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握阴阳,掌轮回

第九十六章 握阴阳,掌轮回

“我想请你帮我完成黑莲菩萨的遗愿……”小白说道,“就是有点困难,不知道你能不能办到。”

我听得心中一惊,黑莲菩萨的遗愿,那到底是什么样的?

小白道:“先把你的师傅找来吧,这次帮忙需要她。”

我点了点头,便带着李清风来到了小岛的另一端,见到小白之后,李清风对此十分惊讶。一听说小白能帮忙,她便点头道愿意效劳。

“知道我为什么叫小白吗?”小白忽然问道。

我疑惑道:“怎么?不是因为你很白痴吗?”

小白摇了摇头,道:“不是的,你们应该知道,这太极生两仪,天下有阴阳。男子属阳,女子是阴,当初黑莲菩萨就是阴的极致,但是,这并不是最强的。最强者,则是能掌控阴阳,黑莲菩萨最想要阳,便给我取名为小白。”

我想起了八卦图,的确是一黑一白,怪不得给她取名为小白。

“其实以黑莲道法的高深,菩萨她早就可以掌控阴阳了……”小白叹气道,“只是菩萨有一个过不去的心坎,道教有一句名言,你们应该都知道。那便是握阴阳,掌轮回。”

我点头道:“这个的确谁都知道,怎么了?”

“记得你当初拿到八十六兵团的时候吗……”小白说道,“实际上,那个就是轮回,虽然说是游魂界,但也是你的一个轮回。”

我一想,发现的确是这样。因为我那时候完全是以一个新身份活着的,的确是一个轮回。

“菩萨的那个轮回,曾经碰到过困难……”小白叹气道,“我想你帮助的,就是超度菩萨。”

“什么!”

我惊愕道:“菩萨不是自杀的吗?我怎么超度她?”

小白摇头道:“不是的,菩萨一生遗憾不多,就算是她女儿死了,她也是平静地去投胎了。但是菩萨有一个极大的悲痛过去,就是因为那件事情,使得菩萨一辈子不能掌控阴阳。她曾经轮回了三十六次,但是全都失败了。”

黑莲菩萨轮回了三十六次,但还是失败的轮回!

我和李清风听得无比惊讶,小白说道:“你们别惊讶,毕竟是轮回,谁进去之后都是新生。菩萨不能成功,代表她天生的性格不能成功。”

“到底要我们怎么做?”我问道。

“菩萨最爱的人被杀了……”小白叹气道,“实际上,要不是因为那个人死了,菩萨也不会成为黑莲菩萨。她原本只是一个富有的千金小姐,但是因为心爱之人去了,她剃度成僧……”

我皱眉道:“你的意思是,在那个轮回里,那心爱之人不能死?”

“并不是这个意思……”小白说道,“要么两人在一起,要么他不死,菩萨死。”

“什么!”

我和李清风对此十分惊愕,不过还是想明白了,菩萨的那个轮回是需要阳,因为她的阴太多了。所以只要有个阳,那就万事俱备了,只要我一成功,说不定天界的菩萨会直接掌控阴阳,成为神一般的存在。

我点了点头,道:“成,不过时间来得及不?”

“不是我说得难听……”小白说道,“八十六兵团的轮回只是小轮回,算不得什么,他那只是做到了一年一日的交换罢了。可是菩萨的轮回,那可是大造化,已经能做到一秒一年了。”

“成!”李清风赶紧说道,“那快开始吧,按照你的意思,就是我做菩萨,莫南做那心爱之人,对不对?”

“嗯……”小白说道,“那,如果你们没一件的话,可就开始咯?”

我沉声道:“等一等……若是我们两人在一起了还好……可是……如果是另一种成功的结果,那怎么办?”

“不急……”小白说道,“那个时候,你就拥有菩萨一般的能耐了,只要你打败了陈冬木,直接用他的氓军做媒介,来复活李清风不就行了?”

我一想还是有点不对:“我说小白,你智商不是很低的吗?怎么现在说起话来头头是道?”

“菩萨临死前一直在嘱咐我这一点……”小白说道,“找到合适的人,就帮她做这件事。这样她就能带着女儿从天界回来了,为了记下来,我特意写在纸上,背了八百年呢!”

我无奈地说道:“成,那我们开始吧!”

一道门出现,如同上次的八十六兵团轮回一般。

我握住了李清风的手,她也温柔地看了我一眼--我们两人,一起踏入了轮回界。

……

莫南懒洋洋地躺在草堆上,他身后的几匹马虽在吃草,但不敢咬到他,阳光照射下来,整个世界都是慵懒的。他睁开眼,看到大块大块的白云以及亮光,眼睛被刺得发痒,他打个喷嚏,又闭上眼。

正要睡着之时,他感觉有柔软的物品在自己的脸上摩擦,惊吓之余,他睁开眼,却见到一张极好看的面庞。李清风此时用小手在捏莫南的脸,她的眼中满是温柔,莫南觉得心里暖意极浓,但他又觉得不妥,只能避开。

“大小姐。”他急忙起身,作揖道。

李清风作势生气,瞪他一眼,嗔道:“又偷懒?”

莫南摩擦着双手,又指向马匹,脸上满是憨厚:“它们听话,不要我分心。”言语间,马匹抬头一望,果然与这养马人亲近。

“又找借口……”李清风扑哧一笑,从怀里掏出白色的瓷瓶,道,“拿去。”

莫南接过瓷瓶,用手指沾了点里面的药膏,抹在左耳处,那原本该有个耳朵,然而却没有。

“明天华哥找我吃酒,你也去吧。他的语气总是透露出一股情意绵绵的味道,叫得我浑身直起鸡皮疙瘩。若是天下男子都如你一般憨厚,那倒多好。”李清风伸起芊芊玉手,在莫南的脸上捏了一把,后者呵呵直笑,似是享受一般。

李清风白他一眼,嗔道:“你也不是好家伙,可惜我喜欢。若是你没事,出去买些龟苓膏来,爹喜好那玩意儿。”

她说出“我喜欢”时,脸颊已经红了,这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低下头,她想搓自己的衣角,但又怕错过莫南眼中的一丝狂热。然而,莫南目光依然清澈,没有一丝情意。

“这个木头!”

李清风暗自怪了一声,看天色较好,便道:“等你回来了,去把风筝修一修,就那前日买的雄鹰风筝,你不是好那玩意儿么?”

莫南笑道:“是要修一修,等我修好,便同小姐放风筝去。”

李清风嗔道:“怎的是陪我?说了是放你喜好的风筝,你却不知道谢,还说是陪我,气煞我也。”

见李清风嗔怪,莫南心中只觉甜蜜,他急忙摆手,道:“是大小姐心底善良,要与我同去放风筝,小的在此道谢!”

李清风噗嗤一笑,从怀里拿出银子,道:“什么时候学的甜言蜜语?我看你这憨人说好话,实在是令人发笑。快去罢,别让爹久等,这夏日炎热难受,只能吃那解暑了。”

“老爷吃龟苓膏解暑,身子娇惯了,我在这草堆睡觉,照样舒坦。还是粗皮粗肉的好,哈哈……”

李清风一瞪,道:“还敢嘲笑起我爹爹来了,再不快去,我将你那唯一的耳朵给揪下来!”

“现在就去!”莫南使劲点头,拿了李清风手上的五钱银子,便往外跑,他的心脏在快速跳动,他想赶紧转过身离去,免得被李清风看出不对。

“还如孩童一般……”李清风望着莫南飞速奔跑的背影,无奈摇头,“你就不能转头看我一眼?”

然而……

他们如同两个世界的人,但莫南不想说破。

大街上,人来人往。

莫南走在人流之中,时不时跟认识的商贩打个招呼。没人在意他的耳朵,但人们喜好看他的心态,这种欢乐表露在行动上,看得叫人喜欢。

药房里,莫南进来之后,也不听掌柜的介绍,直奔龟苓膏的位子去了。掌柜正想询问,但一看是莫南,也没多话,来了几次,算是熟络了。

“龟苓膏……唔……老爷怎的这么喜欢。一会儿还有些闲钱,给小姐买个糖葫芦罢!”莫南将龟苓膏取出几份,抱在怀里。

正在这时,外头有一长衫男子走来,他身着丝绸长衫,腰挂玉佩,手执烟枪,身旁跟着两名仆人。因放肆多年,他进来便大吼道:“掌柜的!那合欢散准备了没?我明天要使!”

男子气度嚣张跋扈,这青城一亩三分地,他若是说二,也没几人能出来说一。

说罢要求,他环顾四周,想看装潢,却见到一张没有左耳的脸,在惊愕地望着他。

他吓得身体一颤,道:“莫南,你来做什么?你家小姐呢?”

“华公子……”莫南觉得自己应该害怕,但他没有哆嗦,他将胸膛挺得笔直,瘦小的身体如同一个护卫,道,“明日我家小姐有事,便不来了。”

这猛虎一般的人物,竟被蚂蚁咬了脚趾。

赵华脸色阴沉,他朝一名仆人点头,这魁梧大汉便冲向莫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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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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