尴尬人生的笑与泪

尴尬人生的笑与泪

--论李柯克的幽默创作

在翻译《李柯克幽默作品集》的过程中,我经常禁不住哑然失笑,有时连自己都感到莫名其妙(当时那种感觉足以抵消翻译者鹦鹉学舌的所有尴尬)。每译完一篇,我都忍不住要再通读一遍,其间还是不时地忍俊不禁。优秀的幽默作品总是能一次又一次地激发出笑来,李柯克的作品便是如此。

不过,读李柯克的作品,在笑过之后,我常常感到一丝难以言传的辛酸,因为他的作品在引我们发笑的同时,还能让我们感受到人类的某些可笑可怜的东西。尽管李柯克始终坚持用笑去净化和超越人生的尴尬与悲哀,然而他的喜剧精神背后的悲剧意识使我们没法对他笔下的人和事一笑了之。这便是李柯克与一般幽默家不同的地方。也许正是由于这一点,很多人把李柯克和狄更斯(CharlesDickens,1812-1870)、马克-吐温(MarkTwain,1835-1910)等相提并论。笔者认为李柯克作为杰出的幽默家是可以享此殊荣的,尽管狄更斯和马克-吐温作为大小说家兼幽默家更显博大。鉴于李柯克在幽默领域的辉煌成就,有人把他尊为圣者,称他为“圣李柯克--活生生的笑的博士”。当我们得知他曾多次长途跋涉,巡回发表幽默演讲为比利时和法国难民募捐的情况后,我们就觉得这一尊称似乎不算太过分了。

李柯克一生写过近四十本书,他在世时作品就已在英语世界享有盛誉。早在1912年,英国的《泰晤士报》已开始称他为幽默大师。三十年代,我国名作家林语堂着专文论幽默(林语堂是第一个把英文Humour译为“幽默”的人),也称李柯克是“现代的一位大家”,是加拿大幽默文学的代表。自从李柯克于1944年去世以后,他的作品更是产生了广泛的世界影响,被译成多国文字,一版再版。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苏联曾先后翻译出版了李柯克的十一种作品,即便在冷战时代都是如此。我国在1963年也出版了萧乾先生译的一本较薄的《李柯克幽默小品选》。这充分说明李柯克的作品不仅超越了国界,而且也超越了意识形态的对抗。

为了更好地理解李柯克的作品,我们有必要对他的生平和创作情况有所了解。

李柯克的生平与创作简况

斯蒂芬-巴特勒-李柯克(StephenButlerLeacock,1869-1944)出生在英国的汉普郡。他父亲老李柯克新婚后不久,便带着妻子艾格丽丝-巴特勒-李柯克南下大西洋,去非洲碰运气。结果他们没有交好运,只好又返回英国。后来老李柯克把目光投向了北美大陆,1876年在李柯克七岁的时候,大英帝国的落魄子民老李柯克带领全家移民到了大英帝国辖下的加拿大自治领,在安大略湖畔的锡姆科湖畔落脚,靠垦荒种地勉强维持生计。当时正值加拿大农业的艰难时期,加之到后来家里有了十一个孩子,排行老三的李柯克在童年和少年时代自然没什么好日子可过。如此家庭背景的李柯克,只有靠自己的奋斗才能闯出一条出路来。

李柯克是在多伦多的加拿大公学受的中学教育,经过刻苦努力,1887年他作为该校成绩最优秀的学生毕业并升入了多伦多大学。在大学期间,他把全部时间用到了多种语言的学习上。他每天攻读语言达十六个小时,两耳不闻窗外事。对那段经历,他后来回忆说:“毕业后不久,我就把所学的语言忘记光了并发现自己在智力上破了产。换句话说就是,我成了一名所谓杰出的毕业生。凭这一资格,我只能干教书匠这一既不需要经验、也不需要智力的行当。”1891年他从多伦多大学毕业,毕业后在加拿大公学教书,其间的经历使他对人世间的酸甜苦辣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1899年他愤而辞去教职,借了仅够几个月的钱只身去了美国,到芝加哥大学攻读政治经济学,同时做点临工维持生计。不久,他成了政治经济学系的研究生。1903年他获得了博士学位。对此,他曾这样说过:“这个学位意味着我参加了一生中最后一次考试并得了满分。从此,我就再也不能接受新观念了。”不久,他回到加拿大,在麦吉尔大学当了一名教员,先是任政治学讲师,后来成了政治经济学系的教授兼主任。在这期间他结了婚,生活和工作条件的改善使他有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营造自己的精神世界。

从到麦吉尔大学任教起至1910年,李柯克发表了很多专业论文,还写出了给他带来丰厚收入的专着《政治经济学原理》,在专业上可谓颇有成就。但假如没有《文学上的失误》(LiteraryLapses)一书于1910年问世的话,可能我们今天知道他的人就不多了,那无疑是世界文学的一大损失。《文学上的失误》一问世,便受到了英语国家读者的热烈欢迎。这一年他已年过四十,可谓大器晚成。正当人们为一个新幽默家的诞生而欢呼的时候,李柯克紧接着又于1911年推出了《打油小说集》(NonsenseNovels),这部书的出版使李柯克的声誉更上了一层楼。接下来的1912年,李柯克出版了他的著名长篇幽默小说《小镇艳阳录》(SunshineSketchesofaLittleTown),这部书的出版奠定了他在加拿大文学史上不可动摇、不可替代的地位。从此以后,李柯克接二连三地推出幽默作品,其中比较有名的有《阔佬的牧歌式历险》(ArcadianAdventureswiththeIdleRich,1914)、《大愚的月光》(MoonbeamsfromtheLargerLunaCy,1915)、《愚行续话)(FurthurF。fishness,1916)、《狂乱小说集》(FrenziedFiction,1918)、《愚行之园》(TheGardenofFolly,1924)、《除去糟粕的智慧)(WnnowedWisdom,1926)、《模范自述》(ModelMemofrs,1939)和《我的了不起的叔叔》(MyRemarkableUncle,1942)等。另外,李柯克还写过一本幽默理论专着《幽默的理论与技巧》(Humour:ItsTheoryandTechnique,1935),写过《马克-吐温传》(MarkTwain,1932)和《狄更斯评传》(Charleslnckens:HisLwandWOr,1933),可见他对幽默是苦心孤诣地深入研究过的。

李柯克的幽默作品为他赢得了很多人的衷心爱戴。在被问及最喜欢李柯克的哪些作品时,他的一位热爱者说:“我喜欢李柯克的所有作品。在一串珍珠之中,你怎么说得出哪一颗最好呢?”在选编和评论李柯克的作品时,我们也会碰到类似的选择困难,因为他的精彩之作很多,即便是他最不起眼的作品都有其可称道之处。但为了便于向读者介绍李氏幽默,本译者还是要勉为其难地挑出一部分来加以分析和论述。

喜剧精神与悲剧意识的融合:从《文学上的失误》管中窥豹

我们首先要谈的是李柯克的第一部幽默作品集《文学上的失误》。这是一本薄薄的小书。1910年李柯克先是自费出版了它,把它放在火车站的书报亭出售,希望能引起寻求轻松娱乐的乘客的兴趣。同年这本书落到了颇具慧眼的伦敦出版商约翰-兰恩(JohnLane)的手中。兰恩的出版公司立即出版了该书的精美版本。这本包括四十二个小短篇的初试牛刀之作,是李柯克在此前的十年里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小作品的结集,它包括幽默随笔、对文学作品的戏谑性模仿和短小的喜剧故事。结果,它一问世便引起了巨大反响。这决不是偶然的,我们粗略地看看其中的一些篇章就知道了。

《我的金融生涯》是《文学上的失误》的第一篇作品,这篇常见于多种选本的小故事写的是一个小人物的人生尴尬。一个小人物长了点工资,不知道该如何处置,最后怯生生地跑去银行存款。威严的银行机器令他紧张和发慌,他鬼使神差般地想到去找银行经理谈谈。他的怪异举止使银行经理先后把他当成了私家侦探和望族后裔,并且对他礼遇有加。可后来经理发现,他不过只是想开个户头存五十块钱。如此一个穷酸汉,竟敢劳经理大驾,经理马上便变了脸色。这个小人物本来就心里慌乱,加之又受了经理等的羞辱,于是乱上加乱,乱中出错,一错再错。在当时那无地自容的尴尬中,为了自己可怜的一点尊严,小人物一气之下把刚存进银行的钱全部取了出来,在银行员工的嘲笑声中愤愤逃离了银行。从那以后,他再也不和银行打交道了,他的一只旧袜子成了他的银行。

人生在世谁没有过尴尬的时刻呢?现实中嫌贫爱富的势利者有多少啊!那个小人物的慌乱行为的确可笑,可他所感受到的屈辱和辛酸,不是和我们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感受到的一样吗?看了这样一篇作品,大多数没有麻木的人在笑过之后,都会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又如《琼斯先生的悲剧》,这也是一篇叫人忍俊不禁而后悲从中来的佳作。它讲的是一个人不会说谎而馅入困境,最后竟因不能自拔抑郁而死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琼斯是一个优柔寡断的人,每次去拜访别人他都难以脱身。有一天下午他去熟人家拜访,在他犹犹豫豫准备起身的时候,女主人问他是不是有什么事要去办,客气地请他再坐一会儿。琼斯是那么忠厚,因而不会说谎--他如实地说出了自己要一连闲六个星期;他又是那么规矩,从来不愿失礼--他无力拒绝女主人的好意,于是他留了下来。当他第二次鼓起勇气想离开时,结果他又和第一次一样留了下来,不同的是他比头一次更尴尬了。如此重复多次之后,尴尬变成了严重的挫折感。到最后,琼斯的去留成了令琼斯和主人一家非常痛苦的事情。男主人烦透了琼斯,可他又说不出口,只好以反语挖苦说琼斯可以留下来过夜,临时搭一个地铺好了。在脱身不得的绝望中,听天由命的琼斯感激得热泪盈眶,于是在主人家住了下来。从此,琼斯便彻底地陷进了万劫不复的深渊。他在主人家呆了一个月,其间告而不辞的尴尬与绝望愈演愈烈。最后他精神崩溃,在告别的幻觉中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这个故事的悲惨结局是有点夸张,但类似的尴尬在生活中却是很常见的。琼斯开头的两三次优柔寡断足以令我们开怀大笑,但继续往下看我们便会感到他既可笑又可怜,甚至还有几分可爱,因为他是由于太真实、太真诚才陷入窘境中不能自拔的。于是我们的笑便带上了一丝苦味。进一步思考后我们还会发现,琼斯是所谓文明礼貌的牺牲品,一方面是琼斯本人被礼仪束缚了手脚,另一方面男主人虽然对琼斯烦透了,可是出于礼貌却又说不出口。他为什么不直言不讳地叫琼斯走人,从而粗鲁却不失仁慈地结束彼此的痛苦呢?如果说男主人当初的礼貌有几分真诚的话,那么到后来它已变成怨恨的画皮,变成不折不扣的虚伪。想到这一切,我们禁不住要感叹:人类在文明的发展过程中能保留几分真诚的野蛮多好啊!

在《文学上的失误》中,被评论家认为是李柯克的经典之作的还有《A、B和C》。该篇的副标题是“数学中的人性成分”。在数学应用题中,A、B和C分别代表三方一起干活、跑步、划船或比赛,题目要求解题者求出速度、时间或距离等。在应用题中A、B和C只是三个抽象的符号而已,而在李柯克的这篇作品里,A、B和C却成了有血有肉、各具个性的三个大活人。李柯克以妙趣横生的语言描写了他们三个人的个性以及他们的悲欢离合。A精力过人,富于主见,经常咄咄逼人,做什么都是由他牵头。C体质虚弱,为人软弱,从来只有逆来顺受的份儿。B则介于A和C之间,他一方面同情可怜的C,另一方面却又屈服于A的淫威。A向来是强者,做什么都有特权,C则向来是弱者,总是处于劣势。A经常强迫B和C同他比干活、跑步或划船,而且每次都就输赢打赌。结果是B输光了钱财,而C则不仅输光了钱财,而且还累垮了身体,最后竟因过劳而死。在C快死的时候,A仍在和医生就C还能呼吸多久打赌。在送C去墓地的时候,A让B驾一辆灵车驮着C的遗体赶往墓地,他自己驾另一辆空灵车落后一百米在后面追,看他们俩谁先到达墓地……

这篇异想天开的故事简直是一个关于社会不平等的寓言,其中的荒谬令我们发笑,而其中的残忍却令人发指。自从C死去以后,A再也没有兴趣和B打赌了,他在百无聊赖之中放弃了工作,孤孤单单靠赢得的赌款的利息度残生去了。B则一直没有从C的死对他的打击中恢复过来,悲痛侵蚀了他的心智,最后他自愿被送进了疯人院。通过写由社会不平等、不公正导致的悲惨结局,李柯克针砭了人类的种种愚妄,如自私、自负、贪婪、残忍等等,同时也发出了对共存意识和仁爱精神的呼唤。他以幽默的笔调写出上述悲惨结局,其中那种貌似轻松的氛围使我们的笑变得更加不是滋味。

《文学上的失误》中还有其他很多精彩之作。如《怎样成为百万富翁》,其中的富翁号称自己当初靠五分钱出去打天下,其实却是靠压榨孤儿寡母发的横财。又如《新型食品》,讲的是在化学食品问世之后,一个小孩一口气吃下十三份圣诞大餐的惊人故事,对人类的科技进步提出了合理的质疑。还有《白手起家的人》,它讲的是两个阔佬比试各自所受苦难的可笑故事。他们俩都说自己过去的苦难生活是多么富于诗意,多么令人向往,都说自己吃过的猪食绝对比对方多,但最后他们却是在美味佳肴中找到共同语言。诸如此类的作品和前面所谈的其他作品一样,在戏说芸芸众生的过程中,以笑的方式针砭了人类的种种可笑可恶,揭示了人类社会的种种荒谬与悲哀。

俄国幽默与讽刺大师果戈理(NikolaiVasilievichGogol,1809-1852)说过:真正优秀的幽默以“有自共睹的笑”揭示“世人察觉不到的泪”。从《文学上的失误》我们可以看出,李柯克的作品便是如此。李柯克与那些靠炮制噱头大赚其钱的所谓幽默作家截然不同的是,他以其智慧一方面发现了生活本身所蕴含的喜剧性,另一方面又洞见了人生悲剧性的一面。他以其独特的幽默与讽刺艺术在众多作品里表现了这种喜剧精神与悲剧意识的完美融合,从而使他的作品达到了庄谐并举的境界。他倾注在其作品中的对人类的深切同情,使他的作品得以更加深入人心。而这种悲天悯人的精神,历来都是衡量一个作家是否有博大人格的重要标准。另外,我们还会注意到,《A、B和C》等作品让人看不出写的是什么年代,写在什么年代。几十年以前的读者觉得它们妙趣横生,今天的读者读它们仍然感到耳目一新。这种不受时间(其实还有空间)限制的特点,恰恰也证明了李柯克作品的长久价值。一言以蔽之,《文学上的失误》这本小书虽是小试牛刀之作,却显示了李柯克作为一个杰出幽默家的主要资质。

幽默的文学评论:《打油小说集》与戏谑性模仿

《文学上的失误》在伦敦出版六个月之后,李柯克又以《打油小说集》(1911)赢得了广大读者的热烈欢呼。当时的美国前总统西尔多-罗斯福在一篇政治演说里特意引用了这部书中的一段话,这使李柯克在美国名声大振。这本为李柯克带来更大声誉的书,日后被证明是他最受欢迎的著作之一。光在它问世后的五十年里,它就先后被出版和重印了近四十种版本,其中包括欧洲多种文字的译本。这本书与《文学上的失误》有点不同的是,所收各作品在创作意图、作品氛围和艺术质量方面彼此更为接近--全书的十篇作品对英国维多利亚时代流行的主要小说俗套一一进行了独具特色的戏谑性模仿。十九世纪在西方文坛日益程式化的骑士小说、感伤小说、侦探小说、海洋小说、灵异小说和乌托邦小说等等,大多以全新的面目出现在了《打油小说集》的漫画长廊里。在这些全新的“戏作”里,李柯克不仅成功地再现了所模仿的原小说类型的氛围,而且还调侃了原型的种种缺陷。而更重要的是,他在其“戏作”中注入了他个人的机智、幽默与爱憎,使“戏作”成了独立于所模仿的原型之外的幽默与讽刺佳作。读者即使不知道是一篇戏谑性模仿之作,也照样能从李柯克的戏作里获得莫大的快慰和众多感悟。所谓“旧瓶装新酒”,用在《打油小说集》上是恰如其分的。当年被李柯克戏弄的那些小说,如今已大多被人们遗忘,而李柯克的这本“戏作”集却至今仍深深地吸引着无数读者。下面我们来看一看其中的一些作品。

在十九世纪的英国文坛,自柯南-道尔(AuthurConanDoyle,1859-1930)的《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之后,仿效之作一度颇为流行,甚至有泛滥成灾之势。《打油小说集》中的《迷案催人狂》便是对当时流行的侦探小说的戏谑性模仿。与当时的侦探小说相似,《迷案》一开篇便立即为我们制造了一个大悬念。一件重大述案发生了,整个欧洲大陆的警察都陷入了迷茫与痛苦之中,有些警察甚至因不堪迷案的错综复杂而自杀了。“要是不能成功地破案,十六分钟之内英国就得和全世界打仗。”那么到底是一件什么迷案呢?原来是沃腾堡王子被盗了--大侦探的理解是“被绑架”了。这事儿可了不得。大侦探马上陷入了沉思和分析之中。“对大侦探来说,思考就是行动,行动也就是思考。他常常能两者同时进行。”在大侦探沉思的过程中,有神秘客人来访(就像在流行的侦探小说中那样)。第一个来客爬在地上,用地毯伪装着。是谁呢?竟是英国首相!首相要大侦探确保王子的尾巴不被恶棍们砍掉--这一点令大侦探百思不解,那个波旁贵族怎么会有一条尾巴呢?正当大侦探困惑不已的时候,披着长披风、肚皮几乎贴地、模样活像一条爬虫的第二位来客来了。竟是坎特伯雷大主教!第三位来客是大主教的妹妹,达西莱的女伯爵。借助于巴黎警察厅的情报,大侦探对整个伦敦进行了侦察,最后才从女伯爵府上的一幅画像得知,所谓“沃腾堡王子”其实不过是女伯爵养的一条狗--名犬大赛在即,女伯爵的名犬被盗,这事儿可了不得啊!为了使英国最高贵的女人不至于太伤心,大侦探毅然决定扮演成那条被盗的狗参赛,结果他夺取了大赛的金牌。不幸的是,大侦探百密一疏,忽略了交狗税的事,因此他被捕狗人逮住并杀掉了。

《迷案催人狂》和它所模仿的侦探小说一样,有悬念,也有推理,有情节的跌宕起伏,也有结局的出人意料。但其中的幽默情趣和讽刺机智,却是李柯克独有的,与老套的侦探小说大异其趣。大侦探的形象在李柯克笔下被漫画化了。他一听说“沃腾堡王子”这一称呼,就立即把它当成了一个波旁贵族的名字,这是他多年来为王公贵族效劳而形成的心理定势的结果。当首相要他确保“王子”的尾巴不被砍掉时,他除了陷入困惑再无任何感悟。当他从巴黎警察厅的电报上得知“王子”的鼻子又长又湿时,他的推论是那显然是酗酒过度的结果。而事实是,“王子”不过是一条狗!在这条狗面前,大侦探的先入之见及他的所谓推理变成了小丑的愚妄。开篇时所展示的事态的严峻走向了反面。上自首相下至侦探秘书的所有奔忙,也在这条小狗面前变成了闹剧。所有这一切使你没法不笑。除了所谓的大侦探,李柯克还嘲弄了英国首相和坎特伯雷大主教等人,在他笔下他们都不过是一些偷偷摸摸、假公济私的爬虫似人物。如此大胆的讽刺,在维多利亚时代的侦探小说里是没有的。另外,李柯克除了揭示大侦探不过是权贵们的走狗这一点外,还用大侦探那滑稽而又悲惨的结局反映了大侦探生活悲剧性的一面。这也是《迷案催人狂》与当年的侦探小说不同的地方。喜剧精神与悲剧意识的结合是李柯克幽默的一大特色,《迷案催人狂》正好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例证。

除了侦探小说,骑士浪漫小说在十九世纪也很流行。《根特城的“钻子”基多》所模仿和戏弄的正是这一小说模式。这篇戏作的概要是:根特城的骑士“钻子”基多有一天在一道栅栏上看到“苗条女”艾素苔的名字,他立即脸色苍白并当场晕厥过去,然后他就踏上了去耶路撒冷的征途。就在同一天,艾素苔看到基多的纹章,当场晕死过去,倒在了侍女的怀里。从那一天起,他们就相爱了。他们彼此从没见过面,可他们爱得很深很深。基多和艾素苔各自珍藏着一幅小像,他俩把它们视为对方的肖像。为了有资格向艾素苔求婚,基多发誓要完成伟大的冒险事业,他踏上了征途,杀了一个又一个阿拉伯人、土耳其人和苏格兰人。艾素苔对她心目中的基多也一往情深,面对那些向她表现忠勇甚至为她自杀的倾慕者,她始终无动于衷。侯爵决定把女儿艾素苔许配给骑士谭克雷德,因此基多夜袭侯爵府。在与谭克雷德的决斗中,基多取得了胜利,把谭克雷德打得扁扁的,有如一个沙丁鱼罐头。不幸的是,基多和艾素苔发现他们俩把那两个小像搞错了。他们谁都不是对方想象中的意中人。他们俩的心同时碎了。他们俩同时断了气。

在这篇骑士浪漫小说戏作里,李柯克以仿古的笔法营造了中世纪那种幽远而浪漫的氛围,但摒弃了传统的骑士小说那种陈词滥调。在他的笔下,骑士时代莫名其妙的痴情的确有几分纯情的诗意(当然,字里行间也不乏戏谑的欢快),从以下文字可略窥一斑:

……此后艾素苦经常在清晨走出城堡四处漫游,同时不断地念叨基多的名字。她把他的名字告诉树木,把它悄悄说给花朵听,还叮嘱小鸟不要把它忘记。它们大家都知道这个名字。有时候她会骑上她的小马,在海边的沙滩上走来走去,同时对着海浪大声呼唤:“基多!”而在其他时候,她不是对小草说这个名字,就是对一段木头甚至一吨煤喃喃细语:“基多!”然而,那毕竟只是想象出来的爱情,它充其量只是可笑地感人。在这一点上,李柯克击中了骑士文学的致命缺陷。正因为是想象出来的爱情,所以基多和艾素苔大失所望而亡便成了情理之中的事(尽管传统的骑士小说往往以骑士获得淑女的爱情作结)。另外,通过写基多以爱情的崇高名义进行的杀戮和决斗,李柯克其实也向我们揭示了骑士小说的浪漫外衣下的血腥与野蛮。总之,所谓骑士浪漫小说,其实并不浪漫。

在十九世纪的英语文坛上流行的还有标榜个人奋斗的所谓传记文学。《一个布衣英雄》便是对这类作品的戏谑性模仿。该篇的主人公赫泽基亚是一个平民子弟,他想在纽约找工作求发展,结果却处处碰壁。到达纽约的第一天,他问建筑工地的工头是否有活可干,结果对方向他投来砖头。他向警察问路,结果挨了警察一拳。他向神父求助,结果被咬掉一块耳朵。他求过速记员、厨师、电报员等职,结果都被轰了出来。在后来的十四个星期里,他偶尔找到活干,可很快又失业’了。有几天他在一家信托公司当会计,紧接着又因不会说谎而被解雇了。有一个星期他在一家银行当出纳员,他被解雇是因为拒绝伪造支票。还有三天他在电车上当售票员,他被解雇是因为他一分钱也不愿偷……在所有正当的活法都行不通的情况下,赫泽基亚转向了邪恶的活法。从此,他的生活便出现了转机。他用石子砸了那个给过他一拳的警察,对方竟对他陪笑。在他用手枪进行了杀人和抢劫活动之后,警长竟对他待若宾客。新的生活从此向他敞开了大门,因为他已跻身于美国的犯罪阶层。犯罪使他成了新闻人物,成了记者追踪采访和人权委员会关心的对象。诉讼旷日持久,最后不了了之,赫泽基亚被判无罪释放。他不仅成了名人,而且成了纽约新兴一代金融家的代表,还可望被选进国会哩。

这篇故事的情节的确是夸张了一点,但其中所反映的平民百姓的屈辱却是真实的。在赫泽基亚想诚实地生活而不得的时候,谁瞧得起他、关心过他呢?谁想过他也有人权呢?一个人需成为邪恶之徒才能赢得尊敬,需通过犯罪才能发家致富,他所处的那个社会还不够荒谬吗?李柯克在“戏弄”那些标榜诚实的个人奋斗的虚伪的传记小说的同时,也针砭了他所处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现实。《一个布衣英雄》让我们想起马克-吐温的著名短篇《竞选州长》等,但其中的幽默与讽刺却不是模仿也不是做作出来的,它来自李柯克对那个社会本身的荒诞的洞察与再创造。有人说李柯克是一个“温和的批评家”、“从不会发脾气的讽刺家”,的确,在他的大部分作品里,李柯克是温和的,从没忘记自己是笑的使者,但在《一个布衣英雄》里,他的讽刺却是那么尖刻、辛辣,绝不亚于马克-吐温或萨克雷。

十九世纪流行于西方文坛的还有幻想小说。按其侧重点不同,当年的幻想小说大致可以分为社会幻想小说和科学幻想小说。《穿石棉衣的人》可以说同时对这两类幻想小说进行了戏谑性模仿(尽管其侧重点在社会方面)。在这篇故事里,“我”不堪忍受所处时代的贫困、倾轧、战争及机器的喧嚣和无休无止的操劳,于是在沉睡中进入了未来时代--人类征服了自然的和乐时代,结果发现未来世界死气沉沉的,没有一点生命和运动的气息,与我们的美好憧憬大相径庭。比如说,在未来世界里,人类发明了化学食品,一年只需吃一颗浓缩营养丸就已足够;贫困和饥饿被消灭了,人类的整套消化器官变成了一堆大而无当的赘肉。在未来世界里,人类还征服了自然,使天空变成了永不改变的灰色,使大海变成了一成不变的胶状物,天气变化和寒冷固然被消灭了,但自然界也因此失去了风云变幻的壮丽。未来人还发明了可穿几百年的灰乎乎的石棉衣,这固然免去了许多时间和精力的耗费,但时装的消亡也使世界失去了许多五彩缤纷的情趣……随着衣食住行方面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以前因物欲而起的辛劳、倾轧和战争等固然都消亡了,但随之而来的死气沉沉和单调乏味同样叫人不堪忍受。未来人在征服自然(其实也就是异化自然)的过程中也促成了自身的异化。在征服了自然之后,人类无事可干了,陷入了无尽的无聊与倦怠。他们废弃了汽车,因为他们去哪儿都没兴趣了。他们废弃了电话,因为与别人交流令他们感到恐惧。他们的生活既无波澜又无诗意,哲学和诗歌对他们来说不过是一些可以通过外科手术移植进大脑或消化器官的东西而已。他们的生活里既无温情也无浪漫,因为他们不知道爱情为何物,未来世界已没有男女之别……“我”感到未来的所谓“和乐世界”简直与地狱无异,最后“我”逃离了那个可怕的世界。

与托马斯-莫尔(ThomasMoors,1779-1852)的《乌托邦》相似,十九世纪的幻想小说尤其是社会幻想小说大多把未来世界想象和描绘成一个没有贫困、痛苦和战争,充满诗情和画意的理想世界,因此这类理想主义小说被称为一乌托邦小说”。《穿石棉衣的人》向我们展示的,却是一个理想化到极点于是走向反面的无比可怕的世界。我们或许可以称之为“反乌托邦小说”。李柯克通过展示那个走向反面的未来世界的可怕可悲状况,对人类在物质方面的极端进步提出了不无道理的质疑,但他的笔法却始终保持着他那惯有的机智与风趣。比如说,在他笔下,未来人在实施外科手术式教育时把诗歌、外语等装进大脑,而把哲学和玄学等“犯不着用脑袋去记的东西”装在过去用作消化器官的器官里。又如,在谈到电话之类时,“我”说:“通过电话我们可以和任何人谈话,找谁都不困难,再远的距离都可以和他说话。”未来人带着恐惧问道:“反过来,任何人都可以在任何时间把你叫来说话,对不对?”这一问一答既富于妙趣,又发人深省。亦庄亦谐历来是李柯克的风格。

《打油小说集》里还有《家庭女教师杰楚德》、《一个超级灵魂的伤心事》等脸炙人口之作,我们在本文后面的小节还会谈到它们。在《打油小说集》里,戏谑性模仿这一手法得到了非常成功的运用。李柯克在以后的《狂乱小说集》(FrenziedFietion,1918)等集子里也使用了这一手法,但评论家们认为都不如在《打油小说集》里那么成功。由于李柯克在《打油小说集》里成功地揭示和嘲弄了十九世纪的多种小说俗套的弊病,因此有评论家(如S-RossBeharriell)说其中的每篇故事其实也是一篇文学评论。这种说法既有趣又有见地。为什么不能用作品来评论作品呢?说不定比一本正经的论述更有趣哩。不过,李柯克在“评论”的同时,更创造了他自己独立的幽默,而且显而易见,李翁之意在“新酒”。《打油小说集》为李柯克赢得了幽默的文学评论家的称号。其实,他何尝不是一个幽默的人生和社会评论家呢?

幽默的人生和社会评论:《小镇艳阳录》、《阔佬的牧歌式历险》及其他

继《打油小说集》之后,李柯克于1912年又出版了《小镇艳阳录》(或译《小镇阳光随笔》)。这是一部由几个既有相对独立性又相互关联的短篇故事合成的长篇小说,它最初在《蒙特利尔之星》上连载,是李柯克应该刊主编爱德华-贝克之邀专门为加拿大读者写的以加拿大为背景的小说。在这部作品里,李柯克为我们塑造了一个牧歌情调与喜剧色彩交融的加拿大小镇--玛丽波莎镇,也为我们刻画了一群既可笑又可爱的镇民--玛丽波莎人。这部书的出版确立了李柯克在加拿大文学史上独特而不可动摇的地位,《加拿大经典文库》编委会称之为“一部经典--欣赏加拿大文学必读之书”。它原本是为加拿大读者写的,但却受到了全世界读者的喜爱,已被公认为是李柯克最主要的代表作之一。

那么,玛丽波莎镇及其镇民到底有些什么特别之处呢?看看《太阳神骑士团游湖记》等篇章就知道了。玛丽波莎是李柯克以他生活过的安大略省的奥瑞里亚(Orillia,Ontario)为原型塑造的加拿大小镇。这里绿树成荫,湖泊如镜,人们在明媚的阳光下过着田园牧歌生活。在这里,不同民族、不同宗教的节日都是大家的节日。比如说,在这里圣乔治节和奥兰治大游行日同样是喜庆的日子,戕害英国和爱尔兰的那种宗教和种族的紧张关系与这里无缘。在这里,每一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力做每一件事。在大城市造成分裂的各种团体和组织,在这里却是把人们联系在一起的纽带。每一个人都可以同时属于每一个组织,尽管这些组织的见解和主张可能大相径庭。不同的信仰、习俗和团体在这里共存共荣,这是一个充满宽容与和睦的大家庭。比如说,在这里保守党牙医乔-米利根同自由党大夫盖拉格尔共同拥有一条船和一个船坞;佩特-格洛弗和艾夫-麦克尼柯尔是五金商店的生意搭档,但他们却属于不同的党派。正是在这样一种和谐的牧歌式氛围下,李柯克为我们讲述了镇上发生的一件又一件趣事、怪事,在挪揄镇民们可笑的人性弱点的同时颂扬了他们的可贵品德。

在《太阳神骑士团游湖记》里,船板的缝隙还没有堵塞好,“玛丽波莎美人号”游船就满载镇民出行了,结果船在入夜时分进水并渐渐下沉。船上的镇民大感气愤和惊慌。好在湖水并不深,游船只是搁浅而没有遭没顶之灾。有惊无险--这便是玛丽波莎的生活!一得知游船遇险,镇上的营救船就立即投入了营救工作。由于营救船多年未用,也没得到很好的维修,水从船缝涌入船中,随时有沉没的危险,但水上救生员们奋不顾身,拼命朝失事游船划去。他们扔掉了压舱物,甚至扔掉了自己的救生衣和救生带,他们心中唯一的念头就是去救人。他们那种略带莽撞的献身精神实在可歌可泣,虽然他们平时不练兵导致的尴尬为这种英雄主义抹上了可笑的一笔。不过,更为可笑的是,营救船一划到搁浅的游船前就沉没了,结果水上救生员反而是被失事船上的人救了起来。同样地,一听说游船出事,没去游湖的其他镇民也像水上救生员们一样,立即接二连三地划小船或独木舟投入了营救工作。这时候,他们之间在平时可能出现过的矛盾已微不足道,大家一致的、唯一的念头便是全力以赴救人。结果,这些人同样被失事的游船救了起来。所有这一切既可笑又可喜,充满了牧歌情调和喜剧色彩。

在《小镇艳阳录》里,李柯克成功地刻画了一连串的人物,如史密斯先生、帕普金先生、佩帕莱法官、周恩大牧师和巴格肖先生等等,通过他们的奇趣故事表现了玛丽波莎生活的方方面面,如商业、宗教、婚姻、政治等等。本选集所选的《赞娜和帕普金命中注定的姻缘》和《玛丽波莎银行奇案》主要讲的是帕普金先生在爱情和婚姻方面的历险奇趣,不过李柯克向我们‘展示的不仅仅是玛丽波莎人的情爱生活。李柯克总共花了三章来写帕普金的爱情历险,他之所以用如此的浓墨重彩,是因为在他心目中的理想国玛丽波莎真正的爱情具有拯救的意义。帕普金正是因爱情而获得拯救的,尽管他追求爱的历险是那么可笑。在《太阳神骑士团游湖记》中被失事船像钓鱼一样拉上船的帕普金,虽不失奋不顾身的勇敢,却绝对不是法官小姐赞娜等玛丽波莎姑娘梦寐以求的那种英雄。在《赞娜和帕普金命中注定的姻缘》里,为了看赞娜一两眼或被她看一两眼,帕普金一次又一次发疯似地骑车掠过法官府门前并冲向郊外。为了从法官府门前掠过两次,他要在田野绕上一大圈,行程达十五英里。他的行为具有莽撞的英勇,但他内心里却很虚,因为他深感自己不是赞娜心目中的那种英雄。因为他唯恐他父亲的巨大财富砧污他,使他没有资格向赞娜求婚(赞娜说过她愿嫁一个穷人)。因为按银行的规定,像他这种年薪不足一千元的职员没有资格结婚。这种由内在和外在原因导致的自卑,与他那炽烈的爱和莽撞的勇敢形成强烈对比,使帕普金的形象可笑地感人。掠过法官府门前之后,他一直要冲到远郊才敢放慢速度,在田野里一边缓缓而行一边喘粗气时,他还要装出在田野视察庄稼的模样哩。在《赞娜和帕普金命中注定的姻缘》里,李柯克生动地刻画了帕普金在爱情方面的尴尬与无奈,同时也折射出了玛丽波莎生活的众多方面。

在《玛丽波莎银行奇案》里,一次自杀的企图使帕普金被卷入一桩奇案,其结果是他意外地成了英雄并获得了赞娜的爱情。故事是这样的:由于不堪无望的爱的折磨,帕普金曾几度企图自杀,但某种说不清道不白的原因使他始终难以如愿。比如说,他企图在一家药店兼饮料店服毒自杀,可玛丽波莎镇民在店里开怀畅饮的欢快情绪感染了他,使他最终忘记了去那儿的本来目的。他想从桥上投河自杀,可他又觉得桥太高,水太急太黑,少了几分应有的浪谩。他想卧轨自杀,可是他始终找不到一对适合他的车轮。在玛丽波莎,自杀简直是一件可望而不可即的事,该镇的神奇由此可见一斑了!后来有一天晚上,帕普金由于醋意大发,企图用银行办公室里的手枪自杀。在准备自杀的过程中,他听见银行的地下金库方向有异常的响声,他马上忘记了自己去拿枪的本来目的,也忘记了爱情,一心只想着把抢劫银行的劫匪抓住。他在金库门口与一黑影遭遇,双方同时开了枪。第二天凌晨,人们发现帕普金和银行看守员吉里斯都昏倒在金库门前。一时传闻四起,真相难明。(真相也许是:根本没有劫匪,帕普金只是和吉里斯遭遇。)但那一切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帕普金成了英雄。接下来,喜事接二连三地降临到了帕普金身上。他的年薪被提高到了一千元,这使他成了“有资格结婚的人”。他也赢得了赞娜的父亲佩帕莱法官的好感,获得了以前他靠曲意迎合想得到却根本得不到的求婚通行证。意外地成为“英雄”使他终于有了向赞娜求婚的勇气,而最重要的是赞娜接受了他的求婚。玛丽波莎总是有意外的惊喜出现!李柯克再一次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神奇的喜剧世界。而且在李柯克笔下,玛丽波莎的喜剧性与其牧歌情调常常是融合在一起的。比如说,法庭对劫案真相的调查以煞有介事开头,渐渐地便偏离了原来的方向,扯到了去湖上打野鸭的问题上,最后以草草了事收场,以便大家能及时去湖上打野鸭。李柯克以戏谑的笔法描写这一切,他的嘲讽意味是显而易见的,但这丝毫不影响玛丽波莎这个富于喜剧性和牧歌情调的理想之乡的整体神奇。

本选集所选的《候选人史密斯》是《小镇艳阳录》的倒数第三章,该章通过写酒店老板史密斯运用心机操纵选举而得以当选的故事,反映了玛丽波莎的政治风云与人情世态。在竞选之初,史密斯便想到了利用镇民们对宗主国英国的眷恋。为了表示对英国的忠诚,他在自己的酒店挂起了一面又一面英国国旗。他还撤掉了美国酒及其广告,全换上了英国的。他还大量订做了乔治国王、爱尔伯特老国王及维多利亚女王的画像。结果,他在竞选宣传方面胜过了对手巴格肖。他不仅会玩虚的,更会玩实的。他的竞选班子抽掉的雪茄的数目明显胜过对方--由于有史密斯的经济实力作后盾,保守党多年来第一次得以如此风光。在接受记者们采访时,史密斯往往含糊其辞,顾左右而言他,与此同时请记者们大喝美酒和大抽雪茄。在谈论重大问题时,他表现出了见风使舵的天才,为了赢得有关团体的支持,他不惜说谎和做假。不过最不同寻常的是,他深谙选民的心理,能灵活机动地采取对策并操纵选举的大局。在投票日的开头几个小时,选民们谁都不想率先投票,生怕被愚弄而把票投给了不该投的候选人。他们观望别人投谁的票,谁得票多他们就准备把票投给谁。史密斯深知大多数镇民缺少政治头脑和主见,不过是一些随大流的群氓而已,因此他叫他的支持者们先引而不发,等时机成熟再大打出手--在史密斯看来,竞选有如打熊,先得沉住气。直到只剩下一个多小时投票时间的时候,史密斯才开始出奇兵,叫他那支一直引而不发的投票大军大投其票。与此同时,他叫手下发电报、打电话给城里和全县各投票点,谎称保守党候选人史密斯已大获全胜,并叫城里和各地把同样的信息反馈回来。在史密斯的精心策划和巧妙操纵下,大多数选票在最后的时刻像潮水一般涌向史密斯,结果他当选为密西纳巴县的议员。

与史密斯的精明和诡诈形成对照的,是镇民们在政治上的无知与可笑。镇民们在投票时表现的观望态度和从众心理无疑便是例证。另外,镇民们在作者匠心独运安排的一波三折的投票过程中所表现的无恶意的见风使舵也说明问题。当选民们得知独立候选人周恩牧师稳操胜券时,他们纷纷向他道贺。保守党人们公开对他说他们已烦透了党派政治,自由党人们也是如此,而且两党人士都说他们盼望的正是周恩牧师这种无党派偏见的人--其实哩,在此之前他们关心的是史密斯和巴格肖,几乎把周恩全忘了。后来又有消息说是自由党候选人巴格肖获胜,结果人们同样欢天喜地,激情澎湃,大家都变成了自由党人,都成了巴格肖的拥戴者,都争先恐后地去和他握手。而最后当史密斯当选时,所有的人又变成了保守党人。这样一群谈不上有政治立场的受从众心理支配的人,被史密斯牵着鼻子走是自然而然的事。从史密斯在选举中的所作所为看,他简直像一个政治流氓(他的竞争对手巴格肖曾在演说中称他为“恶棍”、“盗马贼”和“最黑心的说谎大王”)。然而,在湖上用细绳塞好船缝,使搁浅的“玛丽波莎美人号”重新浮起来的人,也是这个史密斯(《太阳神骑士团游湖记》);在一个四月之夜一马当先组织救火,使周恩牧师的会众的财产得以保全的人,还是这个史密斯(《小山上圣灵的灯塔》)。当史密斯最后当选时,镇民们不但不觉得镇子落入了恶人之手,相反他们觉得镇子得救了。玛丽波莎人的感觉方式和思维方式多么与众不同啊。

诚然,玛丽波莎的镇民有许多可笑之处,如轻信、无知、盲从等。然而,在李柯克笔下它们都是些情有可原的人性弱点。在《小镇艳阳录》里我们所看到的,更多的是玛丽波莎人的纯朴与天真--在玛丽波莎,向一个农夫表明你对他一片诚心的唯一方法,就是上他家去和他一起吃一顿饭;更多的是玛丽波莎人那种富于喜剧色彩的勇敢与献身精神--在营救失事游船过程中,水上救生员们为了减轻营救船的负担,连自己的救生衣都扔掉了;更多的是玛丽波莎人彼此之间的和睦和友善--不同民族、宗教和政见的人共存共荣的事实固然已说明问题,不过,玛丽波莎的殡葬承办人戈尔戈沙的一句话更是为此提供了一个幽默绝顶的例证--他说:“在人们还活着的时候,你得和他们真正混熟,你得成为他们的朋友,亲密无间的朋友。那么,当他们去世的时候,你也就用不着担心了--你每一次都能得到承办丧事的邀请。”就连殡葬这一行当都有其喜剧性的一面!对玛丽波莎这个小镇的美妙,我们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啊,“那个阳光中的小镇,我们一度对她多么熟悉”。只可惜她早已远去!

《小镇艳阳录》全书是一个隐身的叙述者在美国某大城市的一个阔佬俱乐部--“陵宫”的长篇回忆录。最后一章《尾声--去玛丽波莎的列车》有如梦幻,玛丽波莎镇就像记忆中的伊甸园一般,在那梦幻中渐渐远去,而且一去不回了,因为陵宫所代表的一切--金钱、权力和贪欲等,已使叙述者和阔佬们永远地远离了故乡--也就是活生生地被“埋葬”了(李柯克把阔佬俱乐部命名为“陵宫”不是偶然的)。李柯克以淡淡的怀旧的感伤为小说写下了最后一个句号。于是,那个一去不回的“阳光中的小镇”、她特有的牧歌情调和喜剧魅力以及玛丽波莎人的美好品质,就显得弥足珍贵了。读完全书之后,我们不禁要问:“人们在追逐名利的过程中得到了什么,又失去了什么呢?人生的意义和归宿何在呢?”李柯克在使我们欢笑和陶醉过之后,让我们想到了人生富于悲剧意味的一面。

为了和《小镇艳阳录》形成鲜明的对照,李柯克又于1914年出版了他的另一部长篇《阔佬的牧歌式历险》(以下简称为《阔佬》)。这部作品被视为《小镇艳阳录》(以下简称为《小镇》)的姊妹篇或续集,因为它们是相互关联、互为对照的。《小镇》写到阔佬俱乐部--陵宫打止,《阔佬》则从陵宫开始写起,陵宫有如一个零点把《小镇》和《阔佬》两个世界分开,它们有如正负两极,前者属于过去,后者则属于现在,而未来吉凶难料。《小镇》写的是充满牧歌情调和喜剧色彩的加拿大小镇--玛丽波莎,《阔佬》写的则是二十世纪美国某大城市的一条牧歌情调不足、可笑可恶有余的富人街--普鲁托里亚街。玛丽波莎的镇民尽管有许多可笑之处,然而他们却具有纯朴、善良、宽厚、勇敢等可嘉品质,而普鲁托里亚街的阔佬们(其中有的故乡在玛丽波莎)虽然一个个冠冕堂皇,但他们的自私、贪婪、虚伪和傲慢却令人恶心。和《小镇》一样,《阔佬》这部书也是由几个既具有相对独立性又相互关联的故事组合而成的。在《阔佬》里,李柯克通过写阔佬们所进行的以金钱为中心的活动,表现了普鲁托里亚街上流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如商业、宗教、婚姻、政治等等。与《小镇》中那种生机勃勃的牧歌情调和喜剧气氛不同的是,在《阔佬》里我们更多地看到的是上流社会人格的蜕变和精神的死亡。比如说,其中的阔佬们有“重返自然”的风尚(二十世纪初的上流社会的确如此),令人感到既好笑又悲哀的是,这种与自然的亲和是做作的,是以赚钱为目的的--因为按当时生意上的思维习惯,一个人如果不能每年都到野外去过过“田园生活”,那别人就会以为他不得不一年到头都忙忙碌碌,而这又表明他做的决不是大买卖,其结果是他会被人看不起,他的生意也会因此而砸锅。试问,如此功利、如此虚假的“田园生活”,到底有多少诗意和欢乐可言呢?只有天知道。

在拜金主义的社会里,金钱似乎成了人生的唯一目的和最高意义。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李柯克为我们讲述了普鲁托里亚街上的阔佬们的一个个貌似美妙,其实可笑可悲的故事。限于篇幅,本选集只选了《阔佬》中的一个故事--《史比利金斯先生的爱情故事》。这个故事虽有爱情之名,其中缺少的却恰恰是爱情。这让我们想到英国现代主义诗人T-S-艾略特(T-S-Eliot,1888-1965)于1915年发表的那篇恰恰缺少爱情的著名情诗(-艾尔弗雷德-普鲁夫洛克的情歌)。如果把史比利金斯的爱情故事与《小镇艳阳录》中帕普金的爱情故事对照起来读,相信会更加有趣。下面我何来看看史比利金斯的所谓“爱情”到底是怎么回事。

史比利金斯是一个继承了大量遗产的阔少。由于生性愚笨,他在大学里什么都学不好,只好停学--在这一点上他与帕普金相似。停学后他无事可做,他的叔叔兼受托人只好让他经商,结果做第一笔生意他就损失了几千元。他一事无成,因此他唯一可做的事就只有一件了--那就是去结婚(如此幽默的人生评论在李柯克的作品里比比皆是)!由于是近视眼,他发现他所生活的世界里到处都是美得惊人的女人,而且他“把五十元钱一顶的花帽和带象牙柄的桃红色女用阳伞所具有的各种美德和优雅,全部赋予了这些女人”。他简直愿和任何一个令他吃惊的女人结婚,只可惜他连连失败。他一度一厢情愿地恋着乔治安娜,他们俩的感情基础是彼此都喜欢谈论地狱。他为此看过很多有关地狱的书,但乔治安娜最终却嫁给了一个牧师。不久他又觉得艾德琳小姐已倾心于他,于是他把最要好的朋友介绍给了艾德琳,结果是他那位好友和艾德琳结了婚。后来他又恋上了达尔菲米亚,结果也是不了了之。在达尔菲米亚离去的当天,他又莫名其妙地恋上了菲利帕,两天后却发现她早已与别人订婚。相比之下,帕普金在爱情方面比史比利金斯执着、专一得多。另外,在以上的所谓恋爱中,史比利金斯始终生活在一厢情愿的幻觉中,而且他始终没有面对爱情的勇气。比如说,在向达尔菲米亚求爱时,他只是问了她他是否可以永远想念她。她回答说他可以。然后就一切到此为止了。相比之下,帕普金虽然也有幻觉和自卑,但他却始终有几分莽撞可爱的英勇。作为普鲁托里亚街的阔佬之一,史比利金斯比帕普金委琐多了,也可笑多了。

上流社会的女孩们没有谁看得上史比利金斯,唯有出身贫贱的绿衣少女诺拉对他有一种由衷的爱。只可惜史比利金斯对诺拉的爱毫无感觉,因为诺拉深情的谦卑已使他自卑的心高做起来。几天以后,史比利金斯达上了虚伪、狡猾的艾瓦莱夫人的那一头染成金色的头发--谦卑的诺拉不忍心告诉他那金发是假的。结果,史比利金斯根本还没看清艾瓦莱夫人的长相,就糊里糊涂地和她订了婚。他根本不知道那个虚伪的寡妇是处心积虑冲着他的钱来的。等到他得知艾瓦莱夫人已有四个儿子,而且最大的那个几乎和他一样大时,木已成舟,为时已晚。再说,他即使想反悔,也没有足够的勇气。唉,史比利金斯连辨别爱的能力都没有!最后,伤心的诺拉走了(在玛丽波莎,没有任何人的遭遇会令他或她如此伤心),她的眼中盛满了泪水,可是史比利金斯看不见,因为他是近视眼。诺拉一走,在《小镇艳阳录》中具有拯救意义的那种浪漫而真挚的爱,就永远地离史比利金斯而去了。结婚之后,史比利金斯简直成了那四个孩子的保姆,他那位几乎可以做他母亲的妻子成天与军官们鬼混,根本没把他放在心上。帕普金的爱情与婚姻是一场喜剧,而史比利金斯的却是一场貌似喜剧的悲剧。

在《阔佬的牧歌式历险》里,李柯克从众多角度展示了拜金主义下的一切蝇营狗苟对人心和社会的腐蚀。绿衣少女对假金发寡妇的失败,标志着伪战胜了真,丑战胜了美。而一旦如此,社会就前景堪忧了。《阔佬》的最后一章《为建立纯洁的政府而战》,写的是虚假的市政改革运动,以阔佬们的联合胜利告终。读到最后,读者会有这样一种不祥的感觉:一旦商业、文化、爱情和宗教等陷入了已联合起来的富人们的控制之中,社会被“陵宫”彻底埋葬的日子就不远了。尽管在《阔佬》里李柯克始终保持着笔法的诙谐与轻快,但《阔佬》向我们展示的社会前景却是暗淡的,让我们在笑过之后感到沉重。相比之下,《小镇》的整体氛围让人轻松得多,因为史密斯的当选使镇民们感到镇子得救了。可以说,在描写玛丽波莎镇民和普鲁托里亚阔佬的过程中,李柯克向我们展示了两种不同的人生模式和社会模式,并以幽默与讽刺的方式分别对它们进行了剖析和评判。很显然,李柯克更向往玛丽波莎模式,《小镇》末尾流露的那种怀旧的感伤便是明证(后文我还会谈到这种感伤)。另外,在《阔佬》的开头和结尾处,李柯克都提到了贫民区的劳苦大众,这一点很重要,它说明了李柯克对玛丽波莎所代表的价值观的肯定,因为城里的劳苦大众具有和玛丽波莎镇民相似的美好品质,他们至少比那些已被拜金主义彻底腐蚀的私欲膨胀的阔佬们更有得救的希望。在《小镇》和《阔佬》这两部作品里,李柯克向我们传达了一个警戒性的信息,那就是:假如人们不想被“陵宫”埋葬,就必须找回并保持住玛丽波莎所代表的那些美好的东西--心的善良、爱的执着、宽广的胸怀、献身的精神,等等。

其实,除了《小镇》和《阔佬》这两部长篇,李柯克在他的众多短篇里也表现了他对人生的思考与理解,同时还对人生和社会做了严肃的剖析和评判,尽管他的语言是那么轻快、诙谐。他的幽默小品篇幅不大,却向我们昭示了人生的很多微言大义。比如说,《琼斯先生的悲惨命运》让我们明白了过分真实的害处和过分礼貌的虚伪;《A、B和C》让我们看到了社会不公平竞争的荒谬与悲哀;《巴特先生的错觉》让我们明白了为什么强加于人的善行与暴行无异;《学术上的进步》则让我们看到了功利主义对心灵的戕害;《去欧洲的,请上船》告诉我们:无谓的患得患失和庸人之争使我们错过了许多良辰美景;《正在消亡的世界》则告诫我们:人类在追求物欲的同时既破坏了自然也伤害了自身。

综上所述,称李柯克为幽默的人生和社会评论家的确不为过。

李柯克的平民意识和保守倾向

李柯克的众多作品和他通过演讲为难民募捐的事迹,都表明他是一个富于同情和悲们之心的人。他这种同情和悲们之心,首先表现在他与普通人尤其是下层小人物的认同上(他本人便是平民百姓出身),这就决定了他的作品鲜明的平民色彩。李柯克的平民意识在作品里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普通人尤其是下层百姓的深切同情,二是对权贵者尤其是为富不仁者的无情嘲弄和鞭挞。比如说,在《琼斯先生的悲惨命运》里,李柯克对因不会说谎而陷入绝境的琼斯表示了深切的同情。在《A、B和C》里,他对社会不公平竞争的牺牲品B和C表示了深切同情。他还以饱蘸同情的语言写了穷洗衣妇(《洗衣问题》)、穷裁缝(《平淡生活研究》)、小洗衣店主(《五十六号》)和家庭女教师(《家庭女教师杰楚德》)等的苦难。即使是对为善不成只好作恶的布衣英雄赫泽基亚,他都是怀着某种程度的同情的。相反,他对权贵者尤其是为富不仁者的嘲弄和针砭却是十分辛辣的,尽管他有时也为他们的可悲叹息。比如说,阔佬们常常标榜自己是“靠五分钱”努力奋斗致富的,李柯克不仅戮穿了他们的谎言,而且还揭露了他们靠压榨孤儿寡母发财的本质(《怎样成为百万富翁》)。又如在《纽瑞奇太太买古董》里,李柯克通过写纽瑞奇夫妇把里面长了一层绿霉的牛角视为奇珍花高价购买的可笑举动,嘲讽了阔佬们的附庸风雅,也揭示了他们精神空虚的实质。而在《家庭女教师杰楚德》里,李柯克对置亲情于不顾的谋财害命的诺什侯爵不仅冷嘲热讽,而且还为他安排了不得善终的结局。就连英国首相和坎特伯雷大主教都逃不脱他的嘲弄,在他笔下他们不过是一些假公济私同时又做贼心虚的爬虫似人物而已(《迷案催人狂》)。

无论是作为幽默作家,还是作为政治经济学家,李柯克都表现了强烈的平民意识。在《社会正义的未解之谜》(1920)里,他写道:“贫与富在我们的街上互相挤撞。富者的马车招摇过市的地方,有衣衫褴褛的无家可归者在椅子上打盹。豪华宫殿是贫民窟的邻居。在现代社会里,我们太熟悉这种景象,因此也就对它视而不见了。”李柯克对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及其不公的嘲讽是富于批判精神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激进到了信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地步。在这一点上,他不同于比他年长几岁的英国幽默大师肖伯纳(GeorgeBernardShaw,1856一1950),后者是社会主义团体费达社的成员。由于李柯克对资本主义的尖锐批判,当年的苏联翻译出版了他的《阔佬的牧歌式历险》等书(当然没有付酬,致使李柯克至死都不无嘲讽地埋怨说苏联人欠了他成袋成袋的卢布),但苏联人故意忽略了他曾说过的这样一句话:“这种社会主义,这种共产主义,只有在天堂才会奏效--可那里的人不需要它,在地狱也行--但它早已在那儿了。”从这句话我们可以看出李柯克在政治上是保守的--他本人就承认自己是保守党人(托利党)。加拿大文学评论家杰罗德-林奇(GeraldLynch)认为,李柯克的社会政治理想是在社会主义和自由主义之间找到一条中间道路。笔者认为李柯克的平民意识来源于他的良知和人道主义精神,他的保守倾向无损于他的人格魅力。

李柯克的保守倾向在他的文学作品里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过去的好时光的怀恋,二是对现代机器文明和商业主义的排斥。《小镇艳阳录》的结尾明显流露了怀旧的感伤。类似的例子很多。比如说,在《再蓄胡须问题》里,他以钦羡的口吻告诉我们,古代的先贤都留有各具特色的胡须,飘逸的胡须为他们的思想平添了几分深邃和诗意。而如今蓄须者越来越少,学者风范和古典文化也随之走向了衰亡。在《汽车时代话告别》里,他把古代的告别描写得既干脆又富于诗意,而汽车时代的告别在他笔下却令人无比尴尬甚至痛苦万分--告别的话说完了,可车子没走,出故障了。重新启动汽车,再一次说告别的话,可还是告而不别。在《洗衣问题》里,他以怀念的笔调称道过去的洗衣妇的谦卑、诚实以及她的优质服务,同时他又对现代那些服务质量低劣、漫天要价、毫无人情味的大机器洗衣公司进行了辛辣的讽刺,《洗衣问题》的副标题便是“希望回到有谦卑的洗衣妇的往日好时光”。在《学术的进步》里,他明言说:“对每一个时代,过去都优于现在,怀古的黄昏之光胜过白天的辉煌。”无庸讳言,他的这种保守的怀古之情有其片面、偏颇之处,不过其中也不乏合理的因素。比如说,在该篇里他以欣赏的口吻说:在往日的好时光,莘莘学子不知道生意为何物,他们只关心心灵的修炼与完善,谁都不会去谈金钱的事儿,连提一提都羞于启齿。然后他痛心地告诫我们:商人的成功与慷慨捐赠使商人成了人间至尊。学校因商人的介入而产生了蜕变,在商人的影响下,学生们成了实用和功利主义的奴隶,他们学会了众多技能却失去了灵魂。李柯克的话有点夸张,不过他的确也道出了人类文明发展的某些缺憾。重要的不是他的话到底有百分之几的精确性,而是我们应该想一想人类在进步的过程中有哪些退步,在获得很多的同时付出了什么代价。李柯克的怀古情怀是发人深省的,尽管他有其保守的一面。

李柯克幽默的语言艺术

读李柯克的作品你经常会忍俊不禁,感到莫大的阅读快感。这无疑部分要归功于李柯克幽默的语言艺术。那么李柯克幽默的语言艺术到底有些什么特点呢?在笔者看来,至少有以下几个特点是值得称道的:

一、用漫画化的形象和行为描写刻画人物,营造喜剧气氛。比如说,在《怎样成为百万富翁》里,李柯克笔下的阔佬是这样一副尊容:“他极其富有,脸活像一条土狼,在他们那类人中是出类拔萃的。”一个贪婪、凶狠的形象立即跃然纸上了,其调侃多有趣啊。又如在《家庭女教师杰楚德》中,罗纳德爵士的形象同样令人捧腹,瞧--“他那张表示身世的贵族气十足的脸长长的,而他骑的那匹马的脸甚至比他的更长。”而当他和父亲发生冲突时,“他猛冲出书房,纵上自己的马,朝四面八方狂奔而去(着重号为笔者所加)。”同样,《迷案催人狂》里英国首相和坎特伯雷大主教的爬虫似的形象,也令人拍案叫绝。这样的例子很多,恕不赘述。

二、通过妙趣横生的对话创造喜剧效果。比如说,在《一个超级灵魂的伤心事》里,“我”--一个多情少女莫名其妙地爱上奥托。有一天,奥托在画布上作画,看着那块涂满红色、金色和白色的画布,“我”感到很惊奇。“我”问道:“你在画什么呀?画的是圣婴吗?”“不,”奥托回答说,“是一头奶牛!”“我”仔细一看,果然是一头奶牛。把一头奶牛看成圣婴,思春期少女的多愁善感可见一斑了,由不得你不笑。又如在《白手起家的人》里,两个阔佬比试谁当年吃过的苦多,一个说:“我早上吃的是人们准备从后门泼出去的一点冷粥,或是我去车马店讨来的一点他们准备用来喂猪的糠渣。我敢说我吃过的猪食多得多--”另一个阔佬一听暴跳如雷,他捶着桌子咆哮道:“我告诉你,猪食绝对更适合我!”看了这样的对话,我们笑到喷饭又有什么奇怪呢?如此有趣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在《典型的小说家采访记》里,大小说家在向别人介绍自己的写作方法时这样回答:“在猪中间静静地坐上半个小时至少能为我提供一个主要人物形象。”又如在《大演员的高见》里,大演员对别人说他将在莎士比亚戏剧里出现很不满意,他反驳说:“说得更恰当点,应该是莎士比亚即将在我的艺术里出现。”(这让人想到一句至理名言:站在巨人肩上的侏儒,很容易以为自己比巨人更高大。)诸如此类的对话既富于妙趣,又发人深省。李柯克总是努力想引发出深刻的笑来。

三、以天真烂漫的笔调营造喜剧氛围。在李柯克的作品里,故事的叙述者(其实也可以说是李柯克本人)往往不时表现出某种孩子似的天真烂漫,读者从字里行间可感受到童趣与幽默的快慰。比如说在《家庭女教师杰楚德》里,叙述者是这样描述大家对杰楚德的喜爱的:

大园丁常在她起床之前抱一大束美丽的玫瑰送到她的房间,二园丁则给她送来一大把刚长出来的菜花,三园丁送的是一株老芦笋,连第十和第十一个园丁都给她送来了一枝饲料甜菜或是一捆干草……连那些不会说话的动物都好像在向她表达一切尽在不言中的倾慕。白嘴鸦们一声不吭地在她肩上栖息,附近的每一条狗都默默地跟随着她。读到这种童趣十足的文字,我们仿佛进入了童话之乡、幽默之乡。

另一方面,李柯克作品里的主人公也常常表现出这种天真烂漫。比如说在《一个超级灵魂的伤心事》里,奥托某一天向女主人公“我”索要了钻石腰带扣作信物,第二天他又索要了一个金卢布,第三天他又问“我”是否还有另一个金卢布。读者一眼便可看出奥托是一个贪婪之徒,可是“我”却始终天真烂漫地执迷不悟。“我”的日记是这样写的:

今天我给了奥托另一个金卢布。

看到它的时候他双眼闪烁着爱意。

作为回应他给了我一个铜戈比。我们的爱将像黄金一样纯粹,像黄铜一样坚硬。瞧,就是这样,当局者迷,而旁观者清。两者的反差构成故事以外的喜剧冲突,予读者以旁观者清的优越感和快感。(》里的主人公“我”和《易泽太太算命记》里的易泽太太也都是当局而迷者,同样令旁观者--读者忍俊不禁。

四、利用出人意外的情节或结局构成喜剧冲突。所谓出人意外,也就是说愿望和现实“之间存在巨大反差,这是构成喜剧冲突的一个必要条件。李柯克深请此道,难怪他为我们成功地构思出了一个又一个出人意外、令人拍案的故事情节或结局。比如说,在《迷案催人狂》里,惊动英国首相和坎特伯雷大主教的大驾并让大侦探绞尽脑汁的所谓“沃腾堡王子”,竟然是一条小狗!在《根特城的“钻子”基多》里,艾素苔和基多的爱情显得多么纯粹,多么坚贞,多么富于诗意,可是到最后他们却发现彼此都不是想象中的心上人,结果他们因想象出来的爱情幻灭而同时断了气。又如在《玛丽波莎银行奇案》里,帕普金因自卑、嫉妒几度欲自杀殉情,不想一次未遂自杀使他被卷入一场迷案,结果他意外地成了英雄,并且获得了爱情。诸如此类欧-亨利式的结尾,在李柯克的作品里有很多。

即便是从《借火柴》这么一篇一千五六百字的小故事里,我们都能一窥李柯克创造喜剧性冲突的非凡功力。在《借火柴》里,“我”不过是想向一个过路客借根火柴抽支烟,不想却因此陷入了尴尬境地。过路客非常热心地在自己身上帮“我”找火柴,可他怎么也找不着他确信自己带着的那根火柴,为此他几乎翻遍了身上的每一个口袋。过路客越是大动干戈,“我”就越是于心不忍而且深感内疚。(不就是为了让“我”能抽一支烟吗?)过路客一边越来越亢奋地寻找火柴,一边气急败坏地咒骂自己的儿子,说准是那个“该死的”小子把火柴拿走了。这无疑使我的尴尬与内疚愈演愈烈,喜剧冲突因此也就步步升级了。到最后,过路客终于找到了,可是,瞧--竟是一根牙签!太出“我”的意料了!“我”的步步升级的期待与内疚突然急转直下,变成了强烈的失望与气恼。喜剧冲突顿时达到极点,“我”一气之下把过路客推倒在火车轮下。这样的结局令人哭笑不得,同时也让人对李柯克创造喜剧冲突的高超本领拍案叫绝。

李柯克的幽默观

在李柯克心目中,幽默具有非常崇高的地位。他说:“以世界上最优秀、最伟大的幽默作品而言,幽默也许是我们人类文明的最高成就。”为了更好地理解李柯克的幽默作品,我们有必要对李柯克的幽默观有所了解。在《我的幽默观》里,李柯克向我们揭示了这样一个奇怪而有趣的现象:“假如有必要的话,任何人都愿承认自己视力不好,或不会游泳,或枪法很臭。但假如你说他缺乏幽默感,那他便会暴跳如雷。”这一现象无疑向我们表明,幽默和幽默感对一个人来说是何等地重要。一个人是否有幽默感,至少是判定他是否有悟性、智慧和宽广胸怀的一个重要标志。

在李柯克看来,好的幽默在本质上必须符合这样两个条件:一是它必须不伤害人而且不含恶意。二是它也不应(哪怕是偶尔为之)展现任何悲哀、痛苦和死亡的真实景象。基于这两点认识,李柯克既不欣赏恶作剧和幸灾乐祸式的所谓幽默,也不欣赏为死亡的阴影所笼罩的绝望的幽默。他认为这两种所谓幽默是魔鬼式的,充其量只能激发野蛮人的那种原始快感,而不足以促进人类精神与文明的提升。李柯克的幽默作品充满了善意和对人类的同情,这恐怕要归因于他对幽默的必要条件的第一点认识。而从第二点认识我们可以想见,假如他活得更长一点的话,他大概不会欣赏后来出现的“绞刑架下的笑”--黑色幽默。李柯克在其有生之年目睹过一战和二战的悲惨现实,但他1918年至1944年之间的作品对战争及其灾难好像涉及不太多,这恐怕也要归因于第二点认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许是李柯克的创作的一种不足与遗憾。

从《我的幽默观》等有关幽默的论文我们可以看出,李柯克所推崇和追求的是崇高的幽默、庄严的幽默。这种幽默不同于小丑的插科打诨(真正的幽默家不是逗人发笑的小丑,而是人生的严肃的思考者、敏锐的洞察者和善意的批评者),更不同于小人的幸灾乐祸,因为它来源于对生活本身的喜剧性和悲剧性的洞察,充满了对人类的尴尬与痛苦的悲悯之情,具有“照亮和提高我们的文学”从而促进人类的精神提升的伟大功用,并因其“泪水与欢笑的交融”而深入人心。这样的幽默,在李柯克眼里具有拯救的崇高意义。看看《我的幽默观》充满真知灼见的结尾文字,我们对李柯克的幽默创作会有一个更全面、更深入的理解。他写道:

……它(指幽默--笔者注)深深地植根在生活本身的深层反差之中。我们的期待是一回事,而实际结果却完全是另一回事。今天的渴望和焦虑令我们寝食难安,而明天它们却已化为乌有,足可付诸一笑。无论火烧火燎的痛苦,还是如切如割的悲伤,在日后的回顾中都会变为往事温柔。回首往日历程,悲欢离合历历在目,而我们已安然度过,于是我们会热泪涟涟地露出微笑,有如年迈的老人悲欣交集,回忆起儿时怒气冲冲的争吵。由此可见,从更广的意义上说,幽默是夹杂着悲天悯人之情的,直至两者浑然合一。历代的幽默都体现了泪水与欢笑交融的传统,而这正是我们人类的命运。

结语

从以上几个方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李柯克在其众多作品里通过幽默与讽刺艺术地表现了人生的种种尴尬、痛苦与悲哀,怀着悲天悯人之情嘲讽了人类的众多人性弱点,如自私、自负、贪婪、虚伪等,在针砭人类社会的不平等、不公正等弊端的同时,也向人类的同情心、仁爱精神和献身精神等发出了笑的请柬。他那以高超的艺术技巧和深厚的生活素养锻造的幽默,熔喜剧精神与悲剧意识于一炉,既能引人欢笑,又能发人深省。他在幽默艺术上的辉煌成就以及他个人的人格魅力,为他赢得了全世界无数读者的衷心爱戴。如今人们谈论加拿大文学,首先提到或谈得最多的恐怕就是李柯克了。难怪今天的加拿大人常常自豪地说:英国有狄更斯,美国有马克-吐温,我们加拿大有李柯克。

当然,也无庸讳言,由于李柯克的作品篇幅都不大,没有狄更斯的《匹克威克外传》那种鸿篇巨制,因此有些评论家认为他的作品分量还不够,他还称不上伟大作家。关于这一点,笔者的看法是:李柯克的作品以短篇为主、以幽默为首要目的,因此它们没有展现广阔的人文历史背景,没有全景式地反映广大的社会生活(《小镇艳阳录》和《阔佬的牧歌式历险》分别只写了一个镇和一条街),没有塑造出足以代表一个国家、一个时代的典型人物或性格(比如说《小镇艳阳录》真正的主人公,是玛丽波莎镇而不是史密斯或帕普金)。如果以小说家的标准来要求,李柯克自然称不上伟大。可问题是,李柯克不是小说家,而是一位幽默家兼随笔作家。以衡量小说家的标准来衡量一个幽默家,当然是失之偏颇的。从幽默艺术的角度看,李柯克的作品情节曲折巧妙,语言风趣睿智,内容则庄谐并举,达到了“笑与泪”交融的完美境界,足以和任何幽默大师的作品一道流芳。一句话,称李柯克为伟大的幽默家是一点也不过分的。

李柯克1944年3月28日因喉癌不治而逝。为了纪念这位幽默大师,加拿大李柯克研究会于1946年便设立了李柯克幽默奖,每年授予加拿大最优秀的幽默作品的作者。李柯克当年居住过并用以作玛丽波莎镇的蓝本的小镇奥瑞利亚,如今已改名为“艳阳镇”。当年那些被李柯克用作《小镇艳阳录》的人物原型并一度因自感被嘲弄和丑化而不满的镇民,怎么也想不到他们恰恰是因李柯克的《小镇艳阳录》而在文学史料中留下了名字,从而“搭便车”获得了某种意义的不朽。

1996年9月于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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尴尬人生的笑与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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