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职业病吗?舒彤

又到了写序的时候,欸……抓破脑袋不知道要写什么,说说我的糗事吧。

这个故事完成时,是某日的下午一点钟。当时我已经连续三十六个小时不曾阖眼,交完稿,又开心又兴奋,但是精神有点恍惚。

我走到浴室,想洗个脸,然后爬上床补眠,迷迷糊糊中,我也没看手上拿的是什么,旋开盖子,挤出内容物,便和水搓搓,往脸上抹去。才刚抹上去,我就知道要惨!因为味道不一样。后来发现,那是牙膏。(昏)

类似的惨事族繁不及备载。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常干蠢事,例如到肯德鸡买麦当劳套餐这一类的。

还有,我也很健忘,健忘到什么地步呢?健忘到我妈交代我的事,我五分钟后就不记得了,我妈很担心的对我说,妳还这么年轻就忘东忘西,老了该怎么办?

其实我也是千百个不愿意,只是通常在写稿期间,我满脑子都只想着剧情发展──男女主角要怎么相遇,在这里动心会不会太快?男主角该怎么做,女主角会怎么想……等等等,哪有余力去记住生活琐事呢?

至于我为什么老是健忘,那是因为我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大约有将近八成时间都在写稿期,所以这不是我的错(正色)。

另一个后遗症是,我常常想剧情想得太入迷,别人(通常是我爸妈)跟我说话时,我往往会在听见之后,直接在心里回答,然后再继续脑中故事,等到他们大怒拍桌,大骂道:「跟妳说话都不回的吗?」才发现我根本没说出口(倒地)。

不知道这算不算职业病?

其实还有很多糗事,不过一一细数太花篇幅,而且我太健忘,通常事情过了就算。如果将来有机会(意思是,如果我想得起来),再慢慢说给你们听。(还是该说,写给你们看?)

这次就到此为止,下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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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个男人爱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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