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爱美眉

二、我爱美眉

这个星期的《电脑报》上有一篇文章叫《火星上的熊猫》,是说网上的MM数量就像地球上的熊猫,而会玩游戏的MM就像火星上的熊猫。

——SHIRYU

我即使已经不再叫做“我在常州”了,我已经彻彻底底地只用小妖精茹茹那个名字说话了,可是一切都无济于事。我发现很多人都在用同一个名字——“小妖精菇菇”,它和我的新名字果然没有什么分别,而且它的密码似乎是公开的,谁都可以去用,那么就不是单纯的玩儿似地,捣一捣乱了。我相信那是一场有很多人参与的驱逐,因为我的身边还出现了“天堂里的妖魔”和“莱茵河边驱妖人”。

我收到了一封信,来自小妖精菇菇中的一个,我相信她是一个好孩子。

她说菇菇是一个集体恶作剧,很多人都在用,缘由是大家认为茹茹骂人骂得过份,但现在这玩笑已经有点过份了,我跟他们说说让他们别用了,茹茹骂人时也照顾一下别人的感觉好吗?

我给她回信说,好孩子,谢谢你,不过你不用跟他们说说,就让他们用吧。

也许这也是一种网络规则,如果他们其中的一个人有仇恨,那么那也会是一种集体的仇恨,到最后,仇恨变得很庞大。

也许世界上所有的仇恨都是这么来的,起先只是一个人与另一个人的仇恨,后来它变成了一群人与另一群人的仇恨,再到后来,就变成所有的人,人与人之间,都有仇恨。

我上网向他们道歉,我说我以后再也不说性幻想那个词了,对不起。

我不会换名字,即使我真的很生气,我也很累,可是我绝不会再换名字了。

我迷恋网络,我迷恋它。

我曾经很清醒,我只是用最少的时间下载我需要的软件和资料,我只是看一眼新闻的标题,我惟一做的事情只是搜索每一个中外文网站,我找到了很多疯狂转载我们小说的网站,我在整理证据,我想在秋收以后与他们总结帐。

可是我再也看不到自己的留言板和讨论区了,那些可爱的四处遛哒的人们,他们喜欢在我的留言板上写字,他们赞美我,也教训我。他们爱我。

我必须给自己重做一个主页。

我也偶尔去一下聊天室和论坛,我在聊天室不过说一句天气真好就另开了一个去论坛的窗口,可我在论坛里也是不活跃的,我想大概是因为我根深蒂固的观念,我不可以说话,因为无论我说什么我都没有稿酬,一分钱的稿酬也没有,我还得倒贴网费和电话费进去。

被电脑吃了所有资料的古先生说他贴到BBS上的贴子够出两本书了,可是他自己也说,推掉传统媒体约稿却偏要往那上面写东西,想来确实是有点精神不正常。

我去过他的自由撰稿人论坛,那是我开始职业写作的第一天,我也不知道我说了什么话,可是有人跟我的贴子,那是一个很奇怪的男人,他说,你真是一个感性的姑娘(姑娘?)然后他又说了一句,注意,是感性,不可以倒念。

我也喜欢跟贴子,不过我所有的贴子都没有内文,标题就是正文,简短极了,我说过,我职业地认为,我说很多话,可是没有钱,所以我不可以说太多的话。

比如有人说,他的一生有三大最爱,王小波,石康,还有陈蕾。我的跟贴就会说,有必要告诉一下陈蕾,她一定笑得花枝乱坠。

比如有人说,打倒安妮宝贝。我的跟贴就会说,安妮宝贝招你啦?

后来读书版主给我写信说,如果你再贴灌水贴子,我们就决定封了你。真可怕。

而事实上,那些不写也不发表的孩子们,他们都写得好极了。就像宁财神和安妮宝贝,如果所有的网民都说他们是最著名最优秀的网络作家,那么当然也有他们的道理。

尽管我从来也没有看过他们的小说,我是一个职业作家,我曾经和所有的职业作家们想的一样,网络上没有好小说,可是后来,我不得不承认,真正的高手,他们只在网络上写作,或者这么说,他们很边缘。

他们使我紧张极了,真希望他们沉在水底里,永远也浮不上来。

那真是一个流行极了的新新句子——“浮出水面”,另外两句是“托起明天的太阳”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它们出现的频率非常高,在每一家地方台和地方报纸的头版头条上,它们每天都出现。

我仍然很清醒,我只不过有一阵子沉醉于光盘游戏,它与网络没一点儿关系,那是一个名字叫做《金庸群侠传》的游戏,也是我惟一购买的正版游戏软件,建议零售价六十九元人民币,不贵吧,可是买一张盗版只需要四块钱。当然,我是作家小妖精茹茹,我支持正版,打击盗版,如果有人没有经过我的授权就使用了我的作品,我就会状告他们侵权,我要告他们。

回到《金庸群侠传》,它只要求我找齐“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共计十四本书,就可以修成正果,打道回府。我当然没有完成它。我尝试过几百个光盘游戏,可是我只打通过一个游戏,它的名字叫做《乐乐木桶镇历险记》,说明书上说这个游戏非常适合八周岁以上的好孩子们玩。

飞雪连天的过程中,我完全迷失在游戏与现实中间,成为了一只虾米。所有的一切均如它的宣传广告所言:一只江湖小虾米

跃登武林盟主宝座的传奇故事

穷山恶水洞天福地

我根本就分不太清楚游戏和现实,它们有什么分别。我的一切欲望都得到了满足,施暴的欲望,毁坏的欲望,受虐的欲望,得到财富和声誉的欲望。

可是我无能为力,我完成不了它,它是如此庞大,波澜四起,我焦灼、愤怒,想把它们一网打尽,但是很难,我得动脑子,不停地动脑子,我头痛欲裂,什么也干不了,我只是坐在那里,盯着屏幕,无数机关和情报在源源不断地出现,里面有很多花样、道具和药丸,我要把它们都搞到手,我已经不去管外面会发生什么了,我的脸紧贴着它,我吸纳它放射出来的气雾。我满足。我天旋地转。我欲罢不能。

每天游戏里的我走完地图,功力就会增强,可是现实里的我却变成了一个废物,什么也干不了了。我已经无法拒绝它,起初我认为它只是一个游戏而已,可是我被游戏戏弄了。

我开始厌倦,厌倦所有的一切。

可它确实是一个非常严肃的光盘游戏,因为我同时在进行另一个游戏《神剑怪侠传》,那个游戏的开头部分就是一场床上戏,这场美妙的床上戏铺开了以后庞大的剧情发展,神剑的过程中,我总是和鬼怪们打架,打满一定数额的小鬼就得和一个大鬼再打一次,我得了钱财就换行头,我被红颜知己们暗恋,我看尽世态炎凉、人间沧桑,我逛了窑子,与一个秀美可爱的小妓女吟诗做画,那真是一笔花费巨大的嫖资。

那位小姐先是自称才女,琴棋书画诗酒花,样样精通,待我交过银子以后,她忸怩作态说道,先前有位客人做过一首诗,题在这绣榻旁的粉墙上,小女子记性好,把诗熟烂于心,客人听好:床前脱光光,伊要地上双,举头捉小鸟,低头吃香焦。

这位才女把我吓坏了,后来我一直在思考,如果我是男生,一个品学兼优、寒暑假偶尔玩一玩游戏的好孩子,游览至此,也定是想入非非,功课都不要做了。

我苏醒过来,终于意识到自己在浪费青春,就此收手,永不再玩。

一个奇怪的游戏足以使我对所有的光盘游戏都彻底绝望,所以再有《风云》那样的游戏来,我只是听一听它的主题音乐,就平静地退出了。

一次七十年代人的集体做秀,也足以使所有的人都认为生于七十年代的写作者们不过是喜欢做秀,所以无论我们写什么,他们只是看一看我们的脸,就平静地合上了书页。真是悲惨极了。

我希望我的《小妖的网》出版以后,我也可以坐在北京的美丽人生吧宣称,中国七十年代后女作家靠做秀出名的日子将一去不复返了。

很多年前,我只有一台苹果PC机,我用它学习BASIC语言。后来我有了一台单显286电脑,我开始写作,它的颜色是如此单纯,我写了我的第一个小说《独居生活》,时年十七岁的我在我的处女小说里写道,幸福来得太快就不再是幸福。后来我拆了它,卖出了部分组件,我又买了一些内存条,换了主板,硬盘和显示器,总之除了机箱和键盘,它什么都被我换过了。再后来我有了一台TOSHIBA笔记本,它在第二天就降了一千伍百元人民币的价,最后我给自己买了一台国产联想电脑,很多年以后它变成了一个女人,一个很像我的女人,她会悲伤,悲伤得哭都哭不出来,她也会生气,一生气就当机,可是她痊愈得很快,真的很像很像我。

我们都很孤单,所以很多时候我们互相安慰,从对方那里得到快感。

所以当电脑店对我说,它实在太老了,必须更换,我就破口大骂起来了。他们把她拆成了很多碎片,他们粗手重脚地清洗她,他们伤害了她,他们说她不过是一台机器,可她其实是一个女人,她有生命,善良,而且懂爱。真的。

还有我的打印机,他更像我的孩子,我经常安静地看着他,我满足于等待的时间,充满成就感,他吐出的纸页上,新墨像水一样浮在纸的表面,时间长了,才凝固成字。以前我说过,写诗是做爱,写散文是自渎,写小说是生孩子。当我老得不成样子了,我在暮色里凝视着我的孩子,用最温柔的眼神,他们存在,白纸黑字,天真并且单纯,我会很满足。现在我会说,电脑是我的情人,打印机是我的孩子,我拥有他们,我就很满足。

我最喜欢他们搭售的教育类软件中的一张《老鼠读书咬文嚼字》,我每天都听里面的孩子奶声奶声地念儿歌。

小老鼠,偷油吃,上烛台,下不来。

小白兔,白又白,爱吃罗卜和青菜,蹦蹦跳跳真可爱。

……

后来我打电话给一个女人,我听到了她的电话录音,小兔子乖乖,把门儿开开,我要进来,现在是电话录音,请你留言,哔——

我黯然地挂掉电话,有点伤感,我突然意识到,如果女人们开始回忆童年,那么,她们已经老了。

我一直都认为是儿歌启发了我写《点灯说话》和《吹灯做伴》,那是两篇改变了我一生的小说,它们的题目来自一首北京民谣。

小小子,想媳妇做什么呀?点灯说话,吹灯做伴。

后来有人打电话对我说,小说是一种近乎下贱的东西,这个世界上最干净的也只有儿歌了。我确实也没有反驳他,因为很多男人都在抱怨,这个没有处女的世界,我们多么绝望。他们似乎比女人更痛苦,因为他们只能在幼儿园找女朋友,只有她们,才是处女。

新的时尚和前卫,不再是群居时代或交换性伴侣,而是参加维护贞操的处女协会,它成为了一种新生活和新概念,谁都想来插一脚。这个飞起来的时代。

我完成了我的新主页,它的首页是我十八岁时候的脸,郁闷极了的一张脸,除了脸什么都没有露出来,如果还有人看得出来性感,那么就真奇怪,那时候我是一个处女。再也没有什么动画和留言本了,什么CGI、JAVA,一概都没有,点击我的脸就能进入主页,简单极了。尽管很多人都说那种感觉非常不好,可是我说我的感觉好。

我认识了玫瑰啦啦,玫瑰啦啦显然和我生活在同一个城市,在我宣传我的新主页的时候,这位玫瑰啦啦小姐贴出了一个惊人的贴子,她说,大家都不要看茹茹的小说,因为茹茹是一个坏女人,据说她抽大麻,吃摇头药,跳舞很出格,而且在朴树的歌迷会上,她居然跳了出去,亲吻他的脸。

玫瑰啦啦的贴子把我吓坏了,我马上就跟贴子说,第一,大家还是要看我的小说,如果你们都不看,我的书就会卖不出去。第二,我不抽烟,也不会抽大麻、吃摇头药,我会呕吐。第三,虽然我确实参加过朴树的歌迷会,因为有人给我票,我不去就会伤他们的心,可是我很乖,一直都坐着,我根本就没有跳出去,也没有一丁点儿亲吻朴树的企图,我发誓。我干怎么啦?我不过是在一个捧着鲜花的老女人朗诵席慕蓉诗歌的时候,说了傻逼两个字,我已经够小声的了。我怎么啦?难道你就是那个朗诵席慕蓉诗歌的老女人?

玫瑰啦啦说她当然不是。

然后我们就约在一家餐厅吃饭,那天下大雨,我的宝蓝色睫毛膏都被雨淋化了,它们弄伤了我的眼睛,我根本就看不清楚坐在我对面的玫瑰啦啦长什么样。但是我可以肯定,那是一个非常奇怪的女人,因为从一开始她就坚持用英语和我说话,我说我的英语很poor,她就很歧视地看着我。

玫瑰啦啦说她再过几个小时就去瑞士了,巧的是我们居然还真能见上一面。

我说是啊是啊,不过您别再在论坛毁我啦。

玫瑰啦啦说,你别当真,网络上的东西没一样是真的。

我说,可是我真当了真。

然后我们不谈这个了,我们各自谈了谈自己的恋爱。玫瑰啦啦说她的男朋友刚回澳大利亚去,他在的时候,他们夜以继日地做爱,那个男人非常爱她,他愿意为她放弃一切,回国。

我想了一会儿,然后告诉她,我的男朋友在非洲的喀麦隆,一个名字叫做雅温得的地方,他至今也不愿意为了我放弃一切,回国。不过他也快要回来了,因为他被蚊子咬了一口,中国驻喀医疗队把他送进了医院,他躺了十天,每天都输一种名字叫“奎林吗克斯”的药水。他说他再也不敢呆在那儿了,他会很快逃回来。

玫瑰啦啦就大笑起来了,她说他们都回来了反而不好,他们会约束你,什么都不让你干,现在两个人每天通通电子邮件,在ICQ里说说话,感觉也挺好的,即使他在澳大利亚,在ICQ里他却像在身边。

我说,啦啦你比我幸福,因为他根本就不懂电脑。

那么,玫瑰啦啦同情地看着我,那么他懂什么呀,你会看上他?

我说是啊,我得对自己说很多遍,这是我的男朋友,这是我的男朋友,我说了很多很多遍,才接受这个事实。

玫瑰啦啦又笑,你怎么会认识一个非洲男朋友?

我说那是两年前了,我刚刚和我的北京情人分手,我开始沉迷于酒精和药,我每天都得喝很多酒吃很多药才能睡着,我活在幻觉里,可是无济于事,每天深夜我的尖叫仍然足以使我的父母从床上惊跳起来。

我妈就打电话给她最亲密的同桌,那位阿姨有一个很乖的儿子,刚刚从马来西亚回来,她们一起把他介绍给了我。一切都像演电影一样,我们被双方的父母安排在一个中式茶楼见面,大人们努力使我们知道对方有多好,然后他们就离开了。那天我穿了一件湖蓝颜色的软缎旗袍,戴着翠玉镯子,扑着粉,笔直地坐着。

我们都不知道说什么好,我们互相看对方的脸,看了整整一个下午。我们逛了一次街,吃了两次饭以后,他就被派驻到非洲去了,像闪电一样,连他自己也没反应过来。

可他是一个好孩子,他每次打电话回来都要提醒我,他会回来的,他要回来娶我。可是我们连手都没有牵过,我每天早晨醒来都觉得那是一场梦,我都不记得他的脸了。

玫瑰啦啦大笑,她说,真的,太传统了,传统的爱情,像电影里演的一样。

我说,那么什么才不是传统的爱情呢?

玫瑰啦啦说,就像我和我的男朋友,我们从网络中认识,在网络中热恋,直到我们见了面,我们还是互相深爱着,我们通过网络使我们的爱不中断。

我淡淡地笑了一笑,我说,有时候我会想,传统的爱情也没什么不好,很多时候甚至甚于自己找的爱情。因为他对我真的很好,盲目的好。他现在惟一的娱乐活动就是学习西班牙语,不过因为我了句我要去布宜诺斯艾利斯,我说我要去看他们跳探戈舞,他马上就去学西班牙语了。他很忙,而且他的工作不需要他使用法语之外的其他语言,可是他很努力很努力地在学了。我再也不敢说任何一句话了,我怕我的每一句话他都会认真。

玫瑰啦啦羡慕地看着我。

然后我们不得不分别,玫瑰啦啦提着她的行李,她说她不得不走了,可是我们紧握着对方的手,迟迟都不愿松开。而且我和玫瑰啦啦都坚持为对方付帐,我们坚持了很久,最后我们各自付了各自的帐。

我看着玫瑰啦啦的背影,叹了一口气。我想那真是一场梦,我真的记不得他的脸了,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我只知道他很忙,他整整一年的时间,百分之七十在雅温得,百分之二十在加纳,还有百分之十在巴黎,可是没有百分之一给我,他再也没有回来过,即使他对我真的很好,可是我在和一个影子谈恋爱。

我变得不清醒,对一切都绝望。我不再活在酒精里,可是我开始上网,我迷恋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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