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城

欢城

1.

98年夏天到来的时候,我和周雯协议离婚,自此恢复了单身汉的生活。除了母亲留下的房子,我把存款和家里的东西全给了她。来搬东西那天,我帮她打电话找了搬家公司的人。只一会儿工夫,家徒剩下一副躯壳。内里被掏空了,家也就不存在了。她穿着一件浅蓝色的绒线衫,脸红扑扑的净是汗水,不时吆喝着那些搬东西的民工,俨然是一位指挥家。等结束后,她又象征性的拥抱了我,说:“我其实挺怀念我们一起生活的日子。真的,祝你好运。”

我并没有说那些客套话,两个人分道扬镳后如果再说一些缅怀的话就未免太虚伪了。我目送她坐上未来夫婿的面包车扬长而去,心里怅怅的不是滋味。但转念一想,我不是一直渴望自由的生活吗?这下好了。更何况,同床异梦的滋味并不好受。

那年夏天,我变成一只酒缸里的虫子,喝酒打牌成了我业余生活中最大的嗜好。我经常约一些无事可做和有家不愿归的朋友坐在路灯下玩“灭三家”,“升级”或“斗地主”,一些小小的赌注,然后到五牌楼夜市喝酒到后半夜。第二天早上,我就喷着酒气,揉着眼睛,哈欠满天的出现在单位里。领导对我的行为持宽容态度,“毕竟他刚离婚,心情不好嘛,可以理解。”

9月里的最后一天,我约了老六喝酒。五牌楼的夜市比这个夏天还要炎热,光着脊梁的男人和穿着暴露的女人似乎比较青睐大排挡。一来价格公道,二来这里的海鲜,卤味,烧烤味道确实不错。我没必要用离婚人士的眼光来怀疑别人。

我们很快干完了一捆啤酒。酒水的作用有时候不仅是消愁,还会让平时孱弱的人变的放肆。老六眨着眼睛示意我往旁边看,邻桌的两个年轻人正在用淫亵的话语调戏一个卖唱姑娘。那个女孩二十岁左右,穿了一件褪色的牛崽裙,一只胳膊被一个剃了光头的男孩抓在手里,脸涨的通红,咬着嘴唇,泪水正在眼眶里打转。她身后是一个上了年纪的男人,戴着墨镜,怀里端着的二胡吱吱哑哑的泣着,站在那里好象一块木头。

我吆喝了一声,“唱歌的!过来!”

大概是我的声音过于响亮,那个光头男孩竟放开了女孩,但他瞬间明白过来,又重新抓住她,好象揪着一只麻雀,用命令的口气说:“不许过去!”

老六摇摇晃晃站起来,“凭什么?她又不是你媳妇。丫头,你尽管过来,别理他们。”他斜睨着那个光头男孩,右手则攥了一只空啤酒瓶。

说实话,我很为单薄瘦弱的老六担心,假如动起手来,我们决不是那两个被后青春期憋出满脸疙瘩的男孩的对手。好在他们被老六的气势震住了,光头男孩的同伴拉开他的手,跑过来给我们敬烟,“对不起,哥哥,我朋友喝高了。您大人有大量,别跟他一般见识。”

我也顺势拉老六坐下,对他说:“没事,你们继续喝。哎,丫头,给我们来一首‘妹妹找哥泪花流’。”

那个女孩感激的给我们鞠了一躬,扶那个拉二胡的男人坐下。他摸索着调了调弓弦,手腕一抖,身体随着二胡嘶哑的泣声轻微颤动,伴着女孩圆润的嗓音在夜半竟是说不出的凄凉诡异。

也是在那个晚上,我回家吐了酒醉后的秽物准备睡觉时,收到了弟弟卫平死亡的消息。

2

对我来说,98年好象一堵残辕断壁,并以冷色调出现在我的回忆里。那年,我和周雯离了婚。同年9月,又收到弟弟卫平死亡的讯息。这两件事的先后发生给那年披上了一件宿命的外套。一方面,告别了淡而无味的婚姻使我重获自由,另一方面,唯一亲人的离世又使我倍感孤单,尽管我和卫平从来没有真正理解和认同过。

在我眼里,卫平是个玩世不恭举止张狂的年轻人,愤怒,急噪,轻浮,几乎具备了他那个年龄段所有年轻人的毛病。而在卫平眼里,我却是个毫无情趣的卑琐小男人。他曾直言不讳的说过:“哥,你活的真没意思,一点意思都没有。我要是你早就一头撞死了。”不可否认,他恰好说到了我的痛处,我明白他所说的“意思”的含义。在那次争吵中,他始终靠在墙壁上,双手环抱,嘴角露出轻蔑挑衅的微笑,不时用锥子般锐利的简短话语回击我的长篇大论。但当我最后提及母亲时,他才愤怒的摔门而出。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谈话(其实说是争吵才对),之后长达半年的时间,我再没有见过他。

但是他死了。卫平死了。一个鼻音很重的男低音在电话里告诉我这个噩耗。他冷漠的通知我到大方巷265号收拾卫平的遗物。“如果明天中午以前你不来的话,就到垃圾场找那些东西吧。”他没等我问其他的问题就十分无礼的挂断了电话。那天晚上,所有不曾预约的寒冷纷沓而来。我蜷缩在沙发上,被挥之不去寒冷弄得不知所措。整整一个晚上,我都哆嗦着手指拨打我和卫平共同认识的人的号码。我下意识的拒绝接受卫平已死的消息,我宁愿相信那是个无聊的人开的无聊的玩笑。但一切都是真的。

安证实了这一切。虽然他对我的不礼貌有些不耐烦,但他还是打着哈欠告诉我:“是前天晚上的事,我也是刚听说。啊哈,他一直在麦田酒吧唱歌。当时和几个小流氓发生了口角,啊哈,下班出来后被堵在酒吧外面的厕所里,捅了十几刀,送到医院已经没气了。”

他沉默了一会儿,问我:“没事吧,要不要出来喝几杯?”

我听到他那边传来女人的声音,我说不用了。

他又奇怪的反问我:“你怎么可能不知道?”

我说我和卫平已经半年没有联系了。

小时候,卫平几乎是我的影子。大人们常说:“看,这两个小人儿长得有多像。”。我比他大三岁。走在街上,他就像一只跟屁虫那样跟着我,仿佛是另一个小号的我。对此我极为不满。我吓唬他,打过他,躲过他,命令他滚蛋。但是无济于事。他鼓着腮帮,涨红了脸,眼泪汪汪,倔强的迈着两条小短腿奋力追赶。我有些沮丧,却又是得意的。瞧呀,你们谁的弟弟像卫平那样崇拜自己的哥哥。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卫平摆脱了我的影子?嘴唇和双颊长出了细密的绒毛,喉结有力的突起,身材虽显单薄已经差不多跟我一样高了。但在凹陷而细长的眼睛里,仍能看出我们共同的亲缘阴影。

一天晚自习时,我被同班同学张大明骑在身上打了一顿,他的强壮让我一开始就心虚了。所以我带着满脸伤痕回到了家,扯谎对母亲说是自己不小心摔的。卫平几乎一眼就看穿了我的谎话。睡觉时,卫平问我:“哥,你是不是和人打架了?”。

我说没有,我的事儿别管,老实睡你的觉。

黑暗里,卫平的眼睛象火苗一样跳动了几下,他背对我钻进被窝,含糊的嘟囔了一句“窝囊废!”。脸上的疼痛和屈辱感促使我狠狠的踹了一脚,“你说什么!?”我压低了声音问他。

卫平的回答是背对着我回踢一脚。我们在床上扭打起来,我惊奇的发现卫平的力气和我不相上下。开始时,他被动的防守,心里还有一丝犹豫。当我一拳打过去时,他只是紧紧抓住我的手腕,回击时也不真用力。到后来,他发现这个哥哥其实是个外强中干的家伙时,不禁得意的放开手脚。我们撕扯着翻滚下床,为了防止母亲听见,即便受痛也不发出声响。兄弟俩好似一对不会叫唤的野兽,整个房间里充满了呼哧呼哧的喘气声。

母亲想必是知道的。几年之后,我考上大学,弟弟接母亲班进厂当了一名焊工。母亲在一次闲聊中对我说:“我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卫平。你比他稳重。假如我不在了的话,你要多帮帮你弟弟,凡事让着他点,别像以前那样。”。我惊出一身冷汗。那次和卫平的打斗,我占了年龄上的便宜,耐力要好一点。我骑在弟弟身上,把他的手压在膝盖下,问他:“服不服?”每问一遍,就抽他一耳光。但是他倔强的闭紧嘴巴。耳光由象征性的试探变成疯狂的左右开弓,到最后手都抽麻了,黏糊糊的粘满他的鼻血。在绝望轮响的耳光声中,我不由自主哽咽的抽泣起来。我放开他,就这样躺在地板上睡到天亮。

过了几天,我正在上晚自习。教室的门开了,张大明顶着一个吓人的猪头走了进来(他的脸又红又肿)。他走到我面前,低声下气的跟我陪不是,泪水象鼻涕一样恶心的粘在脸上。我看见了卫平,戴着一只可以遮着脸的绒线帽,斜倚在门口,身边还有两个我不认识的男孩。但他们的装束有几分相似,都戴着颜色不同的绒线帽,那两个孩子吐着烟圈,用放肆的眼神打量正在自习的同学们。

3

我设想过一个关于时间的故事。有关它的断裂和重叠,它的流动和隐匿,在一次次虚构的巧合里化作五彩缤纷的种子落入贫瘠的土地。我幻想,那块土地会长出茂盛丰实的庄稼,在泥土的怀抱中,在温柔的和风里摇摆与吟唱。

在99年春天到来的时候,我再次翻开了卫平的遗物。说是遗物,其实主要是他的几本笔记。他的吉他被我充门面挂在靠床的墙壁上,上面落满灰尘。而他的衣物则被胡乱塞进柜子当中,有朋友来了,就送给他们几件。有一条浅褐色条绒裤,大小刚好合适,于是留给自己穿了。

有这么一本笔记,蓝色塑料封皮,当间盛开一朵木棉花(也许是别的花),已经泛黄了。我吹掉上面的尘土,翻开扉页,上面有一行蹩脚的钢笔字:你看到的仅仅是你眼睛看到的。其中几个字很模糊,是我猜的。回忆一下子清晰起来,好象有一束特异的光照在身上,记忆的窗户纸因此被捅破。那是一个傍晚,火红的云彩在西天翻滚卷动,我背着书包走过田野,田埂上松软的泥土和空气里青草的气味使我的心情格外愉快。在我的书包里装着这个笔记本——一次数学竞赛后的荣誉。我走的很慢,好象是故意放慢脚步,以便细细品味内心的喜悦。光,在大地上留下红色的印记,并从田野蔓延到工人新村的楼房上面。我看见了卫平,他一动不动蹲在一棵柿子树下,表情严峻。我问他在干什么?

他抬起头,指着树下的蚁穴忧伤的说:“哥,这棵树要死了,你看这些蚂蚁都要搬家走了。”

我蹲下身,假装盯着蚁穴看了一会儿说,没事,是要下雨了,所以它们找个更高更安全的巢穴。

“不是,哥,你看那些叶子。”

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一团团芝麻粒大小的白色虫子吸附在枯黄卷曲的叶子上,在它们的蚕食下,一片树叶很快就消失了,随后这团虫子掉到地上,重新分散,井然有序沿着树干爬向树梢残存的几片叶子。

我拍了下卫平的头,别理这些,会有人管的。哥哥今天得奖了,你看这个笔记本漂亮吗?

他在衣服上擦了擦手,接过来,贪婪的抚摩着漂亮的蓝色封面。我在那时做了个决定——把笔记本送给卫平。于是,我掏出钢笔,想了一会儿,写下在一本书里看到的话:你看到的仅仅是你眼睛看到的。

多象一个游戏,本子随着卫平兜了一圈后又回到我的手里。我仿佛看到执掌颠扑不破真理的神氐在暗中发笑。至于那真理是什么,我没想过也不愿去想。前面十几页是卫平写的诗,我没想过弟弟还是一个别人眼里的诗人,在我看来,他除了跟一些不三不四的人鬼混,别的什么都不会,甚至连自己的本行都干不好,但那些诗,我不知道诗歌还能这么写。也许算不得诗吧。

a,蜂巢/作为一种存在/一种符号之外的存在/工蜂围绕盘旋/多少花粉与花蜜的累计/打造了蜂巢/蜂王端坐其中/发号施令/偶尔言说幸福/生活并无幸福可言/生儿育女/独守楼台/就连交配/也毫无快感

b,一个黑孩子/跟在我身后/伸出肮脏的小手/好象一个愿望/他跟着我/穿过步行街,斑马线/似乎穿过黑夜/黑孩子/没有父亲/黑夜是他的母亲/在九月的烈日下/他伸出小手乞讨明天/因为他饿/只有饥饿是唯一的真理/我摸出仅有的三枚硬币/投进自动售卖机/因为我渴/渴就是我的真理/我用我的真理换来一听可乐/喝了一口递给他/我只有可乐没有钱

c,那个女人在广场走着/脚边是短裙/她在橙色的欲望中行走/她等待下一位客人/永远都是下一位/开始为了什么原因/她已经忘了/好象一台失去控制的机器/只要按下电钮/就不会停止/她寻找目标/胖子,瘦子,高个,矮个/只要是男人/美圆,日圆,人民币/只要不是伪钞/一个吸盘/成就她全部家当/一张床/筑就流莺的巢穴/她在冷风里打着哆嗦/把头掉向我/露出一个勉强的笑/我摆摆手/示意她走开/我/一个门卫/威风的驱赶一只想要取暖的流莺

d,欢乐/从死亡里回来/欢城/在一天早上醒来

那个早上/天空飞过唐代的北雁/一根翎羽/落进我的豆浆锅里

那个早上/天空漆着银灰色的油漆/我端着一锅豆浆,还有三根油条/为了饥饿的胃,和贫瘠的思想

那个早上/没有太阳/窗户把城市分割成一块块蛋糕/供人们品尝

那个早上/有的人睡死了/拍打着墙壁,喃喃自语/醒来的人/悄悄亲吻着爱人

火车在远方哀鸣/奔行在没有尽头的铁轨上/小贩推着空荡荡的手推车/叫卖白菜

一天早上/我在昨夜的街灯下醒来/用惺忪的睡眼/凝视飘在豆浆上的一根羽毛

欢乐/从死亡处归来/欢城/再也没有醒来

………………………………………………………………

t,没有成为鸽子和花朵的人仰面躺着/那个梦想的土堆/那个梦想得到的村子

有人在山坡上种牛蒡,有人在墙上/涂水,这时他躺着不原起来

他知道花的阴影,海星的阴影/他知道阴影就是海水/茂盛的队列赞美着向上走去

总有人要变成草原的灰烬/变成雪水流出村庄,乌鸦在枯萎/一枚枚沉重的鸟打翻了土地

总有人要变成盲人的道路,歌的道路/总有手伸向灵魂的国土

总有人在思想,脸上现出阴凉的光辉/总有树要分开空气,河水,分开大地/使生命停止呼吸,被自己的芳香包围

t是顾城的诗歌——河口,我知道。并不是说我是一个诗歌爱好者,相反,我内心鄙视文学。我所以会知道全因为周雯,她曾经是狂热的诗歌迷,有点像现在的追星族,对中外各国凡是挂了诗人桂冠的家伙盲目的崇拜。所以在某种程度上说,鄙视文学也就是鄙视周雯,因为鄙视,让我失衡的内心稍微找到了一些平衡。

96年冬天,我通过一个热心的大姐认识了周雯。在冷清的电影院里,她拿着一件毛衣不停的编织,抽空问我一些不闲不淡的问题。她的手指头短而灵活,好象婴孩的手,肉乎乎的指跟有四个漂亮迷人的圆窝,每动一次,圆圆的肉窝就跟着舒展,凹陷。同时,她的眼睛一刻也未曾忘记盯着银幕。这种本事让我心悦诚服。她算不上漂亮,但有一种奇怪的优雅气质打动了我,举手投足间仿佛有一弘泉水缓慢流淌,让人惬意之极。

4.

结婚那年,我和周雯都是27岁。这个年龄不大不小,但在这个城市里,却是尴尬的。和我们差不多大的人,大多结婚,有的孩子已经几岁了。所以,我们在不知不觉中沦为大龄青年,好象下午时卖剩的蒜薹,再也没什么挑头。

因此,我相信生活中确实存在着巧合。我们恰好都认识那位热心的大姐,又恰好觉得对方并不讨厌,才能恰好结成对子。

认识三个月后,经过了一段适应期,我们彼此满意,于是到民政局办了结婚手续。那是97年春天,刚下过一场雪,不厚,好象一层面粉薄薄的敷在地上。有些阴向的房檐下垂着冰凌,有些地方的积雪已开始消融,在阳光的摧残下化作肮脏的雪水肆意流淌。我们牵着手,小心的躲避脏水,她的提包里装着我们的结婚证,一共两张,照片上的人傻傻的微笑着。

我们住进母亲留下的两居室里。那时,母亲已经离世。大的一间就做了新房,小的一间给弟弟住。可他却宁愿住单身宿舍,即使偶尔在周日回来吃饭,也是坐坐就走,好象客人那样。

起初的日子算得上甜蜜。我们自己做饭倒也其乐融融,她烧饭,我打下手。或者我烧饭,她去看书。她是书迷,这点我刚知道。她带来的嫁妆就有满满两纸箱书籍。晚饭后,我们通常去马路对面的公园散步,看猴山上的猴子,看游乐园里孩子的欢笑。之后,我们回家看电视,作爱。不作爱时,她就随便找来一本书看,而我则到楼下看别人下棋。

我棋艺不高,仅仅知道一些普通的招法,在单位也偶尔和同事下几盘,但在楼下的棋摊上却只有看的份了。那天晚上,一个被我们公认为工人村里第一高手,外号叫胖子的家伙又摆开了车轮战。一个个挑战者不大一会工夫就被他面了。他得意的解开外套,敞着怀,腆着肚子,用一种嘲讽的语气说:“还有谁不服?都歇菜了吧?哎,整天赢也真没意思。”

我们面面相觑,对胖子恨的牙根痒痒的,但都知道上去也是自不量力。这时,一个刚才一直在看棋却不帮招的男人一屁股坐了下去,“我来试试。”他嗓音不高,说话时嘴里好象含了一口痰,穿着一件铝电解厂工作服,衣服上脏乎乎的净是油渍。说话间,他已经飞快的码好棋子,走了起来。我们都没见过这个人,索性抱着看热闹的心情看他出丑。胖子起初是漫不经心的,但几步以后,他脸上的神色逐渐变得凝重,呼吸也急促起来。每走一步,都要考虑良久。大概走了二十多步,胖子就被他将死了。胖子目瞪口呆的盯着棋盘,又抬头看看那个人,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我们也不相信,但事实如此。有的人不禁嘲笑起胖子,“怎么样?胖子,服了吧?”

“再来一盘!”胖子飞快的码好棋子,“刚才没用心,所以才会输。”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说。

这次他当然又输了。那个男人忽然问我:“现在几点了?”我告诉他10点过一刻。他好象想起什么似的说:“不好意思,我得回家了。”说完,他推开棋盘留下还没回过神的胖子。

人群也轰散了,各自回家。我慢慢溜达,想回家又觉得时间还早,于是跟在那个男人身后。

”嗨,哥们,棋下的不错,什么时候教我两招。”

他回过头,滑稽的指着自己的鼻子,带着疑惑的表情。

我说就是跟你说呢,你的棋真不赖,连胖子都赢了,他可是我们这儿第一高手呢。

他显得有点不好意思,慢吞吞的说:“我其实算不了什么?不过看那个胖子太躁了。”他盯着我看了看,“对了,你是卫平的哥哥吧?”

我点点头。

“我叫小光,我以前见过你。我和卫平以前关系特好,不过后来散了。”他向四处望了望,眼睛像猫那样发光,“我想告诉你一件事,卫平疯了。你相信他会疯吗?我也不相信,但这是真的。”。

5

在某些方面,我以为那些来自农村的人是幸福的。因为在他们的记忆里,总有一个值得回味的故乡。在需要的时候,就可以找个角落细细品味,或者把它翻出来晾晒一番:那些崎岖泥泞散发着土腥味的小路,长满青草开满野花的山坡,在夜风中低语的玉米,和既无开头又无结局的神怪故事。这些弥散在记忆里的东西,构成了他们生命中丰满而又辉煌的建筑,使他们即使在失落时也能找到倚靠。

我从小就在这个城市长大。所以我的故乡是由一条条逐渐扩宽的柏油马路,逐渐增高插入云霄的楼房,当然还有工厂和商店组成的。后来,我知道城市其实是由大大小小的欲望组成的。欲望越大,这个城市的规模也就越大,现代化程度也就越高。这是个正比。

我生活在城市里,所以,我把这里当作了自己的故乡。因为我没有其他的选择。人在大多数时并没有太多的选择。这无疑是对自由的一种嘲讽。我相信人对故乡的感情是复杂的,对我来说,我不热爱我的故乡。不热爱即意味着抛弃,从这个角度看,抛弃故乡无疑是对自我的一种流放。我莫名的喜欢一个词:宿命。在词典里它是这样解释的:认为事物的发展和变化,人的生死和贫富是有命运预先决定的,人对此无能为力。但我相信它在汉语里的含义不仅于此。

六岁之前,我从没离开过城市。但是有一天,母亲对我说,要带我去农村参加一个亲戚的婚礼,据说是我的远房表舅。我兴奋异常,换了衣服和球鞋,拉着母亲的手就出发了。我们走了很久,有一段时间,我是在母亲的后背上度过的。后来,我们坐上了拖拉机。绿色的田野并没能使我高兴多久,那辆破旧的拖拉机在颠簸的路上好象随时会散架,我不知不觉就在母亲的怀里打起瞌睡来。

等母亲闹醒我时,我不知睡了多久。我们身处一个围墙低矮的院子当中,墙上新刷了石灰,墙角种了些扁豆和葡萄,两扇木门和窗玻璃则分别贴了大红喜字和鸳鸯戏水的剪纸。母亲拉着新娘子的手敲声细语,她让我管一个脸膛漆黑的男人喊舅舅。毫无疑问,我们错过了最热闹的时刻,因为流水席已经开始了。新郎倌和新娘子轮流敬酒,一些不胜酒力的年轻人开起了他们的玩笑。他们簇拥着他俩,非让他俩当众亲吻。新娘子窘的捂着脸转身跑进房间,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母亲和另外几个女的跑进房喊新娘子去了,新郎为了表示歉意,和他要好的哥们拼起了酒量。

我不吃肉,所以对酒席上的饭菜不感兴趣。匆匆吃了几个丸子后,我离开酒席走出院子。门口正对一个猪圈,两只猪满身泥巴躺在那里。我爬上圈墙,对着食槽撒了泡尿。一只猪哼唧着跑过来,把脏乎乎的猪头伸进食槽,但它愤怒的发现受到欺骗。它瞪着又黑又小的眼睛,前腿支在食槽上,后腿用力,竟象一只鬣狗那样跃出猪圈,撞开院门,在酒席当间跑了起来。有孩子被吓哭了,大人们手忙脚乱的想抓住那只不甘寂寞的猪。我知道自己闯了祸,索性跑的远远的,一直跑到村子口。

一个小女孩,穿着花布衫,蹲在一棵榆树下。她仰起头,好奇的问我跑什么?

我气喘吁吁的告诉她,我闯祸了。

她说你不是在吃酒席吗?怎么就闯祸了?

我问你怎么知道我在吃酒席?

她撇撇嘴说,看你的打扮就知道你是客人,而且是城里来的。

我问她有没有什么地方能让我躲一会儿?

她歪了头想了想,说:“好吧。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不过不许对别人说。”

我想这是一个插曲,以至后来我总能回忆起这个叫陈砦的村子。大人们告诉我,找到我时已是黄昏,我躺在一堆树叶和芨芨草上睡的昏死过去,嘴里酒气冲天。他们夸张的说我至少偷喝了一酒盅白酒。在那块坡地上,她教我辨认芨芨草,马齿苋,面条菜。一种小小的浆果,酸甜可口。还有一种不知名的带甜味的草根。我们摘来很多野花,编成花环戴在头上。天上的白云象羊群那样缓缓移动。

我问她叫什么名字?她取下头上的花环,沉默了一会,反问我:“你见过死人吗?”

我说没见过。

她说:“我见过。我妈妈死了。你说,我死了以后是不是还能见着她?”

我摇摇头说不知道。

几年之后,在我稍微懂事时,我独自一人秘访过陈砦。那是背着家人来的,并且旷了一天课。但那片山坡已被夷为平地,取而代之的是三栋漂亮的农家二层楼,一串串干玉米从房顶倒垂下来,在阳光下闪烁金子般的光芒。

6

时至今日我也不相信卫平真疯过。他住过精神病院,这是事实。但通过他遗留下的文字,我又怀疑他是个天才。也许天才和疯子本就是一线之隔,他们的眼睛紧盯着天空,耳朵聆听大地的呼吸,被神氐宠爱最后又被抛弃。

那个夏季,天空依旧飘着稀疏的小雨,梧桐树下滴落的雨滴仿佛预见了时间的重置。在雨水的滴答声中,我敲响了大方巷265号的大门。锈迹斑斑的门环在风中轻晃,随后传来了狗叫,紧接着听见一个男人的咳嗽声,吐痰声,呵斥狗的声音。他打开一扇门,探出脑袋,用审视的目光问我:“你是卫平的哥哥?进来吧。”

院子里堆放了一些水果集装箱,几个摆在墙根的柳条筐散发着水果腐烂的气息。那只拴在树下的土狗摇着尾巴狂吩着,他踢了它一脚叫它安静。我随他走进屋子,立刻觉得一股潮湿的味道扑面而来。他打开灯,找来一把椅子让我坐下。屋里凌乱不堪,几乎没有下脚的地方。地上摆了两只脸盆,雨水顺着裂开的顶棚不停的滴落,墙壁上一片水痕正慢慢扩大。

他似乎也为目前的窘境不好意思,“没办法,老房子漏雨,你等一下。”他转身走进里屋,过了一会,搬出一只大纸箱。“都在这里了,我已经帮你收拾妥当了。其实也没什么,一些随身衣物,几本笔记。要不是笔记本有你的电话号码,我还真找不到你呢。对了,还有一把吉他。”

我说了谢谢。我问他卫平到底是怎么死的?他的遗体在哪?

他拍了一下额头说:“差点忘了。他的遗体现在平安医院。”他停了一下又说:“真可惜。你弟弟是个天才,是个诗人,还是个歌手,可惜还没出名就死了。”他掏出一包皱巴巴的香烟,点着了一支,烟雾使他的脸在叙说中模糊起来。

“那天晚上,我在一家酒吧帮一个朋友赶场。大概1点多,收到了王淼的电话,他让我带了钱快来平安医院,说是卫平出事了。我们这些人手头平常没什么钱,所以我只好找别的朋友借了五百。等我赶过去,才知道卫平被几个小流氓捅了,有一刀正好刺穿了肝脏。医生说没救了。”

我问他王淼是谁?

“我们一块的朋友,也是诗人,吹萨克斯,和卫平最要好。你要找他的话晚上10点到流浪或天堂,他基本上就在这两个地方。”

我问他卫平这些天都靠什么生活?

他苦笑了一下,“还能靠什么?唱歌。诗歌已经贬值了,十首诗的价钱也顶不上唱一支客人喜欢的歌。就象我,白天出去卖水果,晚上用卖水果的钱来养活诗歌。但是没办法,我们喜欢。”他的眼神露出一丝渴望,“诗是金色的,是可以言说的,是说着就能够唱起来的,是唱着就能够飞起来的。”他停下来,看了看我,“你该看看卫平的诗。”

我说我不喜欢关于文学的一切,为人应该现实一点。

他的眼神逐渐黯淡了,抵下头猛抽了几口烟。

送我出门时,他忽然对我说:“你和卫平真象,但又一点不象。”

7

我没能看到弟弟的遗体,他们让我交了钱,办了一些手续,然后交给我一个骨灰盒,告诉我卫平就在那里。因为是刑事案件,我又到警察局补办了例行公事的手续。一个胖乎乎的警察对我说,案子还没破,虽然抓了几个人,但因为没有确切的证据无法定案。

那年夏天,我认识了那个叫王淼的诗人。他帮我要了杯啤酒,然后安静的坐在我身边摆弄他的萨克斯。我没料到他的年轻,只有21岁。21岁的诗人靠在椅背上,稚嫩的脸上显出与年纪不相称的安静。他的声音尖锐锋利,仿佛一把小刀撕割着空气。

“卫平起步比我晚,但他的天赋在圈子内是公认的。不是他的诗歌,而是他对音乐的感知力。有的人是天生做音乐这行的。”他轻声哼着一支旋律,脚不安的晃动着。“我们一起去过陕西,收集民歌,这个曲子就是他那时创作的,有点蓝调布鲁斯,但更多是民族的东西。”

“他的诗还不行,但诗歌与音乐有相同的地方,艺术有很多层面是互通的。我们是一群探索者。”他笑了笑,雪白的牙齿在灯光下闪了一下,“他还作词,写诗对作词是有帮助的,费用很低,好的被买了用的却是别人的名字发表的。我们都是穷人,贫穷和艺术是一对孪生兄弟。”

“那天晚上我在场。为了一个女孩儿,有点可笑吧。那个女孩是个夜莺,通俗点说叫野鸡。那几个人当场扒她的衣服。卫平看不过眼。他别的都好,冲动,和他们动了手。卫平身手不错,那几个人没占着便宜,就埋伏在外面。我们都叫他别出去,但他的固执使他送了命。我们都没太把自己当回事,生命这个东西早就不崇高了。生命从本质上看是虚无的。”

“那些欢乐也是虚无的。我不是自说自话,我是重复卫平的话。有时候,我觉得他好像是一个哲学家。否定了生命也就否定了欢乐,所以,否定了欢乐同样否定了生命。比如酒神荻俄尼索斯,是人为了欢乐创造出来的假东西,一个不存在的东西。人不能为了假东西而欢乐。你说是吗?如果不能为了欢乐而存在,就只好选择毁灭。”

“送他去医院的路上,血把我的衬衣全染红了,他的身体烂得像一个筛子,把生命从那些筛子眼里一点一点筛了出来。我只好脱掉衣服,想包住那些喷着血水的伤口。那个夜莺吗?早就溜得无影无踪了。我猜她换了地方,要么就洗手不干。他握着我的手,脸白的吓人,但力气却一点点的离开身体。他哆嗦着嘴唇,瞪着眼睛,好象要说什么,我把耳朵趴过去。”王淼的脸色在灯光下变得惨白,他哆嗦着嘴唇,似乎重演了卫平死亡的场景,“你知道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吗?他只说了一个词,‘天堂’。”。

8

不可否认,我是怀抱阴谋和周雯结婚的,我想要一个孩子,一个自己的孩子。我喜欢孩子。从结婚前送给周雯的各种礼物可以看出。我总是送她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娃娃:芭比娃娃,忍者龟娃娃,非洲娃娃,亚洲娃娃……。周雯愚蠢的以为这是爱的体现,她每次都陶醉的把娃娃抱在胸前,象真正的母亲那样:双臂环绕,轻轻悠送,毫不吝啬的奉献出亲吻。

但她又固执的保守,让我既恼火又无可奈何。她认为只有结婚后才可以作爱。她所允许的最大限度就是让我把手伸进她的内衣,抚摩结实饱满的球体。有一次,我几乎快要成功了。我们事前喝了点红酒。相互在对方的口腔里搅拌唾液,她身上的衣物毫无羁绊被我脱了下来.她面颊潮红,呼吸急促,因激动皮肤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在天生本能的驱使下,我找到了温暖潮湿的洞穴。但当我准备长驱直入时,她握住那个张牙舞爪的器官,狠狠掐了一下,好象掐一只膨胀的几乎爆裂的气球。事后,她又向我道歉,坐在那里象只苍蝇嘤嘤的哭,并保证结婚后把一切都给我。

确实如此。婚后,我们毫无节制的作爱,好象两只孜孜不倦的蜜蜂。我日渐困顿,她则像一只滴着露水的石榴越发水灵起来。频繁的作爱并没能带来孩子,相反的使我对性生活产生了厌烦,她身上的那种薄荷香味也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沉闷生活里的油烟味,汽车尾气味,工厂里的粉尘味,菜市场上说不清楚的味道。她仍然喜欢看书,并乐此不疲。每次我像一只抽了脊梁的软蛇那样昏头大睡,她就抱了书躺在床头津津有味的看到深夜。床头灯的光线使我睡不塌实,做起各种噩梦,以至第二天上班总是腰酸背痛,哈欠连天被同事打趣。我患了神经衰弱症,经常梦见被一个女人用手枪顶了脑袋,命令我拨打一个永远也打不通的电话。手枪毫无例外的轰烂了我的脑袋,我看见了自己的脑浆,血液,跳动的血管,面粉一样的骨头和滚落到地上的眼珠。我大汗淋淋的醒来,睁开眼睛,听着卫生间里水管的怪叫声再也不敢睡去。

因为神经衰弱使我本来就不喜欢的工作更显乏味,工作效率也因此一再降低遭到领导的点名批评。为了逃避作爱,我只好更加频繁的跑到楼下看别人下棋。周雯对我的态度相当不满,但她还是煲了汤给我增加营养,她错误的以为这是生活里的一段小插曲,也许过一阵子就会没事。南瓜汤,人参枸杞汤,冰糖银耳莲子汤,大补三鞭汤……。我捏着嗓子痛苦的喝着,这些汤没能使我重现活力,反倒让我患了慢性胃炎和轻度阳痿。有一天,我终于愤怒的摔烂了汤碗,汁水溅到周雯的衣服上。为了回以颜色,她铁青着脸也摔烂了一只盘子。如果她还像从前那样哭的话,我或许会软化下来,可她的强硬态度让我的怒火窜上房顶。我们大吵大闹,性格软弱的我迅速败下阵来。公交车售票员的职业锻炼了周雯的灵牙利齿,她像一只爆怒的母猫竖起毛发,用爪子在我脸上留下胜利的标志。

卫平一定是知道的,所以他借口忙总是不回来。他一定是知道的,周雯在外面有了人。他说,哥,如果你觉得压抑干脆离婚算了。他说,哥,只有痛苦的婚姻是座坟墓。他说,哥,嫂子并不像你说的那么好。我也是知道的,但我想要一个自己的孩子。

我差点有了一个孩子,但我分不清他到底是谁的。也许是另一个男人的。期间,我和周雯敷衍了事的做过爱,她也和那个男人做过。那个男人戴了副眼镜,挺斯文的样子,他和周雯在一起吃饭。我尾随他们转过两条街,然后看他们消失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再也不见了。

夜像一个苦孩子没有明天。我喜欢黑夜。我穿着拖鞋溜达在夜风中,风里有这个城市温暖腐烂的体息。人们在夜里嬉戏,好象黑夜覆盖大地一样相互覆盖,相互温暖。我看见一个疯子踉跄的走过五牌坊夜市,大喊大叫着,手舞足蹈模仿一个歌星的舞姿。夜倾斜着插入大地,地火涌出地面,好像一只只皮球那样到处滚动。我听见五牌坊下五根油漆班驳的柱子仿佛老鼠一样发出吱吱欢叫,隐没的裂缝在柱子上龟裂开来,水痕似的扩散。我差点拥有的那个孩子在周雯的子宫里哑哑的笑着,被剪刀,镊子,钩子撕扯得四分五裂。

9

卫平是在96年冬天辞去公职的。他在电话里平静的告诉我这个消息,然后要我到五牌坊夜市找他。

那个冬天大雪肆孽,一场接一场冬雪把这里变做冰封之城。我缩着脖子,踩着嘎吱作响的积雪走到夜市。在夏天里热闹非凡的大排挡现今寂寥冷清,有些摊主早早关了铺面回家睡觉,剩下的人都和我一样缩着脖子,围着炉火搓着手。他要了一瓶衡水老白干,分在两个玻璃杯里,我们无声的干杯喝酒。

雪安详的落在房檐上,落进灯光里,落进绵绵无尽的黑夜里。黑影里的树和五牌坊的廊柱在悄无声息的雪花中睡着了。

卫平平静安详的告诉我辞职的原因,捎带着他的爱情故事。他说这是他深思熟率后的决定,并不是一时冲动的率性而为。“她是我师傅,比我大8岁,一个有夫之妇。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但请你听我说完好吗?”

他喝了一口酒,艰难的吞咽着。他说事情发生的很突然,我从没想过喜欢一个大八岁的女人。有一次,我俩上夜班焊接天车大梁,快焊完时她让我先回更衣室休息,剩下的活她来干。我在更衣室的桌子上睡了一会儿被尿憋醒了,为了图省事,我没去厕所而是到屋子后面的过道里小便。刚掏出来才发现不对劲,迷迷糊糊看见角落里蹲着一个人。我们对视了半天,你也想到了,就是她。我窘的尿不出,楞楞的直着,她却若无其事的继续。随后她站起来抱住我,我们纠缠着抵在墙壁上,她把我的东西吸了进去,就那样穿着衣服干着。后来,我们又跑回更衣室的桌子上。

在此之前,我对她毫无感觉,就觉得她是我师傅,对我很好。但那次以后,我们又做了很多次,在旅馆里,在车间更衣室里,在她家里。她的丈夫我见过,一个老实本分的人,待人客气,做得一手好菜。我在她家里吃过饭。每次见他我都觉得对不起他,但我又忍不住。只要她打电话,或是上夜班时抽空。她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六岁,他们不可能离婚。哥,你能够想象我的感觉吗?我觉得我快要完蛋了,她的激情让我的羞愧和忧伤无法承受。我不能对别人说,我不能提起她的名字,我只能对你说,因为你是我哥哥。

他垂下头呜呜的哭了,扯了一张纸揉搓发红的鼻头。

这时,一个头发蓬乱,穿着破棉袄的女孩哼着歌走过来,向我讨要一串羊肉串吃。我认出她是出没在这个夜市上的疯子,我们都叫她拉拉。

拉拉看见了流泪的卫平,她唱起歌谣,刮着脸蛋:“羞羞,买个兜兜,回家生个丢丢,放进……”。边唱边咬着羊肉串走远了。

10

再次见到王淼是在一个凉爽的秋夜。我应约到朋友家打麻将,所以我早早吃了饭,披上外套,推了自行车准备出门。在黑漆漆的楼道里,我听见外面的吵闹声。借着明亮的月光,我看见几个年轻人正在追打一个孩子。那个孩子捂着头蹲在地上咭哇乱叫,单薄的身体好象一片树叶在风中发抖。我走过去,支好车,拉开那几个愤怒的年轻人。其中一个认识,住在我对面,我记得绰号叫“老虎”的。我问他什么事?他指着蹲在地上的那个孩子对我说:“刚才我们几个在那边闲聊,就看见这个兔崽子鬼鬼祟祟的过来了,走到门洞里二话不说就拔自行车的气门心,你说干什么不好偏干这个。上个月,我自行车气门心都被拔了三次。”说完,他又不解恨的踢了那个孩子一脚。

这时,我才发现那个孩子有些眼熟。他穿了一件长袖T恤,领口被拽烂了,头发染了红色乱糟糟的,脸上又是泥巴又是血迹,狼狈至极。他捂着流血的鼻子,哑着嗓子管我叫卫哥。我愣了一下才认出了他就是王淼。我给那几个人上了烟,说他是我家亲戚的孩子。他们接过烟,有些不好意思的说:“既然是你家亲戚那就算了。”

我问王淼伤势不严重吧。他摇了摇头。于是我推着自行车让王淼跟我上楼敷药,这才发现车带瘪瘪的,原来气门心也被拔了去。我觉得好笑,拿了紫药水,又打来热水让他擦干净脸上的泥巴和血迹。等他收拾妥当,我问他有事吗?他斜靠在沙发上,问我要了支烟点上,说没事。眨眼间,他又恢复了上一次见他的沉稳模样。

我问他到这儿干吗?

他猛抽一口烟,想起什么似的从怀了拿出一本笔记本。“对了,我来给你送这本笔记,卫平忘到我那儿的,我也是刚发现。”

我接过笔记本,问他既然是送东西干吗拔人家的气门芯?

他汕汕的笑:“我也没想到发生了这档子事。真倒霉。以前上学时干过不少,纯粹为了好玩,拔完后就躲在一边看热闹。”他抽了口烟,熟练的吐出一个个漂亮的烟。他注视着那些慢慢扩散撞向墙壁消失的烟圈,“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无聊吧。生活需要意外,可我却一次也没有,甚至连爱情也没有。”

我说生活不仅需要意外,更需要,更需要……我找不到那个词,好像受潮的磁带一样卡壳了。

“是平静安适吧?”他接过我的话。“也有人这样对我说过。但对我们来说,平静安适是一剂毒药。我们需要的是激情。”

我问他今后准备干点什么?人不工作总不能像寄生虫那样生活吧?

“不知道。也许开个杂货铺卖东西,也许到处流浪。反正我对诗歌和萨克斯已经厌烦透顶了。我12岁起就被父母逼着学吹萨克斯。”他对我苦笑一下,随后头枕着沙发,视线涣散着不停变换方向。“我想可能会去陕北农村住一段时间,沿着我和卫平走过的老路线步行过去。那边有很多窑洞,门口挂着红辣椒和成串的玉米,门扉上贴着古老的门神。站在坡地上望过去,起伏不定的丘陵扬起漫漫黄土,铿锵嘹亮的秦腔被割裂成不可愈合的形状……”他的声音渐渐低了,头一歪好象睡了过去。我帮他脱了鞋,拿了被子给他盖上。

第二天早晨,我被闹钟惊醒,才发现王淼已经走了,被子在沙发上叠得整整齐齐,连那些褶皱也被扯平了。被子顶上放了一张纸条,他的字倒是工整:

卫哥:

对不起。我想去陕北,但又没钱。所以就在你衣服里拿了三百块钱,请你不要报警。我想我们这些人注定不会平庸的,等我以后有钱了一定会加倍还你的。

此致

王淼

11

有的人死了,会留下某种东西代替他们的精神和灵魂,比如歌德,达尔文,尼采,爱因斯坦。所以,我们可以认为他们是不死的。但无论如何,人的精神和灵魂总要以文字的方式流传下来,方可代代不熄。文字的发明得以记录人类的科学,思想,以其历史的方式见证未来。在世俗方面,人死了,他的亲人因其遗物,有时是一只手套,一支钢笔,或一方手帕,而缅怀追忆。在回忆里,亲人也是不会死的。

卫平的照片放在桌的一角,笑着,眼神坚定而忧伤。他的头发被风吹乱了,向后涌去,如一弘波浪。在笔记本里,我看见了他熟悉的字体,向右倾斜,瘦长,略显潦草。

“欢城被山包围着,波浪一样的群山此起彼伏簇拥这朵浪花。花岗岩筑就的城墙连绵不断,仿佛一张拉满弓弦的弓延伸到无穷无尽的苍穹。潮湿的苔藓在这个下午钻出石缝,毫无拘束的攀上岩石。在下一个春天到来之际,江水将汹涌而出,越过堤坝,淹没这里。城墙上的了望塔里站着一个哨兵,身披翠绿蓑衣,头顶竹笠,象征性的手持一面旗帜。而此时叵罗江的水缓缓流动,仿佛一条缠绕城池的腰带,安静的消失在城墙尽头。那面旗子用一种铁锈红,四周金线绣了花边,中间是一只展翅欲飞的白色水鸟。水轻吻堤坝,情人的手般温柔的梳理头发,一群水鸟盘旋着飞越吊桥。桥上的缆绳已经放下,捆扎圆木的绳索有的腐烂了,被8号铁丝所代替。而那些圆木定是年代久远的,泛着苍老的气息,裸露着骨架和血肉,被刀斧砍过,被火烧过,被枪弹射伤过。天渐渐暗下来,归巢的夜鸟孤独的鸣叫,扑拉拉掠进江边的松树林。油松的气味辣得人睁不开眼睛,仿佛一支支燃烧着松节油的火把。那些白色水鸟则成群接队钻进城墙里。看来我错了,城墙并不是坚不可摧的,上面的裂缝足以使它在一阵狂风中坍塌。城门洞开,幽深如一口古井,泛着幽幽碧光。门上的漆想必也是古老的,他们说是用松针榨出汁液,调和了米酒和百花之蜜,能历经百年不褪色。”

“街道成棋局形状,弓着脊背的房屋仿佛一枚枚被人安置好的棋子。房屋建造奇特,大概是为防水灾,下面用成块的方石支起基座,有两米高,再往上才是青砖砌得瓦房。街灯一盏盏亮了,发出柔和的光,一层雾笼罩了街道,人好象走在弥漫氤氲蒸汽的水面上。脚下的青石板被鞋子磨的锃亮,仿佛一面面古铜镜,映照出各种奇怪人形。”

“街上人渐渐多起来。挑着扁担的挑夫,光着膀子无所事事的小伙子,推着手推车叫卖零食的小贩,衣着光鲜的姑娘,操外地方言的商人,但无一例外都闭着眼睛,似乎患了梦游症的病人。路边商店里的灯也亮起来了,整条街好象是在一瞬间亮起来的。我听见鞭炮声,顺着人们拥挤的方向走去,原来是一家新店开张。门口摆着花篮,两位漂亮的迎宾小姐亭亭玉立站在两旁。一个西装革履,头上擦了过多发蜡的中年男人不停的向前来道贺的人抱拳致谢。戏班子吹起唢呐,舞蹈人员跳起秧歌助兴。”

“我住的旅馆所在的街道叫民乐街。传说清乾隆皇帝南巡到此,在这条街上观看舞狮,颁旨‘与民同乐’——允许百姓共同观赏,因此得名。窗子下面恰好是观狮台,如今成了小学操场。店老板指点我看那个台子,一根旗杆矗立正中,触目可见的却是顽童与醉汉的便溺之迹。他说:‘这便是观狮台了,上面留着乾隆的足迹。’他微笑着,仿佛沉浸在什么欢乐的回忆中。‘再往西去,有荷花坊,是乾隆留宿的地方,现今成了地下红灯区,先生若是想寻乐子,不妨明晨去一游。’我问他为什么现在不能去,他继续笑着,捻着唇下胡须,‘现在那里人少,去了怕是要扑空。其实我们这里还有很多可玩的地方,大世界在东面,走路只要十分钟,现在去最是热闹不过。过了大世界,还有赏心园,正是夜来香开放时节,花香弥漫,让人陶醉。’我说谢谢,不过我现在需要睡觉。他闭着的眼睛突然睁开了,翻着眼白,‘睡觉?先生有所不知,我们这里晚上从来不睡觉,只有白天才是休息的时候。你要是现在休息,明天只有荷花坊一个地方可去游玩了。’我再次说了谢谢,开始脱下外套和毛衣,他闭上眼睛,怡然自得的样子,摇摇头转身走出房间。”

“那些街灯熄灭了,但是光从东面亮起,紧接着,一轮红日仿佛脱壳的雏鸡跳出云面。街上的人少了,打着哈欠的店主拉下商店的卷闸门,偶尔有狂欢后的醉汉踉跄着掏出便器当街撒尿,淅沥沥的敲破了街的寂寥。我注意到那些树。清一色的垂柳,种在路两旁的花池里显得不伦不类,因为还不到秋天,柔软的枝条就低垂下去,风一过,细长的柳叶随着枝条摇摆起来。有些较长的枝条一直垂到地上,好象舞女身上的拖地长裙婆娑而动,煞是好看。但等我走近了,才发现柳叶上伏着一团团米粒大小的绿色肉虫,翻滚着,一条条细腿纠缠在一起。它们的身上分泌出一种绿色黏液,从叶子上,枝条上,一直到树干上,难怪我刚才奇怪柳树的表皮怎么是绿的呢。天呐,原来叶子被它们蚕食光了。”

“确实如旅店老板所说,荷花坊倒是人来人往,热闹非凡。清一色仿古建筑,绿瓦青砖,镂花窗子,散发古香的黄铜门环。有的酒楼挑着长长的酒幡,还有些聪明的店老板吩咐店员穿上明清时期的服装迎客。来自各地的游客商贩簇拥着,喧哗着,对着这些建筑物指指点点。我看见一队旅游团,戴了红色小帽,拿着一面三角旗,羔羊般跟在导游身后。几个漂亮姑娘站在玉带桥上磕瓜子,相互推搡调笑,把瓜子壳扔进碧绿的水中。有一棵瓜子皮恰好落在我脸上,那个正在撒泼的女孩调皮的吐了吐舌头,红着脸拉上同伴跑开了。我不知道她们是不是所谓的流莺,但从衣装上看不出,仿佛几个可爱的邻家女孩。再往前走下去,房屋渐渐低矮,巷子也渐次狭窄,显出破败之色,不时从房内传出女子放浪的笑声。一扇门吱呀一声开了,一个女孩靠在门框上,面色绯红,好象喝了酒。她拿了一方手帕当扇子使,斜睨着眼睛有些无礼的盯着我看,烫了波浪的长发就那么垂到腰间。从屋内传出男人猜拳行令的吆喝,还有一个男声扯了公鸭嗓嚎着一曲邓丽君的《何日君再来》。她继续轻佻的打量我,而我可以断定她就是一只流莺。我侧着脸,避开她放肆的目光,装做欣赏路边放着的几盆大丽菊的样子向前走。她拦着了我的去路,吊带背心下的肚脐明亮的晃着我的眼睛。‘先生,唱歌吗?’她暧昧的笑着,双手环抱,似乎不打算放我过去。我看见了她的眼睛,故意涂黑的眼圈,精心修饰过翘而长的睫毛,懒散而颓废的眼睛散发勾人魂魄的邪恶。我摇了摇头问她,这里人白天不是休息吗?她笑出声来,饱满的胸部随之颤动。你见过妓女过着常人的生活吗?你不知道她们是黑白颠倒的吗?她的手软绵绵搭上我的肩膀,来吧,既然来寻欢作乐还害羞什么?说完,她又放声大笑起来。我抖开她的手,慌不择路的逃掉了,但她的笑声仿佛仍在追赶我,有如一枚沾了毒液的钢针钻透我的耳膜。”

“我在一本书里读过:立春过后,江水在春雨的滋润下丰满起来。脆弱的堤坝被吐着白沫,奔跑欢唱的浪头掏空了。远看那堤坝仍是坚固牢靠的,但花岗岩在水面以下被一只无形的手抽走了。只需一个狂风暴雨之夜,江水即漫过堤防,愤怒的涌向城墙。先头部队摧毁了吊桥,沿城门四处扩散,那些城门附近的建筑纷纷落入汪洋之中。水仍在上涨,它的屈辱将在这一天爆发,以无形之力摧毁一切人造建筑。为了防水而打造的地基毫无用处,因为水早就越过警戒线吞蚀着青砖绿瓦。一座座建筑在旋涡里坍塌了,树只剩下一个尖顶,沉睡中的人苏醒了,还未来得及呼喊就被吞没。一只湿漉漉的猫爬上观狮台的旗杆上,打着哆嗦想站稳在顶部的圆球上却失败了。它的利爪失去了用武之地,但它迅疾跃出水面,用牙齿咬住旗杆上的缆绳。沉睡百年的城墙终于醒了过来,它被吓坏了,像一个老人那样情不自禁的颤抖。可是它无能为力,眼瞅怀抱内的生灵在绝望中哀号。最后,从云层里射出的霹雳不停击打它衰老的身躯,它沉默的倒了下去,在一声轰然巨响里变得粉碎。”

“离开那天,店老板送给我一个徽章——白色的水鸟栖息在城墙上。他看不见我脸上的忧虑,始终是笑着的闭上眼睛。我说了谢谢背上行囊。他说你应该遗憾,你还没融入我们的生活就走了。你该尝试一下闭上眼睛走路的感觉,你不会碰上墙或其他障碍,你可以一直走下去,那些东西是活的。你不必提防强盗和小偷,你不必担心你的钱袋。你可以感知那些东西的位置,形状,以及鲜艳的色彩。你该尽情享乐,在手的触摸下,那些女孩娇艳的身体如花瓣一样绽开,在你们相互融合时,你将看见天堂里射出的五彩光芒。而且,异乡人,我从你脸上看出了无尽的忧伤,告诉我为什么?为什么你没有欢乐?我停下脚步再次说了谢谢。我学他的样子闭上双眼,用一种轻松的语气告诉他,我确实看到了那些活着的物体,看到了它们的形状,色彩和位置,甚至看到了天堂里的光芒,但我还看到了女孩们逐渐枯萎的嘴唇,看到了城墙上苔藓覆盖下的裂痕,看到了人群中隐藏的小偷,骗子和强盗,而且看见了欢乐之水下涌动的痛苦。”

“我只想尽快离开这里。翻过那座山,就该看见平原了吧。我从口袋里摸出那枚徽章,看了一眼后丢下深谷……”

12

那年秋天很快便滑过去了。除了秋雨,这个恼人的季节并没有给我留下太多的印象。我日复一日沉湎在喝酒打牌与沉闷的生活当中去,周雯和卫平的影子也在算不上繁忙的工作里渐渐的淡了。

那年冬天的第一场雪来得突然,上午还晴天丽日的,但下午就刮起北风,天也随之阴沉,飘起细碎的雪花。有些冰疙瘩从天而降,把单位停车棚的顶棚砸了个窟窿。等大片雪花飘落时,有人给我送来一封信。信里夹了三百块钱和一张黑白照片。照片效果不好,但仍能清楚的看见王淼穿了一件露着棉絮的棉袄,手里握了一把锄头,脸上露出满足而安详的笑。

我宁愿相信卫平的文字里讲述的仅是一个故事。但在那年冬天我还是做了一件傻事——去寻找那个虚构的城市。结果可想而知,在一个月的漫长跋涉里我一无所获的回来了。我想,希望越大,失望越大,我是不该心存幻想的。

我去了陕北老区,看见了王淼描述过的窑洞,干辣椒和玉米,还有漫漫黄沙。那里的贫困是我在城市里无法想象的,有时为了挑一担水就要走10公里,更谈不上我们早已享受习惯的电视,电脑和手机了。但那里的人无疑又是平静安详的,他们对上天的安排早就懂得了接受。我想起了那些孩子,坐在没有顶棚的屋子里读书,他们好奇的看着我用手机聊天,像看待一个天外来客那样。我没有找到王淼,也许他已经离开那里去寻找另一个心有所属的地方了。

一天晚上,我重温了从前的一个梦。那个面目模糊的女人用手枪抵着我的前额,命令我拨打一个电话号码。对此我习以为常,我甚至想嘲笑那个女人,干脆把我打死吧,那个号码永远也不会有人接听的。可是我听到了另一端的声音,有个男人咳嗽着,用含糊的话语问我找谁。我想都没想说找卫平,他哦了一声,让我等一会儿,然后放下电话。在等待的空歇,我偷眼打量了那个女人,竟然和我的前妻周雯惊人的相似。那边的声音响起来了,有点象王淼的声音,他告诉我卫平去了天堂街15826号,他还想告诉我电话号码。但我打断了他,我听出他的声音正是王淼。我问他是不是王淼,但他冷漠的说了声不是便挂断电话。

那年冬天还有一件让我记得住的事。我和老六在五牌坊夜市喝酒时,遇见了曾被我们搭救的姑娘。那个拉二胡的老男人已经不见了,她也更换了行头,肩上挎了把吉他边弹边唱。她认出了我们,拉了把凳子坐在旁边跟我们聊了起来。她说自己已经离开那个男人单干了,她摆弄着吉他为我们唱了一首刚学会的歌《你知道我的迷惘》。老六趴在我耳朵边对我说,这个女孩其实是个鸡,他对我眨眨眼,神态暧昧的拍了拍我的肩膀。夜市快散场时,老六去和那个女孩交涉,他说已经给过钱了,然后示意我跟她走。她住在一个不到六平方的出租屋里,除了一张小床,地上堆满了杂七杂八的生活用品。她让我躺到床上去,然后拉灭灯开始脱衣服。过了一会儿,就钻进冰凉的被筒里。我们拥抱着相互取暖,我摸到她的肚子上有一块伤疤,我问她那是什么?她有些不情愿的告诉我是一个孩子留下的,我问她孩子呢?她说已经死了。她吻着肌肤说别说这些了,手也乱动着,呼吸急促起来。我伏上去,把坚硬的所在导入她的体内。进入时,有一点眩晕,她紧紧抓着我的后背,好象饥饿的豺狗牢牢的抓住一根骨头。我想起周雯也曾这般动作,想起了电光火石里的点滴快乐。她很快便高潮了,用含糊的方言说着快点,再快点。过后,我们大汗淋漓的倒在一起。清冷的月光透过窗棂,我们不约而同感到了寒冷,感到了孤单。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我们根本算不上不认识,根本不了解,除了相互拥抱陌生的肉体还能做些什么。于是,我们只好再做一次,再做一次,让寒冷和疲倦,让孤独和陌生,让忧愁和悲伤通通去他吗的蛋。

13

99年夏天如约而至,我的神经衰弱症完全好转,我再没做过那些梦。事实上,我已经把卫平忘了。那年春节后,我彻底告别了酒精,麻将和扑克牌,以百倍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效果是显而易见的,9月份,我被局领导破格提拔为办公室副主任。我并没有料到,但无疑这对任何年轻人来说都是好事。在单位和外面,我保持了两个面孔,一个工作热情,待人诚恳,唯领导意图事丛;另一个只有我知道,我胆战心惊的看着自己正在退化:尾椎骨长出一个小尾巴,毛茸茸的象只小兽,牙齿也日渐锋锐,能轻而易举把烤羊排撕得粉碎。在家里,我彻夜难眠,嘶咬着床单,沙发,站在露台上发出阵阵低沉的嚎叫。

我害怕别人知道这些变化,害怕到公共澡堂洗澡。我看见自己稀薄的灵魂飘上天花板,飘出窗户,在黑暗的夜幕下和同类相互嘶咬,攻击。

我必须找到点什么。我快完了,和妓女的钱肉交易早就提不起兴趣。而且,我害怕她们看见我的尾巴,我害怕自己用尖利的犬牙撕扯她们的肉体,那样一来,我就会名誉扫地,彻底完蛋,象一堆垃圾一样被扔进拘留所。

我必须找到点什么。我翻开衣柜,找出卫平的笔记本,大声朗诵着:

那些花,须开放在深山之颠

被圣洁的泉水包围

被天使爱抚并卫护

被正午的阳光披上金色铠甲

你看,枝茎

长在积雨云的胸膛

花朵向下,倒垂下来

俯瞰大地

仿佛一枚枚钉子

被手锤敲打进墙壁

挂上棒球帽,围巾,手套

和人们的梦想

圣洁的种子,不需要地道

不需要埋进土里

发出腐烂的根,和贪婪的花朵

让腐烂的躯体去闻

它们向下

穿过地表,捣碎风和地道

熔岩因此迸发

射出热和闪电

…………………………

我大声朗诵着,不能自己。

我找到了他的棒球帽,找到了他的夹克和衬衣,穿起它们走出家门。我感觉他又回来了,回到了我的身体,在那里继续朗诵和歌唱。我感觉自己的灵魂飞下天花板,重新钻进我的躯壳。

那天晚上,我觉得自己得救了。我穿着卫平的衣服来到五牌坊,来到我们曾经一起喝酒的大排挡。我遇见了那个卖水果的诗人,他已经不认识我了。他被手铐锁在一辆警车的保险杠上,蹲在地上,满身血迹。围观的人告诉我:他是一个小偷。知道我最想干什么吗?我想在那两个正在吃饭的警察头上开几个窟窿。但我没有做。我买了两瓶啤酒,咬开瓶盖,递给诗人一瓶。他摇摇头,想拒绝我的好意。于是我拿起瓶子像对一个婴孩那样喂他喝起来。他大口大口的吞咽,雪白的泡沫和大滴的泪水顺着下巴滴在衣服上。我知道此刻在别人眼里我是什么样子,无非是小偷的同党,家人或疯子,但我根本不在乎他们的目光。我看着他的眼睛,用异常坚定的声音告诉他:相信我,卫平没有死,他又回来了。

上一章书籍页下一章

欢城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当代现代 欢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