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回 当你想到一个人会饿,怎么都吃不饱,那就是爱情了

第六回 当你想到一个人会饿,怎么都吃不饱,那就是爱情了

1

有时候生活跟梦境交替,倒不知道哪一样是真的。

刚刚还想着的人,突然就在眼前,她有点措手不及,傻傻地挡在门口。

他笑了:“不方便吗?”

他知道自己的微笑多迷人,没有人能够真正拒绝这样他。

多晴闪开让他进来,而后机械地关门,看他把行李放在门口,从里面拿出白色的家居服。他当着她的面脱衣服,外套,毛衣,接着是内衣,他几近赤裸地在她面前,然后坦然到无耻地拿着家居服进了浴室。

而至始至终他表现得像个尊贵的主人,反而让她拘谨地退到一边。

等多晴回过神,他已经洗好澡换了干净的衣服出来,头发上滴着水,新鲜又精神。

他一边擦头发一边问:“吃过晚饭了吗?唔,看起来还没吃……冰箱里应该有速冻水饺吧?”

说完不等她说话打开冰箱,从下层取出一袋水饺,在玄关后面的简易厨房里烧水,下饺子,完全不像第一次光临。这种熟练倒让多晴发憷,分辨不出到底是现实还是梦境。整个屋子都是他的家具,民族风的红色大沙发,书柜,甚至连阳台上脱了色的藤椅都是从他家里搬过来的。

不对,应该说都是她捡回来的,整个屋子里都是他不要的东西。

连同她都是。

“给你盛了十二个。”

他把盘子放在茶几上,盘腿坐在地板上,拿起遥控调到中央一台,正播放着春节联欢晚会。还是那些熟悉的主持人,熟悉的演员,换汤不换药的节目,如出一辙的笑料,还有坐在电视机前相同的两个人。

多晴乖乖把饺子吃了,十二个果然是她的极限,他也是记得的。

他眼睛盯着电视屏幕:“把盘子收到厨房,待会儿我去洗。”

她没动:“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下了飞机就过来了。”

“你怎么知道这里,你来这里干什么?”

“我的家具都在这里,我家都是空的,你让我去哪里?”

“这些都是你不要的。”

“现在我又想要了。”他淡淡看着她,“不行吗,我后悔了不行吗?”

因为他想要了,后悔了,所以又回来了。

“行啊。”然后她用力抱住沙发角,认真又凶狠地说,“不过,你以为你后悔了就可以要回去吗?休想!我的东西我不愿意给谁都别想拿回去!”

“你要这些干什么呢?”

“我……我省钱!”

“那我给你买一套好不好?”

“我干嘛要你给我买东西,你是我什么人。”多晴把他当阶级敌人,“有那些钱你给自己买一套多好?”

付云倾幽幽看了她半晌,手指在沙发上摩挲:“不一样的,我的第一次可是在这个沙发上失去的。”

多晴恨恨的:“我也是啊。”

他的笑意越来越深,眼睛里的水都要溢出来似的。传说中的勾魂艳鬼也无非是他这种样子。可是越是这样多晴的脑袋越清醒,知道再这样下去,又要被他牵着鼻子走了。她用抱枕丢他:“你明天就走。”

他接住枕头抱在怀里:“我以为你现在就要赶我。”

多晴抱着膝盖,屋子里只有京戏的唱腔回荡。

半晌,他听见她说:“只有今天不会赶你,因为你没地方去。”

无论过了多久,她的心里还是有的他的,关于他的一切,她也都是记得的。他记得那天自己找了搬家公司,在飞机上就后悔了。等下了飞机,他心急火燎地给那个工头打电话,却听那个工头说,东西都被一位姓纪的小姐搬走了。

然后在东京的家门口看见纪多晴,他的心情无比复杂,只是一时间,他看不清浑浊的水面下的雀跃的欣喜。她是为了签约的事情来的,至始至终都不是因为想念他,或者想见她一面。他真的气得发昏,因为她的没心没肺。

她没有他也是可以的,还是可以过得很好,可以幸福。

而他宁愿她痛苦,也不愿她看见自己还能带着惊喜的笑容上来打招呼。

好吧,他不得不承认,他回来,像个强盗一样闯进她的小公寓,惹得她炸毛,只为了确认他在她心里还有个位置。而如今她坐在他旁边噼里啪啦地磕瓜子,就算是无聊的歌舞也能看得很认真,会因为俗套的笑料而笑个不行。

他觉得一切尘埃落定,一眨眼就是一生也不错。

“我以为你会在家的。”

“……我哥去他爸家了。”

“那你妈呢?”

多晴噼里啪啦地磕了半晌瓜子,伸手指着墙上:“我妈在那里啊。”

他愣住了,相框里是很年轻美貌的女子,是纪妈妈年轻时候的模样,但是相片是黑白的,她笑得端庄优雅。

是遗像。

“什么时候……”

多晴犹豫了一下:“四年前,是胃癌,去得很快,也没什么痛苦。”

他离开前不久,还去她家里吃过一次饭,是纪妈妈邀请的。他记得纪妈妈很爱笑,跟保姆阿姨一起把他围在中间问东问西,碎碎叨叨,多晴则在一边悄悄翻白眼。现在想起来,他也只见过纪妈妈一次而已,三个小时,大多数是在讲多晴小时候的事。

那就是他们分手不久后的事情。

他讪讪地不知怎么开口,最后说:“对不起。”

“没关系。”多晴说,“人总是要死的。”

2

林嘉一大早就听见门铃响,开门看见是付云倾正要劈头大骂。却见他满脸的阴翳,像是刚杀完人似的,气都消了,摔摔打打地让他进门。

“你怎么回事,不是签到其他社里了,怎么都找不到人,现在又来干什么?”

付云倾燃了一根烟:“我找你问点事。”

“也要看大爷我有没有心情说。”

“关于多晴的。”

林嘉瞪着他,忍无可忍:“付云倾,我这么多年都白认识你了,她得罪你了,你有完没完?”

“她妈妈去世,什么时候的事?”

“你刚走不久。”林嘉冷笑,“你准备出去进修时,她妈妈就查出癌症,这也是后来我才知道的。”

付云倾沉默了一下,又点燃一支烟。

原来是那段时间,可是每次见她,她都像往常那样没心没肺地笑。连同他的书房都是她整理好的。她笑着说,对你好些,让你留点念想,会想着早些回来。他记得自己当时跟她干巴巴地说谢谢,心里为她的大度而气闷。

见他沉默,林嘉不解气,也口无遮拦起来:“那时候你走得多轻松,倒真把她当成铁打的人,丢下就走了。你走后她倒也没什么,照样上班下班,看起来也没什么两样。甚至她母亲去世,她也只请了一天假去墓园。我准她假休息,她反而来安慰我说,你别想太多,我妈临走时说,少了谁也要过日子,难过和开心都是一天,要不然怎么样,还不是得好好活着。那样坚韧的用力去过生活的孩子,怎么都会幸福的,你现在又来问这些做什么?”

林嘉从小就有正义感,人虽然看起来随便,对感情倒是比谁都认真。

当时他爱的女人离开他嫁给其他人,付云倾没少对他冷嘲热讽,女人都是朝三暮四的,靠不住。

其实现在看起来靠不住的是他。

因为怕被抛弃而抛弃别人的他,不管初衷如何,都是林嘉最讨厌的男人类型。现在回头的他,本来气势汹汹的以为当时没有留住自己的她也是有错的。现在看来,因为害怕受伤害,而没有给她一点信心的自己才是最恶劣的。

那时他没有雪中送炭,而选择了雪上加霜。

所以现在的他已经没有颜面去重新打扰她的生活。

他说:“我昨天晚上跟她在一起。”

林嘉的眼睛越瞪越大。

付云倾笑了:“你别急,我以后不会再找她了。”

林嘉愣了一下:“这又是什么意思?”

“那么坚韧的用力去生活的孩子,不跟我这种人在一起,反而会更幸福吧。”付云倾摊开手,“如果你不说,我都不知道我是这样恶劣的人,什么都是一厢情愿的,哪能有脸再跟她谈感情。”

他顿了顿,又笑了,“这样的结局也好,等她结婚你帮我捎个红包给她吧。”

林嘉认识他这么久,少见他如此温顺服软,一席话说得稳妥,仔细听来却像在诀别似的。他不知怎的有点心慌意乱,见他站起来,忙挡在面前:“你这是要去哪里?”

“我家的家具都丢了,不赶快去买一套没办法住。”

“你不回东京了?”

“上次回东京是去处理点事情的,原本也是不回去了。”

再跟林嘉纠缠下去又是没完没了,他也没有再说下去的兴致,借了他的车直奔家具商城。付云倾对牌子没什么讲究,偏好又大又软的沙发。在门店逛了一圈,买下了人家做样品的一套布艺沙发,质地很好的深蓝色,摆在客厅里沉静又大方,像淹没了一半的海洋。

晚上躺在沙发上睡,身体陷入软绵绵的沙发里,用影碟机放着《千与千寻》。

记得跟纪多晴看的最后一部片子,只是那天他睁着眼睛什么都没看进去,满脑子都想着怎么开口跟她说进修的事情。

如今是他一个人看,身边少了一个特别的存在。

也许少一个人也没什么的,毕竟纪多晴可以一个人活得那么漂亮,而他四年来也是一个人。他突然想到纪多晴说过的一句话,她说,每个人都是一条直线,在这条直线延伸的时候,总要跟不同的直接交集,但是交集后总要奔赴各自的人生。

她说,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完全平行的两条线的。

因为总有一个人会比另一人早死一点,然后两条线交叉,一个人再往前走。

她还说,云倾,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的女人都跟你妈妈一样,起码我不是,你相信吗?她说,你不相信就算了。

他不相信,所以她就算了。

原来这句话就是他们故事的全部。

3

过了年很快就是三月,一年一度的书会在青岛举行。

对于这次书会社里很重视,因为去年付云倾被辉月社挖走后,先后又有两个漫画家被辉月社挖走。海棠社作为行业的龙头,在业内的口碑顿时弱下去。俗话说风水轮流转,十年河东十年河西,辉月社如今的确有势不可挡的趋势。

年后社里开总会,萧漫倒是推得干净,但总要有人担着,纪多晴被上头骂的很惨,要不是林嘉顶着,基本上闹个引咎辞职也是有可能的。最后的处理结果是取消原本四月份的休假还有年终奖金。

书会前辉月社将付云倾到现场签售的新闻铺得人尽皆知。因为海棠社与付云倾的连载合约还有效,所以他也会去海棠社的展位上助阵。到时应该不少人趁这个机会来看海棠社的笑话,多晴知道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书会的前两天海棠社的发行总监,两个主编带了几个漫画家还有助理,浩浩荡荡地去布置展厅。每次书会都要安排一两场签售,今年也不例外,安排的是白薯,其他人友情助阵。

白薯是近几年迅速蹿红的新人,画风唯美活泼,颇受高中生的喜欢。四年前多晴遇见他时,他还是个杂志的插画师。因为喜欢一部古风的作品,一边画一边在网上连载,被多晴看上在杂志连载,接着出单行本,事业发展得顺风顺水。

这是他的第一场签售会,签售当天,他在卫生间一个人关了半晌,多晴担心他死在里面,正要敲门,却见他冲出来,脸儿白生生的,都不用扑粉。

他一把抱住多晴,死死地抱了一会儿:“狼编,我昨天晚上做噩梦,我自己坐在签售台上,一大群人围着我看笑话,没有一个人找我来签名。”

多晴拍拍他的背:“你放心,我花钱找了一堆人伪装粉丝来装门面,就算一个粉丝也没有,那气势也能吓死人。”

白薯感动得眼泪汪汪的:“小狼宝贝,还是你对我好。”

多晴帮他整理了一下领子,拍拍脸,笑嘻嘻的:“乖,放心啦,我们家白薯这么帅,往那里一站女生们都爱死你。”

“你也爱死我了。”

“那当然,我是疯狂的迷恋着你呢。”

“那你别结婚了。”

“成,咱俩过日子。”

白薯被这么一哄,连害怕也忘了,立马高高兴兴地搂着多晴的脖子腻歪。到底是二十四岁的大男生,比多晴小一岁,长的清爽可爱,性格也活泼。俩人手挽手去了展厅,都是可爱系的,画面也很和谐。

今年主办方很给面子的安排了很好的签售场地,多晴去场地做最后的布置时,看见昨天对面还空着的场地已经支起了条幅,还有精美的大海报贴得到处都是。

多晴立刻找到负责人,说话都不稳当了:“付云倾的签售不是在上午吗,而且不是在二楼的展厅吗?”

负责人也很无奈:“原本是这样的,是昨晚辉月社那边临时有变,说要推到下午。可是下午二楼的场地有个新书发布会,只能安排到一楼。这件事我们也是没办法,真是不好意思。”

多晴听得心里愤怒,却也不好说什么难听的话。

白薯一听下午要跟付云倾对擂,脸儿又白了一层,中午吃过饭抱着桌子腿不肯出门。

因为其他社的工作人员也是住在这个酒店里,还是同一层,免不了互相串门刺探情报。于是一进门就看见两个人坐桌子底下一本正经的讲条件,像两只愤怒的小动物,又可笑又可爱,都被萌得不行,纷纷跑来拍照留念。

付云倾下午到酒店做签售准备,看见社里安排的助理和编辑正对着笔记本屏幕笑个不停。他不经意地瞥了一眼,愣了一下,凑过去看。这么一看,也忍不住笑了。纪多晴蹲在桌子底下,下巴磕在膝盖上,表情认真,看起来就很有趣。

“付老师,这真的是海棠社的主编吗,没想这么可爱,看起来好小。”

付云倾又笑了,她是很可爱,他早就知道的。

等到了签售会场,他一眼就看见纪多晴正站在对面的签售台上,面色立刻冷下来,转头对身边主编说:“为什么海棠社也在做签售,这是谁安排的?”主编正要解释,有守株待兔的粉丝已经看见了他,大叫着“云色倾城”,然后现场被混乱的尖叫充斥着。

纪多晴闻声望过去,付云倾穿着灰色的风衣,头发更长了,隔着镜片也在看着她。

她这才发觉他们已经一个多月没见了。

除夕后他离开就再也没回来,电话也没打过,彻底断了联系。

他真是个反反复复的人,那些什么后悔,什么想要重新开始的话,根本就是随口说说的。

他收回目光上了签售台,换上完美的笑意,多一分嫌浓,少一分嫌淡,恰到好处。

白薯的签售特意跟付云倾的错开了半个小时,只是连多晴都没想到白薯的人气那么旺,会场陆陆续续来了很多人,胸前挂着白薯后援会的徽章。仔细一询问,竟不少是从外省跑过来的。

虽然粉丝人数跟付云倾那边没办法比,可是对新秀来说,已经很令人惊喜。

白薯趁签售空档,搂住多晴的脖子兴高采烈地说:“宝贝啊,这些都是你找来的吧,真厉害哦,真把我吓住了。”

多晴顿时笑了,揉了揉他的黄毛:“实话告诉你,其实我没请什么粉丝,社里都快要给我停职了,我哪敢乱花钱啊。”

白薯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事情终究比预想的要漂亮。

他们离开时付云倾的签售台上还热火朝天。萧漫没跟他们一起回酒店,借着打探虚实的幌子跑过花痴。白薯今天精神紧张,一进酒店扑到床上就睡。多晴等他睡了,看了一会儿电视,什么都没看进去,半晌,想了想还是出了门。

4

多晴打车到了栈桥,天已经擦黑,正是游人退却的时候。

她对着海站了半天,然后慢慢沿着马路走。她也不知道去哪里。两边都是郁郁葱葱的树,像挂了满枝翡翠。街边都是卖贝壳制品的小店,门口挂着贝壳风铃,被风一吹,不是清脆悦耳,而是破破碎碎的,像砸在瓦片上的雨点。

海风的味道是腥的带着点涩味,沿着路不知道走了多久,已经不见了海,鼻子却知道离海是不远的。

她心里层层叠叠地堆满了思绪,不知不觉走了很久,天都黑了,路灯瞬间亮起来。光影挂在叶子上,投在她的肩上,再落到马路上。这座城的地势高低不平,遇见一个陡坡,她慢慢走上去,两边是用大块的青石堆起来的高墙,满墙都是绿色的垂挂下来的迎春花藤,还有一串串黄色的星星点点的迎春花。

时常能遇见楼梯通往建在高处的红墙铁门的房子,像童话里的草莓酱小屋,让她忍不住想看看那透出灯光的屋里是不是住着公主。

她就这么漫无目的走了半天,等走累了,才坐在路边拿出手机看时间。

等拿出手机才吓了一跳,二十几个电话,都是同一个陌生号码,打得手机只剩下一格电。下午在会场她怕打扰设置了静音,一直忘记调回来。

“哪位?”

那边静了几秒钟,传来付云倾的声音:“……你在哪里?”

多晴看了看四周,挫败了:“我也不知道我在哪里?”最终是往前走了两步,知道自己是在黄台路。听见这个地名,她愣了一会儿才报出去。半个小时后付云倾看见她时,就是她坐在路边,手指在地上划来划去写着什么。

“你在这里干什么?”

“没事,随便走走。”多晴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土,“签售会顺利吗?”

“嗯。”付云倾犹豫了一下说,关于签售完毕后因为此事跟辉月社总编撕破脸的事绝口不提,“对不起,我也不知道社里会这么安排。”

“我知道。”多晴抬起头来,漆黑的大眼睛带着笑意,“我相信你。”

“为什么?”

她奇怪的眼神看着他,好像他在问一句傻话:“因为你是付云倾啊。”

他一震,什么话都说不出,只是上前一步握住她的手。三月的天气不算暖和,又是夜里,她的手像两块绵软的冰。多晴慢慢把手挣脱出来揣进口袋里,有风吹乱了她额前的碎发,她也没去理,就让它乱着。

两个人默默对站了半晌,多晴突然说:“我记得这条路上有一个很长的阶梯,往上走到一个很高的平坡上可以看见一片院子,每家门口都种着桑葚和月季花。”

付云倾笑得很好看:“那我们找找?”

原本沿着路走的一个人变成两个人,多晴觉得空荡荡的心里又被填满了,觉得这样走下去,一直能走到海边,如果再一直走下去,能走到什么地方?

多晴想着,就这么一直往前走,不停歇地往前走。

遇见她形容的台阶就往上走,深夜街上没什么人,安静又美丽,两个人不多不少,刚好。走上那个长长的台阶,多晴的腿开始发颤,因为坡太陡太长,她中途歇了两次。坡上豁然开朗的空旷,接着她看见了已经发芽的月季花藤还有枝繁叶茂的桑葚树。

只是这片房子已经没有人住,破破落落的,斑驳的墙砖上写着大大的“拆”字。

这片住着十几家,多晴紧着往前走了几步,借着银色的月光,她走到一个门前停下。绿色的漆都已经爆皮,落了的锁已经锈迹斑斑不成样子,门前的台阶上都是碎玻璃,隐约能看见里面的墙上有红色粉笔写着“米三十二斤”“面五十斤”的字样。门前有棵桑葚树,上面已经长了青色的小果子,还没有转红。她摘了一个放到嘴巴里,像硬硬的小枣子,记忆里是涩得让人嘴巴发麻的味道。

多晴捂住嘴,苦着脸,吐了。

付云倾少见多晴的苦脸,记忆里她总是笑,好像天大的烦恼的事情都惹不住她。

只是在来书会之前,他接到林嘉的电话,那个打着跟他绝交旗号的家伙叮嘱他,到了青岛拜托你留心她一些,听说狼崽子的家就是那边的。关于多晴的身世他断断续续从林嘉那里一些,细枝末节却是谁也不清楚的。

而如今触摸到这些细腻的部分,多晴出生的地方,他笃定这就是她出生的地方。

他也摘了个青桑葚嚼了嚼,也苦起脸:“好涩。”

她立刻就笑了:“我以为我是错觉呢,原来是真是涩的。”

“你能尝出味道?”

她舔舔嘴巴回味了半晌,点点头,又摇了摇头。

“我饿了。”

“想吃什么?”

“荠菜包子。”

付云倾眯了眯眼,她马上改口:“蛤蜊疙瘩汤。”

5

他们很快在路边的街角找到一个很小的私家菜馆,桌角都磨成了圆的,绑着一次性的桌布。付云倾随意点了几个小菜,包括蛤蜊疙瘩汤。其实吃半个月方便面都不会吐的她,吃什么不是吃。旁边桌子上有年轻人在用青岛话大声的聊天,说到欢乐处,也顾不得场合地闹成一团。多晴侧耳听着,偶尔跟着他们笑。

付云倾拿过勺子尝了一口她碗里的汤说:“完全凉了,吃吧。”

“你用我的勺子?”

付云倾挑眉。

“……想用就用吧。”

多晴又挫败下来,关于他的那种坦荡,她是无论如何也学不来的。跟他认识那么久,也知道他是个外表柔软内心坚硬的人,性格里有种近乎独裁的霸道。这是缺陷。林嘉说,那是因为他想要温柔的时候没人愿意给他,当有人愿意给他的时候,他已经不想要了。

现在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想要什么,就这么过,不好也不坏的。

“你不要多想,我本来也没有多耐心。”付云倾说,“我说过,再见还是朋友。我的朋友是不多,可是我对朋友也不差的。”

多晴笑了:“我知道,付老师你是好人。”

他跟好人什么时候沾上边了,这他倒不知道。

“刚才去的那个地方是你以前的家?”

多晴把头转到窗外,在喧闹的餐厅里声音有些模糊:“我从小记性就很好,背书也很容易,所以考试总是得高分。可是没想到好到这种程度,只是试着找找,没想到就找到了。跟记忆里一个样子,只是已经没有人了。”

“我宁愿你记性差一点。”

“我也是。”多晴看着他,“付老师,你干脆失忆好了,你这么好,要是不这么变态肯定是个完美的人,对谁都很好,可以很好地爱别人。”

这话听在人耳朵里,本是惹人生气的,他却忍不住笑了:“你夸人的时候总是那么与众不同,我竟然也习惯了。我的脾气一向不大好的,却忍你了那么久,看来真的是变态了。”

“有些话跟你在一起的时候不能说,怕伤到你。”

“现在就不怕伤到我了,因为分开了……唉……我就知道女人不可靠,没心没肺。”

“大概我们比较适合做朋友吧。”多晴捧着汤,顿了一会儿又说,“你总想知道我为什么常不出味道,其实也不是多了不起的事情。很小的时候,我偷吃蜂蜜,我爸就用热水帮我洗嘴巴。那时候真是小,记吃不记打的。等舌头好了,又想吃,就再去偷吃。我爸也是个有耐心的人,一遍一遍地给我洗嘴巴。直到有一天,我偷吃蜂蜜的时候,发现一点甜味都没有,那水真的太热了,能烫出泡来呢。”

他看着她,目色明净。他想过这是因为被虐待落下的毛病,听见是这样的结果,本没太多的惊讶。可是听她这么认真的说,才发现知道和亲耳听说是两码事,只觉得手心里握出一层汗,连背上都发潮。

“那时候因为我不乖,所以总挨打。他们去北京打工也带我去,因为想让我上更好的学校,长大有出息。我们在北京住的地方很小,是工地附近的一个工棚,我跟爸妈睡的床只拉上一条床单。半夜里,我总听见我爸妈在算账,吃喝用度,我的学费,还要存钱往家里寄。他们经常吵架,我妈老是哭,因为有时候我爸的工钱要不回来。他们那么辛苦,我却连做个饭都不会做,洗个衣服都能把我爸攒了好几天买酒的几块钱洗烂。所以挨打也是应该的。”

多晴沉默了一下,细长的手指无意识地搓着桌面。

“对了,我原本应该有个弟弟的。”

付云倾心里一颤。

“也许是个妹妹,我也不知道。我只记得我妈很高兴说李家有后了。我爸那段时间对我也特别好,还会买麦芽糖给我吃。那真是我的好日子,我很馋嘴的,很喜欢吃甜食。那时候我应该是觉得偷隔壁工棚大婶家门外晒的地瓜干也不会被打,所以去偷了。”多晴说到这里,忍不住又笑了,“可是我真的太贪心,偷了一次不够,又去偷第二次。那真的是很少的地瓜干,隔壁大婶留给她儿子吃的。后来她站在我家门口骂,我妈心高气傲气得哆嗦,那个孩子就没了。我爸从那以后脾气越来越差,没事就打我。笤帚疙瘩啊,棍子啊,柳条啊。其实柳条看起来没杀伤力,抽起来最疼了。我还是喜欢我爸用棍子,打一下就懵了,再打也不觉得疼。”

桌子上的菜都已经放凉了,谁都没去动。

付云倾看着那双兽类的眼睛,野心勃勃,怎么都不会害怕似的。

“以前……你都不肯说。”

“以前我妈问过……嗯……我是说养母……我就说了,她伤心地吃不下饭。前些年在一起时你还是……喜欢我的,我说了,你肯定会难过,我才不要你难过。在我妈把我捡回家以后,我就决定做最乖最好的孩子。这么多年,我发现,只要我努力想做到的事情,都可以做到,并不是一个只会给人带来不幸的人。

多晴看着他,脸稍稍红了:“那时候你爱我,所以我发誓做个最好最乖的女朋友,我做到了吗?”

他需要她的时候,她都在。

他不需要的她的时候,她就笑着看他离开。

付云倾迎着她的眼睛,慢慢摇了摇头,心里不是滋味:“……不够,还差得远。”

她有些失望,搓了搓鼻子,重新端起汤。

他说:“你要是再贪心一点就好了。”

多晴不懂,可是他已经低头吃菜,不愿意多说,她也就不问。

吃过饭他们又沿着街漫无目的地走,这座城市很干净,到处都是绿色。同样是繁华的大都市,如果说首都是美人端庄挺秀的鼻子,上海是美人娇艳欲滴的嘴唇,那么青岛就是美人不染尘埃的眼睛。

等回到酒店已经是深夜,怕落人口实,也只能一前一后地进酒店。

半夜多晴睡不着,翻来覆去间收到付云倾的短信:我把我的贪心给你一些,这样就好了。

多晴回了两个字:晚安。

回完以后心里空落落的,怅然若失,身体里四处游走着风,怎么都填不满。

她想,当你想到一个人会饿,怎么都吃不饱,那就是爱情了。

6

回到北京又是周而复始的忙碌。

关于跟付云倾那晚漫无目的地流浪,在林嘉小心地询问下,她也只是笑着说,没什么,那天我迷了路又饿,一起去吃了顿晚饭而已。

只是怎么都吃不饱,平时连饮料都少喝的人,在办公室里堆满了零食。

四月份的休假被老头子取消,原本计划的去希腊度假拍婚纱照的计划也落空,纪多澜好容易抽出时间来,不免有些遗憾,在饭桌上说:“干脆你辞职算了,我又不是养不起你,你要是无聊就来公司上班,专业也算对口。”

“我喜欢这个工作,没有换的意思,婚纱照以后补拍就好了。”

“还有三个月,我已经已经在清点宾客人数了,你有什么朋友也赶快确认一下,还有酒店也需要确定。”

周末多晴正在网上跟白薯交流故事的最新进展情节,李默然又开着他爹的老爷车停在楼下喊她的名字。每次李默然扯着嗓门喊她,她都想起罗密欧与朱丽叶。于是纪朱丽叶蓬头垢面地把脑袋伸出去喊:“罗密欧同志,党考验你的时刻到了,给奴家十分钟思考要不要跟你私奔。”

其实哪用十分钟,这些年李默然出门还要扑个粉底遮黑眼圈,偏偏纪多晴嫩得像小水葱,整齐的齐眉短BOBO头用手扒两下就光滑亮泽。出门随便往白T恤上套个卫衣外套,幼齿又清秀的少年一枚,去个酒吧都要被查身份证的。

李默然的好朋友今天在家里煮火锅,非要拎着她,说是路上说话解闷。其实多晴知道,李默然怕她在家里闷坏了,恨不得走哪里都把她栓裤腰带上。

千算万算没想到李默然他爹的老爷车半路抛锚,气喘吁吁地吐着烟。

李默然抱着车头,无比深情:“老爷,您辛苦了,请您安心地去吧。”

“当年这部车还是你妈拖着我妈去买的。”多晴笑着说,“我妈都不在了,它也要报废了。”

这么多年,只见她笑,从没见她有什么不开心。

别人都觉得纪多晴坚强积极,却没有人想过,有哭有笑才是真正的人生。当年纪妈妈临走前,她在病床前哭得不能自已,多澜红着眼睛说不出话。多晴握着母亲的手,微微翘着嘴角。明明是二十岁的孩子,说出来的话却是比七老八十的老太太还稳定,她说,妈妈,你放心去吧,什么都不要担心。我会照顾好哥的,也会照顾好自己,跟你在的时候一样。

纪妈妈一辈子都顺当,又生性乐观,见人三分笑,当年深爱的丈夫跟她离婚,她也没落泪,只当走不下缘分不深。

见多晴这么懂事,却哭着拉着她的手说,多晴,妈这辈子做的最好的一件事就是收养了你,你长这么大从没让我操过心。当年笑话我为了个孩子离婚的邻居后来都羡慕我,说你懂事又孝顺。可是妈妈宁愿你皮一点,会哭会闹,偶尔也像你哥那样惹我生气,或许早恋打架什么的都好。但是你这么乖这么好,什么都要做给妈妈看,做什么都要让妈妈高兴,妈妈走了你怎么办?

多晴低头摩挲着妈妈的手,那干枯的手却越来越湿。

这样的情敌,真是让人恨都恨不起来。

李默然叹口气:“慢慢都会不在的,时间真是可怕的东西。”

多晴没听清她嘟囔什么,趁李默然等拖车,她去对面的便利店买水和零食。回来看见李默然愣愣地站在车前,脸白一阵青一阵。正好路口有红灯,多晴看见一辆熟悉的车,车牌号也是熟悉的。

“乌鸦,那是我哥的车。”多晴叹口气,“看见你这样,我真觉得我罪大恶极。”

李默然的脸还是白的,看了看她,欲言又止。

中午在李默然那个绿眼睛的混血美男老师家里吃的火锅,几年前多晴还参加过他们的婚礼,尤记得大红色的条幅,新郎何落凡,新娘幸月萱。他们男才女貌站在一起那么登对,李默然喝得伶仃大醉。可是时间过得真快,转眼他们的儿子都已经两岁多。小孩子根本就是他爹的翻版,一头大狐狸加一头小狐狸。

可是小狐狸人小鬼大,气定神闲地在女人圈里转了一遭,趴在多晴的怀里就不动了。小手搂着多晴的脖子,小嘴也在她脸上热情地“啾啾”献吻。那个叫蓝冰的假小子指着小狐狸的鼻子无比嫉妒:“何明若,你有异性没人性!再也不给你带巧克力蛋糕了!”

何明若小狐狸却无比淡定地嘟囔着:“漂亮哥哥,我要漂亮哥哥。”

原来何明若小狐狸最粘的是蓝冰还有他的舅舅林莜,如今见色忘义,又移情别恋上了纪多晴。蓝冰勾着幸月萱的脖子装哭:“阿萱,完蛋了,我已经知道你儿子带朋友回家吃饭你最害怕听见什么话了。”

孩子的爹俊美不凡稳若泰山,孩子的娘非常不感兴趣还是装作很感兴趣地问:“什么?”

蓝冰无比沉痛:“阿姨你好,我是你儿子的男朋友!”

孩子的爹娘都对她的白痴习以为常。可是他们谁都没料到,在白痴这方面,强中更有强中手,多晴奇怪地问:“那还会不会留他吃饭?”

……这不是重点好吧?!

李默然至始至终都没发一言,聒噪的她少有这么安静的时候。回去的路上她突然问:“你对同性之恋怎么看?”

多晴说:“只要是真心相爱就值得尊重。”

李默然笑了一下,有些狼狈。在今天之前,她也是这么认为的。只是这一瞬间她混乱了,心乱如麻,感觉自己瞬间就老得不成样子,再一个一瞬间就腐朽成灰。

7

纪多澜晚上接到李默然的电话,说是要好好谈谈,约在家里见面,强调是多晴不在的时候。他基本上也知道她要说什么,上午在路口遇见红灯,她一定是看见他了。这种事对她来说冲击肯定不小。

果真李默然的状况不是很好,不止不好,还满面的憔悴。他让她在客厅里坐下,给她倒了杯水。李默然本来笃定要问的,看见他那张漂亮的脸,突然有种转身逃走的欲望。只是脚挪不动,从小就喜欢他,已经那么多年,或许已经喜欢也能成为一种无法控制的惯性,怎么都无法停止。

“今天上午,我看见你在车里跟别人亲热……也许……也许是我看错了。”

李默然看着他,心里哭着叫嚣,快点否认啊,告诉我是我看错了,告诉我一切都是假的。她只是输给了时间,因为多晴的陪伴比较久,所以他无论如何也不肯爱她。

纪多澜没否认,只是看着她,半晌把水杯往她面前推了推:“喝点水吧。”

“多澜,我是不是……”

纪多澜摇摇头,有些疲惫似的揉了揉眉心。

有种天翻地覆的绝望掩埋了她,好像天与地之间调换,什么都变了,这些年的期许也都变成假的。而小狼崽子试婚纱时笑着说很幸福的表情还历历在目,她跳起来:“纪多澜,你马上就要跟多晴结婚了,还跟别人纠缠不清,而且还是个……男人!你竟然跟男人!”

她目呲欲裂,不得不承认,纪多澜长得一张男女通吃的脸,只是她从没想过,自己竟然从起跑点上就输了。她曾庆幸自己是他的异性,如今为了这种优越感而悲哀可笑起来。

纪多澜拿出一根烟:“我们在一起很久了。从高中就认识,后来总在一起,不知怎么回事,大概是昏了头了,我们都没想过会变成这样……这也是没办法的事……鬼打墙一样……”

“那……那多晴……你让多晴怎么办?”李默然觉得他很可怕,“你就这样随随便便就毁了她的一生吗?”

纪多澜愣了一下,形状姣好的唇噙着若有似无的雾。

“多晴什么都知道。”

李默然这才彻底傻了,跌坐在沙发上。

“多晴有爱的人,可是那个人不爱她,所以她也不爱他了。她说她大概不会结婚了,可是一个单身女人在社会上生活会很艰难的。而且我跟那个笨蛋大概这辈子也就这样了,改不了了。你也知道这种关系会很辛苦,起码,我们不可能有孩子。而多晴一直很想要个孩子,所以我们结婚是最好的选择。”

他从小到大从没拿正眼看过这个妹妹。

一直到几年前他看见别人拍下来的地铁站的视频。他才知道,即使恨也好,讨厌也好,时间长了,也是一种震撼人心的情感。他看见她差点没命,觉得魂飞魄散。那时他才发觉,不管他愿意不愿意,多晴都是他生命里最亲密的人之一。

犹如一块强制移植到他身体表面的皮肉。

从那以后他开始关注她,学着慢慢爱她,看她受宠若惊,看她因为高兴而涨红着脸不知道跟他说什么好。看她收到他的礼物就像个小孩子般整夜睡不着觉一趟趟跑厕所。看她某天晚上躲在卫生间里赤红着眼睛,他觉得她很痛,在流血,可是他无法阻止那个伤口。

她笑着对他说,哥,我以前很容易喜欢上一个人,那是因为我把喜欢一点一点地拿出来,所以失去也在乎,因为我还有很多喜欢可以挥霍。可是这次我把喜欢一点一点地拿出来,拿得太多了,都拿光了。可是他却走了,你说我是不是很笨?

他说,如果你看见他还能很理智的把喜欢一点一点拿出来,那就不是爱情了,那只不过是好感。

他说,多晴,原来你也是会哭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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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懂我多么不舍得(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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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回 当你想到一个人会饿,怎么都吃不饱,那就是爱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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