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

吴应熊和建宁格格的故事

顺治十年,即公元1653年8月,孝庄皇后主婚,将13岁的恪纯长公主下嫁平西王吴三桂之子吴应熊。

这是一场不折不扣的政治婚姻。

也是清朝历史上第一次满洲格格与汉人子弟联姻。

恪纯长公主,原称金福格格,为皇太极第十四女,她并非嫡出,而是由庶妃奇垒氏所生。相传奇垒氏是漠南蒙古察哈尔部的绝代佳人,是皇太极征服察哈尔部的战利品,她虽然出身卑微,但为人谦和,才貌出众,在众后妃中最得皇太极欢心,长占龙床,独擅专宠,连孝庄皇后也要对她礼让三分。

崇德六年,即1641年,皇太极兵围锦州,久战不下,只得丢下身怀六甲的奇垒氏御驾亲征。正当他率大军赶赴锦州前线时,当年12月,恪纯长公主降生了。与此同时,清军忽然如有神助,战场形势迅速发生逆转,明军节节败退,短短10天里,13万大军损失殆尽,仅被斩杀者就有5万多人,尸横遍野,惨烈至极。

皇太极认为这是小公主给他带来的“勃兴之兆”,于是破例为刚满周岁的她进行册封。按照清制,公主一般在13岁才可以受封,皇后之女封为“固伦公主”,品级相当于亲王;妃嫔所生的则封为“和硕公主”,品级相当于郡主。但是恪纯却有特许,可以享受同固伦公主相同的俸禄。这前所未有的殊荣养成了她自幼骄纵的个性。

然而好景不长,在她三岁的时候,皇太极驾崩,紧接着,多尔衮也因病去逝,而新继位的顺治帝年纪尚幼,于是宫中大权落到孝庄皇后手上。她主持的第一场婚礼即是将恪纯许配给吴应熊。

那时候恪纯已经13岁了,这十年间,她清楚地看到自己的地位是怎样一天天发生改变的,父皇死后,和硕公主与固伦公主的差别慢慢显现出来,服饰、饮食、年例都有分级,最重要的,是她所有的姐妹不是嫁给蒙古王公就是满洲贵族,可是只有她,却要嫁给汉人。

这对于恪纯来说,是一种难以忍受的屈辱。她终于知道,自己即使从小接受册封,可是庶出终究是庶出,她到底没有能力与真正的皇权斗争。

她哭泣,愤怒,悲哀、甚至绝食,可是她终于在一片吹打声中出嫁了。孝庄皇后,人们心目中最完美的女性,最仁厚的长者,她特意宣诏,将恪纯出嫁的嫁妆礼服和婚礼仪仗都依照和硕公主的品级来准备,但要比其他和硕公主丰厚得多,由钦天监选取吉日,内务府具体负责,隆重操办,备极华丽。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和硕公主毕竟是和硕公主,顶戴花翎同仪仗礼数全不相同。而且,婚礼是否幸福看的不是仪式,而是她要嫁的那个人。额附是个汉人,这是不容更改的事实,这事实抹煞了所有的表面风光,让恪纯幼小的心灵深深受伤。她对未见面的夫婿盛满了恨和不屑。

巧的是,吴应熊也并不想娶她,娶一个格格做妻子,娶一个眼线回家。他非常清楚这宗政治婚姻的实质,明白他留驻京城,赐住额附府并不是一种光荣。他无法感恩。

自懂事起,少年吴应熊就知道一件事:父亲吴三桂是天字第一号大汉奸!自己是汉奸之子!

出身不可选择,他惶惑了。在那个时代,所有的课本都只讲了“忠、孝”两个字,可是他却无君可忠,有父难孝。

他的君王,是满人。如果他真是忠臣,他应该反清复明;可是出卖大明江山的,正是他的父亲吴三桂!试问,他该忠于谁?又怎样去尽孝?

也曾习文,天资既聪颖,不难锦心绣口,满腹经纶,然而读书人最高成就无非中举,然既生为吴三桂之子,荣华富贵已是囊中物,何须赶考?

也曾学武,剑走流星,刀赶日月,却又如何?不是没机会上战场,但是任务是“平反”,平的是“反清复明”的正义之师,试问手中剑如何举起挥下?

他的剑锈了,他的诗废了,汉奸之子的身份像影子一样地跟随着他,人们因为他的身份而畏惧他,更鄙夷他。他没有朋友,没有亲信,没有志向,唯一的乐趣只是玩玉。

因为他觉得自己的处境和玉很像——玉本是名贵的石头,质地坚硬,光泽温润,但是偏偏容易受沁,沾上什么就变成什么色,俗称“十三彩”,就是很难有自己的颜色。除非有人肯过气给它,温存地对待它,才可以使它去尽色沁,恢复本性。

他从早到晚抚摩着玉,幻想有一天,自己也可以像玉一样,得到一个人温柔的爱,让他的心灵复苏。

可是,他偏偏娶了格格。

指婚之日,他身着蟒袍补服,由赞事大使指引,在乾清门东阶下跪领圣旨,授爵三等精奇尼哈番加少保兼太子太保。接着到午门恭进“九九大礼”,入宫赴宴接驾。

顺治帝在保和殿设宴,宴请额附及王公大臣;孝庄皇后在慈宁宫设宴,款待众妃嫔及朝中命妇。宫中奏起中和韶乐和丹陛乐,一派喜乐气氛。

他醉了。

从此他知道,自己正式成为一个没有自由的人,一个父亲的人质,更深地卷进他所痛恨的政治漩涡之中。即使在自己的家中,也不可以随便说话,否则随时就会被安上不知什么罪名推到他刚刚进礼的午门斩首。

运送嫁妆的车马排了长长的一队,浩浩荡荡开至额附府来。

他看到格格。

她真美,美若天仙。可是他毫不心动,看她的眼神,如同看着一柄悬在自己头上的利剑,不知道它何时会呼啸劈下。

而她看他的眼神,也同样地冷,充满敌意。

新婚第一夜,他们并没有同床。

但是当然他也不敢慢待她,他们只是生疏,相敬如宾。

哦不,不是相敬,因为只是他敬她,不是敬重,是敬畏。而且,不仅是如“宾”,是如“贵宾”,因为她的的确确是一位太尊贵的来宾。

他对她的态度,正是一个臣子对公主应该有的那样,朝叩头晚请安,不疏礼数。而她也似乎很高兴他这样对待她,乐得逍遥。实在,她还太小了,对男女之事尚无经验,亦无渴望。

这一切,都被随嫁的宫女香儿看在眼里。香儿今年16了,已经人事初通,早自皇后钦点由她陪嫁的那一刻起,她就已经替自己的命运做了安排,陪嫁,不就是陪着嫁吗?她认为真正嫁额附的人不是公主,而是她,香儿。

格格的嫁妆中,有一件龙纹玉璧是额附所珍爱的,他将它穿了绳挂在自己的胸前。香儿看在眼里,不声不响,替他另结一条五彩丝绦,换掉了那根红绳。

于是他注意到了她,注意到了她的美丽妩媚,也注意到了她的风流宛转。最重要的,是她和他一样,都是汉人。

当公主发现自己的婢女抢了附马之后,暴怒不已,同时她发现,自己的愤怒中,其实有很大的吃醋的成分,原来,不知不觉,她早已爱上他的儒雅温存,越来越被他那种忧郁的气质所吸引。她喜欢他看玉时那种专注的眼神,不只一次渴望它也可以在自己的身上留连;她更喜欢听他读诗,那悠扬的语调像一首遥远的歌。他最喜欢念的一首词叫《三姝媚》:“春梦人间须断,但怪得当年,梦缘能短?绣屋秦筝,傍海棠偏爱,夜深开宴。舞歇歌沉,花未减、红颜先变。伫久河桥欲去,斜阳泪满……”

哦,他原来是这样好,为什么自己早没有注意到,而让他的心属于了别人。而且,那别人还是自己身边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婢女?!

恪纯无法忍受这样的羞辱,于是毒打香儿,甚至令她饮鸠自尽。

吴应熊为了保护自己心爱的女人,迫不得以,将公主软禁,温存劝诫,希望她可以放香儿一马,不要与婢女计较。本来嘛,香儿只是陪嫁,格格的附属品,就像那块龙纹玉璧一样,位列丰厚的嫁妆之一,额附取用,亦在情理之中,有何不妥。

格格在软禁生涯中,初尝人间云雨,渐渐心动。

可是就在这时候,目光短浅的香儿不知天高地厚,生怕格格脱禁后再行加害,竟然自恃得到额附欢心,一不做二不休,私下命小校将其缢死。以为这样就可以斩草除根,从此取公主而代之。

那小校惧祸不敢,阳奉阴违,表面上答应照做,私下里却将格格偷偷放出,并助她逃回皇宫。

皇上这些年因为三藩势力越来越大,早已视为心头大患,要伺机除掉,只苦于师出无名。这下得到藉口,立刻发兵前来,包围额附府,百余口老小,尽皆捆绑。

吴应熊到了这时候才知道香儿所为,但已死到临头,束手无策。同时他也明白,这是早晚的事,即使没有香儿,皇上也会找到别的原因杀他。

香儿,不过是一枚走错的棋子,盲目过河,惹起杀身之祸。

吴应熊和格格,也都是棋子,早自他们成亲的那一天起,他们的命运就已经注定了。一个是人质,一个是火药,随时引爆,结果都是同归于尽。

下棋的人,是爱新觉罗与吴三桂。

早自孝庄皇后赐婚那一刻,已经预知这样的结局,所以,她指定了恪纯,那个先王宠妃的孤女。

可是无知的香儿却以为这一切全是因为自己胆大妄为所造成,这个虽然聪明有心计却没有见过多少世面的小宫女,终于知道强权的厉害,悔恨交加,竟然拔剑自刎,死在吴应熊的怀中。

至死,仍然认为自己落得这样的收场,只是因为身为婢女,所以才会败给格格。她握着额附的那柄锈剑,对天盟誓:如有来生,定要与恪纯再决生死,绝不再输给她的身份。

吴应熊拔出剑来,那柄钝剑,终于第一次饮血,自己至爱亲人的血!

血一滴滴自剑刃淌下来,他倒提着它,走出内院,站在三军之前,也站在正得意洋洋耀武扬威的十四格格面前。

来将宣诏,吴应熊秘谋弑主,贼胆包天,当满门抄斩,诛灭九族。

吴应熊掷剑于地,仰天长啸。

身为吴三桂之子,十四格格之夫,命运早已不由自己安排,他死得不冤。恨只恨,白白做了一回男儿,竟要因为闺阁之私床笫之争而获罪。俗话说,“文死谏、武死战”,而他,死于艳情。这,才冤枉,才屈辱,才不平!

恪纯呆住了,同香儿一样,这时候她才明白事情并不像自己想的那么简单,不是杀了一个婢女就可以解决问题,同时死的,原来还有自己至爱的夫婿。不,这不是她的初衷,她不想的,她原本只是要回来教训花心的丈夫一下,让他重新正视自己至高无上的格格身份,然后,再命他当着自己的面亲手杀死香儿,为自己泄愤。她没有想到连他也要杀!她不想!她不要!她不许!

她挡在丈夫面前替他求情,怒斥来将,你是不是看错了?皇上怎么会让你杀额附呢?你回去吧,这里有我做主得了。

然而,皇上早已密令大将如有反抗,可将吴应熊就地正法,绝对不留活口。

兵已就位,箭在弦上。宣诏大将面如玄铁,挥动生死大旗:“放箭!”

恪纯绝望了,不顾一切,飞身上前替丈夫挡了一箭,只晚香儿半个时辰也死在吴应熊的怀中。珠摇翠落,红颜惨淡,满心的悔满腹的恨都说不尽了,她紧紧攥住丈夫胸前的玉璧,用力拉断彩绳,泣血发誓:“我绝不放过香儿,是她害我夫妻分离,是她……”

她眼睁睁地看着丈夫,无限依恋,无限恩爱,有生以来,从没有像这一刻这样坦白自己的感情:“应熊,我后悔没有好好地待你……”猛一用力,亲手拔出胸前的羽箭,鲜血狂喷而出,染红玉璧,最后从齿间迸出一句“太迟了!”便无力地垂下了头,一双凤眼,犹自圆睁不瞑。

恪纯死了,香儿死了,吴应熊,也奉旨裹玉自焚,可是,那么多未偿的心愿,那么深的缠绵,那么不甘的仇恨,怎么肯就此罢休,随土风化?

于是,他们三个人寻尽一切机会再历红尘,再起争端,生生世世,恩怨纠缠,至今未休。而长达半个世纪,牵连数千成万人的一场浩劫――历史上著名的平藩之战,也由此爆发了……

“现在你明白了?”

故事讲完,清朝男鬼吴应熊的眼中流下两行泪来。

我张口结舌,叹为奇观,这才知道原来鬼也有眼泪。我盯着那两滴泪的去向,眼睁睁看它们落入土中,可是毫无痕迹,也许是回到黄泉了吧。

我叹一口气:“像长篇电视连续剧,真令人难以置信。”

“事实永远比虚构的故事好听。”

“在人们的概念中,鬼就是最大的虚构了。”

“这是你们人类的见识有限。”

“不要攻击人类,别忘记你也是人死后变的,不可以攻击自己的出身。”我忽然想起一事,“别的鬼呢?”

“什么?”

“别的鬼如何同他的后身交流?他们又不懂借玉还魂,岂不是很寂寞?”

“做鬼本来就是相当寂寞的一个行当嘛,这也选择不来。”他很自矜,“人有贵贱,鬼有高低,自然规律。”

“其实我觉得你同宋词真是天生一对,都一样骄傲自大,不明白为什么会处不好。”

“那是因为到了她面前,我就骄傲不起来嘛。你知道,在我们那个时代,娶了格格做老婆,是要三叩九拜的。就是平时夫妻见面,只要是公众场合,我也得给她跪下。你想想看,整天跪着跟老婆说话,那感情还好得起来吗?”

“是很难。”我深觉同情,“的确很难正常发展感情。”

“我看姓苏的那小子也不是坏人,同宋词也没过得久,大概境遇同我差不多。”他谈到自己的“情敌”,竟然毫无醋意,反而惺惺相惜似。

我微笑,这可比今世的男人大度多了。嗯,我不介意他做我的前身,也不算丢脸了,到底是个王爷。

终于了解到所有前尘,我也就心头澄明。难怪随着我们的相遇会发生这么多事情,原来一切都是因为三百年前的一场旧恨。

吴应熊又说:“其实,这300年间,你们已经不只一次转世,每一次遇到了,都斗来斗去。没办法,恪纯出生时适逢明军大败,伤亡众多,怨气充溢天地,使她禀赋戾气而生,多灾多难;而她死的时候,又充满怨恨,冤魂不散,每每转世,都要引起灾难。除非你们可以化敌为友,将这份戾气完全消除,才能真正平息恩怨,那将不仅仅是你们三个,更是社会的福音。”

“社会的福音?这概念未免太大了。”我有些啼笑皆非,“我只是一个小人物,不会影响到整个社会吧?”

“不要笑。”男鬼吴应熊正色说,“要知道,世间再大的灾难,也不过是个人的所为,起因往往只是一件小事,或者一个不起眼的小小角色。中国著名的芦沟桥事变,引发八年抗战,日军的藉口也只是寻找一个失踪的小兵;拿破仑弃剑投降的对象,是曾被他辜负的初恋情人;比尔盖茨一个人造出了一整个微软世界,连巫师的能力也无法企及;还有……”

“天哪,你的知识还真丰富。”我更加笑起来,“怎么你说话像外国传教士?”

“大家头上顶着的都是同一片天,外国的上帝和中国的玉皇本来就是同一个人的不同化身而已。”他颇有科学意识,真是个文明鬼。

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他。“那么我们前几次转世的情形是怎么样的?”

“翻天覆地,捣乱生事喽。哪,就像现在,秦归田已经被牺牲掉了,宋词和元歌也卷进麻烦中。如果你们不能联合起来,化敌为友,死的人会更多。这还都不算什么,最怕是因小及大,最终像香儿和恪纯那样,到底因为两个人的恩怨引起全民族的战争,那样罪孽可就大了。”

“那么,为什么前几世你又不肯出来帮助自己的后身把麻烦摆平呢?”

“我也想啊,可是没办法同后身通灵。”他无辜地摊一摊手,“好容易今世玉璧出土,而又辗转流离落到你手中,这才终于借玉还魂,同你相会。”

“原来,这块璧玉是你的陪葬品。这样看来,倒要感谢那个盗墓人,是他让你重见天日的。”

“其实,在这以前,我也多次试图与你沟通……”

“我知道,我梦见过你。”我现在全明白了,原来一切都是注定的,“真没想到我的前身会是一个男人。”

“我想,这大概是因为上天有好生之德,不想你们三个再因为闹三角恋爱而引起纷争吧?”他像外国人那样耸一耸肩,忽然弯下腰,从石缝间采下一枝不知名的小花,顺手插在我的头发上,称赞说:“没想到我的后身这样美丽。”

我忽然脸红起来。

鬼王爷莫明其妙地叹了一口气。

我又一次惊讶了:“鬼也会叹气?”

他又不满起来:“你怎么大惊小怪地?鬼是人变的,也会有七情六欲,会叹气流泪有什么了不起?”

这时我想起一个重要的问题:“如果说我和宋词元歌的前世是认识的,那么,那么张楚呢?我和他有缘吗?”

鬼一拍手:“哪,我就知道你要问这个,所以才叹气,你到底还是问了。说起来更是冤孽,你和张楚,根本就是一个人。”

“什么?”这回答太出乎意料了,我再一次震惊得完全失去了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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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今生三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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