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二章

因为上次去日本做生意的签证还没过期,三日后,天书收拾行李,带着对新婚妻子的思念,坐上了前往名古屋的飞机。

没有了男主人的家中,梦兰也丢开了一切顾忌,在周末堂而皇之的和我狂出双入对,走入了夜之罗曼。

夜之罗曼,一家会员制的高级俱乐部。除了一般俱乐部的玩乐设施一应俱全外,它还有一个只有高级会员才能享受的特点——赌博。

这里的赌博不同于其他地方,不但没有上下限制,而且什么都可以拿来当作赌注,包括你身上的器官,甚至一个承诺。据说,很多达官贵人都很喜欢这种赌注的方式,对他们既没有任何损失,而且运气好还可以狠狠赚上一笔。

也许会有人问,如果那些达官贵人赖账呢?就算不兑付,也应该没有人能治得了他们吧?

对于这个问题,夜之罗曼的负责人从来都是不屑答覆的。因为在这里,至今还没有听说过有谁敢赖账,同样的,也没有不开眼的警察会跑到这里来抽检,就算来,也是前门进来后门出去,总共不会超过五分钟。为什么这家俱乐部会这么强硬而且大脾子原因很简单,因为它的背后老板后台强硬。但老板到底是谁?除了极少数的几个人,至今都没有人能弄清楚,结果造成各式各样荒诞不堪的谣言,在各人口中流传。

用自己高耸的胸脯紧贴住男人结实的手臂,梦兰关心地看着他手中的牌局。自从二个小时前,他们输输赢赢玩到现在,总的来说,进账还算不错。

“我狂……”梦兰抬起头,尽力不使自己眼中流露出担心之色。刚才我狂说这是最后斗把,玩完了就去吧台喝酒,边对她笑,边把今天的赌本加利息全部推到台中。算算那些金钱,扣除零头也有六万多,而这些全部出自她丈夫给她的那张金卡,也就是她的私房钱,梦兰自然会肉疼,更何况我狂手中的牌势并不是很好。

我狂嗤笑道:“怎么,心疼了?”沉不住气的女人。”像是故意刺激她一样,随手丢了三张牌出去。他们在玩大富豪。

梦兰噘起嘴,“才不是,只是不想打投把握的仗。”她并非没有心机的女人,如果是,她也不会顺利地嫁给文天书。

斜眼看了她一下,我狂对她能说出这番话感到惊讶,我是不是估错她的智商了?也许,这个女人不是那么好对付也说不定。

“相信我,梦兰,等下我请你喝酒。”轻薄的拍拍她的面颊,我狂重新把心思转回牌局。他没有忘记在她面前他要扮演的角色。

梦兰盯着我狂的侧面,既有痴迷,也有一丝哀伤。如果我能更早一点认识他,如果他和我中间一个是有钱人,我和他岂不是能过上只羡鸳鸯不羡仙的幸福日子?

像这样一个男人中的男人,又会玩又会说,跟他在一起不但不会无聊,而且他的外貌和谈吐,让跟他在一起的她也沐浴到艳羡的目光,充分满足了她的虚荣感。

至于她的丈夫,大概永远也不会想起要带她到这种有趣的地方来玩吧。那个人除了工作还是工作,周末的娱乐顶多是带她去看看电影、吃吃饭,上次甚至还带她去了游乐园,她又不是小孩子!

人比人,气死人。越是比较丈夫和我狂的区别,越是感到自己丈夫的无聊本讷保守。

除了天书有钱,我狂没有稳定工作且收入不稳定以外,再也没有一点他能比得上他!

虽然自己当初嫁给他的目的,是想过着富太太的生活,可是不甘寂寞的她,怎能忍受在家一成不变的相夫教子?而偏偏文天书又是个不会玩的人!甚至在床上,也是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绝对不会有一丝逾越之处。跟他做爱,没有感触更没有激情。

还好,自己碰巧认识了秦我狂,还好他也对自己有意思,否则这种生活,她真的不知道还能忍受多久!

对于这种想法,梦兰心中没有一点罪恶感,更不认为自己不对。我追求自己的幸福,哪里错了?我想要钱,但我也想要爱情!

梦兰这人也算命运坎坷。生父母因为无钱养家,把她一个人丢下不知去向。六岁的她被送进孤儿院,后来被有钱人家领养。这对有钱的夫妇因为无法生育,对漂亮可爱的梦兰极为宠爱,让她过着无忧无虑公主般的生活。

可是这样美梦般的生活,在她十八岁时被打破了。养父公司经营失败,公司宣告破产,因无法承受打击病倒最后逝世,养母爱夫极深,竟相随而去。梦兰从云端上落下,再度变成穷人。

因为她一度从穷人变成富人,又再从富人变成穷人,品尝过这两者极端的差别,所以她对富人生活的憧憬和梦寐之心,比任何人来得都强!

十八岁后,她高中毕业找不到好的工作,只好去咖啡馆做服务生,过着清贫的生活。

那时,她认识了一些外表不错的男子,可惜那些人不是拿她玩耍,就是不务正业,无法带给她梦想中幸福的生活。

从那时起,她就发誓,一定要找一个有钱人结婚,开心优裕的过上一辈子富太太的生活。爱情什么的,她已经不再幻想。

两年后,她在婚姻介绍所找到了理想的对象——年轻英俊富有、没有父母也没有兄弟姐妹的金龟婿文天书。

凭藉着她丰富的人生阅历,第一次见面,她就掌握了文天书所喜欢女子的类型,以后,她就照着这个方向,甚至学习她最讨厌的烹饪,半年后,顺利地成为了“文兴公司”年轻老板的夫人。

抱着男人粗壮的手臂,梦兰笑得合不拢嘴,原因无它,竟是我狂凭着他手中的那手不算很好的牌,坐上了大富豪的位置。这最后一把,让他们连本带杀赢了十万左右。让服务生去把筹码兑换成支票,我狂很聪明的示意服务生,把金额支票交到梦兰手中,自己从钱包里拿出小费递给满脸微笑的服务生。

梦兰把这些看在眼里,笑得更甜了,她认为眼前的男人肯定是对她心有所属!绝不是企图骗她钱财的牛郎少爷。

虽然我狂至今没有固定的工作,她也曾经怀疑过,他哪来的金钱打点那一身价值不菲的行头;不过见他对赌博很有一套,又经常出入这种场所,猜想他是靠这些在赚零花钱。

问他,他说他手上还有些在国外打工的存款。梦兰也对他的话深信不疑。

几乎是半依偎在我狂的怀中,梦兰坐在吧台的高脚椅上,听男人和她说国外的趣事,听到有趣处,当下笑得花枝招展。

从二人的亲密来看,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们是一对感情很好的情侣。

刘正山坐在离吧台不远的沙发围座中,和生意上的朋友闲聊着。看到吧台那儿旁若无人的一对,不由得羡慕的摇摇头。

“呵呵,羡慕别人?那你还不赶快找一个。”友人李赫开玩笑道。

摸摸鼻子:“想找是想找,可是不容易找啊。这年头,好女人不是已经名花有主,就是年龄尚幼,想找个情投意合的,得靠运气才行!难不成我也得像天书一样上去婚姻介绍所登记?”刘正山为自己感到一点点悲哀。

“少来了,你刘副总的女朋友会少?我看你是挑选不过来,外加眼光太高!”李赫臭他。

“我眼光也不太高啊。只要对方面貌说得过去,不太粘人,不要走到哪儿都一副‘我女朋友’的样子,就可以了嘛。”端起酒杯,刘正山叹了一口气,自从天书结婚以后,都不再陪他出来玩,天书他很无聊。

“你刚才还那么羡慕那只差没贴在一起的一对!”瞟了对面吧台一跟,李赫转回头,“现在却说不希望对方太粘人,你骗谁?”

顺着对方的眼光一起瞟向吧台那面,正巧看见那对情侣站起身、似乎要离去的样子,刘正山心不在焉的说:“对了,上次你说五金厂在找买家的事,现在怎么样了?有没有被下标?”女人拎起小皮包。挽着男人的手臂,小鸟依人的抬头看向比她高一个半头的大男人,说了什么。

啧,好浓的妆!刘正山的兴趣大减。他有点大男子主义,不喜欢浓妆艳抹的女人。正待转回头时……脑中什么一闪,忍不住又看了一眼。那个女人好像在哪看过?而且应该是他曾经很留意的女人才对,她是谁?在哪儿看过她?

不知怎的,觉得那个女人的身分很重要,刘正山忍不住一直盯着那对男女,直到他们走出俱乐部的大门。

途中,男方似乎感觉到有人在看他们,有意无意的朝这边扫视了一眼。这一眼,让刘正山的心里又震了一震。

好冷好毒的眼光!这个男人……他是谁?

之后,和友人随便聊了几句,刘正山便找借口回家了。他要回家好好想想那两人是谁,为什么让他潜意识的这么在意。

*****

推着行李车走进了机场大厅,那里已经站满了等待接机的人群。天书探头四望,希望能看到自己娇妻的身影。

昨天给家里打了电话,没有人接,只好留言,不知道梦兰她有没有听到。虽然奇怪她晚上十点竟不在家,但猜想她可能一个人寂寞出去找朋友玩,或者临时出去买东西也有可能,便也释然。

想起梦兰,天书忍不住露出一丝微笑。内心中,他对这个比他小了六岁的可爱妻子很满意也很喜欢,虽然他们不是恋爱结婚,而是在婚姻介绍所认识。

天书今年二十七岁,父母出车祸身亡后,经营父母留下的一个中型对外贸易公司。

不算特别有钱,但也算有钱人一个。毕业于国外知名大学,长相端正,待人有礼,很得公司下属爱戴。这样的一个人就算称不上完美,以其条件也肯定不会少女朋友。

但很可惜,就是他这样的人已经二十七岁了,都没有交过亲密女友,不是说他没有交过女朋友,只是不知怎么回事,每个女友都不会在他身边待超过一个月,以至于他到二十七岁仍然是在室男一个。

可能是生活太寂寞了,也可能是想要一个孩子,到了年龄的天书开始考虑结婚组织一个家庭。

他对将来伴侣的要求不高,既不苛求对方外貌要怎样的美若天仙,也不需要对方和自己一样高学历、高收入、有良好的家世。

在他看来,只要对方长相说得过去,有共同语言,和他一样喜欢孩子,为人不坏。愿意和他生活一辈子,这样就可以了。

所以,他去了一家名叫“有缘人”的婚姻介绍所,在那里他认识了身世可怜、乖巧可人、貌美如花的梦兰。

经过了几次相处后,被她的善解人意、进取心强、落落大方的一面所吸引,加上她又比他小很多,更让他产生了大男人的保护欲望,希望自己能给她撑起一片天,让她往后过上幸福美满无忧无虑的日子,确定对方对他也有意思后,不久,便向她求了婚。

结婚后,天书决心要让妻子过上更好的生活,趁着年轻有体力,他更加拼命的致力开发事业;增加工作时间,减少睡眠和休息。

虽然如此,但亲身体会过父母貌合神离的天书,认为是父亲过于热衷工作而忽视了母亲,所以他也很注重和妻子相处的时间,总是想尽办法抽出空来和她一起度过。

也许在他心中他仍旧希望能和妻子培养出一段真正的爱情来吧。相敬如宾的生活虽不错,可是总觉得什么地方缺了点。是因为没有真正的心心相融么?

顺着人流走出了机场大厅,四处依然不见自己妻子的身影。看来,她是没有注意到电话留言了。

虽然这次的商谈很成功,但在四周都有人接送的情况下,唯独自己孤身一人的落寞感,让天书兴奋的心情降低了很多。

走出大厅,没有空调抵制的温热空气,一下子席卷了全身,那种夕阳刚下闷热粘腻的感觉,让他的心情荡到最谷底。

早知道就让正山开车来接我了,天书有点后悔。

“先生,要我帮你把行李拎上车么?”清朗的男声响起。

懒得抬头,举起推行李的一只手摇了摇,表示不需要。顺便掏出行动电话,准备把刘正山叫出来做代步。

“车上还供应冰凉的饮料,除了你最喜欢的矿泉水,另有提供全套服务的侍应生,真的不考虑一下?”语声中已带有笑意。

“啊!”天书终于转过头,看向跟在身后的人。

“秦先生?是你!你怎么来了,梦兰呢?”

天书开心的笑出声来。以为自己真的要孤零零的回家了,没想到会有人来接。笑得那么开心,说到底,无非是他怕寂寞罢了。有谁知道,文兴公司做生意手腕一沉的大老板,会是一个害怕寂寞要人陪的大男人呢?

自动从眼中删除对方欢欣无垢的笑颜,接过对方手中的行李箱,我狂露出了小酒窝,笑得天真灿烂,颇有点大孩子的活泼感,如果忽略他的身材的话。他的笑,是不是和我一样怀有目的?

“她说天热不想出来,我便自告奋勇的接过差事,毕竟,你也算我的老板。不好意思,擅自把你的车开出来了。”把行李放进后车厢,我狂实话实说。他可没那好心,帮袁梦兰找个好理由掩饰她不想来的原因。

“噢,是吗?”天书灰暗了一下下。

“请——”我狂做了个漂亮的姿势,打开车门,躬身请天书上车。那架式真有几分像训练有素的高级宾馆侍应生。

被他夸张的态度弄笑,拍拍他的肩膀,天书也开玩笑道:“小弟,送我到家,小费加付。”说完,哈哈一笑矮身钻进车中。

把车门关好,从另一面坐到驾驶座上,系上安全带,发动车子,启动空调,打开车中的小冰箱,拿出矿泉水递给身边助手座上的人,等对方拧开盖子喝了一口,我狂这才伸出右手开口道:“你是我老板,算你便宜一点,一百好了。”

“日元?”

“矿泉水还我。”

“哈哈,你要?好,还给你。”天书加快速度连饮三、四口,这才一抹嘴,吃吃笑着,把剩下的半瓶送到了我狂面前。

以为我狂会假装生气,或叫他现在就还一整瓶,否则要加价什么的,天书愉快地在心中考虑着应对之词。

没想到我狂神情古怪地看了他一眼,一声不吭的接过半瓶矿泉水,一手驾车,就这样咕嘟咕嘟把剩下的半瓶全灌了下去。喝完,学天书一抹嘴巴,用口语说了一句:“某人的口水就是不一样,一瓶普通的矿泉水经他嘴巴一喝,换回来就变成柠檬味了。”

天书呆住,继而仰天大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他再怎么也没想到,我狂竟然还有这一招!顿时,涌上不少亲近感。

他虽然性格有严肃的一面,但和他的不正经老友刘正山闹惯了,不但对我狂的行为不反感,反而对他这一套觉得相当对胃口。他和妻子结婚半年多,就从来没有这样开过玩笑。

“柠檬味是因为我在下机的时候,嚼了一块柠檬口味的软糖,我怕耳鸣。秦……我可以叫你我狂么?你也可以叫我天书。说起来,你我还是亲戚呢。”他指的是梦兰说我狂是她表哥的事。

“好啊,当然好。”

“对了,我狂,你现在住哪里?听梦兰说你刚从国外回来,暂住在朋友家里?会不会很不方便?你父母不住在这个城市么?”天书语声中透着亲切,放低椅背,好让自己躺得更舒服一点。

长途跋涉加上早晨起得太早,他已经很是困乏。

“我父亲已经去世多年,母亲在国外长期住院,也刚离世不久。做完母亲的丧事后,按照她的遗愿回到国内发展,本来想在这边安身立业,但工作未决定,所以只好暂时住在朋友家。”

“这样啊,对不起,让你伤心了!”天书很不好意思,随便问问却向到别人的伤心事。想到自己也是年纪轻轻父母双亡,不由得产生了同病相怜的感觉。他伸出手拍拍男人厚实的肩头,算是安慰,‘“那你以后准备怎么办?”

“走一步,算一步。”

“嗯……长期住在朋友家也不是办法,你看,搬到我们家来住怎么样?反正空房间有好几个,我想梦兰也会同意。”天书几乎已经闭上了眼睛。

正好红灯,我狂缓缓把车停下,心念连转数转,“不会太打扰?”

“当然不会。如果你有兴趣,不妨来我们公司看看怎么样?”天书想要给公司招揽人才。

“让我考虑考虑。对了,文兴公司老板是不是只有你一个?它不是股分制?我听梦兰说公司由你全权负责。”

“嗯,现在公司由我全面负责。好像我父亲在世时,还有另外一个合作人,但不知什么原因,对方突然把公司权利全部转承给我父亲,之后,就由文家完全接手了文兴公司。”天书回忆着,随口回答道。

不知什么原因!

哼!气得牙痛,我狂双手捏紧方向盘,克制住情绪,继续查探对方对秦家知道多少。

“是吗,你还记得那位合作人的姓名吗?”

天书摇摇头,“公司里完全没有对方的资料,我想可能是被我父亲处理掉了。只晓得对方名字里好像有个兴字,所以公司才叫文兴。父亲认为公司名已经打出知名度改掉不好,也就一直没有改。你为什么会对这个有兴趣?”

“没什么,昨天我跟梦兰聊天,谈到文兴公司的起家,一时好奇而已。”好像这人对秦家一点都不了解,这样也好,方便我行事。

我狂不动声色的驾驶着车辆,在车道中奔行。

“噢……”

又闲聊了一会儿,渐渐的,天书的头越来越重,实在支撑不下去了,也就不再继续跟睡魔斗争,模模糊糊的对我狂说了一声对不起,不到片刻?即沉入深邃的梦乡。

梦中似乎有人掐上他的脖颈……

*****

我狂次日便带着简单的行李搬入文家。对于这件事,最乐见其成的,自然就是被我狂迷得晕头转向的梦兰。

因为这次和日本某公司合作的事情,天书变得更加忙碌,经常忙到深夜一、两点才回来回来也是累得倒头就睡,致使夫妻问的性爱已经少到不能再少的地步。而梦兰并没有对此对丈夫表示不满,让天书内心感激不已。

“你在于什么?”

“啊!”梦兰吓得手一抖,纸包中的药粉有些泼洒在桌面上,转头看清来人,这才放下一颗悬起的心,抚摸胸口,梦兰吐出了一口长气,“是你,我狂,吓了我一跳……”

走近她身边,皱起眉头,我狂再次问道:“你在干什么?”

用抹布擦去桌面上的药粉,端起还冒着热气的牛奶,梦兰抛给他一个媚眼,“你等我一会儿,等下我去找你。”

“这是给天书喝的?你在牛奶中放了什么?”我狂抓住了梦兰的手臂。

“安眠药,可以让他睡得更熟,绝对不会起来打扰我们……咯咯……”踮起脚,在男人脸上亲吻了一下梦兰一步三摇的向卧房走去。

我狂没有阻止,只是阴冷的望着女人离去的背影,不知在考虑些什么。

这时,如果梦兰回头,百分之百会被我狂脸上的表情吓得做恶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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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狼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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