁下好轻功。”贾乡否道:“贾某轻功再好,也好不过方老的一柄霸刀,只好远远地避开了。”

“霸刀”冷冷地道:“唐门一向对江湖之事不闻不问,为何却做了李坏的走狗。”贾乡否道:“方老既然对李公子心存怨恨,说出的话虽然难听一点,贾某并不在意。”

年轻人道:“贾老板真是好一张利嘴。”贾乡否道:“好说好说,既然是生意人,嘴舌上自然会有一些工夫的。”“霸刀”道:“既然你自认是生意人,我们何妨来做一笔生意?”贾乡否又笑了:“方老何不直言。”

“霸刀”道:“我们只要李坏的命。”

贾乡否道:“方老的意思是我们联手对付李坏?事成之后比翼剑便归我唐门所有?”“霸刀”道:“你们唐门可以不出手。”贾乡否笑容更热烈了,在雨雾之中,竟现出一丝讥讽之意。贾乡否道:“你可知道李公子是我们大小姐的什么人?”

年轻人忽然又开口了:“唐小水真的看上了李坏?”语气之中有说不出的惊讶。

阿风道:“唐小水真的看上了你?”李坏嘴角上又扬起了坏坏的笑:“不是小水看上我了,是我看上了她。”雨越下越大,但李坏似乎越走越慢了。

阿风哼了一声道:“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太大了。”李坏悠悠地道:“在我看来,并没有什么区别。”

阿风道:“心灵相通?看来你这浪子如今虽然人缘不好,艳福却不浅。”

忽然,一缕阴冷的声音从雨中传了过来:“就算朱元璋的女儿看上了他,也只有到地府中去享受了。”阴冷的声音,一如阴冷的雨,似是从十八层地狱下传来,话音未落,人已现身。

一个身材瘦削的黑衣人,一袭漆黑的劲装,漆黑的长发散落在刀削似的窄肩上,背上直插着一柄乌鞘长剑,漆黑的剑柄由脑后露出一隙。豆大的雨滴打在他的身上,他却浑然不觉,像似打在别人身上。

这个浑身上下漆黑一团的人,却有着一张惨白的脸。惨白的脸上,两个溱黑的眼珠,聚焦着漆黑的光,冰冷地射在李坏脸上。李坏身旁的阿风,他却视而不见。

剑未出鞘,杀气已现。这标枪一般的黑衣人,已是一把出鞘的利剑。

李坏懒洋洋地道:“这样的天气,应该找个地方喝酒的。”黑衣人冷冷地道:“这样的天气,更应该杀人的。”

李坏轻叹一声:“真是好天气,杀人的好天气。”说完竟瞧也不瞧黑衣人一眼,轻拉马缰,横至一侧,让出空间,让阿风与黑衣人直面对峙。李坏不喜欢打架,既然灵风大师派阿风相随,这等事自然就交给了阿风,正好落个轻松。

阿风看了李坏一眼,向左前迈出两步,步子迈得极为缓慢,极为凝重。阿风道:“你也用剑?”黑衣人冷冷地盯着阿风,冷冷地道:“剑杀人快。”

阿风面色一沉,竟也似成了一把出鞘的长剑。阿风道:“剑不是用来杀人的。”李坏悠悠地道:“原来剑杀人比较快,现在我倒有点后悔,舍弃了这么好的杀人利器。虽然我不喜欢杀人,但想杀我的人确实太多了。”

黑衣人道:“你不必后悔,因为你已没有机会。”阿风道:“看来你很有自信。”

李坏笑道:“何止是自信,简直是骄傲了。不过,我喜欢有点自信,有点骄傲的年轻人。如果有可能,我真想请你去喝上一杯。”阿风板着脸道:“你喜欢,我不喜欢。”

李坏道:“风先生既然不喜欢,那就跟他打一架好了。不过,我却不喜欢看你们打架,所以,我只好先走了。”说罢跃上马背,打马望少室山而去。

黑衣人刚才狠狠地盯着李坏,恨不得用剑将李坏押至阎罗殿上,可这时李坏离去,他却又一点也不关心了。

莫非前路还有更多更强的敌人在等着李坏?

不错,的确有敌人在前面等着李坏,而且至少有五个。

李坏只想一口气冲进少林寺,然后好好地薰个香,泡个澡,再换上一身新衣服,清清爽爽地去迎接后天的武林大会。

这些要求很简单,也应该很容易满足,可现在情况好象不一样。

李坏打马还未冲出半里路,却发现自己已冲进了一个包围圈。

五个同样黑衣劲装打扮的人,早就站好了位置,成半圆形挡在李坏的前面,就像守株待兔的狐狸,似乎早已知道李坏会冲进来。

李坏虽然无奈,但也只好下马。李坏拍了拍马背,喃喃地道:“马儿啊马儿,看来你得先走一步了。”说罢右手向身侧一摸,才发现自己刚才已经将伤情剑丢了,不禁苦笑出声。

左侧忽地颤巍巍地走出一个胖子,颤巍巍走到包围圈的外围,尖声道:“李坏,你还有最后一个机会。”正是“胖尊者”朱飞。

李坏不紧不慢地道:“副门主的机会?可惜我刚才已经将比翼剑丢了。”

朱飞道:“比翼剑已无关紧要,只要你老老实实地跟我去一个地方就行。”

李坏道:“哦?”

朱飞道:“李坏,独孤门主不计前嫌,你可要好好把握。”

李坏笑道:“死肥猪,你就不怕我李坏以后公报私仇吗?”

朱飞脸色一变,干笑道:“公子英雄人物,自然不会与我等小人物计较。”

李坏道:“那是自然,只要尊者现在趴在地上,做几声猪叫,我李坏马上就跟你走。”

朱飞阴声道:“臭小子,敬酒你不吃,可怪不得我朱某人了,就算今天你能逃脱,赶上后天的武林大会,你还是会死在别人手里,你不要忘了,想要你命的人实在太多了。”

李坏道:“有道理。”

朱飞道:“有道理是什么意思?”

李坏道:“有道理就是我今天必须得杀上几个,免得亏本的意思。”

“胖尊者”冷哼一声,不再答话,转身颤巍巍地隐进雨里。

雨下得更大了。

五个黑衣劲装人出手了。杀手杀人,讲究的是速度和效率。杀手没有思想,没有灵魂,只有杀意,杀气,杀机。杀手的心里没有其它的想法,只有任务,组织交给的任务。

他们现在的任务,就是要不顾一切击杀李坏。

他们与李坏之间没有恩怨情仇,他们与李坏之间也不需要有恩怨情仇。

就算有恩怨情仇,也要抛至脑后,弃之不顾。

否则就不是好杀手。

这世上,岂不是有很多这样的人?很多称得上杀手的人?

两个素不相识的人,在莫名其妙的情况下,忽然就有了矛盾,刻骨铭心的矛盾。一个人活在世上,简单就好。可往往是越简单的事情,想起来就越复杂。又有谁人能拍着胸脯理直气壮地说出“我是为自己而活着的”这句话?这句话实在是简单极了,也简洁极了,可是,真正要说出来却实在是有点难度。

也许有人会说,一个人活着是有责任的,对社会,对家庭,对朋友,对亲人,就算对一个毫无关系的人,也是有责任的。既然有责任,你又怎么能为了自己而活着?这岂不是很自私?

也许有人会说,你真的是为自己而活的吗?你是为了一碗饭而活的,你是为了一张床而活的。这句话太实在了,实在得让人无法自容。

一个人活着,只是为了一碗饭,一张床而已,想想都会泄气。可如果没有那一碗饭,一张床,你拿什么来活下去?你活都活不下去了,还怎么去探寻什么活着的意义?

如果没有那碗饭,那张床,李坏也活不下去。李坏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不是空气。不过李坏却不是为了一碗饭,而是为了一碗酒,不是为了一张床,而是为了那张床上的女人。

也许有人会说,这有什么区别?当然有区别,很大的区别。一个人活着的真正意义,就是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将自己安排得舒舒服服的,尽可能地渲泻兴趣和爱好。

一个人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只有现在。只有现在是你的。

如果现在别人要你去死,你当然会反抗。也许你不但会反抗,还想要了想要你的命的人的命。李坏虽然跟阎王关系不好,不想要了这几个人的命,却不想自己去见了阎王。所以李坏只得反抗。

五个黑衣人,五种不同的武器。

一把丧门剑,两支判官笔,两个大铜锤,一把鬼头刀,还有两只毒掌。剑光霍霍,笔影纵横,铜锤翻飞,刀气呼呼,掌风阵阵,在密密麻麻的雨雾里,织成了一张密密麻麻的网,网向赤手空拳的李坏。

这五种迥异的武器,这五种迥异的武功,按理说很难联结到一起,更别说织成一张网了。可偏偏就织出了一张网,一张天罗地网。

风声,雨声,武器的破空声,声声交织,交织成一副棺材。

刀气,剑气,无边的杀气,气气相融,融汇成死亡的气息。

这五个人的合力,竟然强过了两个“霸刀”。如果是一个人,李坏相信自己能用一只手轻而易举地将其击退,如果是两个人,李坏相信自己能用两只手将其打倒在地,如果是三个人,李坏相信自己能轻松脱困。

但现在是五个人。这五个人合在一起,便已天衣无缝。这五个杀手合围而成的网,就叫“天衣无缝”。

这五个人,正是逍遥门暗杀堂的全部精英。

李坏现在的实力,只比“霸刀”强上一分二分而已。

李坏只有退。

李坏绝对不能让这张网网住。

这五个人,确实是五个好杀手,一出手便是不要命的打法。

一个人不要命的时候,往往能激起一些潜能。五个人不要命的时候,当然能激起很多潜能。

李坏就象一阵风似的荡了出去。“追风诀”成了“顺风诀”。江湖之上,如果以轻功而论,李坏毫无疑问可以跻身前三名之列。所以,纵然这五个黑衣人同时织出五张网,也很难将李坏网住。

五个黑衣人一击不成,低啸出声,又是一击,又是一张网。这五个黑衣人的轻功竟然也不弱,根本不给李坏出手的机会。

李坏轻叹一声道:“各位又何必苦苦相逼。”

李坏足下轻点,风一般又荡了出去,身形还在半空中之时,李坏右手竟虚空一抓。李坏抓到的当然只能是水,雨水。

五个人,一张网,全然不给李坏半点喘息之机,如影随形般向李坏网过来。李坏于半空之中蓦地一停,就像飘絮一般地停在了半空中,五个人顿时一呆,一呆之下,动作便是一缓。只是这么一缓,便已足够,纵然只有零点零一秒,但已足够李坏出手。

李坏右手轻张,五点寒星便横飞而去,飞进五个黑衣人织成的网中。五个黑衣人织成的天罗地网,不网到李坏誓不罢休,但现在没网到李坏,却网到了五滴水珠。

如今大雨倾盆,能网到几滴水珠自然不难,事实上,黑衣人织成的网,早已网到了几千几万滴。但这五滴水珠却不同,因为这几滴是李坏“丢”出来的。

这已不再是五滴水珠,而是五颗暗器,五缕剑气。

既然是网,既然已经网到一点东西,当然会稍有收敛之势。这天衣无缝的一张网,就因为这五滴水珠,竟有了一丝空隙。

就在这时,李坏做出了一件让五个黑衣人连做梦都想不到的事。

其实李坏也没做出什么可怕的事。其实,在这种情况下,在这五个黑人衣眼里,不管李坏做出什么事,都不可能被吓住。

一个人如果连死都不怕,还会怕别的事吗?李坏做出的事,五个黑衣人只是没有想到而已。

李坏只是做了一个鬼脸。在这生死存亡之际,李坏竟然做了一张鬼脸,这岂不是很可怕?鬼脸当然并不可怕,鬼脸只会在太平间棺材铺陈尸房一类的地方才可怕。

如果是一个可爱而淘气的姑娘在你面前做鬼脸,你当然不会感到可怕,你只会感到有趣而已。李坏是个大男人,做出的鬼脸虽然不是太有趣,只是有点可笑而已。

可是在一个心中充满杀机的人眼里,忽然看到了可笑的事情,他的杀气会不会减少一点?李坏做鬼脸的目的,是不是为了让这五个黑衣人心中的杀机缓上一点少上一点?

也许,李坏只是想做一个鬼脸而已。

李坏这个人,确实很坏,很怪,做出的事情当然会让人如丈二和尚一般摸不到脑壳。不管如何,在李坏做出鬼脸之后,确实有了一点效果——五个黑衣人织成的网,空隙更大了。

天衣无缝的天罗地网,终于变成了天衣有缝。于是,李坏的压力终于减少了一些,终于有了一个喘息的机会。于是,李坏便如一只狡猾的狐狸一般冲进了面前这张天罗地网之中。

丝丝入扣,绵绵不绝的网,刀劈不烂,剑刺不破,只能用手去解。

妙手。

妙手岂不是解开一张网的最好武器?

幸好李坏现在没有刀,也没有剑,幸好李坏还有一双妙手。

鱼未死,网已破。

黑衣人冷面上现出惊骇之色,连忙重聚神志,揉身而上,挥刀舞剑,意欲再织成一张网。

遗憾的是,他们再也织不成一张网。

因为这张网没有了网结。那个有着一对毒掌的人,就是网结。

可惜,这个网结已经在李坏手里。

一张没有网结的网,还会是一张网吗?当然不是,那只会是一堆零乱的线而已。

李坏苦笑一声道:“真是不好意思,在下实在不想变成一条死鱼,所以只好拆散各位的网了。”李坏双手疾点,接着用劲一甩,那个有着一双毒掌的人便被丢在了湿泞泞的土地上。

刚才一刹那间,没有人看清李坏是怎么动手的,等他们回过神来,他们的同伴,他们的网结就已经被李坏擒在了手中。再定睛一看,人已经被丢了出去,就如一条死鱼般躺在那里,一动不动。

余下的四个黑衣人,顿时象木鱼一般立在雨中,呆呆出神。

他们做梦都没有想到,堪称得上牢不可破的网,竟被人用这种莫名其妙的法子,莫名其妙地就破了。

他们都是骄傲的人,可是现在,他们的骄傲已被李坏随意在丢在地上,被流淌的雨水冲刷了一个干干净净。

下雨天,杀人往往比其它时候要容易一些,可现在他们才发现,选择在雨中击杀李坏,实在是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

那手持判官笔的汉子忽然激动起来,嘶声道:“你——我们不服!”

我们不服。

你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这句话的意思,似乎跟两个孩子在比赛跑步,遥遥领先的那个孩子忽然被一块石头绊倒在地,眼睁睁地看着跟在后面的那个幸运儿轻轻松松地超过自己到达终点时,只得喊着“我不服”差不多。

这句话当然不应该从手持判官笔的汉子口中说出,只要是稍稍懂事的人都不会说这句话,说出这句话,除了说明“你只是一个孩子,还不太成熟”之外,还能说明什么?

更何况他们是杀手。

可他就偏偏说出了这句话,因为他已经控制不住自己。

一个人在遭遇了莫名其妙的事之后,往往会说出一些莫名其妙的话,做出一些莫名其妙的事。

李坏又笑了,象那个得胜的孩子一样笑了。

李坏道:“不服?不服再来。”李坏忽然也成了一个孩子。

李坏向雨里走了几步,伸出左脚踢了地上那条死鱼几下,转身招了招手道:“再网一下试试。”

那条死鱼又活了过来,鱼一般地滑了回去,那张网有了网结,又向李坏网了过来。

结果当然是一样的。

死鱼又死了一次。

这实在是很有意思,又很没意思的事。

对李坏来说很有意思,对那五个黑衣人来说很没意思。

这简直变成了一个游戏,一个万家乐的游戏,李坏就是游戏的庄家,百赚不输的庄家。

那手持判官笔的汉子嘶声道:“为什么?”

李坏又笑了,笑意中竟有一种说不出的讥诮,说不出的落寞。

李坏道:“不管是什么网,都应该去网网鱼,网网虾,而不应该用来网人的。”

这句话岂不是混帐之极。

判官笔简直快没有语言了,可他偏偏要说:“你为什么不杀了我们?”

李坏道:“我为什么要杀你们?你们又没有抢我的钱,睡了我的女人,更何况,我只会拆网,不会杀人。”

判官笔就象一个呆子,也许他现在已经成了一个呆子。

李坏又道:“就算你们抢了我的钱,睡了我的女人,我也不会杀你们的,在这世界上,任何事情都被杀人有趣,有意思。”

这简直比杀了他们还要难受。

这已经摧毁了他们的尊严。

有什么事比摧毁一个人的尊严还要厉害?

李坏当然不会为了摧毁他们的尊严,李坏只是想让他们知道,杀人的确是一件无趣的事。

雨已停,战已歇。

雨忽然就停了,太阳忽然就出来了,刚才湿漉鹿的地面竟然快要干了,就象刚才根本就没有下过雨似的。

李坏也已经不见。

李坏的心情越来越好了。

人逢喜事精神爽。天气好,精神好,心情好。

少室路,通往少林寺的必经之路。少林寺香火鼎盛,佛缘极旺,这条路虽然不长,不宽,不太热闹,却也一直很有人气。

腊月二十四,虽然距过年还有几天,但这条路已经洋溢起过年的气息。单骑的马,呼啸的马车,热闹的马队,络绎不绝,每匹马都精神抖擞。落单的豪杰,成行的尼姑,三三两两的道士,负剑的公子,每一双眼睛都露出兴奋之色。平常寂静的路旁,忽然间就有了许多茶馆酒肆,每间茶馆酒肆都坐满了远方来的客人。

只因为明天就是武林大会。武林大会是江湖的节日,大节日。

李坏就走在这条少室路上。雨后的阳光也凑起了热闹,毫不吝惜地将自己的光辉,洒向每一寸土地,每一个人身上。骏马的长嘶声,豪侠的高声壮语,二八姑娘的轻言细语,商贩走卒的大声吆喝,落在李坏的眼里,耳里,融合成一幅迷人的图画。

李坏的心情真的越来越好了。

李坏如今在江湖上的名气不可谓不响,影响力不可谓不大,与李坏一起走在少室路上的江湖人不可谓不多,却很少有人认识李坏。

李坏很喜欢这种感觉。李坏一直不喜欢张扬。

李坏忽然发现有一家酒肆生意特别好,客人也特别多。是不是因为这家酒肆的环境特别舒适?酒特别好?这当然是生意好的原因。

但李坏很快就感觉到,最主要的原因并不是这些。一个酒店生意好,除了环境和酒外,还有更重要的因素。譬如说服务态度。服务态度当然是体现在人身上。服务态度的好坏,有一个最基本最原始的衡量标准,那就是笑。笑,确实是一件犀利而有效的武器。

这家生意特别好的酒肆,无疑有两个很会笑的老板。

两个笑容就像雨后的阳光一般灿烂,容貌就像雨后的阳光一样夺目的漂亮姑娘,低笑之时,白嫩的脸颊两边的酒涡若隐若现,江湖豪客们杯中的酒便一杯接着一杯。李坏敢打赌,这两个姑娘的年龄不会超过四十岁,当然是加在一起的年龄。

四十岁的姑娘不是没有,而且还不少。但聪明的人都知道,一个四十岁的姑娘,是不太喜欢别人叫她姑娘的。

酒肆中的大部分客人不是去喝酒的,而是去看风景的。美女岂不是一道很好的风景?这家小酒肆的名字竟然就叫“美女酒肆”,火红的绸布底子,漆黑的楷体大字。

江湖人的胆子大,口气大,嗓门大。“美女酒肆”之内,十几个江湖汉子,正操着天南海北的方言,向两个美貌的老板调笑解乏。美女通常都会有几点架子的,可这两个美女却连一点都没有。

江湖汉子就象野兽一般大声说话,野兽一般豪声大笑,她们也说话,也笑,只不过,她们却如雀鸟一般细声说语,雀鸟一般浅笑。这样的酒肆,生意怎么会不好?这样的酒肆,生意想不好都不行。

所以,李坏的脚步越来越慢了。李坏虽然不想进去凑凑热闹,却也想多看几眼。忽然,那个眼睛比较大一点,酒涡比较深一点的姑娘竟然冲着李坏笑了一下,还抛给了李坏一个很有深意的眼神。

于是,李坏的脚步更慢了。

可是李坏走得再慢,总是要走过去的,李坏纵然再坏,也不能站在酒肆外面,不喝酒,只看人。这样的事,李坏做不出来,这样的事,世上能做出来的人还真不多。

就在李坏即将走过“美女酒肆”之时,那个冲着李坏笑的姑娘竟雀鸟一般的飞了出来,正好落在李坏的面前,张着一双大眼,大大方方地盯着李坏,大大方方的笑。

姑娘说:“公子不想进去喝杯酒吗?”

李坏笑道:“在下实在很想进去喝杯酒,只是——”

姑娘又笑了:“只是什么?公子是怕我们姐妹吃了你吗?”

李坏只得苦笑。李坏道:“在下的肉又臭又酸,不太好吃。”

“公子既没喝酒,又没有死,肉又怎么会又酸又臭?”姑娘伸出春葱一般的纤指,掩着嘴儿吃吃地笑。姑娘眼珠一转,又道:“公子莫非是怕我们的酒有毒?”

这已经是激将法了。男人不怕女人说他傻,说他坏,就怕女人说他胆小。

李坏当然也怕,所以,他已经坐在“美女酒肆”的酒桌旁,一口气喝下了七八杯酒。坐在李坏对面的大眼女孩笑容更灿烂了。

李坏又喝了一杯酒,道:“姑娘现在知道在下并不是怕喝酒了吧。”

姑娘道:“我叫朱雀。公子当然不怕喝酒,朱雀还知道公子是个酒鬼。”李坏饶有兴趣地看了这个叫朱雀的女孩一眼,赞道:“好名字。”说罢又饶有兴趣地看了另外那个女孩一眼,道:“那她呢?”

朱雀轻咬下唇,也看了那个女孩一眼,也倒下一杯酒喝了下去,嗔道:“公子喜欢红雀吗?我偏不告诉你她叫什么?”

李坏喃喃地道:“哪里会有不吃醋的女孩。你不告诉我,那我就猜一猜好了。你叫朱雀,莫非她叫猫雀?兔雀?”朱雀嘻笑道:“原来公子不但是酒鬼,还是个糊涂的酒鬼。”

李坏道:“我不但是个糊涂的酒鬼,还是个糊涂的色鬼。”说罢两眼放光,狠狠地盯着不该看的地方,狠狠地看。朱雀的脸忽然就红了,红得就像酒肆招牌的底子。

邻桌忽然传来一声闷哼:“看来还是小白脸比较吃香。”李坏一呆,摸了摸略有少许胡茬的下巴,喃喃地道:“小白脸?原来我是小白脸。”朱雀吃吃笑道:“你不是小白脸。”

李坏喜道:“还是你这小朱雀有眼光。”朱雀道:“你是小色鬼。”说罢眯着眼睛,瞟了李坏一眼,又用手扯了扯衣角,似是怕李坏这小色鬼大逞色举。

李坏道:“我不是小色鬼。”朱雀道:“你不是小色鬼谁是?”

李坏道:“是你。”

朱雀俏脸上尽是惊讶之色,说道:“胡说。”

李坏悠悠地道:“你明明知道我是大色鬼,还要来勾引我,不是小色鬼又是什么?”朱雀脸更红了,眼里竟有了一丝温柔娇羞之色。

酒已酣,人却未醉。李坏已不知喝了多少酒,却毫无酒意,双眼竟越来越清澈,就像寒冬腊月之时喝着天山之巅的冰水一般。

李坏忽然叹了一口气。朱雀道:“为何叹气?是我们的酒不好吗?”李坏道:“好酒,真是好极了,这样纯净的酒,世上怕也找不出多少了。”

朱雀道:“烈一点的酒倒是有,只是怕你不敢喝。”李坏道:“如果只是烈一点,那还是不要拿出来了。”朱雀不再说话,却变戏法地由怀里掏出一个小酒坛,碧绿色的小酒坛。的确是小酒坛,比寻常的碗大不了多少,也深不了多少,可确实是个不折不扣的酒坛。酒坛高半尺,坛口阔只三寸许,十分精致。坛身似是翡翠碧玉所制,碧青盈绿,一如青松翠竹,又如绿水轻流,竟然是透明的,坛内酒液泛起浅浅涟漪,酒色似乎也是透明的,诱人之极。

这简直是一件艺术品。

这就是一件艺术品。

这精巧的小酒坛应该是给人欣赏的,里面的酒也应该是给人欣赏的。纵然里面盛的酒是天宫的佳酿琼液,纵然里面盛的是百分之二百浓度的酒精,也不应该在酒鬼面前拿出来。

尤其是像李坏这样的酒鬼。这样的酒坛,能盛下的酒实在是太少了。半斤八两,这是李坏的感觉。

有一种说法,半斤和八两是相等的。

可现在已无须关心这个问题,就算是七个半斤,八个八两也不够。

李坏现在已经很不容易醉了,李坏已经很久没尝过醉是什么滋味了。

李坏仔细地把玩着小酒坛,酒坛轻轻转动之间,酒液亦随之轻轻晃动,李坏的眼珠子亦随之轻轻转动,心亦随之轻轻晃动。李坏由衷赞道:“真漂亮。”

朱雀道:“真的漂亮吗?”李坏叹道:“此时此地,恐怕只有你们两只雀儿可以与它媲美了。”朱雀道:“酒坛好,酒更好。”

李坏道:“哦?”朱雀道:“酒坛是用最珍贵的琼玉所制,至少也用了三两斤琼玉。”李坏道:“确实是好玉。”

三两斤琼玉是什么概**?十余克琼玉就足够一个三口之家舒舒服服地享受一辈子。三两斤呢?当然已足够一个三百口之家舒舒服服地过上十辈子。

朱雀道:“原料虽贵,但做工人的费用更贵。”李坏更好奇了。

朱雀道:“江南方巧手,公子可否认识?”方巧手李坏当然认识,不但认识,而且还很熟,简直是熟透了。李坏朋友虽多,但真正算得上朋友的却只有三五个。

方巧手就是其中一个。

方巧手的朋友更少,江湖之中很难找出一个。

方巧手曾对李坏说:“我没有朋友,你李坏只勉强算得上半个。”

李坏当然是方巧手的“一个”朋友,只因为李坏欠了方巧手的钱。

方巧手的财富之多,实是难以估算,据说,只要是他动过一点手脚的椅子,就可以卖几万两银子。

李坏欠方巧手的钱也是难以估算。

事实上根本不需要算,李坏欠的钱,根本就是婊子的爱情,就像水中的月亮,看得见,摸不着。如果这个酒坛是方巧手所制,最少也得值几十万两银子。

李坏道:“见过。”朱雀道:“做这个酒坛,我们付给了方巧手五万两。”

李坏道:“真便宜,看来方巧手的色心也让你给迷住了。”确实是便宜,如果转手卖出,至少也可以卖五十万两。

朱雀叹道:“如果是五万两银子,当然便宜,只不过,我们付的是黄金,五万两黄金。”李坏喃喃地道:“好一个方巧手。如果我是方巧手,定会给你这只小雀儿打打折的。”

朱雀道:“原材料五万两,费用五万两,这只酒坛最少已值十万两,十万两黄金。”李坏细细抚摸着酒坛,就像抚摸着情人的手:“用价值十万两黄金的坛子来盛酒,想必这里面的酒也应该有点份量。”

朱雀俏面上忽然现出一种庄重之色,缓声道:“何止是有点份量。”李坏道:“难道比这酒坛还要值钱?”朱雀声音竟然有点抖颤了:“如果拿酒和酒坛相比,这里面的半斤酒,至少也抵得上十几个这样的酒坛。”李坏也被吓住了:“莫非这里面盛的是玉皇大帝的血,喝了就能飞身上天?”

朱雀的脸上忽地现出神秘之色:“虽然不是玉皇大帝的血,但喝了确实能飞身上天。”李坏道:“好象每一种毒酒都有这种功能,不过,这世上好象还没有这么贵的毒酒。”朱雀道:“这当然不是毒酒,它之所以这么贵,就因为它叫忘忧草。”

忘忧草。这价值十万两黄金的酒坛里面,盛的莫非就是能让人忘却一切烦恼忧愁的忘忧草?

李坏手上把玩的酒坛,莫非是上天所赐的忘忧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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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翼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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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天衣有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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