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二章

屋里的灯光静静的,何以熏靠在窗口,单手支着头,在那柔和的灯光下,任心事流淌。

他想了想,提起笔写下。

月日晴朗

今天见到了她。

从她离开我,到我们相见的今天,过去了一千一百一十三天。好漫长的岁月,每日我都在数着白天与黑夜,不知道要数到何时才能再见到她,现在我知道了,是数到一千一百一十三。

初见她的那一瞬间,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站在我面前的真的是她吗?还是那么乌黑的长发,那么明亮的眼眸,那么甜美的笑容,甚至比从前更漂亮。

但她不记得我了。

写到这里,他停下笔,定定的凝视着笔下的白纸,又继续写了下去。

她不记得我了。

虽然那时候曾收到她母亲给我的信,信上说心晨已经醒过来,并且恢复的很快。但她失去了大部分的记忆,也不记得我。

她母亲说这是好事,我们两个就该这样了断,这样彻底结束。她不希望我再出现在他们面前,如同心晨父亲曾经对我说的。

我不记得自己因为这个消息恍惚了多久,虽然她醒了我很高兴,但是她怎么可以不记得我?

不记得我……

我从没想过有一天她会不记得我,我可以想象她醒过来对我生气、不理我,但从未想过,她不记得我了。

不记得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呢?

那个人在你的记忆里不复存在,那个人对你来说,什么都不是,甚至只是一个陌生人。

陌生人……

Lostmemory,当记忆不在,就连同爱也遗失了吗?

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

我对着大海喊过,对着天空喊过,对着雨水喊过,对着冰冷的泥土也喊过……

为什么?

它们从来都不会响应我。

从知道她不记得我的那天开始,才真正发觉,我已经失去她。

每天,每天,我都在等她回来。甚至,幻想她有一天会想起我,然后和从前一样跑回来,开心的喊我的名字。

一直都抱着这份希望……

直到今天,我终于见到了她。

我从没想过和她相见的情况会是这样,因为我无法想象一个不认识我的心晨,见到我会是什么模样?

那份感觉,光想就是一种剧烈的痛楚……

今天,我见到她了。

何以熏倏然停笔,撕下所写的,无法再继续。

他用手盖住自己微微抖动的眼皮,因为有湿热的东西迅速流了出来。

良久,他才放开手。将刚才写的纸笺,卷成细长的纸卷,如同以往每次想念她时一样,将记下的思绪,放进樱桃酒的空瓶子。

扣上瓶盖,在灯光下凝视棕色的玻璃瓶,又是满满一瓶。这里面,是他所有的想念和心痛。

从抽屉最深处拿出一本日记,深蓝色的封面已经有些破旧,纸张也微微泛黄。

翻开的手指在颤抖。

月日晴朗

又见到他了,那个男生,捡到我照片的男生。

是不是缘分呢?

该怎么形容他?他很帅,是很帅喔!浓眉,眼睛大大的,明亮又深邃。

但我最喜欢他的眼神,很温和、很明朗,身上有阳光的味道。如果我要拍封面,就找这样的男生!很阳光又干净。

没想到来老爸公司找模特儿,可以看到那么帅的男生。晓风笑着说,我们的毕业作品没问题了,还说一定可以拿高分。

她也喜欢他吗?也觉得他很好看吗?我第一次对自己的好朋友有了一点不快的情绪。

好奇怪的感觉。

何以熏,何以熏,从学姊那里听来他的名字。

好好听的名字,以熏。

月日小雨

终于认识何以熏了。虽然他要我叫他阿熏,不过我还是喜欢以熏这个名字,并且在心里这样叫他。

别人都叫他阿熏,我在他心中和别人一样吗?心里有点小小的沮丧。

他说话的声音、样子,都和我想象中差不多,甚至细微的神情也和我理想中的情人一模一样。唉,我真的对一个男生动心了吗?

带朋友来看他们,大家也都很喜欢他。

但芸芸对我说,不要喜欢这样的男生。她说他们这种当模特儿的男生,没有好人,都很花心,而且滥情。芸芸用了那么严重的字眼,还信誓旦旦的说着她某个姊妹淘和模特儿交往的遭遇,被人抛弃后割腕***,进了好几次医院。

所以芸芸一直告诫我,不要被外表迷惑了。

我有点心乱,以熏会是这样的人吗?我觉得他一点都不像啊!他脸上的笑容是那么诚恳,宛如迷人的阳光,他是一个好男生,我总这样觉得。

芸芸骂我是被美色迷昏了头,我脸红红的。美色?好吧,我的确是喜欢他的模样,光看着他,就让我心怦怦乱跳。而且他是很细心的男生,这样的人真的是个花心男?

好烦喔!明天就要毕业典礼了,算了,不想了,还是作我的摄影师梦吧!

老爸说我可以出国游学,可是,我到底要不要出去呢?

一旦出去,就再也见不到以熏了。

唉,怎么又想到他了呢?

月日晴朗

我和以熏开始交往了。

跟爸说我不出去游学时,爸妈感到疑惑,我推说舍不得离开他们,其实是无法离开以熏。

不知道怎么对他们说以熏的事,因为老爸一定会第一个跳出来反对。

他一向讲究家世背景学历什么的,唉,老古董一个。他老是暗示那些商场伯伯的儿子个个都是青年才俊,什么硕士啊博士的,好烦喔。

我喜欢以熏,喜欢像他这样独立自主的男生。虽然他学历不高,虽然他没钱,可那些都没关系,他很努力,很踏实,这就够了。

到现在我都不敢回忆那个雨夜,我竟大胆的向他表白!我想,我那时候一定是鬼迷了心窍,也许是怕失去他,所以忍不住把所有心事都大声喊出来。

当时我狼狈的哭,肯定好丑。

讨厌,为什么每次都给他看到自己最糗的模样?

可是他那么温柔的擦拭我的泪,那一刻,我真的感受到,他是喜欢我的,我对他而言,和别人不同。

这就够了!以熏喜欢我,他喜欢我!

今天真是幸福的一天!想记下好多好多事但提笔到现在,好多感情都说不出来,好像都满满的在心口,真要记下什么,却又无法完全表达。

今天和他去了游乐园。

拉着他玩遍了所有刺激的游戏,说起来好丢脸,明明是我兴奋的想要玩,但最先退缩的人也是我,光一个海盗船就让我想吐!

也对啦!从小到大,我都没玩过这些刺激的游戏,胆小的我甚至连游乐场都不曾到过。以前曾想过,哪一天要是有了男朋友,一定要他陪我全部都玩遍。

每每看到情侣共乘一匹旋转木马,就特别羡慕。

今天终于实现了!感觉好甜蜜好甜蜜,虽然转得头晕晕,可是没关系,后面有个人可以让我依靠,那么温暖的怀抱啊。

和他手牵手走在沙滩上,晚上星空璀璨。

和城市的天空不一样,这里是那么的宽广。

他问我累不累,我点头。

他用手臂给我当枕头,我的长发像瀑布一样散在他手臂上,这时候,我们依偎在一块,是一种莫名的亲昵与幸福,我想,他一定和我一样,彷佛掺了蜜糖,感觉非常甜蜜非常满足。

我看着他的眼睛,在黑夜里明亮如星,又深邃的像海洋,我们一点一点的靠近,他吻了我……

月日晴朗

七月七日,我的生日。

传说,七夕是牛郎织女相会的日子。我的牛郎就在身边,我很开心不必与他分离,每天都能见到他,可以想吻他就吻他,想咬的时候也可以随时咬上一口。

他说我有暴力倾向,说当初被我温柔邻家的模样给骗了,其实我是暴力女。

哼哼,他这样说我,手背上就又被我多咬了一口。

这是我有生以来,最幸福的生日。

因为有他。

他买了黑森林蛋糕给我。蛋糕做成心型的模样,上面缀满了樱桃,光看,就让人流口水。

「心晨,看归看,口水不要流下来喔,不然就太不淑女了。」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这个?」我故意瞪他一眼,抓着他的手背作势又要咬下去。

他明亮的眼里润上了满满的温柔,那样专注,那样深情,害我不好意思直看着他,只得把目光努力调向蛋糕。

「怎么会不知道?虽然妳喜欢甜食,每样又都吃很多,不过最喜欢的还是有樱桃的黑森林。」他笑起来。

「说我吃得多?你是在嫌我胖喽?」我瞇了瞇眼,看着他。

「没关系啊,只要我不觉得妳胖就好。反正我现在还抱得动妳,等我都抱不动了,那妳就得考虑减肥了。」他耸耸肩,继续不怕死的说。

我立刻扑过去,跳上他的后背打他。

「你还说!你还说!」我和他打闹在一起,笑成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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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天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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