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话 房客与写手(1)

第二话 房客与写手(1)

关于这个名叫任寻的大男孩儿,究竟是怎样成为了她的房客,方从心一直坚称自己被这只腹黑大尾巴狼忽悠了。但不可否认,当她看见他执著又可怜的模样时,一下便想起自己当年初出校门的艰辛,于是,心里一软。

至于任寻本人,则在某年某月某日机缘巧合之下终于一吐实情,正是方从心那一句“我家房子,我住一间,猫住一间”让他立刻确定了两件事:其一,这个女人家有空房;其二,这个女人心地善良。于是,走投无路到分外想炸掉西直门立交桥的他,在瞬间作出了一个至关重要的大决定——死皮赖脸也要赖进这家的门!

事实上,在任寻入住的第一周,方从心就觉察了这小子腹黑大尾巴狼的本质:乖巧斯文的模样都是装出来的,熟门熟路之后就开始舒活筋骨了。他非常精明地在第一时间洞穿了这个家的本质——作威作福称王称霸的绝对不是方从心,而是那只叫做糯米的黄白斑雄性土猫!

于是他以最快的速度下血本儿把糯米给笼络住了。

起先方从心还以为是他对猫儿有爱心,还正跟那儿美滋滋,等她终于发现,糯米这变节比翻书还快的千家猫经常对任先生露出非常亲昵的咧嘴一笑,在他跟前脚后蹭来扭去,但凡她要靠近时还会非常不满地吭哧呼噜,俨然要把第三者驱逐出境时,她忽然惊悟到一个事实:如果不想被悍猫夜袭,她得好好待咱们任先生才是……

而任寻先生本尊,则非常优雅地向她展示了一条完美的抛物线——头两天甜甜笑着喊“姐姐”,再两天笑甜甜地喊“方姐”,再两天扭捏一下喊“从心姐”,直到第七天终于两眼一翻,直呼:“方从心!”

好吧,方从心也必须承认,其实是她在得知这小子原来已经二十有三了之后,对“姐姐”这个称呼产生了强烈到足以令她夜半磨牙的排斥感,故此再三强烈要求他不许喊自己姐。虽然确实是小了三岁,但也才不过小三岁而已啊,喊得她好像有多老一样!这小子没事儿干吗长得这么“年轻”,她本来还以为他才十九、二十呢。

除此之外,任寻带来的“惊喜”真可谓已到了令方从心目瞪口呆的地步。比如他在屋里撑起的登山帐篷和睡袋,比如他那完全黑白颠倒的美国生物钟。

方从心常忍不住想,这孩子到底靠什么填满米粮袋呢?总之,她也没见他工作,甚至不怎么见他出房门,他们每天打照面的机会只有一次——她下班回家,任寻刚睡起来去洗漱……

现在的年轻人都过得什么生活啊。每每此时,方从心总是非常想阿布状摊开双手把眼睛嘴巴都变成一字形。没准正是因为活动时间高度一致,糯米小帅哥才如此神速地便见异思迁了呢。哎……这俩难道还能人兽断背嘛……

不过方从心其实也不怎么在意。虽然作息时间颠倒点,行为偶尔怪异点,肚子黑点,尾巴大点,但任寻至少相当爱收捡,他绝对不会在浴室乱丢脏衣服脏毛巾,不会把胡渣粘在洗脸池边缘,也不会把厨房弄得一团糟,自从有了任寻方从心就再没干过清垃圾倒垃圾的活,自然也理所应当的从每天铲猫砂的无期劳改中解放了出来。有时候方从心甚至会好奇,他到底是什么时候神不知鬼不觉地把垃圾和猫便便收拾好扔出去的呢?难道这孩子夜游吗?但不管怎么说,任寻其实没给她添什么麻烦,反而给她省了不少心。而且任寻并不用她做饭。

有个自管伙食自带房租的帅哥做免费劳力有什么不好吗?

答案当然是绝对的——没有!

但这些都不是任寻给她带来的第一感受。

其实,早在方从心得知这个大男孩儿名叫任寻的第一刻,她十分惊异地“啊”出声来,以至于任先生一脸狐疑地盯住她足有一分钟之久,而后用一种颇戏文腔的语气,动机不明地眯起眼问道:“敢问……在下的名姓有何不妥吗?”

任寻,这是方从心最喜欢的网络写手的笔名。

方从心喜欢看网络写手的文字,少了传统理念与载体的限制,那些故事和叙述它们的语言洒脱不羁,充满了灵气。当然也有参差。哗众取宠之作高居榜首,秀外慧中的好文却冷如极地,也是常事。古来文化事便是曲高和寡,何况网络本就是草根的天下,方从心看得多了,也早就看得淡了。

方从心喜欢历史武侠,所以她最喜欢的网络写手也是写历史武侠的,笔名正是叫做任寻。

说到这个写手任寻,倒有一段颇为有趣的渊源。方从心最初识得此人,源于一场网络中几乎每日都在上演的掐架。

那也不过是论坛中无数你掐我砸中的一场,一篇小有人气的连载重生穿越文被人拍砖扫雷,方从心本着八卦精神将那篇文翻了出来,那便是方从心第一次看任寻的小说。

那真是一篇雷得靐靐有神的小说!

故事说:重生的男主角回到了平行世界的古代,忽然就王霸之气了,上天入地风生水起左拥右抱十项全能……各种红极一时的YY元素一应俱全。

但这样一个极尽YY之能事的俗文,却有一个新鲜处,那男主角重生穿越之前,本是一条癞头土狗,而小说的名字则更加**直白——《穿越后,没人知你是条狗》。

于是,这一点新鲜便成了作者的大不敬罪状,不少写重生穿越文起家的写手愤而前来声讨,认为任寻这厮是故意讽刺他们,稍微自持些的,虽然端着架子,话也说得十分不冷不热不阴不阳,而那些在此一类文中自我带入到浑身舒爽的读者们则更是一呼百应一拥而上。作者任寻立刻被秒杀于一瞬,鼻青脸肿,万紫千红。

但方从心却看得捶地大笑。

这小子一定是个愤世嫉俗的小愤青。她一边看得欢乐一边这么给作者下了个定义。显而易见,这个作者的文字辛辣犀利,字句间可见调侃冷嘲,必是怨气满腹,忍无可忍,终于,在沉默中爆发了。

砸文众虽然气势汹汹,或许反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这是一个具有商业利用价值的话题性。方从心如是认为。如果这作者就此一炮而红,不知他会如何呢?或许那些尖酸刻薄的伶牙俐齿会识时务的收敛起来吧。

果然不出所料,这篇小说大掐之下彻底走红,被出版商看中,找上门来与作者商谈出版事宜。

然而,却又大大出乎意料的,那位作者任寻忽然做了一件更匪夷所思的事情。

他发了一篇公告,写了三个“谢谢”:

一、谢谢众位掐架者前来对号入座,给乏味的生活平添欢乐;

二、谢谢出版商伸出“援手”,彻底教会了鄙人什么叫做商业;

三、谢谢各路朋友跳坑,但我懒得继续写了,所以,本文太监了!

此公告一发,原本支持他的一部分读者们也立刻倒戈,投入到轰轰烈烈的“讨伐太监”运动当中。而热脸贴了冷屁股的出版商虽然维持了明面上的风度,私下里是否对这不识抬举的茅坑石头下了封杀令,也是未可知。

上一章书籍页下一章

任寻我心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其他 任寻我心
上一章下一章

第二话 房客与写手(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