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四章

我会让你知道的,

即使必须花费一辈子的时间,我也愿意。

***

水霁云果然在九点前回家,不过时间已经是八点五十七分了。

回到家的时候行空正好在浴室帮他放热水,所以没听见他进门的声音,他自己放好公事包脱下上衣外套,非常疲累地直接就往客厅上的沙发上倒下去。

不知过了多久,行空的声音突然在他的头顶上方响起。

「先洗个澡再休息。」

然后又是一句:「你今天有没有吃东西?」仔细地审视他的神情,一点也不意外那苍白的脸色。

很努力地想了一下,他回答:「好像有。」其实,他根本不记得自己今天吃了些什么。

「那就是没有,等一下洗澡不准你在浴室昏睡过去,我到厨房帮你弄几样吃的。」奢望他会自己记得吃东西,还不如替他找个保姆比较快。

水霁云点点头,有些昏昏沉沉地向卧房里的浴室走去。行空一直等到确定听见他洗澡的声音时,才往厨房准备些吃的给他。

结果东西都弄好了,人还没从卧室里出来,行空皱了一下眉头,不会真的在浴室里睡着了吧?放好餐点,解开身上的围裙,快步往卧房走去,才打开房门,就看儿只穿着一件浴袍,头发还湿淋淋的水霁云,躺在床上睡着了,因为天气冷的关系,怀里还抱着一条棉被。

「拜托,棉被是用来盖的不是用来抱的好不好,你就不要明天一早起来又发烧,到时候我一定一天喂你五顿饭,再把你裹得像棕子一样。」嘴里叨念着,手里扶着人坐起来靠在床头,从抽屉里拿出吹风机并且打开电源。

他啊!觉得自己年纪轻轻的,却因为云云是个糊涂鬼的关系,都快变成管家公了。

「醒来了啊!」看见他原本闭着的双眼睁开一条缝。

「唔……」回他的是一句模糊不清的呢喃。

叹了一口气,继续帮他吹整,顺便替他轻轻按摩头部。

清醒的时候严肃地像个四十岁的老头,睡着的时候就跟三岁小孩没什么两样,真该叫那群平常把他当神看的部属来瞧瞧他现在的模样,形象破灭也不过如此。

「吹好了,赶快醒来吃饭,你明天就不准给我感冒,现在都冬天了,洗完澡还只穿件浴袍,幸好我开了暖气,不然准冻成冰棒,到时候就真的变成睡美人了。」拍拍他的双颊叫醒他,再从更衣室里拿出睡衣丢给他。

这时水霁云已经比较清醒了一些,快速地套上睡衣,行空看他穿好衣服就拉着他到饭厅吃饭,以免他直接上床找周公去了。

「你啊!就是因为老是忘记吃饭,才会那么容易累,赶快吃一吃,精神就会比较好一点了。」水霁云的体力可以说是不差,但是是那种瞬间型的,就是跑一万公尺他会拿第一,跑马拉松他不但拿不到最后一名,还会半路上就被送到医院休息。

「行空,我这礼拜要到美国及英国一趟。」吃下半碗饭之后,神智终于清醒了。

「多久。」

「大概三天。」

「那就好。」时间不长他就比较放心,如果是至少要一个礼拜的出差,他一定会跟在身旁照顾他,否则他又是直的出去,横的回来。

「几时要去?」

「礼拜五凌晨就走。」这样可以赶在星期一上班前回来。

「凌晨?」行空好笑地扬起双眉睨着他,水霁云一张俊脸立刻红了起来。

水霁云有低血压,早上起不了床是常有的事,如果叫醒他的人不是行空的话,起床气就十分惊人。以往沈凌跟魏曜雷陪他一起出差的时候就领教过,差点被轰炸的尸骨无存。

「麻烦你了。」

「知道了,我会叫你起来的,不过不能生气喔!」

「你什么时候见过我对你发脾气?」真是冤枉他了。

「我当然知道,我指的是魏大哥,人家好歹也大你七岁,怎么……」

「我不是故意的,实在是控制不了。」

「那就尽量别那么早起床嘛!你以为你是拿破仑吗?老是一天睡不到六个钟头。」换成是他,如果累了半天才睡不到四个钟头就被人吵醒的话,即使他没低血压,火气比起云云来恐怕只大不小。

「再过两年就不用那么累了。」他已经开始将一些责任转移,渐渐地工作就不会再那么多。

「那时我也上大学了,可以帮你接下一些工作,还有,你答应过我以后有空的话,要陪我到世界各地去玩的。」他要是不想办法多帮云云找点休闲,这家伙肯定放假就窝在家里看书。

「我记得,一定。」

行空相信地在他脸颊上亲一个,云云虽然可以说是个工作狂,但一向说到做到。「只剩下不到一个星期喔!」下礼拜二就是他的生日,他这人也是说到做到,那天他一定会让他们有第一次的经验。

「我知道……行空,你是不是有什么计划?」为什么他觉得他的笑容十分奸诈的样子,好像在算计着什么。

「是有一个小计划,不过还不能告诉你。」说没有那就太假了,云云一定看得出来,承认的话他比较不会有防备。

「跟我有关?」

「秘密。」呵呵!忍不住在他唇上偷亲一个。「起来,我要收拾餐具了,你回房休息吧!」

「行空?」

「就跟你说是秘密了,乖,回房去。」干脆伸手拉他起来,往卧房推去,最后当然还要关上房门。

生日那天你不就知道了,何必急呢?

真希望十八岁那天能快—点来到,那样子他就可以戴上云云在爸爸去世之前,特地到珠宝店买的结婚戒指,不需要再忍受这些苍蝇的烦恼……不过到时候可能会有—堆人烦着他,要他解释带另一个戒指的人是谁………受不了,这些人的好奇心为什么会旺盛到这种地步?

***

「商同学,有没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一个不知名的雌性苍蝇自从他开始将装饰的材料往会场中搬时,就不停地在他耳边发出扰人的声音。真要帮忙的会不过去帮忙搬吗?光是在这里说有什么用!而且他敢打赌,这个女人肯定会在去搬的时候,又假装柔弱一副需要他帮忙的模样,妈的,女人真麻项,猪头……不对,是苍蝇头……他越来越肯定自己是非常单纯的同性恋而非双性恋者了。

甩都不甩她一眼,到会场放下用具之后,立刻走回去搬下一批材料。

雌性苍蝇正待再次出口时,一个声音阻止了她。

「那位同学,你的工作做完了吗?」

他认得出来是谢振寰的声音。

「做完了。」

「那太好了,甲组那边非常缺人,可不可以请你过去帮忙一下。」温厚低沉的声音十分诚恳,让人完全没有拒绝的权利。

「我就过去。」雌性苍蝇脸红的表情,显然被那一张充满诚意的脸给煞到了。

打发了一个,本以为会换谢振寰上来继续纠缠,没想到他只是一言不发地过去将剩下的材料扛起,走在他身前拿到会场放下,而后继续忙他自己的事。

「放心,他一向是公事公办的人。」伍惜欢走过来向他报告从男友口中得到的最新消息。

「你们对他似乎很有信心,而且,他是个男的,你们帮我找女人不成,现在开始转移到男人身上了?」还特地打听有关他的消息,难道他们真的认为他会为他放弃云云吗?

伍惜欢耸耸肩:「我对同性恋没有偏见,况且这个家伙光明正大,直接的让人一点也不起反感,所以虽然我觉得你选女生当另一半会比较好,可是你必须承认他是一个条件非常好的男孩子。」这样的人可以说是万中选一了。

「是很好没错。」如果不考虑云云的话,谢振寰的确是目前为止他见过条件最好的男孩子,不但人长的好看,而且个性稳重积极,能力又强……可是!重点是:如果不考虑云云的话。

「觉得不错就给他一个机会吧!」

行空突然停下脚步,若有所思地凝视着伍惜欢。

「干么这样看我?」伍惜欢被他看得全身发毛。

「我一直想不通一件事。」微微拧起眉头。

「什么事?」看他们两人停在卖场中央,觉得好奇而走过来的莫珞珞很自然地接着问。

「似乎不管我怎么说,你们都不相信云云真的有说的那么好。这应该不是我的错觉吧?你们真的认为云云不像我说的那样是不是?」身为他们的朋友已经有快三年的时间,他从来就没对他们说过谎,为什么他们会不相信他所说的话。

「不是我们不愿意相信你说的话,而是这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那么好的人?」美丽、好身材、高智商、稳重、大方、温柔、懂得包容……等等一堆几乎是数不完的优点,这样的人根本是天方夜谭。

听了他们的话,商行空不但不生气,反而非常得意地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她可不觉得自己说了什么笑话,那是事实不是吗?

「没事,继续工作吧!」一脸笑容地朝他们挥挥手。

「行空,你很奇怪喔!」该不会又想陷害他们两人了吧?之前喝的那个饮料没让他们拉肚子还真是奇迹。

「真的没事。」他不过是很开心云云真的是再好不过的男人,而且还是他的老婆,面对这样的事实,他怎能不开心。

「没事就没事,今天晚上要开会,不准溜喔!」

「不会的,云云出差去了,所以这几天我都有空,只是我打电话的时候不准有人打扰我。」长途电话是很贵的,重要的是,云云的声音更珍贵。想起昨天凌晨叫云云起床时,被他吃了好几次的豆腐他都不知道,爱困的声音模模糊糊地,听起来像是任性的孩子。

哎!云云若真是任性的孩子那就好了,偏偏他稳重善良的要命,一心一意就只会替别人着想,爹地说那是因为云云本性温厚善良,小时候又有过悲伤的回忆,所以比任何人都能设身处地着想。

他不奢望他为别人设身处地着想,只希望他能多为自己想想,明明爱他,却希望他能有多一些的选择,得到真正的幸福,因此将他自己的幸福丢在一旁。

多么傻的想法,难道他不知道如果真有一天,他选择了别人而放弃了他,他会是多么的痛苦吗?

若不是云云身边有魏大哥、沈大哥这些希望他能得到幸福的人在,不时地偷偷将他的心事告诉他,恐怕他到现在都不懂云云对他的爱有多深。

没关系,既然他的幸福操在他的手中,那—切就简单了,因为他的幸福也在他的手里,只是他不知道而已。

他会让他知道的,即使必须花费一辈子的时间,他也愿意。

「行空,你到底在想什么?」

「谢振寰是个不错的男孩了……」商行空回头对他们说。

两人的眼光亮了起来:「所以……」

行空又笑了,笑得十分开心:「可是他永远也没有机会。」他的一辈子,早在他还很小很小的时候,就被人给订走了……嗯……也许应该说,早在很久很久以前,他就订下了云云才对。

***

身在中央公园附近的宅邸里,水霁云突然停下手边的工作,看向窗外黑色的星空,纽约今年刚入十二月,已经开始下起雪来了。当他下机的那一刻,看见大空飘下白雪,莫名地心中热了起来。

行空最喜欢雪了,如果能收藏这满天的白雪,送给行空当生日礼物该有多好。

他们看的第一场雪,也是在纽约,是在他九岁,他五岁的那一年,商伯伯为了将公司的业务扩展到美国,特地在一月的时候来纽约视察,因为不放心商柔跟两个孩子,干脆一起带了过来。

一天早上,商伯父已经出门,商伯母还在睡觉,两个孩子就已经下床在旅馆的阳台上玩起来,也不知道玩了多久,天空就这么飘下白雪。一开始雪片是一片一片地飞着,就像是羽毛慢慢自空中降落,后来越来越急,就像是下雨了一样。两个孩子第一次瞧见雪白天空而降,就这么手牵着手在白色的大雨里发呆,最后疯狂地玩了起来。

结果商伯母一醒,立刻就把两个不知死活的小孩抓回房骂了一顿。果然隔天他就开始发烧,烧到了四十一度送医院,差一点就从支气管炎转成肺炎,小小的行空在病床旁哭的唏哩哗啦的。

后来的回忆虽然不太好,可是他们永远记得第一次看见大雪时所带给他们的感动。

「你怎么还不休息,都已经快三点了,明天一大早六点就要出门,你忘了吗?」起床想到厨房喝杯水的魏曜雷,看见书房里的灯依然亮着,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我快弄好了。」

「哎!你会害我回去被行空骂的。」不但工作不分白天晚上,今天的午餐也忘了吃,晚饭更是草草结束。

「你别说不就好了。」继续翻动下一份资料。

「你的脸色可骗不了人,别做了,你不想因为送医院而错过行空的生日吧?」干脆走过去抽掉他手中的文件。

「雷……」

「想想自己的身体,你不是健康宝宝,云云。」

听见他叫他「云云」,不由地瞪了他—眼。

「休息。」看他还想伸手跟他拿资料,魏曜雷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将桌上所有的资料收拾的一干二净放入公事包中。

水霁云叹了一口气:「我休息,可以了吧!」

「可以,明天顺便到医院检查—下。」他的脸色真的很糟糕。

「不用了,只是有点累而已。你也累了,快回去休息吧!」又没病没痛的,到医院做什么?让病人看吗?

迟疑了好一阵子:「好吧!」似乎真的只是累了点而已。拿着手提包,就要回卧室继续睡回笼觉。

「睡觉不需要拿着手提包吧!」水霁云又好气又好笑地看着他的动作,仿佛深怕他会去抢似的,他又不是小孩子。

魏曜雷对着手提包考虑了很久:「不了,为了预防你又给我偷偷的工作,东西还是放在我这里比较保险。」天知这个工作狂是不是又会做出危害自己身体健康的行为。

水霁云也不能说些什么,跟在他身后,关上书房的灯就往自己的卧室走去,走到一半发现胃有些疼痛。不过因为不是很疼,而且只是一下子,所以也不是很在意。

「怎么了?」瞧他停下来,魏曜雷也跟着停下来。

「没事,去睡你的。」安抚性地一笑,走回自己的卧室。

停留在原地的魏曜雷,看着他消失的背影,微微触起眉头。

***

星期日的大街上总是人来人往的,都已经进入了十二月,天气冷得要死,没想到还会有这么多人喜欢逛街。他是不怕冷啦!但是他个人比较喜欢在这种很冷的天气里待在家中,抱着抱枕,手中来一杯浓汤或是热腾腾的点心,再不然就是打一天的电动。

这点云云跟他一样,冬天时云云也是喜欢先订购一堆的书,然后整天窝在家中看书,不过他的习惯一向良好,除非感冒,否则看书一定是坐在椅子上看,绝对不会学他趴在床上看。奇怪的是,习惯良好的云云近视六百多度,而他,也许是天生丽质,到现在两眼视力依然是保持1.5的不可思议成绩。

将联合活动的事情办得差不多之后,在休息时间里,一个人偷偷跑来这不远的咖啡馆喝杯咖啡。这家咖啡馆他曾和云云来过,因为云云说这里的咖啡跟他煮得很像,喝起来香浓滑润,当然,还是比不上他煮的。他的咖啡可是以前到法国玩时,特地跟巴黎当地最好的咖啡店师傅学的。云云很喜欢喝咖啡,可是因为胃不好的关系,不能常喝,因此对咖啡的味道也就特别讲究。不论是在台北、巴黎,伦敦还是纽约,他总能带着他去喝上一杯好喝的咖啡,就像他现在手中的这一怀,咖啡跟肉桂的味道巧妙结合在一起,喝起来格外的香,那种只有鼻子才能尝得出的甜昧,弥漫在鼻腔中,久久不散。

木制的大门再次传来叮当声,又有客人上门,但店里的客人每一个都细心地在品尝手中的咖啡,没人好奇地抬起头观看。

「是你,你也喜欢这里的咖啡,找可以坐下吗?」谢振寰十分惊讶地在角落的位置,发现独自一人的商行空。

行空点点头,看得出他眼中的讶异跟惊喜:「你不是跟他们去吃饭了吗?」

记得他离开时,他还跟他们在一起讨论要吃些什么。

「没有,我不喜欢缅甸火锅,那种香味让我觉得怪怪的。」如果是韩式火锅的话,他倒还可以接受。

「跟云云一样,他也不喜欢那种香味。」他自己觉得还好,但也不是很喜欢,汤头喝起来有点像是加了香水。

「一杯蓝山,谢谢。你怎么会知道这里,这里离你学校不近,离会场也有—段距离。」

「云云介绍的。」很诚实的回答。

「又是云云,我已经听见好几次这个名字了,是你的朋友吗?」若不是这个名字出现的机率太过于频繁,要不然他通常不喜欢问别人这么私人的问题?

「是我喜欢的人。」

「你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他的心突然间漏了一拍。

「是啊!」点点头后又接着说道,「所以你千万不要有追我的念头,失望的人一定会是你,我很爱云云,云云也很爱我。」知道他的心思,干脆快刀斩乱麻,一次解决干净。

「他一定很好吧!」还想再接再厉的念头,一次被摧毁殆尽,让他有点失落,心头空空荡荡的。

「他是很好,不过这并不是我爱他的原因……这样说好像不太对。」说到一半,他又摇摇头推翻自己的说法。「我要说的是,因为他是云云,所以我爱他,而不是单纯因为那些表面上的东西,这些东西只是让我更爱他罢了……好像说的有点奇怪,听不懂的话就算了。」爱云云的成分太浓太多,从小开始就一点一滴的累积,要他分清这些并且告诉别人,还真是非常困难。长久以来他的想法就只有他爱云云这个事实,从来没想过要去分析为什么爱云云的原因。

「我大概能了解,就像我喜欢音乐,而一个好的乐团,好的乐器,不过是让我更爱音乐的一种媒介,这样说对不对?」因为他解释的时候慢慢的说,让他有机会能平静自己的心。

没想到他真的能了解他要表达的意思。「没错,我爱的是云云的本质,他的多才多艺、俊美的外貌不过是让我更爱他的特质罢了。」

「我有荣幸能见见这个叫做云云的人吗?」他这个失败者总有权利认清他失败的原因吧?

行空皱了皱眉:「也不是不可以啦!不过欢欢他们都没看过……如果先给你看,我一定会被他们给杀了。」

「我保证不说出去。」他连忙举手发誓。

「好吧!」他还蛮喜欢他的,跟他也很合得来,他会是一个相当不错的朋友。

弯身拿出背包里藏的小皮夹,打开内页,翻出两张他珍藏的相片。一张是他趁云云专心看书时偷拍的,另外一张虽然也是偷拍的,不过是沈大哥趁他们两人玩得高兴的时候拍下来的,那时候云云被他泼到一点点的水,乌黑的头发半湿,上头还有几颗晶莹剔透的水珠,看着他的神情笑得好温柔。

这两张照片他非常的喜欢,所以洗了很多张,放在他的几个背包中。这样他出门不管是背哪一个包包,里头都有云云陪着他。

谢振寰一看到相片就被里头的人给吸引住了,相片里的男人俊美的过分,年轻的脸上有着知性的睿敏,美丽的双眼成功地将纯真与成熟融合在一起,构成一份吸引众生的魅力。

「他好漂亮。」任何喜欢男人的男人,不论喜欢的类型是哪一种,也会很容易地爱上他。

「不准你爱上他。」他了解地事先警告。

谢振寰眨眨双眼,不好意思地搔了搔头:「奸像来不及了。这可不能怪我,你不觉得他有一种说不出的气质,会让人想要……」

「保护他。」他非常理解地接下去说。

「没错,真搞不懂,他说不定还比我高大,比我……真奇怪,我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没啦!比你矮一点点,因为云云脸小,所以看起还特别高,但是别看他好像很需要人保护的样子,他可是空手道四段,柔道黑带、和气道高手、另外还会自由搏击,我的武术基础都是云云教我的,一直到后面他说没有能力再教我时,我才重新找教练。」天知道为什么这样的男人竟然会引起别人的保护欲……大概因为云云其实是个完全不会照顾自己的迷糊鬼吧!

「哇!这么厉害。」看得出来这男人不简单,却不会往这个方向想。

「不只这些,他还会……」行空立刻如数家珍的将水霁云的特长给一一说出,说到后来他都搞不清哪些说过,哪些没说过了。

「他干嘛学这么多东西啊?」这要花多少精力,多少时间?

「学武术是为了保护年纪还小的我,当然,现在我比他强,嘿!音乐则是他个人的兴趣,而学及语言是为了工作上的需要,舞蹈、绘画是因为我喜欢看他跳舞的样子,运动则是为了他的身体健康着想,其实都是有原因的。不过很少人会像他一样为了某项原因就尽量将那领域的东西精通,这是他很大的一个缺点,不论做什么事都太过认真,从不考虑自己的能力范围。也许应该说因为他的能力太强,不知道范围在哪里,所以常常冲过头而不自知。」再如何聪明的人,也有一定的限度,云云就是老是超越这条线,才会把自己的身体弄得乱七八糟,人的体力是跟不上头脑的速度的。

「我想这是常有的事,像我虽然不是天才,但是一旦认真去做一件事的时候,忘了时间是常有的事,不过人之所以成功,也就是在此。」这点他能理解。

「我会心疼。」

谢振寰笑了:「这是—定的事。不过你不是已经做得很好了吗?有你的照顾,我想他应该会过得很好才是。」

「谢谢……你想我们是不是该回去了?」给他看手腕上的表,时间已经是下午两点半了。

「咦!时间怎么会过得这么快?我们走吧!」喝掉咖啡杯里剩下的咖啡,替他拎起一旁的背包递给他。

「云云的事,不能跟欢欢他们说我跟你先说了喔!」

「放心!」他比了个将嘴拉链关上的手势,脸上正经非常的模样让他笑了出声。

「好冷喔!」走出咖啡馆,寒冷的空气立刻扑面而来。

「那,外套借你。」谢振寰很干脆地脱下外套都给他。

「你不冷吗?」不是他身体不够勇,而是他只穿了一件衬衫而已,而谢震寰脱掉外套还有一件卫生衣、一件衬衫跟背心。

「不会,不是很怕冷。」天生的体质如此。「我想我上辈子可能是爱斯基摩人。」挽起袖子让他看看手臂,上头一点鸡皮疙瘩也没有。

行空笑得更大声了些:「其实我也不是很怕冷,早上没那么冷就没穿外套,不过没你那么夸张。」披上仍有他体温的外套,身子更暖了些。

「会吗?我还曾经在寒流来时打赤膊玩篮球,隔天我那些穿了一大堆的同学都感冒了,只有我跟没事人一样的,让他们恨我恨得牙痒痒,其实………」

讲起自己不怕冷的体质,两个人像是找到了共通的语言,开心地一路聊回家,完全没发现路上的女孩子是用什么样的眼光痴痴望着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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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是童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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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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