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三章

为什么每次都是这样?只要他一吻住她,她的理智就开始罢工。而且随着次数越来越多、越密集,她也越能区分出他吻她时的热情程度。

有时他会突然趁她不备时偷袭她的唇,像是逗弄她,只想看她会有什么反应;有时他只是淡淡地轻啄,充满了宠爱的感觉;有时他的吻浓烈热情,像是恨不得将她吞了似的。

而现在他的吻,则火热、煽情,充满了挑逗,通常他只有在做爱的前一刻才会这样吻她。

天啊,她在想什么,她居然已经对他熟悉到这种地步?!更可怕的是,虽然已察觉到他的欲望和意图,她却没有讶异、厌恶,反而感觉到下腹也开始凝聚了一股沉重的欲望。

仪君抬起手压着他的胸前,想推开他的拥抱,但他像是察觉到她的退缩,把手臂圈得更紧,然后加深这个吻。

「奇风……」她不由自主地低喊他的名字。

得到她的响应,他一个强劲的动作,深深地进入她体内。

激烈的律动,带来一波波火热甜蜜的快感。她的指甲深陷入他的背,紧紧地抱住他,同时她体内那种不断上涨的激情也升至最高峰,使她的身体共鸣着震撼的狂喜。

奇风热烈地吻住她,吞下她的高声娇吟,猛然一个突刺,仪君放声尖叫,感觉他将灼热的精华射入她的体内。

静默的空气里,只有两人逐渐平稳的呼吸,少了唇枪舌剑,此刻他们还真像一对刚翻云覆雨后的情侣。

只要他的嘴不那么贱的话。

「怎样,承认我可以让妳欲仙欲死了吧?」他微微支起上身,一脸正经地看着她。

「不要一脸正经地问这种龌龊的问题!」她尖叫道。

「那么只要不一脸正经,就可以问喽?」他的眼底闪过一抹戏谑。

「都不行!」她严词咆哮。

「哇!妳这么有精神,刚才的虚弱都跑到哪儿去了?果然,女人就像花一样,是需要性爱滋润的。」

「萧奇风!你可不可以闭嘴?!」她的脸胀得通红,他却笑得更开心。

「闭嘴要做什么呢?啊?妳这么快就又想要了啊!唉,女人的欲望还真是个无底洞啊!」他摇头叹息道。

什么?这个大恶魔居然可以把她的话扭曲成:闭上嘴巴,好专心做爱。

真是超级大变态!

「你这张笨嘴,不准再讲了!」仪君气急败坏地伸手捣住他的嘴。

奇风嘻嘻一笑。「是,我不说了,我努力做,妳放心,我这次一样会让妳欲仙欲死,达到高潮的。」

「啥?不用了,我不要——」

天啊,这人是怪物吗?他一定是恶魔投胎的!她刚才有一刻竟然还觉得被这家伙感动了。

那一定是错觉,绝对是错觉……

萧奇风完全不知她心里的声音,腰部热情地扭动,努力实现他的承诺……

冷气吹拂在汗水已干的皮肤上,变得有些冷。萧奇风拉起白色薄被,轻柔地盖住仪君赤裸侧躺的身躯。

经历过方才的激情,她沉睡的脸显得格外恬静娇艳。奇风忍不住看呆了。

想到刚才的热情,他的小腹又隐隐燃起火花。对于自己迅速重燃对她的渴望,他已经不陌生了,却总是感到惊异。

他不是二十几岁、方尝性爱的小伙子,可是只要一碰仪君,他就像成了一匹种马,总是蓄势待发,永无餍足。

更教他惊讶的不只于此。面对她,他总是能轻松自在地吐露心中的真实情绪。在她面前,他丝毫不想掩藏他晦暗、粗鄙的一面,不像对他人一样,用层层谦和有礼的面具隐藏真实的自我。

她不只一次骂他神经有问题,他也曾怀疑是否真的如此,否则怎会一碰上她,情况就完全失控?

可惜不是,他的出身良好,来自普通的家庭,童年也没有任何暴力和虐待的阴影,影响他的人格发展。

从小他就被教育成独立自主的人。高中以后,他离开家乡,到台北求学;大学毕业,他用祖父留下来的钱到国外留学。

以某个角度来看,他的人生旅途是顺遂的,出众的外型和亲和的个性,为他获得男人的友谊、女人的青睐。但若因此看轻他,认为他天真、不懂世事,那可就错了。

多亏祖父的提点和训示,他对人生的无常、社会的黑暗面了若指掌。而祖父特殊的教育方式,也让他看清人性的弱点,培养他坚毅的个性。

从小,祖父便是他规矩严苛的家中的唯一避难所,所以当祖父离开人世时,他的心也陷入了孤独的海中。表面上,他依旧是个开朗、有教养的人,遵循着父母的教诲,不曾逾矩。

但实际上,再也没有人能进入他的内心。他的个性复杂而深沈,若非祖父,他很可能早就因为性格偏差而误入歧途,或难以控制个性中的极端差异而失常。

后来,他在美国洛杉矶留学时遇上龙晅驰。那家伙的复杂难缠和他不相上下,但龙晅驰能够稳稳地控制着自己,不受影响。两人几乎是一拍即合、相见恨晚。

虽然那份孤寂因为龙晅驰的相知而减少,可是,他的内心仍在寻求一个人出现,一个可以和他分享内心的秘密,可以了解他终究是个凡人,总有平常人的缺点而包容他一切的人。

或许是他的外貌和表露于外的亲和力,每个和他交往的女人都希望他可靠、认真、稳重、负责,还要求他幽默、风趣且浪漫,把他当完美的梦中情人。

可是有谁是百分之百的完美?

每当他露出一点点凡人的懒散、任性和缺点后,她们都被他吓得退避三舍,认为他是故意表现如此,好逼她们分手。所以他的恋情都无法持久。

也因为他无法当女人的梦中情人太久,于是他开始习惯当个放浪不羁的花花公子。

直到他回台湾,遇到叶仪君。

他们初次见面是在他刚到雷瓦克台湾分公司的第一天,公司在晨会介绍他回到台湾分公司,接任业务部经理的职缺。

在人群中,他一眼便被她冷艳的外表吸引,可惜两人并没有机会面对面说话。后来经由男同事私底下的耳语,得知她「冰山美人」的外号,让他越来越好奇。

「为什么叫她『冰山美人』?」奇风不解地问着业务部的前任经理江雅伦。他目前已升任为项目经理,负责大型的行销案。

回答他的是同部门的业务工程师。「因为她总是一张扑克脸,从不和公司的人出去聚餐,也不曾答应男同事的邀约,也没听说她有男朋友。事实上,她在公司就像个独行侠,真不知她晚上是不是睡在小龙女那张寒冰床上,才会变成这副冷冰冰的模样。」

江雅伦笑着摇头,却有不同见解。「你别乱嚼舌根,叶秘书只是比较自爱,难道每个不跟你们这群臭男生出去的就是冰山美人吗?」

他转头,对奇风说:「叶秘书表面看起来似乎很难相处,但只要你和她共事过,就会知道不是那么回事。她的冷静与专业,处理起事情来极有效率,而且她从不会将私人情绪带到工作上,这和一般女同事比起来,就是绝大的优点了。」

「看来江经理很欣赏她,你对她不动心吗?」

「呵呵!你叫我Allen就好。我啊,我死会啦!不然就算这座冰山再冷再高,有哪个男人会不想尝试一下呢?」

叶仪君可能想也想不到,她看起来越是冷若冰霜、高不可攀,对男人越是有吸引力,越能激起男人原始的征服欲。

于是他默默地观察她,希望能找个时机,会会这个冰山美人。没想到进公司都快三个月了,她却从不曾和他打过招呼,仿佛他是个陌生人。

刚开始,他以为她是在玩欲擒故纵的把戏;但后来,从她澄澈的眼睛和表现上,他领悟到她并没有在玩把戏。她是真的不认识他。

这让他对她更感兴趣。

而她的漠视也刺伤了他的男性自尊,他冷静地等待认识她的机会。他知道,若他贸然上前自我介绍,她根本不会把他放在眼里,也正式宣布他出局了。

刚好,就在他趁着周末回花莲探亲要返回台北的路上,他在海边瞥见她的车。因为两人的车停在同一个停车场,他曾暗中注意,所以一眼就认出那部红色March是她的车。

他好奇地下车,看见她呆呆地独自坐在岸边的巨岩上,忍不住上前攀谈。和她讲了两句话后,他发现在她的认知里,她不仅不认识他也不曾看过他,对她面言,他是十足的陌生人。

于是他有意无意地隐瞒自己的身分,也不主动表明他认识她,希望藉此突破她的心防,能更进一步了解她。

可是,就在他们回到台北的Pub喝酒后,情况开始变得混乱,逐渐超脱他的控制。

她喝醉酒的模样是如此可爱、纯真,不矫揉造作的性感,一点也不复平常的冷静自持。她不知不觉开始透露她的沮丧,说出她多年的单恋和那夜的出轨,还有后来那个男人爱上另一个年轻小妹妹并且结婚。她先是难过地掉泪,然后像泼妇般大骂那男人混蛋。

奇风当然也附和地跟着骂,但他更多的注意力是放在她酡红的双颊、晶灿的瞳眸和柔软浑圆的娇躯上。

他们并坐在低矮的沙发上,由于沙发太软,两人的体重使他们避无可避,亲密地靠在一起。刚开始,她也曾为此感到些微尴尬,但在喝完第三杯龙舌兰后,她不再因碰到他而费力挺直身体。

于是,她饱满的胸部不时擦过他的手臂,逗得他心猿意马。他渐渐听不清她在说些什么,因为他已被她的体香、她的红唇吸引。

在模糊间,他感觉到两人越靠越近,她的呼吸浅浅地拂过他的脸颊,她的红唇近在眼前。终于,他吻上她的唇,知觉飞散,欲望在体内窜烧。

那个吻发展成一夜情。

事后,她没有留下只字词组便从他身边逃开。他并不心慌,因为他已知道她的真实身分,她已飞不出他的手掌心。

那夜他在自己的床上看着黑暗的天花板,一遍又一逼仔细反刍着与她相处的每个细节,回味着她肌肤的柔嫩触感和热情敏感的反应。

他知道她的经验不多,唯一曾和她有肌肤之亲的只有那个伤了她的心的混蛋。她的生涩纯真,更激发他的原始欲望。

第二天,他故意在一周一次的晨会上,表现突出,引起她的注意。当她抬起头和他四眼相对时,那惊愕的表情,让他的肠子几乎暗笑到打结。

果不其然,她立刻来找他算帐。再见到她的那一刻,他决定要摒弃以往和女人交往的模式,他不想再表现得彬彬有礼,他要反其道而行。

他让她看见他最恶劣的一面,用坦率的言语打破她筑起的那座冰堡,霸道地强迫她接受他。每当她被他粗鲁、无赖的言词行为吓到时,他的心总是乐翻天。

没错,他就是这么坏。能这么肆无忌惮地对一个人使坏,感觉真不错。最好玩的是,周遭的人并不知他恶劣的一面,只有她心知肚明,却对他无可奈何。

他好爱看她被他逼得无路可退时,手足无措的窘迫表情,也好喜欢她对他生气时双眼圆瞠、两颊飞红的模样。

越是和她相处,越是了解冷漠不过是她的保护色,就如同他的恭谨有礼一样,都只是用来保护自己的面具。

卸下面具后的她,和一般人一样会有情绪、有喜怒哀乐,她并非冷血无情,她只是不会表达,处理事情比一般人理性罢了。有时他甚至相当欣赏她这种就事论事的个性,江雅伦说得对极了,她不像一般女人容易把情绪带入工作,用感情来判断事物。这是她最大的优点。

虽然她很气他要手段把她调来做他的秘书,可是她却不会把怒气出在工作上,使些小手段在公事上找他麻烦。相反的,她表现得很称职、很有效率,比起先前的那个年轻秘书小童,真的好太多了。

在共事的过程中,他偶尔也会问她对厂商的看法,和某些事件的意见,发现两人的想法常不谋而合。

她或许没有发现,可是,他们两人已在不知不觉中建立起良好的默契了。他尚未点破,不过他可以想象如果自己开口说出来,她会有什么样的反应,一想到她将全力否认的表情,他就开心不已。

唉!她还要多久才会发现,他们之间的关系已比她以为的还深厚了。她的身体早已接受他的存在了,可是她的脑子却还在排斥他……

看来他还要加把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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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无赖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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