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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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杀人蓝图付诸实行的机会终于来临了……

吉泽惠子在三个月之间,绞尽一切脑力,完成所有准备,就是等着这一天的到来。只要不碰上千分之一,不,万分之一的无法预料到之不幸,若巧妙运用此机会,她自信计划应该会成功!

惠子并未考虑百分之百的完全犯罪能够达成,但,很奇妙的,她觉得百分之九十九的完全犯罪应该能够做到。

不管是警察或检察官,都只是普通人,绝非千里眼——这是她如此推定的根据。更何况,向他们提供判断资料的证人或事件关系者,通常不但不是千里眼,更只有平均值以下的观察力……

所谓百分之九十九的完全犯罪,当然并非指被发觉的可能性为百分之一。而是,如果万一谁推理出行凶方法,指出自己是凶手,若一切皆照计划进行,在法庭上不会被宣判死刑!

检察官要下有罪的判决,需要绝对的证据。在推理小说中,这点经常被忽略,但是,现实上,只要凶手不“俯首认罪”,只凭推测仍不能定罪。

惠子曾彻底的研究过推理小说,仿佛有志于当这方面的专门作家一般……其目的则是:这次的杀人计划。

作家们绞尽脑汁设想出的完全犯罪之绝大部分,几乎无法应用于现实之中,这是因为,推理小说本来就非犯罪的教科书或报告。虽然最近的现实主义推理小说中,也有描写实行的简易方法,但,那种内容若从完全犯罪的尺度来看,未免太糟了……推理小说的绝妙诡计,从各种意义上来说,需要太多繁琐的操作,也要动太多手脚,以故事而论,这样确实较有趣,然而,实际杀人时,照理应该尽可能采取简单且确实的方法。

最主要是,惠子明白自己的能力界限,她没有设计出复杂的密室或杀人的机械方法之头脑,也无巧妙的扮演一人二角的演技才华,更无搬运尸体的体力。若是勉强自己,绝对会产生某些破绽。

所以,在现实上,最好是非常单纯,而且能完全触及他人盲点的行凶方法,毕竟,花费愈少工夫,犯错的可能性也愈小。

惠子心想:最好避免伪造不在现场证明的方法。不在现场证明诡计愈巧妙愈麻烦,而且具有双刃之剑的性质,一旦事机败露,很可能反成为对自己的致命一击。

另外,无其他证据而只是伪造不在现场证明,会让嫌疑更浓厚,所以,尽量别乱动谋略手脚,只要未留下致命的证据,不需要不在现场证明。

推理小说中也常出现嫁罪予人的手法,不过,实际上没有此等必要。若嫁罪予第三者是行凶目的之一,那是另一回事,否则就不该多费工夫。即使认为若不另外塑造凶手,自己就有遭怀疑的危险存在,也最好是不要采用此种方法……

罪重要的,吉泽惠子想出的杀人蓝图是着眼于行凶的经济性,尽可能单纯、容易,又不费工夫的杀人计划。她认为,以结果而论,这是最为安全。

即使是有九成的安全性,若连续使用两种诡计,就只有约八成的机率,而若连续三种,就将近低于七成三了,所以,避免一切计谋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完全犯罪”。

只是,这项计划有一个很大的缺陷,那就是需要有共犯。为了获得共犯,惠子在这三个月间用尽所有努力,而在好不容易塑造出共犯的现今,对此,应该不必再担心了,何况,她也准备妥了弥补此一缺陷的计划……

无论如何,这是一逝即失的机会。

英国古谚有谓“机会有前发,但其后脑部却全秃”,惠子打算确依此实行。

她的心情很冷静,连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没有恐惧、不安、踌躇,当然,也没有武士般面对决死之斗时的颤抖,甚至连憎恨也都消失了,只感觉心境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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螳螂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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