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

庆祝!快来庆祝!

庆祝又诞生了一位新的作者,就是我哩。

庆祝我终于把这本书宝宝给摆平啦。

想想,它可真是顶难缠的。(其实是作者本身难缠。)

为了能做到尽善尽美,我这个大懒虫始终兢兢业业,一刻也不敢松懈,凭着两指神功,拚了命的在键盘上敲敲打打,连家人都直呼,「太不可思议了!难道是大懒虫出头天吗?」

有可能喔,毕竟他们从没看过我对哪件事如此热中,我通常做事只有三分钟热度。

就这样,熬了一年半载,总算写到第八章,偏偏这时我忍不住手痒(错误的开始),从第一章开始看起--

哇咧,这是什么鬼东西?不满意,非常的不满意,感觉不对,越看眉头皱得越紧,你知道的咩,尽善尽美,我要的是尽善尽美,结果当然是删删删,重新改写剧情。

从此以后,一开计算机,我就陷入自虐当中,后头填完,挖前头,就这样东挖挖、西填填,搞得自己都快疯了、烦了,稿子要是有生命,恐怕它也早已疯了,烦了。

事情总有个临界点,修稿子就是我的临界点,有一天,修到火大了,两指一甩,老娘不干了,总可以吧?

这念头一产生,报应马上跟着来。

「铃铃铃……」

「喂?」

「是我啦,告诉妳一件事喔!」

「什么事?」我说得有气无力。

「我刚刚在网上聊天室,遇到XX瑜啊,妳还记得她吗?」

「嗯,有点印象。」好象是遥远的国中同学吧。

「啊就高高的、瘦瘦的,一头短发,长得满漂亮的那个啊!以前我们还常玩在一起咧。」电话那头马上善尽职责,开始替我回忆。

「喔,妳们聊些什么?」我心不在焉的问道,动手把那些碍眼的文字全丢到资源回收筒里。

「我们就聊到妳啊,她还问我妳什么时候才要出书。」

「妳、说、什、么?!」注意力马上拉了回来。

说真的,那一刻我真的想尖叫。

我要写书--这句话,我的确跟我那些死党提过,但到底是哪个大嘴巴大肆宣扬,连我很久没见、快被遗忘的国中同学也知道了?

再隔天,老姊去跟她大学时的同学见面回来,开口问的第一句话就是:「庞庞哥问我,妳的书出版了吗?书名叫啥?他要叫他朋友去捧场。」

无言以对。

那一刻,彷佛所有人都知道我要写书,这……能怎么办?

我只能含泪,把那些刚丢进资源回收筒的文字又捡回来,继续埋头奋战。

不过……非要把那个大嘴巴找出来,宰了。

PS:书宝宝顺利诞生,真想大声欢呼,谢谢禾马出版社给的这个机会,希望各位看倌喜欢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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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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