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还君明珠双泪垂

十一、还君明珠双泪垂

宋徽宗初见李师师的时候,并没能一亲芳泽。

师师有洁癖,见客之前自身花瓣沐浴不算,还要求客人也必得栉沐相见,就是皇上也不例外;师师为人倨傲不为礼,虽对百金亦不动声色,寻常问话充耳不闻;师师好静坐,宴客之际,惟抚琴弄弦以为佐,不与言笑——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子,却令得徽宗神魂颠倒,不惜帝王之尊,几次三番地踏月来访,居然用了几年的时间才赢得美人青睐。

或许是宫中三千佳丽为了争宠而出尽百宝,笑容来得太便宜了吧?李师师的艳如桃李冷若冰霜反而吊人胃口,别有风情。

词人周邦彦曾有《少年游》细述师师与徽宗的枕边语:“城上已三更,马滑霜浓,不如休去,直是少人行。”虽是淫词艳曲,却是真情实景。这首词因为泄露了国家最高机密,曾经惹得徽宗大怒,差点儿周邦彦的罪,但因不敢得罪师师,不但赦他无罪,还封了作大晟乐正,才尽其用。

贼王宋江听到了这一段奇缘,知道这是一条中南捷径,便也动了心思。趁着上元灯市,在柴进和燕青的掩护下偷偷下山,密访花魁,题诗于壁,尽表一片归顺之心,并求师师代为美言,向徽宗投诚——这便是水泊梁山受招安的序曲。

一边是真命天子,一边是土匪头子,李师师也算是手眼通天、长袖擅舞于黑白两道了,更何况还有一个炒作高手周邦彦,真是想不红都难。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才貌手段都来得的女子,最终的结局却极惨烈:徽宗禅位后,师师自知势微,主动将皇上所赠金帛尽捐开封府以助军饷,而自己则弃家为女冠,甘愿以青春红颜伴青灯古佛。然而世人偏不给她清静,金兵攻破汴京后,因慕其美名而满城搜拿李师师,地方官惧事,竟往慈云观找到师师欲献之。

李师师宁死不肯事胡虏,痛斥奸臣后拔簪刺喉以明志,未能就死,遂又将簪折为两段,吞而自尽——如此决绝的一种死法,怎不叫天下男人愧死?

她白认识了徽宗,白认识了宋江,白认识了周邦彦,白认识了那许多有财有势的大男人——他们从她的身上都捞了不少好处,在她得势的时候无不趋之若鹜,然而当她遇难、走投无路之际,那些个男人在哪里呢?

连一个有气节的风尘女子都保不住,难怪宋朝要亡了。

——《流芳百世》之李师师画像

这段日子里,我是一直在躲小金的,没想到还是要面对面。

就像白蛇躲不过法海,第三者终究避不开原配的追杀。

自从同玉米和好后,我们的爱比以前更加疯狂、炽热。每一次的见面,都仿佛是世界末日。也许是因为我知道,我们的时间无多,我只有在有限的相聚里,尽情地爱他、爱他、爱他……

因为心虚,我开始不住地寻找这样那样的借口一次次推小金的课,也推开她的约会。

可是她好像黏上了我,隔三岔五地给我打电话,指使我做些这样那样的琐事,诸如帮她买化妆品、替她订戏票、代选给朋友庆生的礼物之类,仿佛我是她家的钟点女工。

有时我刚赴玉米的约会,小金的电话便接踵而至,内容总是些小得不能再小,近乎无理取闹的废话,像是宝宝不听话惹她生气啦,保姆又跟她斗嘴啦,甚至是新买的粉盒里发现了碎纸屑……

电话一说便是半小时,浑不管我是不是方便接听。她就是这样霸道地、理直气壮地占用着我的时间、折磨着我的情绪,令我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我渐渐怀疑她是存心。

她或许已经知道了我和玉米的交往,种种造作,都是演技。

她故意不发作,却看戏一样地摆布我,叫我疲于奔命。

她不仅是好演员、好观众,还同时是好编剧、好导演,存心让我在没有尊严的爱恋里枯萎,直到不战而退。

我终于从躲着小金发展到躲她的老公——和玉米在一起,不再是单纯的快乐,缠绵之际,我总觉得有一双眼睛,在冥冥之中偷窥着我们。

曾经,我登堂入室地偷窥他们夫妻的家。如今,这一切加倍地回报在我身上。

感情是一笔孽债,也许现在是还债的时候了。

我想过要退出,但是小金已经杀上门来,如何面对?

但是看她的神情态度,又不像是要即刻发作,难道所谓的狐狸精另有其人?

我怔忡不安,手足无措。而小金已经看到了那幅香君纨扇,造作地叫起来:“天啊,这是你刚画的,太美了!”她几乎是天真地仰起头来,笑眯眯问:“这是要做什么用的?”

“长裙。”我赔着笑答她,“这是秦淮八艳之一名妓李香君的画像。”

“做鸡的?”小金粗俗地笑起来,“以前留下来的名女人多半是妓女,良家妇女反倒没名没姓,好歹有那么几座贞节牌坊,还大多叫个什么氏什么氏的,跟的夫姓,连正经名字也没有。反倒是妓女,一堆一堆的,真是笑贫不笑娼——现在这时尚好像又回来了,小鸡满街跑,情人最吃香,不是有句话叫什么‘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吗?男人呀,就是吃着碗里看着锅里,贪得无厌的。”

我益发心虚,不知小金这番话是临场发挥还是指桑骂槐。我仿佛是一个面对失主的贼,不知道该把赃物藏在哪里才不被发现——做贼的总以为只要没被查到赃物就不算有罪,可是他们忘记了真正的罪证其实是那只无处藏躲的手。而我,可有断腕之志?

忽然,那件新完工的锦衣仿佛拥有了独立的生命,蓦地掠过一阵水纹样的抖动,搁在桌角的一瓶颜料翻倒下来,不偏不倚,悉数泼洒在小金名贵的新套装上,惨不忍睹。

小金惊叫起来,我也一阵颤栗,是风?还是小金的话触怒了那些曾在历史画卷中艳帜高张的芳魂?

店员赶过来帮我招呼,我也忙不迭地道歉,拿出自己的衣裳让小金换上。小金懊恼:“不换了不换了,司机还在外面等着呢,走,你这就陪我走一趟去!”

青碧池水,蜂腰石桥,大片的荷叶随风低语,送来阵阵清香。这还是车水马龙的大都市吗?这是世外桃源还是太虚仙境?

菡萏香销翠叶残,西风愁起碧波间。我扶着石栏杆望下去,看那荷叶田田,游鱼接喋,不禁看出了神。

小金不耐烦地催促道:“别看了,我们办正事要紧。”

正事?哦,我是来帮小金捉奸的——玉米有了人,而那个人不是我。

我,玉米的情人,帮着玉米老婆来捉拿他的另一个情人。这是笔什么账?我该庆幸落案的人不是我,还是该悲哀玉米的三心两意?

做不成原配还可以说是有缘无份,连专一的情人都做不成,又算什么呢?

我紧紧地扶着桥栏,仿佛怕掉到荷花池里去,又像是怕小金强拉我走,或者,是害怕面对玉米的情人——我能苦心孤诣地和玉米的老婆做朋友,并不代表我有勇气也和他的另一个情人面对面。

“小金,我们这样子打上门去,合适么?”我趑趄着,“你怎么知道那人住在这里?再说,要是对方报警,我们可能会理亏的。”

“我们会理亏?”小金又发出了那种令人寒颤的冷笑,“这房子是我陪郁敏选的,我才是户主,我来看看自己的房子,有什么可理亏的?倒是那个贱人,她才是鸠占鹊巢,就算被我打破头,也只好吃哑巴亏。报警?难不成警察局还管人家大老婆修理小老婆不成?哼,要真是搁在过去,当个小老婆也还好了,总算有名有份,现在,不过是个送上门的贱货,死了都白死!”

胃部又开始翻涌,我努力地忍着叫自己不要呕吐。小金的每一句话,都像是一支利箭,对准我心底最疼痛的那个位置射去,箭无虚发。

七栋三楼二号。小金将下巴向我一扬:“就是这间,按门铃吧。”

为什么?为什么她要我陪她做这样的事?

我看着那扇门。不知道推开之后,自己将看到什么,遇到什么。

也许这是一个陷阱,根本没有另一个情人,小金要我来,是为了将我灭口分尸、挫骨扬灰;也许这里是另一个鬼屋,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要将我吞噬。

世上最神秘的物事就是门了,因为你永远不知道,在门的背后,会发生什么样的故事。

每一扇门都是一个谜面,门不推开,就永远不会知道谜底会是什么;而知道了谜底,却不知会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我要不要听命于小金,敲开那扇门?我们的交情还没到如此谙熟的地步吧,如何她竟这般对我颐指气使?

然而我又用什么理由拒绝呢?一个情人在原配的面前,除了委曲求全,是没有还手之力的。

门铃响了。一声、两声、三声……

没有人应门。

小金取出钥匙来,自己开了门进去。屋子是新装修的,油漆味儿还没散尽,新家具上蒙着一层薄灰,显见从来就没人住过。

这时候我已经清楚地知道,这里根本没有住着什么玉米的外室,小金的一切,只是做戏。

门终于打开,藏在门背后的却不是谜底,而是另一个谜——空城计。

我忽然觉得无比的厌倦,有种虚脱的无力感。我为什么会站在这里?我为什么要听从别人的安排与摆布?为什么要让别人决定我的命运?如果说爱一个人是没有罪的,为什么我的爱会使我不仅成为爱人的奴隶,甚至还同时成了我所爱的人的夫人的奴隶?

然而我只得陪小金将这出戏演下去,强笑着:“这里不像有人住的样子,你是不是多虑了?”

“难道我弄错了?”小金诧异地笑道,“明明有朋友打电话给我,说看见郁敏跟一个女人在这里出出进进呀。难不成见了鬼?”

见鬼?我才最有资格说见鬼呢。小金分明是在投石问路,她对我和玉米的事,到底知道多少呢?

但是我不想再猜她的心。

猜测玉米的心已经让我心力交瘁,如何还有余力去猜测他的妻?

一段不见天日的爱恋,不仅彼此的相处无法做到光明磊落,原来就连思绪都变得阴晴不定。

面对小金的一再试探,我只得以不变应万变,淡淡地笑道:“也许是你在疑神疑鬼吧?不管怎么说,现在天下太平,不是很好吗?”

“但是我老是觉得郁敏有古怪。男人到了这个钟点上是最靠不住的,有了事业赚了钱,就饱暖思淫欲起来,天下什么吃的喝的都尝过了,老婆孩子也都有了,就剩下找小蜜这件事,天天换花样儿都没个足够的。要是他随便那么玩一玩呢,我倒也可以睁只眼闭只眼,不理就算了,反正这些年来也不是第一次了。不过这次他玩得太大了,居然金屋藏娇起来,那是要来真格儿的,我就也给他来个真格儿的,要那贱人吃不了兜着走。”

我越听越疑心,觉得每一句都是针对我而来,却无法辩驳,不然岂非不打自招。我益发厌倦,已无心恋战,只想快快结束这一切,“不是已经证明是虚惊一场了吗?你应该高兴才是,怎么还越说越生气了?时间不早,我们也该回去了,家里还有大堆烦心事儿等着我呢。”我说。

“烦心事儿?我帮得上忙不?”小金换了一副殷勤的面孔,笑着,“捉奸这么大的事儿你都帮我,够朋友。你有什么事儿也尽管说,我帮得上忙的,一定帮。”

这种忽冷忽热忽嗔忽喜的招术也许并不新鲜,但也的确弄得我晕头转向,只得顺口找个理由搪塞道:“租房到期,不知道往哪儿搬呢。”是借口,也是真话,现在最让我烦心的事的确是房子。

“你一个人住?”

“不,三个人。我还有两个室友。”不知道香如还能不能算一个人,但是我找房子,却恰恰是为了香如。

“这算什么难事?早跟我说早就解决了。”小金大方地笑着,“不就是房子吗?这不是现成的?”

“什么?”

小金一摊手,指指四壁,热心地怂恿道:“这套房子怎么样?你要住,我就借给你,象征性收你每个月一千块好了。这里什么家具都现成,只要拿个牙刷进来就成了。就是地段不好,离城里远了点儿,你去店里大概不方便。”

住在这里?我在心里紧张地盘算着,这里虽然偏僻,可是人生地不熟,正好让香如避难,只是由小金做中介住进玉米的产业,岂不真成了“金屋藏娇”?

小金这样的安排,到底有什么用意?是要拉拢我,让我良心不安?还是要控制我,将我玩于股掌?

一旦住进来,可就真应了那句话:“在人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但是香如……

我犹豫了又犹豫,既不能委屈自己就这样答应下来,也没有勇气一口否决。最终,我只得说:“让我考虑几天行吗?”

“你还要考虑?”小金叫起来,很明显她在强迫自己镇定,咽了咽口水才又摆出笑脸来,意味深长地说,“那么,你可真要好好考虑一下,我在等你的答复啊。”

这是威胁吗?或者,是妥协?

我第一次站在小金的角度上重新看待我和玉米的恋情——对于原配来说,第三者,的确是一种残忍的入侵和掠夺吧?即使小金算尽机关,也毕竟是为了保护她的家庭。她所做的一切,我不但不能怨恨,更该合作才对,是吗?但是,要我和玉米分手,永不再见,怎么舍得?

回家时,在电梯里遇见同层楼的邻居王太,挤眉弄眼地问:“你们的屋子自从出事儿后,是不是有点儿古怪?”

“怎么?”

“你们两个明明都不在家,可是屋子里好像有声音。不只我一个人听到,楼里很多人都说大白天的你们屋里有人在唱歌,可是没听说你们有亲戚来呀?”

我暗暗心惊,板下脸来不说话。

王太继续饶舌:“那个做记者的女孩子跳楼后,大家都觉得这楼不吉利,还说要请人来驱邪呢。”

我一惊,忍不住提高了声音厉喝:“谁说要这么做的?我和念儿住在那里都好好的没事,要你们驱什么邪?”

“哇,你怎么这么凶啊?还说没中邪?看着斯斯文文的女孩子,都变得横眉竖眼的了。”那八婆不满地嘀咕,恰好电梯门开了,她赶紧闪身出去,临走还要丢下一句,“肯定有邪门,真得赶紧驱邪才行。”

四面楚歌。

我知道自己已经逼上梁山了,念儿说的没错,人是没得抉择的。

火烧眉毛,先顾眼前,我没有别的选择。

念儿不在家。香如说念儿出门前留话,说今晚加班,会回来得很晚,但一定会回来。我当然明了“加班”的含义,也明白念儿为什么不论“加班”到多晚也一定坚持回家。

——她对香如出事那晚自己的不在场一直耿耿于怀,始终认为如果自己在,或许事情会有不同。

谁都无法预知不曾发生过的事,谁能知道一个故事到底可以有多少种结局,但是歉疚好比雀斑,一旦长出就很难褪去。

我还要对小金亏欠多久呢?

我终于决定打电话给小金说:“那套房子……你真肯租给我?”

“红颜,你想通了?”小金的声音很兴奋,透出如释重负的轻松,“当然当然,我说了要租给你,就一定会租,我不会讳言的,你也要遵守诺言啊。”

“我会的。要办什么手续吗?”

“不用,大家自己人,说一声就行了。”小金话里有骨头,生怕我听不懂,更进一步,明白地点出玉米的名字,“你住,好过空在那里,我还得担心郁敏神不知鬼不觉地弄个人进来。当初买这房子,是看中它的增值潜力,到底也没什么机会来住,孩子要上学,住得这么远,不方便。现在租给你,也让屋子里有点儿人气,免得空太久了,会闹鬼。”

人气?鬼气才真。我想租房子,可恰恰是为了“闹鬼”。想到这一点,我更觉得对不起小金。我偷了她的人,还她一只鬼,可谓双重的亏欠,能不心中有愧?

愧,是“心”字旁加一个“鬼”字。如果说“鬼”是香如,那么“心”,便是玉米了。而小金的心里也一样是有只鬼的,那鬼,便是我。

她用心良苦地做这许多的戏,时而敲山震虎,时而威胁利诱,也无非是要驱妖降魔,要我让步吧?

我决定成全她。

为了香如,我已经注定要在“鬼”上欠小金的,那就让我在“心”上回报她吧——玉米,我把你还给小金了。这份鬼祟的恋情,我已经爱得太累,也有太重的犯罪感,如今,在做你的情人和做小金的房客之间,我决定,为了“鬼”,而放弃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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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念离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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